SY/T 6279-2016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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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279-2016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pdf

计算载荷; 一设备重心位置的计算; 设备吊装状态(过程)受力计算,按最大受力选择机具、索具,并进行安全系数核算; 起重机地基承载能力的核算; 必要时,对设备、构件整体或局部进行核算

5.2.5吊装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但不限干以

5.3吊装机具、索具及配套设施

SJ/T 11465-2014 网络电视机的网络应用技术要求5.3.1.1钢丝绳的使用和检查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5.3.1.2钢丝绳使用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1.1钢丝绳的使用和检查应符合GB/T5972

表1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

5.3.1.4钢丝绳作绳扣单圈或多圈使用时,每圈的破断拉力按单根钢丝绳破断拉力的1.5倍计算 5.3.1.5无接头绳圈应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5.3.1.6钢丝绳端部的固定连接应按GB6067.1的规定执行

5.3.2.1绳卡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5.3.2.2绳卡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匹配,最后一个绳卡离绳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量、间距见表2。

5.3.3.2卸扣应使其纵向受力,合力作用点不应偏离其对称中心线。 5.3.3.3卸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检测。

5.3.4.1卷扬机应选用有资质生产厂家的产品,应严格按卷扬机的说明书使用。 5.3.4.2 卷扬机的牵引力、容绳量和跑绳速度应同时满足使用要求。 5.3.4.3卷扬机的卷筒与选用的钢丝绳直径应匹配,通常卷筒直径应为钢丝绳直径的16倍至25倍。 5.3.4.4用多台卷扬机吊装设备时,其牵引速度和起重能力应相匹配。 5.3.4.5多台卷扬机吊装设备时,每台卷扬机应单独设置开关。 5.3.4.6电动机等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0.5M2。 5.3.4.7 卷扬机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 5.3.4.8卷扬机保护接地的电阻值应小于10Q

5.3.5滑轮 (组)

5.3.5.1滑轮(组)应按其额定起重量进行使用。滑轮组部分使用时,应按对应的轮数比例降低 载荷。 5.3.5.2使用前,应检查滑轮的轮槽、轮轴、夹板、吊钩、吊环、吊梁等零件,不应有裂纹、损伤 和变形等缺陷。 5.3.5.3滑轮(组)与钢丝绳选用应匹配,使用滑轮的直径通常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倍,且钢 丝绳进人滑轮槽的倾斜角应小于15°。 5.3.5.4滑轮组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轮径的5倍。 5.3.5.5滑轮(组)应定期维护保养。

5.3.6.1地锚设置时应根据吊装技术措施进行开挖和埋设。必要时应进行拉力试验。 5.3.6.2地锚前方2.5倍坑深范围内,不应有地沟、电缆、地下管道等。 5.3.6.3地锚设置过程中应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隐蔽工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坑的几何尺寸、 混凝土强度等级、埋件材料和焊接质量、埋后夯实情况和锚坑位置的地质地貌等。 5.3.6.4地锚设置时应进行预拉紧。 5.3.6.5地锚回填时,应使用净土。分层夯实,每层填高不大于300mm。回填高度应高出基坑周围 地面400mm以上,并防止积水。 5.3.6.6混凝土地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5.3.6.7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作地锚时

5.3.6.7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作地锚时 应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相应的核算。 5.3.6.8采用压重式地锚,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5.3.7吊点位置和吊耳

5.3.7.1吊点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有利于设备就位; 易于观察吊装机具、索具受力情况; 满足强度及稳定性要求; 吊装机具、索具应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5.3.7.2吊耳应满足下列要求:

结构应满足自身强度和设备局部强度要求; 吊耳应有质量证明文件,材料不应有裂纹、重皮、夹层等缺陷; 位置、数量、方位与标高应满足吊装技术措施要求。 5.3.7.3吊耳与设备的连接焊缝及加固件间的连接焊缝应按焊接工艺施焊,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无损 检测,检测执行NB/T47013.1~47013.13的规定

5.3.8.1平衡梁应按其设计要求进行制作和使用。

5.3.9拉板、吊轴和吊盖

5.3.9.1拉板、吊轴和吊盖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5.3.9.2 拉板轴孔采用机械加工方式制作,应保证配套使用拉板的轴孔中心距相同。 5.3.9.3 吊轴材料宜采用锻件,必要时应进行调质处理、渗氮处理。 5.3.9.4 吊盖应根据设备连接法兰的结构尺寸、设备重量进行设计。 5.3.9.5吊装前,应对拉板、吊轴和吊盖的表面进行检查,同时按照NB/T47013.1~47013.13的 规定对其表面进行100%超声波检测,1级合格。 5.3.9.6 拉板、吊轴和吊盖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5.3.9.7拉板、吊轴和吊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使用: 塑性变形超过设计要求偏差或裂纹; 麻损最达到原尺寸的5%

拉板、吊轴和吊盖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塑性变形超过设计要求偏差或裂纹; 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5%; 配合出现卡阻; 出现严重锈蚀

5.3.10液压提(顶)升千斤顶

5.3.10.1 液压提(顶)升千厅顶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制造厂家的技术文件进行。 5.3.10.2 使用前,在油路和控制系统连接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检查、调试合格,并进行试运行。 5.3.10.3 液压提(顶)升千斤顶及其构件夹持器应有牢固可靠的支撑,加载后夹持器或固定锚块的 压板螺栓应进行二次紧固。 5.3.10.4吊装时,钢绞线束的滑出路径宜采用滚动摩擦形式的轨道,发生堵塞时应及时排除。 5.3.10.5吊装过程中,钢绞线有松弛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分析原因,并采取调整措施

6檐杆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

6.1.1榄杆起重机安装、使用的单位,应具备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5.1.2 杆应具有下列出厂技术文件: 设计与制造单位资格证书; 杆制造图、杆使用说明书、杆设计计算书; 材质合格证(含主材、焊材、配件等); 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记录; 载荷试验记录及载荷试验合格证书。 6.1.3 杆起重机的地基应满足吊装技术措施中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6.1.4 榄杆起重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6.1.5 杆安装后,其顶端应设安全警示标志。 K.1.6 梳杆安装后,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6.2稳杆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6.2.1杆的安装(拆卸)应编制技术方案,并依据技术方案实施。 6.2.2紧固榄杆连接螺栓应使用统一扳手,必要时应用力矩扳手,并按一定的次序对称 保证接合面贴合紧密。

6.4檐杆起重机的使用

6.4.1缆风绳的设置应满足

.4.1 缆风绳的设置应满足: 缆风绳设置数量应根据使用条件决定。一般情况下,单杆时,缆风绳设置不宜少于六根; 双榄杆或多杆时,每根杆的缆风绳设置不宜少于六根;使用门式杆时,每个门式杆 不应少于六根;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以30°为宜,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45°; 榄杆的缆风绳卡设时,第一个绳卡距地锚滑轮的净距离不应小于其轮径的4倍; 缆风绳及其调整装置应有安全裕度且达到安全系数的规定; 缆风绳跨越主要道路的离地高度不应低于6m,一般道路不应低于4.5m;如不能满足上述 高度时,应在通行路口设“禁止通行”标志及夜间警示标志; 缆风绳及其他起重机具、索具、设备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必要时,应 设置保护架或其他绝缘隔离防护设施,并应悬挂警示标志。

及其他起重机具、索具、设备与输电线路的安

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

7.1.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吊装时,最大荷载不应超过所选择工况的额定载荷 7.1.2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前,应作全面检查,并进行试运行。 7.1.3门架的垂直度、吊装梁水平度执行设计文件要求

7.2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的安装

7.2.1.1地基处理应按吊装地基处理方案进行,承载力应满足吊装要求, 7.2.1.2门架基础的水平度、门架两个相邻基础的高差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7.2.1.3地基处理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监控和检测,并作好施工记录

7. 2. 2轨道安装

7.2.2.1轨道的安装应符合液压提(项)升式门式起重机安装技术要求。 7.2.2.2轨道的水平度、高差应按设计文件执行

7.2.3.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地锚设置执行5.3.6的规定。 7.2.3.2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地 工 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7.2.4.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缆风绳的设置及使用应执行设计文件要求。 7.2.4.2缆风绳预紧力应满足使用工况的最大设计值要求

7.2.4.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缆风绳的设置及使用应执行设计文件要求。

7.2.5.1每台液压千斤顶穿人钢绞线的数量应根据荷载确定。 7.2.5.2承载钢绞线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应大于2°。 .2.5.3 自控系统使用前,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和控制的对象及控制精度设定参数。 7.2.5.4 控制系统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设施。

7.3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的使用

7.3.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的使用应满足使用(操作维护)说明书要求。 7.3.2液压提(项)升式门式起重机的使用执行第9章的相应条款。

7.3.1液压提(顶)升式门式起重机的使用应满足使用(操作维护)说明

8流动式起重机的选择及使用

8.1流动式起重机的选择

8.1.1单台起重机吊装的计算载荷应小于其额定载荷。 8.1.2起重机应根据其性能选择合理的工况。 8.1.3两台起重机作主吊吊装时,吊重应分配合理,单台起重机的载荷不宜超过其额定载荷的 80%,必要时应采取平衡措施。 8.1.4吊臂与设备外部附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8.1.5起重机、设备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0mm。 8.1.6两台以上起重机作主吊抬吊时,起重机的吊臂长度、工作半径、提升滑轮组的提升速度及吊 索长度宜相匹配。 8.1.7起重机提升的最小高度应使设备底部与基础或地脚螺栓顶部至少保持200mm的安全距离。

8.2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

8.2.1汽车式起重机支腿应完全伸出。 8.2.2起重机吊装站立位置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使用要求。 8.2.3使用超起工况作业时,应满足超起系统改变工作半径(伸缩、旋转)必备的场地和空间需要 8.2.4两台流动式起重机吊装应限定起升速度及旋转速度。 8.2.5流动式起重机负载行走,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必要时应编制负载行走方案,

9.2.1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 9.2.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空转检查或试验,应确认制动装置、保险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正

9.2.1大型设备吊装前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

已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已熟悉其工作内容; 一起重机械及吊装机具的选用和布置与方案一致; 技术交底记录、机具、索具设置记录、自检记录、互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其他质量证明 文件; 一设备吊装总重、设备附件安装及机具、索具设置; 一设备摆放位置; 备用工具、材料的配置; 妨碍吊装工作的障碍物; 吊装技术措施中所确定的施工道路及场地; 供电能力; 参与吊装人员指挥信号演练; 气象预报; 应急预案; 一其他必要的检查。 9.2.6大型吊装联合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在联合检查记录中签字。 9.2.7吊装总指挥在确认联合检查符合要求后,签署吊装命令,方可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正式 起吊。 9.2.8吊装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的规定。 9.2.9吊装指挥应对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信号传递演练。吊装指挥发出的信号应清晰、准确、传 递及时。 9.2.10 吊装作业人员应按照指挥的命令和信号进行操作。出现问题应停止操作,并报告吊装指挥。 9.2.11 吊装设备时,卷扬机卷筒钢丝绳余留圈数应不少于5圈。 9.2.12 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导向滑轮的位 置宜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 9.2.13 起重机不宜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9.2.14 起重机工作时,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应超过其操作手册中的规定值。 9.2.15 起重机应在各限制装置的限制范围内工作DB14T 1317-2016 贵金属饰品标识规范,不应利用安全装置代替正常操作。 9.2.16 起重机具、索具不应与电焊把线或导线等带电体接触。 9.2.17 钢丝绳使用时不应有死弯、扭劲等现象。钢丝绳绳扣排列时不应有重叠、挤压现象。 9.2.18 钢丝绳受力后,应检查绳卡是否有滑动。如有滑动,应对绳卡进行二次拧紧。 9.2.19 滑轮(组)受力后,应检查各运动部件的工作情况,不应有卡绳、磨绳现象。 9.2.20吊装时,所有人员不应在起重机臂下、被吊设备下方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任何人员 不应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9.2.21吊装时,应平稳起升,避免晃动及摆动。

9.2.23吊装过程中,突遇恶劣天气变化影响,不能继续吊装时、应采取有效的应急保护措放

吊装过程中QC/T 904-201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毂,因故中断吊装应按应急预案采取

5杆吊装过程中,应重点监测以下部位的

缆风绳及地锚; 吊点及主吊滑轮组; 跑绳及导向滑轮; 主吊卷扬机; 吊装安全距离; 地基变化情况等。 9.2.26流动式起重机吊装过程中,应重点监测以下部位的变化情况: 一吊点及吊索具受力; 起升卷扬机及变幅卷扬机; 超起系统工作区域; 起重机吊装主要参数仪表显示变化情况(吊臂长度、工作半径、仰角、载荷及负载率等); 吊装安全距离; 起重机水平度及地基变化情况等。 9.2.27 门式起重机吊装过程中,应重点监测以下部位的变化情况: 缆风绳系统及地锚; 主吊点及主吊系统受力; 主吊系统、行走系统受力和速度参数仪表显示情况; 吊装安全距离; 塔架垂直度、吊装梁的水平度变化情况; 地基变化情况等。 9.2.28 设备就位后,应及时固定。经吊装指挥确认同意后,方可拆除吊装索具。 9.2.29 吊装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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