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522-2021 湖南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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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T 522-2021 湖南省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pdf

4.1.1城区规划应符合所在地域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 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 源

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城区规划应注重土地功能的复合性,结合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 经济及文化等特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用地至少包含居住用地(07类)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类)、商业服务业用地(09类)等三类。

4.2.1城区内以1km²为单元,包含居住用地(07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08类)及商业服务业用地(09类)中的两类或三类混合用地单元的面积之 和占城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4.2.2城区采用公共交通导向的用地布局模式,在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范围 内采取混合开发的站点数量占总交通站点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 4.2.3城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 服务设施或人防工程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

4.2.4合理规划除工业用地以外的城区市政路网密度DL/T 2030-2019 输变电回路可靠性评价规程,路网密度不 8km/km2

4.2.5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有较好的便

1幼儿园、托儿所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 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 2小学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 比例达到50%; 3中学服务半径10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

比例达到50%; 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 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 5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 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00%。 4.2.6城区内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单个公共开放空间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并具有均好性、连续性、可达性,公共开放空间500米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的比例 不低于40% 4.2.7城区用地内保有一定规模、布局合理的生态用地和城市绿地,绿地率不低 王36%

4.2.8适宜朝向的居住建筑面积占城区居住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 4.2.9城区规划兼顾当地地理位置、气候、地形、环境等基础条件,考虑全年主 导风向,规划建设中利用山体林地、河流、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散 空间打造城区通风廊道,且宽度不小于50米。 4.2.10城区的风貌特色、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建筑体量和环境品质等符合城 市设计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1建立城市设计管理机制: 2编制完成城区范围内重点街区和地段的城市设计。

5.2.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本土植物: 1综合物种指数不小于0.5; 2本土植物指数不小于0.7。 5.2.2城区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 1园林绿地优良率不小于85%; 2地面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7%。 5.2.3合理选择绿化形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立体 绿化形式: 1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屋顶绿化面积比例不低于3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 不少于50%; 2具有可绿化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立面采用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 积的比例不小于15%的项目比例不小于60%; 3建筑高度不超过18m、采用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比例不小于 15%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 4地面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比不小于7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

5.2.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本土植物: 1综合物种指数不小于0.5; 2本土植物指数不小于0.7。 5.2.2城区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 1园林绿地优良率不小于85%; 2地面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7%。 5.2.3合理选择绿化形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立体 绿化形式: 1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屋顶绿化面积比例不低于3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 不少于50%; 2具有可绿化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立面采用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 积的比例不小于15%的项目比例不小于60%; 3建筑高度不超过18m、采用垂直绿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比例不小于 15%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 4地面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比不小于7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

5.2.4建设节约型绿地: 1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 2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小于60%。 5.2.5合理采取措施,保护城区湿地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1规划阶段完成基地湿地资源普查,并以完成当年为基准年; 2城区湿地资源保存率不小于80%。 5.2.6实施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合理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行绿色雨水基础设 施,并满足以下要求: 1规划设计阶段,编制完成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或《海绵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 2实施运管阶段,提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达到设计目标的竣工与运营报告 5.2.7城区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设 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

5.2.4建设节约型绿

5.2.8城区建设用地内无土壤污染,并满足以下要求:

1规划设计阶段,完成土壤污染环境调查评估,若存在土壤污染应制定治 理方案: 2实施运管阶段,若存在土壤污染应完成土壤治理并达标。 5.2.9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批准执行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区最低水 质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IV类, 5.2.10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1年空气质量优良日不小于240天; 2PM2.5平均浓度达标天数不小于200天。 5.2.11合理控制城区的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不大于3℃,并 满足以下要求: 1城区内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 没有养木、构筑物、底层架空等阴措施,其连续有效阴面积不低于20%的项 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0%:

1规划设计阶段,完成土壤污染环境调查评估,若存在土壤污染应制定治 理方案; 2实施运管阶段,若存在土壤污染应完成土壤治理并达标。 5.2.9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批准执行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区最低水 质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IV类, 5.2.10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5.1.1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达到地方规定的绿色建筑基本要求或现行《绿色建筑 平价标准》GB/T50378、《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57绿色建筑基 本级及以上标准,其中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 10%。新建、改扩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投资在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位于生态敏感区、核心景观片区及区位优势 明显、具有突出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项目应100%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 价标准。 6.1.2应依据上位规划,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城区内绿色建筑的发展目 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6.1.2应依据上位规划,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城区内绿色建筑的发展目 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6.1.2应依据上位规划,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城区内绿色建颈

6.2.1根据城区气候特色和地区资源现状,结合建筑不同功能,编制总体的绿色 建筑技术导则与各类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应用指南。 6.2.2新建建筑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提高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比例要 求,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少于25%。 6.2.3城区内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的性能,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比例不少于10%。 6.2.4新建建筑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推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木结构 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30%。 6.2.5土建与装修实施一体化设计与施工的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 6.2.6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各阶段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南、建设导则 等管理文件。 6.2.7新建建筑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城区获得省级及 以上绿色施工工程的建筑项目数量不少于10%。 6.2.8按照绿色建筑的运营要求落实绿色建筑项目的实施运管,取得绿色建筑运

6.2.9主管部门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管理测试办法,并对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效果 进行后评估

6.2.9主管部门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管理测试办法,并对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效果 进行后评估

7.1.1应制定能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利用各种能源。 7.1.2应在方案、规划阶段应制定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实施运管阶段应制 定用水现状调研、评估和发展规划报告,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7.1.3应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统筹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7.1.4应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施 方案。

城区内实行用能分类分项计量,并满足

1实行用能分类分项计量,且纳入城市(区)能源管理平台; 2采用区域能源系统时,对集中供冷或供热实行计量收费。 7.2.2勘查和评估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可利用量,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占城区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不少于2.5%。 7.2.3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资源: 1利用余热、废热,组成能源梯级利用系统; 2采用以供冷、供热为主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系统时,燃气冷热电联供系 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5%。 7.2.4城区内设计能耗比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或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约束性指标低10%以上的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 25%。 7.2.5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的比例达到80%: 1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交通信号灯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的比例达到 80%:

1利用余热、废热,组成能源梯级利用系统: 2采用以供冷、供热为主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系统时,燃气冷热电联 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5%。

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约束性指标低10%以上的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 25%

7.2.5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的比例达到80%:

1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交通信号灯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的比例达到 80%; 2市政给排水的水泵及相关设备等采用高效设备的比例达到80%。

7.2.6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0331中的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 7.2.7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8%或低 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的修正值。 7.2.8合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再生水供水能力和与之配套的再生水供水 管网覆盖率不少于20%。 7.2.9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少于5%。 7.2.10城区实行用水分级、分项计量: 1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2市政绿化、景观、道路等用水,全面实行用水计量,统计用水量; 3实行分级计量。

1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2市政绿化、景观、道路等用水,全面实行用水计量,统计用水量; 3实行分级计量。

7.2.15城区专设组织机构及人员负责管理减排工作,有效执行绿色低碳节能减 排的管理规定,有明确的减排政策,

7.2.16城区单位GDP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域面积碳排放量等三个 指标达到所在地和城区的减碳目标。

8.1.1城区的交通规划应对降低交通碳排放与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提出指导性措 施与总体控制指标。 8.1.2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制定城区或执行所在城市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智 能交通、停车设施等交通专项规划。 8.1.3城区应建立独立、完整的步行及自行车系统,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8.2.2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 1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轨道交通站点800米覆盖率运 70%。 2城区万人公共交通保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 3沿地面公共交通主要走廊设置公交专用道; 4公共交通系统具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 5地面公共交通主要走廊途经灯控路口采取了公共交通信号优先; 6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 8.2.3城区形成安全、连续、方便的自行车交通系统: 1城区自行车道连续,并没有障碍物影响车道宽度; 2城区自行车道具有合理的宽度,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3城区自行车道具备完善的道路配套设施: 4城区自行车道与周边环境、景观、城市公共空间相结合。 8.2.4城区形成安全、连续、环境良好的步行系统: 1城区步行系统连续,且没有障碍物影响宽度,并满足无障碍要求; 2城区步行系统与周边环境、景观、城市公共空间相结合:

8.2.2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

3城区步行系统具备完善的道路配套设施

3城区步行系统具备完善的道路配套设施。

8.2.5城区道路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并满足以下要求: 1道路规划充分结合原有自然条件: 2市政道路采用降低交通噪声的措施。 8.2.6城区道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通行效率。 8.2.7城区在主要交通节点修建交通枢纽,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整合和接驳 1枢纽内主要换乘交通方式出入口之间旅客步行换乘距离不大于200米: 2交通节点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

8.2.8城区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枢纽配建公共机动车停车场: 2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满足配建指标要求,在高密度开发区同时控制停车位 数量上限; 3停车场采用地下停车或立体停车的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达到90%, 地面停车必须利用林荫空间和绿化空间形成林荫停车场: 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建 配建停车场与社会公共停车场20%及以上停车位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 建设安装条件。

8.2.9城区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

1城区在公交枢纽和公共活动场所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 2城区形成完整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每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有足够 的配车和停车设施,取、还车便捷,设备运转良好

8.2.10城区制定有效减少机动车交通量的管理措施。 8.2.11城区制定鼓励使用环保能源动力车的措施。 8.2.12城区制定停车换乘的管理措施。

3.2.10城区制定有效减少机动车交通量的管理措施。 8.2.11城区制定鼓励使用环保能源动力车的措施。 8.2.12城区制定停车换乘的管理措施。

8.2.13规划、建设、管理智慧交通体系。

8.2.13规划、建设、管理智慧交通体系。

9.1.1应建立城区能源与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运行。 9.1.2应建立城区绿色建筑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绿色建筑建设的信息化管 理。 9.1.3应具有绿色生态城区市民信息服务系统

9.2.1建立城区公共安全系统,并实行消

9.2.1建立城区公共安全系统,并实行消防监管: 1城区具有公共安全系统; 2城区具有消防监管系统: 3城区具有综合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9.2.2城区实行环境监测信息化,并具备与城市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对接的功能。 9.2.3城区实行水务信息管理,并具备与城市水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功能 9.2.4城区实行道路监控与交通管理,并具备与城市道路监控与交通管理系统对 接的功能。 9.2.5城区实行停车信息化管理,并具备与城市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接的功 能。 9.2.6城区实行市容卫生信息化管理。 9.2.7城区实行园林绿地信息化管理。 9.2.8城区具有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 接的功能。

9.2.9城区信息通信服务设施完善。

2.11建立城区网络、系统与数据安全责任制和保障体系

.11建立城区网络、系统与数据安全责任制和保障体系。

10.1.1应编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及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产业绿 色低碳发展目标,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结构,制定产业准入与退出措施;应 明确产业低碳发展目标落实监管机制,制定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等有 关措施。 10.1.2对工业、物流仓储类别应有负面清单管控要求,严禁三类工业、物流仓 储企业进入

10.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省(市)节能考核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耗低于省(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不低于0.3%。 10.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省(市)节水考核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水耗低于省(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不低于0.3%。 10.2.3工业废气、废水100%达标排放,危险固体废弃物100%进行无害化处理 处置。

.2.4明确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 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55%,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20% 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16%。 2.5规划循环经济产业链,并满足以下要求: 1形成完整的中长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符合本地区特色,具有可行性: 2城区产业间形成相互关联,或产业副产品实现相互利用; 3形成完整或较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10.2.4明确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 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55%,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20%, 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16%。

10.2.6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高于《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版)》,评价总分 直为10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高于《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版)》准入值不 低于10% 10.2.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节能、节水、碳排放评估制度,重点项目能 耗、水耗、碳排放达到国家或行业定额先进值水平。

表10.2.8产城融合评分规则

11.1.1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应保障公众参与。 11.1.2应编制绿色生活与消费导则。 11.1.3应有效保护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历史遗 存。

11.1.1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应保障公众参与。 11.1.2应编制绿色生活与消费导则。 11.1.3应有效保护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树 存。

11.2.1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和参与主体多样化: 1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多于四种; 2公众参与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非营利机构、专业机构和 居民。 11.2.2城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免费开放使用,城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免费开放率不 氏于70%。 11.2.3设置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和体系。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达到30张。 1.2.4设置针对失业和残障人士的就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服务体系。 11.2.5设置人性化和无障碍设施,增强城区各类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可达性: 120%过街天桥和过街隧道设置无障碍电梯或扶梯; 2所有人行横道设置盲人过街语音信号灯; 3合理设置夜间行人按钮式信号灯: 4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 5合理设置标识标牌。 11.2.6规划或优化城区分级诊疗机构的设置,社区医院和中心医院的配建比例 和服务半径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11.2.12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

针对青少年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 2设置绿色行动日活动,构建多样的宣传教育模式与平台。 11.2.13充分考虑生育政策调整、常住人口增长、老城区改造、人口流动的实际 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幼儿园空间布局和规模,公办园和普惠性 民办园的比例大于80%。 11.2.14 城区内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创建绿色校园的比例不低于20%。 11.2.15 构建绿色生态城区展示与体验平台。 11.2.16 城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展现绿色社会责任感。

11.2.17对非文物保护单位,但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既有建筑,做好保护与更 新利用。

11.2.18建立城区历史文化遗产清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意识,对城区非物质文 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与传播,保留城区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记忆

12.1.1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时,可按本章规定对绿色生态城区创新项进行评价, 并确定附加得分。 12.1.2绿色生态城区创新项的得分,可按第12.2节的要求确定;当各创新项 得分大于10分时,取为10分。

12.2.1城区规划都市农业区域,每块区域面积不小于1000m²,且所有地块用地 面积占整个城区的比例不小于1%。 12.2.2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或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高值。 12.2.3合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再生水供水能力和与之配套的再生水供 水管网覆盖率均超过50%,或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超过10%。 12.2.4地表水水质优于《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要求 水质类别一个级别或以上。 12.2.5城区内合理推行智能微电网工程建设。 12.2.6 城区设置绿道系统,总长度达到5km。 12.2.7 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少于30%。 12.2.8 绿色工业建筑比例占新建工业建筑的比例不少于20%。 12.2.9 新建城区合理规划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12.2.10 建立绿色投融资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化运作,逐级分解减排目标,鼓励 碳交易。 12.2.11 设立绿色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城区生态建设及生态科研经费投入及成果 转化。

12.2.12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城区的环境、生态、能源、建筑等运行数据进行分析, 以提高城区的运营质量,

12.2.13 建设智轨列车或无人驾驶专用车道试点车段。 12.2.14 城区设置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 12.2.15 建立居住区智慧系统,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1 建立智慧社区生活服务站; 2设置社区养老管理系统 12.2.16结合本土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的其他创新,并有明显效益

附录A评价评分表表A.1“土地利用”评分表指条文标准达标情况标类名别评价内容条文号条文内容不满足称满足规划设计阶段查阅规划设计文本、城区区位图、地城区规划应符合所在地域国土空间规划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文化、园林、旅游或4. 1. 1要求,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口口护的建设控制要求。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实施运管阶段在规划设计阶段方土法之外还需现场核实。地控利制用项城区规划应注重土地功能的复合性,结合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用规划设计阶段查阅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图纸、混合4. 1. 2地至少包含居住用地(07类)、公共管理用地规划一览表;实施运管阶段需在规划设计阶段评口口与公共服务用地(08类)、商业服务业用价方法之外还需现场核实。地(09类)等三类。33

续表A1指条文标准标类分值设定评价内容名别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称城区内以1km²为单元,包含居住用地(071)达到50%;5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类)城区两类或三类混合用地4. 2. 1及商业服务业用地(09类)中的两类或三单元的面积之和占城区总建2)达到60%;710类混合用地单元的面积之和占城区总建设设用地面积的比例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3)达到70%。101)达到50%;城区采用公共交通导向的用地布局模式GB/T 28681-2012 百合、马蹄莲、唐菖蒲种球采后处理技术规程,在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54.2.2在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采取混米范围内采取混合开发的站2)达到70%;合开发的站点数量占总交通站点数量的比点数量占总交通站点数量的10评例不低于50%。比例地3)达到90%。10利分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地上建筑及地下停车场用城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库、地下商业餐饮等其它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4.2.3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或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55人防工程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利用有度、科学合理。1)达到8km/km;54.2. 4合理规划除工业用地以外的城区市政路网密度,路网密度不低于8km/km。城区市政路网密度2)达到10km/km;7103)达到12km/km。1034

续表A1指标条文标准分值设定类别评价内容名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1幼儿园、托儿所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50%;2小学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土地评分4.2.5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好的便捷性。3中学服务半径10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利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315项用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5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所覆盖的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3到100%。35

续表A1指标条文标准分值设定类评价内容名别称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1)达到40%;单个公共开放空间5城区内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单个公共开放空间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并具有均好的面积不小于300平4.2.6方米,公共开放空间2)达到50%;性、连续性、可达性,公共开放空间500t~10米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的比例不低于40%。500米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的比例3)达到60%。101)达到36%;5土地评分城区用地内保有一定规模、布局合理的生利4. 2. 7城区绿地率2)达到38%;态用地和城市绿地,绿地率不低于36%。~10项用3)达到40%。101)达到80%;城区内位于当地有6适宜朝向的居住建筑面积占城区居住建利于节能的建筑朝向4.2.8范围内的居住建筑面2)达到85%;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0010积占城区居住建筑总面积的比例3)达到90%。1036

表A.2“生态环境”评分表

表A.2“生态环境”评分表

续表A2指标名类条文标准分值设定别评价内容称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1)达到0.5;11综合物种指数2)达到0.623)达到0.7。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种植适应当地气5. 2. 1候和土壤条件的本土植物。81)达到0.7;12本土植物指数2)达到0.8;2生态评3)达到0.9。环分1)达到85%;2境1园林绿地优良率2)达到90%;3城区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良好,绿化3)达到95%。5. 2. 2覆盖率较高。81)达到37%;22地面绿化覆盖率2)达到42%;33)达到45%。440

续表A2指标名类条文标准分值设定别评价内容称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1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屋顶绿化面积比例不低于23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0%;2具有可绿化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立面采用垂直绿合理选择绿化形式,科学配置绿化植化面积占可种植区域面积的比例不小于15%的项目比例25. 2. 3物,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不小于60%;8形式。3建筑高度不超过18m、采用垂直绿化占可种植区域2面积比例不小于15%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4地面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比不小于70%的项目数量的比例不少于50%。2生态评1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2环分项1)达到60%;2境5. 2. 4建设节约型绿地。82节约型绿地建设率2)达到70%;43)达到80%。61规划阶段完成基地湿地资源普查,并以完成当年为基准年。1)达到80%;5. 2. 5合理采取措施,保护城区湿地系统。182城区湿地资源保存率2)达到90%;23)达到100%。441

续表A2指标条文标准分值设定类名别评价内容称条文号条文内容分值总分城区最低水质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批准执行1)IV类;指标达到现行国45.2.9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区最低水质指家标准《地表水8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IV类。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2)III类及以上。8生态评1)达到240天;1分环项1年空气质2)达到270天;境量优良日23)达到300天。45.2.10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81)达到200天;12PM2.5平均浓度达标天数2)达到220天;23)达到280天。4生评1)城区内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态5.2.11合理控制城区的城市热岛效应强度GB/T 19277.1-2011 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 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通用方法,城1规划设计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环分市热岛效应强度不大于3℃。阶段场地设有乔木、构筑物、底层架空等28境项遮阴措施,其连续有效遮阴面积不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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