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662.2-2021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第2部分: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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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66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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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7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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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62.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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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62.2-2021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第2部分: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pdf

.1气体管路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 .2气体管路接头应牢固可靠,与外部设备相连的接头结构应与SF6/N2混合气体气室充气口配 接方便、可靠,并提供相应的专用扳手。 3.3各种使用条件下,整个气路系统的密封应良好,气路系统不应给SFc/Nz混合气体带入油

DL/T66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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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22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气、金属粉尘等杂质。

6.3.4气体管路应选用软态铜管或不锈钢管,部分可选用铠装软管。 6.3.5铜制管路与铜制接头之间若采用钎焊,焊接材料应选用银基材料。不锈钢管路与接头之间的连 接应采用氩弧焊接。 6.3.6气路管道与阀门、接头之间,宜采用金属硬密封结构,气体管路系统涉及SF6低温液体流经的 管路或部件接口,应避免采用橡胶密封圈、四氟垫圈等软性连接。

6.4.1抽真空单元包括真空泵、真空表计。真空表计不应使用水银(麦氏)真空表计,其灵敏度不应 低于10Pa,分辨率不应大于1Pa。 6.4.2抽真空单元应具有防止真空泵油倒流的措施。 6.4.3抽真空单元应具有排气接头,以便连接排气管

该单元包括加热器、压缩机、吸附剂、精密过滤器、多级膜分离塔、安全阀、止回阀、 表等。

该单元包括液体灌装机、缓冲器、热交换器、安全阀、止回阀、气体压力表等。

6.8N,中SF。气体检测单元

该单元包括检测元器件、SF6含量显示装置等

该单元包括检测元器件、SF6含量显示装置等

6.9.1储气罐设计制造和试验按GB/T150(所有部分)进行,并应符合TSG21的规定要求。 6.9.2储气罐内部应清洁、无遗留杂质。内壁应进行防锈处理,外表面漆层应牢固光滑。 6.9.3储气罐应具有下列装置:

压力表; 安全阀: 液态SF6称重装置或液位监视装置; 手孔及排污孔 可配备加热装置。 9.4储气罐与压力表、安全阀之间的连接应串联装有球阀或自封结构,便于锁定后检修更换压力 安全阀或定期的年检校准。

压力表; 安全阀: 液态SF6称重装置或液位监视装置: 手孔及排污孔。 可配备加热装置。

6.9.4储气罐与压力表、安全阀之间的连接应串联装有球阀或自封结构,便于锁定后检修 表、安全阅或定期的年检校准

1各类阀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应根据阀门两端最大压力差选配阀门。在任何位置 不 漏气体,在关阀状态下应无内部渗漏现象。 2各类阀门直径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充气、抽真空速度要求、所连管道长度等因素,制造厂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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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回收装置中各阀门的直径。 6.10.3各类阀门的操作应灵活、可靠,开闭指示应直观、正确。 6.10.4各类阀门应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 6.10.5各阀门接口应采用公制通用接头。 6.10.6装置与外部设备连接的接口,应有保护金属帽盖,帽盖应设链条与接口连接

6.11.1控制操作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0.11.1 控制操作系统应满定以下要求: a) 装置进口的压力指示仪表应满足GB/T1226的要求(精度不低于1.6级); b 反映真空度的真空表计; c) 操作系统简图和操作顺序表; d)操作阀代号及气体进出口标志。 6.11.2各种表计应性能可靠,排列位置适当,安装牢固。 6.11.3面板上的操作系统图应清晰,各种表计及阀门操作把手应处于图中相应位置。 6.11.4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或单片机控制的整机系统,应装有不小于7in(1in= 25.4mm)的触摸操作屏,操作屏应具有防水功能。

6.12相序指示器及电源开关

回收装置应安装相序指示器及换相装置。

回收装置应安装相序指示器及换相装置

6.13.1回收装置应可靠接地。 6.13.2回收装置应设置专用的M16接地螺栓,并置于明显的位置和具有接地符号标志。

6.13.1回收装置应可靠接地。

出厂的每台装置应具有字迹清楚,又不易磨损的铭牌。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装置极限真空度; d) 回收初压力; e 回收终压力; f 回收速度; g)最大储气量及储存方式; h)电源电压及功率; i 装置的质量; j 装置的外形尺寸(长×宽×高); 出厂编号; 出厂年月。 铭牌的位置在产品处于正常安装位置时应可见,铭牌形式及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1.1型式试验项目

回收装置正式定型及投产前,或装置设计、工艺、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时,应进行型式

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 a)压力容器机械强度试验; b)密封性能试验; c)回收气体速度试验; d)抽真空速度及真空度保持试验; e)气体质量控制试验; f)安全阀公称压力试验; g)噪声水平测量; h)控制回路电气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 i)电气控制柜的防护等级试验; j)连续运行时间试验; k)紧急停机功能验证试验。

7.1.2压力容器机械强度试验

试验按TSG21执行。

试验按TSG21执行

7.1.3密封性能试验

回收装置压力为1.0MPa时,按GB/T11023的有关规定进行扣罩法试验,试验结果应 的规定。

7.1.4回收气体速度试验

试验按5.2.1执行。

7.1.5抽真空速度及真空度保持试验

抽真空速度试验应符合5.2.2的规定,装置真空保持试验按5.2.3执行

7.1.6气体质量控制试验

分离回收后气体质量应满足5.2.4的要求。

7.1.7安全阀公称压力试验

试验按TSGZF001执行,并达到安全阀

试验按TSGZF001执行,并达到安全阀

7.1.8噪声水平测量

根据GB/T3768有关规定,在各种使用状态下测量回收装置的噪声水平。测点应在距声 离2m,对地高1.5m处,试验结果应符合5.1.5的规定。

7.1.9控制回路电气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

7.1.10电气控制柜的防护等级试验

7.1.11连续运行时间试验

试验应采用连续运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中不得更换主要零部件,试验结果应符合5.2.5的规定

7.1.12紧急停机功能验证试验

当按下紧急停机按钮后,回收装置应满足以下状态: 整机电源被切断; 气路管道与被连接气室或气瓶间被有效隔离; 在任何工况下均不应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7.2.1出厂试验项目

装置整机出厂前应逐台进行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项目包括: a)压力容器机械强度试验; b)密封性能试验; c)回收气体速度试验; d)抽真空速度及真空度保持试验; e)气体质量控制试验; f)安全阀公称压力试验; g) 压力表计校验; h)噪声水平测量; i 控制回路电气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 i 紧急停机功能验证试验。

7.2.2压力容器机械强度试验

按 7.1.2 执行。

7.2.3密封性能试验

7.2.7安全阀公称压力试验

7.2.8压力表计试验

试验按GB/T1226执行

DL/T 662.2=2021

7.2.9噪声水平测量

7.2.10控制回路电气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

7.2.10控制回路电气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

7.2.11紧急停机功能验证试验

7.3.1验收试验条件与项目

用户购置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项目包括: a)密封性能试验; b)回收气体速度试验; c)抽真空速度及真空度保持试验; d)气体质量控制试验。

7.3.2密封性能试验

7.3.3回收气体速度试验

7.3.4抽真空及真空度保持试验

7.3.5气体质量控制试验

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附件

制造厂应提供备品、备件的清单。对于易损的元件(如过滤芯等)应随产品提供适 备件。

随产品提供必需的专用维修工具。

3.1随产品应提供金属铠装波纹管或钢丝编织橡胶软管、钢瓶灌装连接气管、管路接头、电源插

头、真空润滑油等附件

8.3.2应提供以下随产品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 c)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 d)储气罐的压力容器合格证书; e)安全阀压力试验合格证书。

9包装、运输、储存、运行和维护

DL/T662.22021

9.1.1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9.1.2每台装置出厂时应装箱,以防止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并达到防尘防潮要求。整台装置和零部 件的包装都应适合陆路和水路运输。 9.1.3装置与大气相通的管路在运输时应完全封闭。 9.1.4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应适合于运输及装卸。 9.1.5装置的整机、备品备件及分离式高压储气罐等应分别整体包装。包装箱应牢固、可靠QSDLR 0016S-2015 山东鲁润药业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鲁润牌阿胶粉,并有有 效的防尘、防雨、防震措施。 9.1.6包装箱应有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注意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 起吊位置、开箱位置等)。标志和符号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

9.2.1运输、储存过程中,装置的储气罐及气路系统应充入0.03MPa~0.05MPa干燥纯净的氮气封 存。与大气相通的接口应完全封闭。 9.2.2包装箱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均不应遭受雨水侵袭。 9.2.3装置储存应妥善存放,定期检查。应储存在通风干燥、地面平整、无振动,具有防潮、防腐和 防损坏的室内。

9.3.1应参照制造厂家的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执行。 9.3.2开机前应检查电磁阀状态、电源相位。 9.3.3开机前应清洁所有接头。 9.3.4应定期更换过滤芯、高分子过滤膜。 9.3.5应定期校验真空表计、压力表。 9.3.6应定期更换润滑油。

9.3.1应参照制造厂家的运行维护使用说明书执行。 9.3.2开机前应检查电磁阀状态、电源相位。 9.3.3开机前应清洁所有接头。 9.3.4应定期更换过滤芯、高分子过滤膜。 9.3.5应定期校验真空表计、压力表。 9.3.6应定期更换润滑油。

1.1根据相关规程要求,应对安全阀、压力容器等进行定期校验。 1.2通过衡器称重的罐体充装量不应超过容器的最大允许充装量。通过液位显示的罐体,充装 应超过罐体容积的1/2,并有报警装置或控制措施。 1.3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室息、中毒等场合使用时,应监测含氧量及SF6含量,监测结

1.1根据相关规程要求,应对安全阀、压力容器等进行定期校验。 1.2通过衡器称重的罐体充装量不应超过容器的最大允许充装量。通过液位显示的罐体,充装 应超过罐体容积的1/2,并有报警装置或控制措施。 1.3在通风不良并且有可能发生室息、中毒等场合使用时,应监测含氧量及SF6含量,监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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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DL/T603相关要求,应由2名或以上的操作人员进行作业GB 15976-2015 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应配置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采取监 护措施。 10.1.4使用回收装置回收开断或事故后的SF6/N2混合气体时,应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 10.1.5使用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时应避免意外泄漏导致的冻伤和真空泵及压缩机长时间工作导致 的烫伤。 10.1.6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应具有手动紧急停机功能,手动急停按钮应设置在控制面板上的显著 位置。 10.1.7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应具有压力异常自动停机功能,防止因压力异常导致的人身、设备 伤害。

10.2.1应严格遵守SF6气体操作和管理规定,应将分离后的SF6气体回收并净化处理,不应直接排入 大气。 10.2.2SF6/N2混合气体回收装置应定期维护保养,按制造厂规定定期更换过滤芯、净化吸附装置、压 缩机油、真空泵油等,替换的过滤芯等易耗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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