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064.2-2021 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第2部分:运行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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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T 064.2-2021 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第2部分:运行管理.pdf

5.5.1使用其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

5.5.1使用其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 5.5.2使用企业基本账户支付电子投标保函保费, 5.5.3确保填写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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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6.1当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使用其CA证书通过电子 函平台在线向工程担保保证人发起索赔申请。 6.2对提交的索赔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GB/T 17626.21-201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混波室试验*法6.1工程担保保证人资格条件

各工程担保保证人应符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完善 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

6. 2. 2递交对接登记材料

工程担保保证人和第三*网络平台(如有 标保函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填写对接登记材料,包括附录A《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 台对接登记表(试行)》、附录B《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服务协议书(试行)》、附 录C《工程担保保证人服务承诺书(试行)》并加盖公章,将材料提交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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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对接登记材料的核查与公示

6. 2. 4接口改造

6. 2. 4接口改造

公示结束后,工程担保保证人和第三*网络 (如有)应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 接入技术规范》要求,对其业务*统升级改 符合要求

6. 2. 5 接口对接*调

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统和第三*网络平台(如有)与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开展数据对接*调 至*调成功符合全流程测试条件。

6.2.6 全流程测试

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组织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使用主体开展全流程测试。全流程测试应模拟 程建设招投标项目,邀请3家或3家以上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在线购买、在线提交、在线核 流程测试。

6. 2. 7 部署上线

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统和第三*网络平台(如有)经全流程测试通过后,*可部署上线,开 投标保函业务。

投标人使用其CA证书登录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编辑企业信息,根据提示完善相关信息,以便读取 相关数据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业务。

7.2.1投标人使用其CA证书登录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填写电子投标保函购买申请信息并使用工程担保 保证人CA证书的公钥进行加密,传送至工程担保保证人业务*统。 7.2.2工程担保保证人通过其业务*统接收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购买申请信息、使用其CA证书进行 解密并开展核保工作。 7.2.3核保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投标保函平台通过工程担保保证人提供的支付面从企业基本则 户转账缴费。 7.2.4工程担保保证人确认缴费信息后再使用投标人CA证书的公钥加密电子投标保函文件并传输到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供投标人下载。 7.2.5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只保存经投标人CA证书的公钥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文件,该文件只能由投 标人使用其CA证书解密。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统制作投标文件时,导入电子投标保函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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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截正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其CA证书登录电子投标保函平台,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退保 程担保保证人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投标人发生违约或违法违规行为应没收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投 平台向工程担保保证人提出索赔申请,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理赔。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应具备存储电子投标保函相关数据的功能,确保电子投标保函文件和数据 查、有据可依。

8. 2. 2数据传输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与工程担保保证 易*统、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 台等互*互通,实现电子投标保函数据信息完整、 及时地收集并上报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应通过计算机*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或以上认证,确保环境安全、网络和道 信安全、应用及数据安全。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和平台运维公司人员应遵守《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案》相关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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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对接登记材料

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将工程担保保证人和第三*网络平台(如有)提交且通过审核的对接登记 理成册,保存在档。

8.5.2电子投标保函文件数据

项目开评标结束后,电子投标保函文件的电子投标保函文本内容、结构化数据文件、附件文件 签章等内容应按照工程建讠 求进行归档

给出了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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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登记表(试行)

表A.1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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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服务协议书如下所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服务协议书(试行)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甲*: 乙*: 丙*: 为保证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正常、规范开展,加强电子投标保函的管理,发挥电子投标 保函的作用,减轻投标人的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甲*委托丙*开展厦门市建设工程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等工作。甲*委托丙*通过 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乙*提供的(业务*统名称/第三*网络平台名称)(以下简称“乙** 统”),乙**统IP地址,为交易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在线购买、在线提交、在线核验和在线理赔 申报等服务。为保障甲*、乙*、丙*、投保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各*的合法权益,甲*、乙*和丙 *三*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章保密内容及保密义务人 1.1本协议中所涉及保密内容包括: 1.1.1有可能影响交易活动公正性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项目信息、交易主体信息、*** *、电子投标保函数据信息等; 1.1.2甲、乙、丙三*通信接口、功能说明以及相关代码文件等信息; 1.2乙*和丙*为保密内容的保密义务人: 1.2.1乙*和丙*及其雇员、关*公司应对合作过程中甲*提供的所有保密内容承担严格的保密义 务。除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外,未经甲*书面许可,乙*和丙*不得向第三*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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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对*依照本协议提供的保密内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本章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乙*和丙*的保密义务期限为保密内容提供之日起至相关信息 不再具有保密性之前持续有效。无论本协议无效或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被三*以 书面**终止或被三*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取代; 1.3如乙*和丙*违反本章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1甲*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督促丙*做好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建设开发、升级维护、对接等工作,保证电子投标保函平 台正常运行; 2.1.2甲*派专人会同丙*对乙**统接口进行功能评估,满足对接要求的,进行对接;需进行改造 的,待乙*改造并满足对接要求后进行对接: 2.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有权采取措施暂时关闭或取消乙**统与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对接: (1)乙*不具备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能力,提供的对接登记材料和电子投标保函相关信息存在不真 实、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形的; (2)因乙*自身原因造成其不符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完 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建筑(2019)25号)中关于工程保证的保证人资格要 求的; (3)因乙*原因导致投标人不能及时参加投标或者影响相关招投标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的: (4)乙*因泄露电子投标保函交易数据信息造成工程建设项目发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 乙*未按规定履行赔付义务的,相关调查部门要求其暂时关闭或取消对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或甲*认为应当暂时关闭或取消对接的其他情形。 2.1.4由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恶意攻击电子投标保函平台造成无法正常运行,甲*应督促内*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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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统正常运行,但不承担故障责任。 2.2乙*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在对接登记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同时确定其已具备开具电子 投标保函的能力; 2.2.2乙*自行承担因*统对接而发生的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面的相关费用: 2.2.3乙*负责自身*统的开发、上线和内部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甲*技术规范的*统接口与电子 投标保函平台进行对接,乙*委托的第三*网络平台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取任何软件使用费: 2.2.4乙*应确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保函数据信息的保密、安全; 2.2.5乙*应及时向投标人传输完整的电子投标保函文件及数据信息,确保向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传输 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2.2.6乙*负责维护乙**统的正常运行,当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发起访问时,乙**统应及时准确地 回复相关数据给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因乙*原因造成投标人不能及时参加投标或者影响相关招投标交 易活动顺利进行的,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2.2.7如甲*因国家、省、市设立相关技术标准变更或者业务需要,需要修改、升级其*统对接接口 的,乙*应积极配合予以更新,并通过测试后上线运行; 2.2.8乙*负责处理与被保证人、受益人、第三人等之间的纠纷和争议,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如因此给甲*造成损失的,甲*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赔偿甲*的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 2.2.9乙*应妥善处理交易主体提出的质询、批评和投诉,积极采纳对电子投标保函金融产品和服务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 2.2.10乙*对自身并发*统的知识产权享有合法权利,因乙*权利瑕疵导致甲*或第三*受到损失 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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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乙*应依法为投标人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业务,不得为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同一招标项目的多 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并有义务配合有权机关做好招投标违法行为的查处: 2.2.12乙*应提供在线理赔受理接口,并能及时推送理赔处理状态到电子投标保函平台。招标人在电 子投标保函平台在线发起索赔申请,乙*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处理; 2.2.13因乙*原因被暂时关闭或取消与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对接的,乙*对暂时关闭或取消对接前已升 具的在保状态的电子投标保函仍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 2.2.14乙*应提供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能通过互*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验证真伪的服务; 2.2.15乙*应设置专人为各*交易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需求响应与快速理赔等服务: 2.2.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乙*承担责任: (1)乙*未按合同规定承担本机构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代偿义务的: (2)因乙*原因造成投标人不能及时参加投标,从而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 (3)因乙*原因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相关各*损失的: (4)乙*申领的CA证书因管理不善,造成相关各*损失的; (5)工程担保保证人委托第三*网络平台对接电子投标保函平台的,该工程担保保证人与其委托的第 三*网络平台视为共同乙*。工程担保保证人对因第三*网络平台违法、违规、违约或不当行为造成 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3丙*的权利和义务 2.3.1丙*应根据国家电子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和数 据规范,建设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并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安全; 2.3.2内*应根据国家、省电子招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制作《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 接入技术规范》,且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取任何软件使用费: 2.3.2内*受甲*委托做好与乙**统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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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972-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运行监管框架DB3502/T 064.22021

下面给出了工程担保保证人服务承诺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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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工程担保保证人服务承诺书(试行)

GB/T 8190.7-2018 往复*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7部分:发动机*族的确定DB3502/T 06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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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标准》 2]《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地*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厦建筑(2019)25号) 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交易(202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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