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30-2021 铁路专用线路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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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SHJX 030-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资源ID:27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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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30-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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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30-2021 铁路专用*路建设标准.pdf

9. 2. 1 牵引种类

1.专用*机车牵引种类宜与接轨铁路保持一致,以便于组织直达运输。 2.分界口站增设专用*,需考虑本局机车作业模式、跨局机车作业模式和本专用*货物 主要流向,合理选择机车牵引种类,

以满足取送车作业需求, 2.货运量较小的专用*可考虑共用邻近车站驻站调机,以满足取送车作业需求。

专用*管理方式一般采用“代管”和“自管”两种方式。 1.代管 “代管”系指专用*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即委托由铁路局代办运营、维*、养护,运 输纳入其系统。专用*投资人与铁路局协商签定有关运营管理、维*养护等协议,专用*产 权仍属专用*投资人所有。这种管理方式便于整体管理,节省工程投资,减少运营机构、设 施和人员,有利于缩短车辆停留时间,提高运输效率。 2.自管 “自管”系指专用*建成后,自成系统、自行管理、自备机车、自行养护维*。专用* 投资人与铁路局仅协商签定相关运输协议,在交接站(场)办理车辆交接。这种管理方式便 于大型企业自成独立系统,管理集中,但工程投资相对较大QTJX 0001S-2015 腾冲县金鑫食品厂 湿态蜜饯,需配置整套的管理机构及运营 体系,专用*投资人自主性强但运营管理复杂。 3.选用原则 到发货运量较小、运营自主性需求不强的专用*,宜采用“代管”模式;专用*到发货 运量较大、运营自主性需求强,专用*投资人有铁路运营管理经验的,宜采用“自管”模式。

1.交接方式 对应不同的管理模式,交接方式一般有二种,分为货物交接和车辆交接。 货物交接是指专用*建成后,委托铁路局“代管”,专用*投资人与铁路局进行货物交 妾,双方手续简单。 车辆交接是指专用*建成后,由专用*投资人与铁路局在接轨站进行车辆交接 2.选用原则 对于运量较小、由铁路局“代管”的专用*宜采用货物交接;对于运量较大、专用*投 资人“自管”的专用*,宜采用车辆交接

1.专用*作业场距离接轨站较近,作业场宜纳入接轨站控制,按照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 办理。 2.专用*作业场距离接轨站较远,作业场宜采用独立联锁,与接轨站采用半自动闭塞方

1.专用*作业场需根据货物品类、运量、性质等合理确定装卸方式,宜优先选用集装箱 装卸。 2.装卸设备布置,在符合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流程,力求紧凑,便于作业和管 理,并应充分考虑合理发展,使近远期安排密切结合起来。

9.7.1到发*能力 到发*能力应根据办理的列车数、列车到发不均衡性和车站技术作业过程等因素分析计 算。 9.7.2车站咽喉通过能力 1.合理利用咽喉区的平行进路,使作业量不过分集中于个别道岔; 2.尽量减少进路交叉,使有关方向列车能够同时到发; 3.尽量均衡利用两端咽喉区。 9.7.3牵出*调车能力 充分利用既有技术设备、作业组织方法及调车机车数量,最大化利用牵出*调车能力, 提高调车作业效率。 9.7.4区间通过能力 铁路区间实际通过能力,需结合该区段内的设计通过能力、两端车站的技术作业条件及 其他限制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1.专用*应根据管理体制、初期和近远期的货物运量、品种等,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的原则进行设计,并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性。专用*初、近、远期设计年度应在总运量与分 年度运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不易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设计, 可逐步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近期运量设计,并应预留远期发展条件。 2.专用*在满足本企业生产运输需要的前提下,还要便于相邻工业企业共同使用。具备 充分发挥工业企业铁路设备潜力和作用的条件,减少建设不必要的铁路。 3.专用*应根据项目需求,在满足货物运输功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安全前提下,结 合项目特点和所处环境,对主要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10. 2 接轨站平面布置

10.2.1一般规定 1.专用*接轨方案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接轨站应充分利用既有设 备和车场能力,减少改建及废弃工程。 2.选择接轨站时,尽量考虑距离企业较近的车站,并根据专用*的货运量、车流方向、 总体布局等,与铁路部门协商确定。专用*应在既有车站接轨,不应在区间*路上接轨。 3.专用*接轨点应设置在国铁接轨站大量车辆出入的另一端,减少车流在国铁接轨站的 斤角或迁回运输,接轨繁忙国铁干*铁路的专用*,应根据运输条件设置或预留立交疏解条 牛。 4.接轨站改建时,道岔改造宜尽量集中在一端咽喉区,避免两端咽喉区均进行大的调整 以减少施工复杂性。 5.接轨站同专用*应相互协调,力求设备配置合理、*路短捷、方便调车作业。 6.专用*调车作业时接轨站需满足接发车条件。 7.专用*与接轨站应采用安全*隔开。

8.贯通式货物*兼到发*的股道,应设置隔开设备

10.2.2横列式平面布置

图10.2.1接轨站平面布置示意图

当接轨站改建工程对既有*运输作业影响较小,且既有站相关拆除还建工程量较小时, 可考虑对既有接轨站进行横列式改建

10.2.3纵列式平面布置

2.2横列式平面布置示為

当接轨站改建工程对既有*运输作业影响较大,且既有站相关拆除还建工程量较大时, 可考虑对既有接轨站进行纵列式改建

10.3专用*车站平面布

图10.2.3纵列式平面布置示意图

10.3.1一般规定 1.车站平面布置应按照货物品类和装卸作业的特点,集中分区布置,一般情况下,宜分 为大宗货物、散堆装货物、集装箱、包装成件货物、特种货物等装卸作业区。 2.车站位置应靠近主要货源,符合车、货流方向,尽量避免折角运输,如作业量大还应 内组织和接发直达列车创造条件。 3.各类装卸*,宜按货物品种、运量大小单独或合并设置。大宗货物应集中设置装卸作 业区;包装成件货物作业区应远离散堆装货物作业区;长大笨重货物作业区宜设置于包装成 件货物和散堆装货物作业区之间:集装箱作业区宜设置于包装成件货物和长大笨重货物作业 区之间:散堆装货物等装卸区并宜位于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10.3.2平面布直 1.危险品专用* 危险品专用*装卸作业*宜按尽头式直*段布置。 2.粮库专用* 粮库装卸作业*宜按贯通式布置,条件困难地段可按尽头式布置。 3.大宗货物(煤矿、钢铁、矿石等货物)专用* 大宗货物的装卸作业*有效长宜按整列布置,条件困难地段可考虑解编作业。

1.管*与站场内平面、绿化景观设计应统筹布置,管*布置紧凑合理,减少与作业场地 和设备的干扰。 2.管*布置应近远期结合,减少重复改造。 3.管*采用地下管*敷设,管*集中路径上宜设综合管沟。 4.管*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11.1.1*路平面 1.*路方案应根据沿*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及征拆等情况合理选择,应结合地形 也质、水文条件合理选择工程类型,降低工程投资。 2.当专用*装卸作业场距离接轨站距离较近时,可考虑对接轨站采用横列式扩建或增设 子场等方式就近*建。 3.当专用*装卸作业点距离接轨站距离较远时,原则上*建专用*宜进入企业厂区内: 当受到厂区场地、区域规划、土地性质等因素限制时,应尽量*建专用*至厂区就近区域, 尽量减少短驳运输距离。 11.1.2*路纵断面 1.限制坡度应结合接轨国铁*路情况,根据铁路等级、地形条件、牵引种类和运输要求 角定,并应与接轨的国家铁路牵引质量相协调。 2.为了有效降低工程量、工程投资和缩短项目工期,在满足列车制动安全及区间输送能 力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专用*近远期到发货流情况,可分方向合理选择限制坡度

11.2.1 一般规定 1.轨道类型应按专用*的性质和特点、运量、铁路等级、机车和车辆的轴重等因素,合 理地选择。 2.轨道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等要求。 3.轨道类型应根据专用*的特点、近远期预测运量合理选用。 11.2.1备料 1轨道常备材料配置应符合确保安全、抢*必备、科学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设置。 2轨道常备材料配置数量应根据突发故障抢*需要,按必备、易损、易耗的要求合理确 定

料配置形式可采用 实体备料、费用备料、协议备料等形式, 与设备管理单位协商确定

1.路基工程应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强度、稳定性及耐久性要求,并符合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路肩高程应满足洪水位或潮水位、特殊土和不良地质条件等因 素要求。 2.路基工程应有完整、系统、通畅的排水设施,并与铁路桥涵、隧道、站场及地方排 水系统合理衔接。 3.车站路基设计时,路基宽度应考虑满足调车人员作业需求,宜设置跳车平台

11.4.1桥涵建设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及标准。 11.4.2交叉公路、铁路及河流的桥梁应充分预留规划建设条件,并评估其对高速铁路 运营安全的影响。 11.4.3与既有铁路距离要求 1.桥台 (1)不设D型施工便梁、不需慢行,基底地质良好且无地下水时,*间距一般不小于 5H+W/2+b/2+0.3m。式中H为既有*路肩至新建桥基底的高差(m),w为既有*路肩宽度 (m),b为新建桥基础横向宽度,0.3m为施工需要宽度 (2)*路不需加固,但需慢行,一般情况下*间距可采用15m,视地质条件新建桥可 采用桩基、沉井或挖井基础。困难时可适当加大*间距。 2.桥墩 (1)当新旧桥基为明挖基础时,新桥基底不宜低于旧桥基底,两基础间应保持沉降缝 争距,并且要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既有*行车安全。当新桥基底低于既有桥基底时,考虑既有 乔基础的稳定,基础间净距一般不小于hXcotΦ+K。式中h为新旧桥基底的高差(m),Φ为 土壤的内摩擦角,并不大于35°,K为安全值(m),一般采用1.5m。 (2)当新旧桥基均为桩基时,应考虑承台和桩间平面有一定的距离,并考虑对地基应 力的影响。桩的中心距一般可按桥规对柱桩及摩擦桩的规定执行,且承台间净距一般留出 0.1m间隙。 11.4.4桥梁防渗水应采用高标准、新技术以满足使用要求,

11.5.1站场布置原则 1.车站改建标准不低于既有设备标准。 2.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既有设备,尽量避免大拆大改,减少废弃工程及施工对运营的 干扰;各项设备规模按近期运量确定,考虑近远期结合,并留有发展余地。 3.站内建筑物及设备的改扩建必须满足限界规定。 4.站坪宜设在平道上,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0%的坡道上。 5.正*上道岔,其轨型应与正*轨型一致。站*上的道岔,其轨型不应低于该*路的轨 11.5.2 到发场、调车场

11.5.2到发场、调车场

1.到发场和调车场,可根据作业要求、作业数量、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调车*或兼做 调车*的到发*宜与专用*装卸作业区同侧设置。 2.到发*数量应根据到发列车对数或取送车次数等技术作业过程确定。到发*有效长度 宜与接轨的国铁车站到发*有效长度一致:仅接发企业列车的到发*,其有效长度可适当缩 短。调车*数量和有效长度应根据车流量和车流性质确定,有效长度应根据列车长度和附加 长度确定。 3.单独设置调机时,宜配套机车整备设置。 4.运量较大的专用*需设置临**,并配置检*坑。 5.在货车集中出入的直*上,应设置安检、检斤监控设施。 11.5.3装卸作业区 1.采用垂直吊装卸的作业区域不应设置接触网、架空缆*等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 2.货物装卸*数量应根据货物品类及运量确定。货物装卸*的装卸有效长度和货物仓 库、货棚、站台、堆货场的长度和面积,应根据年货运量、货物列车性质、各类货物车辆平 均净载重、单位面积堆货量、货物占用货位时间、货位排数和每天取送车次数等因素确定, 3.取送车次频繁、货运量大的装卸*,宜与专用*直通。各类装卸*的装卸停车部分应 为直*段。在困难条件下,装卸*上的少量重车,可停在半径不小于800m的连接曲*上; 特别困难条件下,装卸*可设在半径不小于500m的曲*上。 4.装卸*装卸有效长度范围内宜设置在平道上,困难条件下,除部分特殊货物装卸*, 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 5.一条装卸*的一次装卸作业车辆数,宜为整列或半列布置。 11.5.4机械设备 1.铁路装卸机械应满足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安全高效、作业使用的原则 铁路装卸机械类型应根据作业量及货物品类、装卸作业性质、装卸机械性能确定 2.大宗散堆装货物装卸*宜采用筒仓、翻车机、螺旋卸煤机等设备。采用筒仓进行装车 时,筒仓应布置在*路中间;采用翻车机卸车时,装卸*宜布置为尽头式;采用螺旋卸煤机 时应配套采用皮带廊道运输,皮带廊道宜为全封闭式,此外还应配置清车机

11. 5.3 装卸作业区

3.集装箱装卸区应采用门式吊、正面吊进行装卸

11.6.1相邻路网既有机务设施分布情况及性质和规模 机务设备应结合相邻路网机务设备分布情况、运输组织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1.6.2机车交路 直达专用*车站的机车交路应由国铁机车担当。 11.6.3机务设施设计及相关情况 1.专用*车站可根据需要设置机待*、调机整备*等机车折返、停留设施,调机整 宜与车辆边**合设;机车整备设施宜利用邻近国铁内燃机车整备设施或社会资源,必要 可设简易整备设施。 2.机务和车辆设备的位置,除应满足机车车辆的作业需要外,还应减少对车站行车 车和取送车等作业的干扰。 3.机车牵引种类应与接轨铁路保持一致,以便于组织直达运输,

1.车辆运用设施可根据运营管理方式、机车交路、行车资料、运输组织方案等综合考虑 确定设计方案。 2.专用*日均装卸车辆不足300辆或不采用对车辆损坏较严重的装卸方式,车辆的检* 宜利用相邻*路既有车辆检*设备,否则应考虑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 3.技术交接作业场应设置在有翻车机、解冻库的专用*,或实际装卸车数量每昼夜平均 00辆及以上的专用*接轨车站。接轨站设有列检作业场时,可不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 4.车辆运用房屋宜设在车场外侧中部,并宜与所在车站的运转房屋合设。 5.技术交接作业场的作业*路应设置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固定脱轨器。 6.技术交接作业场应配备铁路货车管理信息系统(HMIS)运用子系统, 7.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应综合考虑路网、*路技术条件,通信系统等因素确定设 十方案。 8.专用*与国家铁路的接轨站,应设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11.9.1一般规定 1.信号工程应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的要求,应以符合满足铁路运输需求并结合专用* 远期规划及发展的要求以及安全适用、先进成熟、经济合理的原则。 2.信号系统及电路设计必须符合铁路信号“故障一安全”原则。 3.铁路信号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性和安全性规范及 示例》。 4.信号系统应设置联锁、闭塞系统,根据需要可设置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及信号集中 监测系统。

11.9.5信号集中监测

1.车站信号设备的监测宜采用CSM系统。 2.CSM系统的监测范围应包括:联锁设备、闭塞设备、TDCS设备、电源设备、与防灾、 不境监测等系统的接口。 11.9.6其他接口要求 1.信号设备宜采用智能电源屏供电,根据需要可设置UPS。 2.信号设备房屋的内部净高及设备布置间距应符合设备安装及正常维护的需要。 3.信号工程防火应符合《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的有关规定。

11.10.1铁路信息系统 根据专用*运营模式以及接轨站的既有状况,可在厂内站或者作业点设置相关信息系统 终端。 11.10.2视频监控系统 1.视频监控系统宜采用网络化、数字化技术。 2.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运输生产、设备监测、抢险救援和治安防范等视频监视需求,实 现网络资源和视频信息共享。 3.视频监控汇集点宜设置在厂内站,并且预留共享条件。 4.视频监控点宜设置在人员密集、治安复杂以及涉及行车安全等区域。不得泄露国家机 密,不得侵犯单位、公民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1.10.3超偏载检测设备 1.为了对货车装载时和运行中超载情况实时监测,也可对货车进行偏载测试,厂内站咽 侯区外侧宜设置超偏载检测设备。 2.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条件。 11.10.4货车装载状态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1.根据铁路货运安全检测监控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厂内站咽喉区外侧宜设置货车 装载状态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2.系统功能包括:以车辆为单位,按车号进行图像采集,通过检测数据与现车或确报进

行匹配,按车号、发站、到站、品名、押运人等进行复示、实时监控、视频回放、图像抓拍、 报警管理、过车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 11.10.5综合布线 1.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承载话音、数据等信息。 2.综合布线采用的设备和缆线应满足国家对环境、消防、安全及电磁兼容方面有关标准 和要求。

11. 11 牵引供电

11.11.1一般规定 改建工程按既有技术标准设计,新建到发线接触网符合现有规定,应充分利用既有牵引 共电设施供电能力为专用线供电,专用线电化范围应根据行车组织确定。 11.11.2牵引供电 1.专用线电气化在选择牵引供电方式时应与既有接轨站牵引供电方式保持一致,并应充 分利用既有牵引供电设施为专用线供电,应核算牵引所供电能力。 2.接轨站电气化改造需与运维单位、车站对接新增股道是否有单独供电及单独计量需 求,应根据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设置隔离开关。 11.11.3接触网过渡 1.接触网接入既有线时存在接口过渡工程,接触网过渡工程设计以简单实用、安全可行, 威少浪费为原则,在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废弃工程,尽量减少既有线上进行接 触网施工过渡时对行车产生的影响。 2.接触网过渡工程与站场过渡方案、行车组织、施工组织等因素密切相关,接触网根据 总体施工方案制定详细过渡方案,满足专业间协调、施工组织的需要。

11.12.1一般规定 1.专用线供电应安全、适用、可靠;应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 2.用电负荷分级根据专用线的特点、用电要求确定。 3.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分别供电至用电设备或低压双电源切换处。 4.接轨站宜统筹利用既有铁路供电设施为专用线接轨站的用电负荷供电。 5,车站应优先采用本企业电源,当取得本企业电源有困难或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 就近采用公共电源。 6.区间供电应根据用电负荷的分布情况以及周边电源条件,以力求经济性为最优原则, 就近引接公共电源或采用区间馈线由本企业供电等方案。 7.接轨站的电力远动系统应与正线相协调,专用线的电力远动系统应根据运营管理模 式、调度指挥方式及业主的要求综合确定。 8.电力线路采用的形式应结合供电方案,地形、地质、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地 形条件许可时,宜采用架空线路。 11.12.2变、配电所 1.接轨站变、配电所的设置要求应与正线相协调、统一。 2.车站的变、配电所可采用组合式集中布置。采用箱式变电站时,箱式变电站变压器容 量采用干式变压器时不宜大于800kVA,采用油浸式变压器时不宜大于630kVA。 3.区间变电设施可视区间用电设备的规模、功能等具体情况采用箱式变电站或杆架式变 电台

4.变、配电所的所址选择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其室内地面高 程应高出室外地面0.3m及以上。 5.电气主接线应结合专用线的用电需求,根据负荷及电源情况用简单可靠的接线,有两 路电源同时运行的变、配电所宜采用分段单母线接线, 6.设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任意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 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 7.由外部电源供电的变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宜装设专用计费装置。 8.在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及TT接地系统时,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9.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当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 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尚应增加出口。 11.12.3低压配电 用电设备的低压配电,应根据专用线的特点、用电需求、负荷性质、所处环境等因素, 采用适宜的方式。 2.与行车密切相关的通信、信号、信息等用电设备处,宜分别采用单独的配电回路,并 设置单独的配电箱。 3.在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要断开电源的场所,应就近设置隔离电器。 4.不同产权单位的供、用电设施之间应合理设置接口并分别设置计量装置。 5.车站各单体建筑内不同部门和单位是否需设置内部考核用的计量装置,可商量确定。 11.12.4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的路径选择应综合运营、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确定,并应做到 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架空线路不应妨碍信号瞻望或调车作业,不宜占用预留铁路线位。 3.架空线路应不占或少占农田,少砍伐树木。 4.架空线路应避开低洼地、河流、易冲刷地带、易被车辆碰撞和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 也地段。 11.12.5电缆线路 1.电缆敷设方式应根据电缆类型、数量、工程条件、环境特点等因素,选择直埋敷设 穿管敷设、排管敷设以及电缆沟敷设等。 2.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交叉时应穿钢管保护,保护管应超出路基面宽各1m,或者排 水沟外0.5m。埋设深度不应低于路基面下1m。 3.电力电缆不宜与通信、信号等其他种类的电缆同沟敷设,并尽可能减少交义。当没有 避让条件,电力电缆与通信光缆、信号电缆同沟敷设时,应以防火阻燃材料采取隔离措施, 其平行间距不宜小于0.1m,交叉间距不宜小于0.25m。 11.12.6电气照明 1.专用线及接轨站的室内场所,到发线、牵出线、存车线、走行线、4股道及以上或设 有除雪装置的道岔区、货物线、货物站台、货物装卸区、货物存放区、油罐区、卸油栈台、 场站主干道等场所应设置电气照明。 2.有人看守道口处应设置道路照明。 3.牵出线、调车线的照明设施应设置在调车人员行走的一侧。 4.道岔咽喉区照明应满足清扫、除雪等作业的要求,且不应对列车驾驶员判别灯光信号 和观察前方情况产生有害影响。 5.室外大面积场所宜采用灯塔或高杆灯照明。 6.照明配电和控制的设计,应安全可靠、利于节能、便于管理。 11.12.7防雷及接地

11.12.7防雷及接地

1.防雷、接地装置应充分利用建筑物结构的金属导体;防雷措施应与用电设备等防雷措 施适配,构成整体防雷体系。 2.变、配电设施应有防直击雷、雷电波侵入措施。 3.10(6)kV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保护,低压侧宜装设过电压保护装置。 4.每座建筑物和变、配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额定电压的电气装置或设备,除另有规定 外,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5.低压配电系统应根据用电负荷的性质选择不同的接地型式,宜优先采用TN系统。 6.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使用性质、重要性以及雷击后影响运输程度来进行分类和设置 防雷及接地装置,并应符合现 规范和文件的规定。

1.生产办公用房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发散粉尘,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需按工艺要求 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和净化除尘装置。 2.食堂操作间应设排风罩等局部机械排风设施,产生油烟设备的排风应设置油烟净化设 施,卫生间设机械排风

3.建筑物防排烟设计优先采用开窗的形式进行自然排烟。 4.办公、住宿等人员活动场所应设置舒适性空调。 5.通信、信号、信息机房应设置工艺性空调。

11.15.1一般规定 1.功能区房屋建筑及设施应根据需求及预测货物流量确定建设规模,并充分考虑土地综 合开发及远期预留有关要求。 2.配套建筑布置应满足选址周边规划控制性指标要求,外立面色调、造型宜统一、协调、 简洁,与所在地人文、建筑特色相结合,满足功能要求。 3.改建工程宜适当利用既有房屋建筑及设施,优化设计,减少征地、拆迁,减少对既有 建筑物影响,做到站场布置合理,交通运输灵活。新增生产房屋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统筹规 划,集中布局,建筑风格应协调一致。做好场区防火、排水、绿化设计。 4.房屋配备原则、建筑标准 (1)生产配套用房及生活配套用房根据使用需求设置。 (2)房屋建筑工程属于主体工程的配套项目,不考虑桥隧守护房屋、军运房屋、人防 工程的设置,但应满足人防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 11.15.2房屋建筑分类 房屋建筑按功能要求可分为:货物仓储用房、生活配套用房、生产配套用房等。 1.货物仓储用房主要包括仓库、站台雨棚。 2.生活配套用房根据使用需求,主要满足以下功能:食堂、宿舍、间休等。 3.生产配套用房是为实现基本功能服务的必要用房,包括配电房、泵房、叉车库、信号 楼、值班室、管理用房等。 11.15.3房屋建筑设计要求 1.房屋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 2.房屋建筑应符合相关设备安装、检修等使用要求。 3.房屋建筑装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采用环保材料。 11.15.4普通仓库、雨棚 1.仓库宽度 仓库宽度应根据货运量、货运种类、作业性质及采用的专业机械类型等因素确定。 2.仓库长度 为减少取送作业与装卸作业的干扰,可根据需求设置仓库长度。 3.仓库设施标准 (1)道路侧外挑雨棚宜挑出站台边3.5m,线路侧雨棚宜挑出站台边2m,雨棚高度适 宜,既满足限界又可保证挡雨效果。 (2)仓库高度宜根据货架、操作工艺确定。仓库应满足大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求。 米光通风不宜采用屋面采光带。 (3)外窗台高度不宜低于1.8m,窗台高度低于1.8m高的通风窗,应设必要的安全防 户装置。 (4)仓库地面应采用无尘化地面。 (5)仓储建筑因其仓储功能特殊性,宜适当提高建筑防水要求。 11.15.5综合楼 1.综合楼建筑形式应简洁、规整、与使用功能相适应,主要满足办公、营业、客户服务、 配套生活功能,不宜采用大面积反射玻璃幕墙。

11.15.8其他配套用房

11.16.1一般规定 消防水源优先采用市政自来水,也可采用符合条件的天然水源或专用消防水池、水塔。 11.16.2给水消防 1.室外消火栓宜设置在绿化带及围墙边缘,否则应设置防撞护栏。需设置在作业区时, 应尽量采用地下式。地下式消火栓位置应有明显的标识。 2.仓库,办公等超过一定建筑规模而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自动灭火系统应与消火 栓系统分开设置,分别计算用水量和消防用电负荷。 3.设置喷淋的场所,净空高度超过8m的轻型钢架仓库可采用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 统。 4.除危化仓库外,所有仓储类、中转类仓库应按丙类库房进行消防设计。 11.16.3电气消防 1.通信、信息、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监控系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 充设备房屋和信号楼的电缆槽应采用防火型盖板。 2.不同电源的电缆或强、弱电电缆同沟、同井敷设时,应将不同电源的电缆或强、弱电 电缆分别布置在两侧,其间距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规定。当受条件 限制必须相邻时,应采用阻燃型线缆,或采取阻燃防护和采用不燃材料物理隔离等措施, 3.可燃材料仓库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内宜采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2)库房内不应采用卤镉灯等高温光源。 (3)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11.16.4建筑消防 1.基本要求 设计应按照遵循现行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 2.建筑分类、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规模等确定耐火等级、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等级。 3.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操作场地等。 建筑应设有消防车道,消防操作场地结合消防道路设置并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4.防火、防烟分区 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建筑各层平面功能的使用情况进行防火、防烟分区划分,分区面积应 满足规范要求,每个防烟分区利用挡烟垂壁进行分隔。 5.安全疏散 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建筑各层平面功能的使用情况设置疏散楼梯间,根据人流计算出入口 疏散宽度。 6.建筑配件及构造: (1)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隔开。 (2)封闭楼梯间疏散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各设备用房均采用甲级防火门,开向走道 车间的管井门均采用丙级防火门,各楼梯间疏散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 (3)电缆井,给排水管井待设备管道安装完毕后,在每层楼板上用同层等厚同标号的 钢筋砼浇筑封堵。 7.根据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及自动灭火系统等

11. 17 工程经济

11.17.1施工组织 1.建设工期 按照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期,通过多方案比选分析,保证推荐方案技 术可行、经济合理。 2.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按照投资效益最大化原则,结合现场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和工艺、施工顺序和资源配置 料学设置大型临时设施;过渡工程设计需在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减少施工对运营的干扰的 青况下,满足线路或车站主要运输设备在过渡期间运输的需要。 11.17.2工程投资 1.一般规定 工程投资应采用现行铁路编制办法编制,与现行铁路编制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地方或 运输企业相关规定编制。 2其他规定 (1)当专用线投资人建设的专用线项目需委托铁路代建时,代建服务费应按照铁路部 门相关文件规定计列,建设项目管理费不再计列。 (2)由专用线投资人建设的专用线项目,勘察设计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 洛【2002】10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列,实际发生费用 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铁路投资建设的专用线项目按照铁路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列

(3)其他咨询服务费可参照《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预估算编制办法》或《铁路 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文件规定计列,实际发生费用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 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4)由专用线投资人建设的专用线项目,营业线施工配合费的计取应执行中国铁路总 公司“铁总建设【2017】146号文”的规定(含运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费用);由铁路投资 建设的专用线项目按照铁路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计列。 (5)由专用线投资人建设的专用线项目,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应按照铁路部门相关 文件规定计列,当项目新增铁路货运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可根据新增铁路货运量适当降低补 偿标准。 11.17.3经济评价 1一般规定 经济评价应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铁路建设项目经济评 介方法与参数》(建标2011185号)、国家和铁路相关财税政策及价格文件编制。 2其他规定 (1)财务分析应遵循“有无对比”的原则,评价指标应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计统改电 【2016】50号文《关于加强铁路物流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通知》及运输企业的相关要求。 (2)对地区经济、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天型专用线项目,需根据要求进行区域 经济影响分析或宏观经济影响分析;一般小型专用线项目可根据业主或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确定。

12.1.1绿化设置应满足专用线周边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12.1.2绿化布置应与功能区相适应。 1注重生态延续,在有限的场地尽量多地配置绿化景观。 2绿植的设置需考虑安全性,特别是在道路交叉口处,以尽量不遮挡交通视线为原则 3应与专用线性质相匹配,协调货运、生态得以良性的整体发展。 4以经济为原则,降低投入成本,降低日常维护,达到良好的生态效益,如铁路沿线绿 化可与路基边坡防护统筹兼顾。 12.1.3景观设置与环保、节能相结合。 12.1.4煤炭等易起尘散堆装货物作业区宜采用封闭式装卸作业工艺,设置防风抑尘网 西水抑尘设施。 12.1.5作业机械宜选用使用清洁能源机械

1.办公区、主干道及出入口、物流基地围墙、紧邻城市道路一侧地坪、散堆装作业区区 或宜设置绿化。 2.绿化种植的选择应满足站内作业、车辆通行、调车作业的安全视线要求,同时应与周 边城市绿化相适应。 3.绿化设计应主次分明,突出重点。 可在入口处两侧栽植灌木,打造简洁明快的入口景观。因地制宜,根据地块特点绿化设

计,可带状、组团等布置,形成多层次景观空间。 重点区域绿化设计可采用开放式游园设计,营造出一个四季有花的游园环境,总体形成 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的景观空间。 4.若接轨车站距离+专用线装卸作业点较近,宜在接轨站和与专用线之间修建步行通道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融人有效的协同机 体系更为全面、合理和经 济,建设期间需企业、地方政府、设计单位、铁路各单位和部门积极协同推进项目实施。相 关参与方之间友好合作、互利共赢,才能有效的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协同 机制的顺利开展必须通过一系列科学的协调管理机制予以实现,

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发改委、财政、国土、环水保等部门通过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建 设程序等,对项目建设立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在土地、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 支持,在建设期间对项目依法进行监督、协调、规范和管理,

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协调优势等优 势,在项目设计阶段做好技术方案把关、项目建设工程过程中的内外部问题协调解决,组织 运营单位提前介入,按照安全、合理和经济的原则推动项目建设,

设计单位应把工期、质量、降低造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设计的各个阶 段,必须注重工作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与设计原则执行。在设计的各个阶段都要优化设 计方案,要进行经济、技术比较,注重实效。施工过程中密切配合企业、施工、监理、地方 攻府及铁路相关部门,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降低工程造价,

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 合同等对铁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GB 50423-201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组织施工,优化配置施工资源,加强 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技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由于铁路部门众多,协调办理各种程序较为复杂,在建设过程中需大量人力物力,为加 央建设进程,专用线投资人宜委托铁路相关部门代建,签订代建协议,工程建设程序均由铁 路部门负责办理,并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1.针对企业对大宗货物有铁路运输需求、工程投资较大的新建(改建)铁路项目,由地 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在土地、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由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做好 调查调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可行、坚持效率效益,做好专题研究、优化运输调度, 合理确定新建(改建)铁路规模;在企业与铁路局签订项目框架协议和项目代建协议后,项 目建设执行过程中,要努力降造、做好路地企协同、力推项目进度、争取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做到路地企共赢。 2.投资和代维界面 根据投资界面划分,并依据土地权属及不动产关系,推动项目建设。在项目建成后,路 企双方签订相关资产移交和设备维修界面协议,企业、代建单位、设计单位同步做好相关资 料的分设和管控。

1.专用线的功能定位是否与其在路网中的功能定位相适应。 2.专用线是否与地方政府工作定位相适应

1.专用线选址是否与铁路、地方规划相适应。 2.专用线选址是否节省投资,保护环境,工程容易实施。 3.专用线选址是否便于运输组织,满足专用线投资人货流方向需求。

1.专用线功能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是否影响生产作业。 2.专用线各功能区的划分是否与市场需求、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相匹配JB/T 9119-2013 印刷机械 半自动骑马装订机, 3.专用线各功能区的规模与货物品类、货运量匹配性是否合理。 4.专用线各功能区布置是否能够保证货物功能流程通顺,尽量减少各功能区的作业交 5.专用线各功能区布置是否与道路、车站、出入口相适应

1.专用线配套设施是否能实现各功能区功能,保证货物运输高效运转 2.专用线作业区办公、住宿、食堂、停车场等生活配套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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