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32.17-2021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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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32.17-2021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17部分:电气动力安装工程.pdf

3.4.12验收应符合下列

3.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式变电站内外涂层完整、无损伤,通风口防护网完好; 2箱式变电站的高、低压柜内接线应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名称准确、标记清晰; 3变压器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等缺陷,外表清洁,仪表指示准确; 4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变压器,在其高压或低压及其他用途的绝缘盖板上开孔时,应符 合变压器的防护等级要求: 5变压器设施、裸露带电体的上方,不应敷设动力、照明、信号等线路和管线 6箱式变电站外郭与围栏或围墙周围应留有不小于1m的视或检修通道: 7围栏或围墙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识

3.6.1变压器就位后JC/T 2177-2013 硅藻泥装饰壁材,高低压瓷瓶及环氧树脂铸件等器件,应采取防砸、防碰撞、防物件掉 入线圈保护措施。 3.6.2电气线路及支架等安装后,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损伤。 3.6.3变压器就位后,其上方应采取整体、全方位防护措施 3.6.4操作人员不得踏变压器;在变压器上方作业时,应随身佩带工具袋,防止工具、材 料掉落损伤变压器。

3.6.5在变压器上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防砸、防坠落、防焊渣掉落至变压器的保护 措施。 3.6.6未经允许不得拆卸设备部件,不得损坏设备零件和仪表。 3.6.7变压器各种标识、标志牌应齐全、完整、清晰。 3.6.8变压器安装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杂物。 3.6.9变压器护栏应及时安装;变配电室门窗应封闭、门应挂锁,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得 入内。

3.7.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过程,作业区域应设置隔离警示装置。 3.7.2调试及送电过程中无关人员应远离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3.7.3送电前应配备防火器材,操作人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3.7.4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送电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3.7.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过程,作业区域应设置隔离警示装置。 3.7.2调试及送电过程中无关人员应远离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3.7.3送电前应配备防火器材,操作人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3.7.4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送电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标志。

1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应由电工、钳工操作,大型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需要搬运和吊装时 应有起重工配合进行; 2应复核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安装位置是否满足检修操作运输的方便: 3柴油发电机组四周应有不小于1.2m维护通道; 4采用混凝土基础时,如无设计要求,基础重量一般不小于柴油发电机组重量的3倍; 基础各边应超出发电机底座边缘100mm~150mm; 5稳固发电机的地脚螺栓应与混凝土基础牢固地结合成一体,浇灌前预留孔应清洗十 净,螺栓本身不应歪斜,机械强度应满足要求: 6发电机下找平垫铁一般不超过三块,垫片与基础面接触应严密,发电机底座安装完毕 后进行二次灌浆; 7采用皮带传动的柴油发电机组(输出)轴及传动装置(输入)轴的中心线应平行,柴 油发电机组及传动装置的皮带轮,自身垂直度全高不超过0.5mm,两轮的相应槽应在同一平 面内; 8采用齿轮传动时,圆齿轮中心线应平行,接触部分不应小于齿宽的2/3。伞形齿轮中 心线应按规定角度交叉,啮合程度应一致: 9采用靠背轮传动时,轴向与径向允许误差,弹性联接的应不大于0.05mm,钢性联接的 不大于0.02mm。互相连接的靠背轮螺栓孔应一致,螺帽应有防松装置; 10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按照机组说明书要求安装转子时,不可将 吊绳绑在滑环、换向器或轴颈部分; 11高压同步发电机轴承座有绝缘时,应采用1kV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2; 12发电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 13发电机中性点应按设计要求接地,外壳保护接地应良好。 4.4.5发电机干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由于运输、保存或安装后受潮,绝缘电阻或吸收比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进行 干燥处理; 2发电机干燥处理,应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在干燥前应根据发电机受潮情况制定干燥 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 3当采用烘干方法时,烘干温度要缓慢上升,铁芯和线圈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70℃~ 80℃; 4当发电机绝缘电阻值达到规范要求,且在同一温度下经5h稳定不变时,方可认为干 燥完华; 5十燥处理可根据现场情况、发电机受潮程度选择以下方法进行: 1)可采用循环热风干燥室进行烘干;

1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应由电工、钳工操作,大型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需要搬运和吊装时 应有起重工配合进行; 2应复核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安装位置是否满足检修操作运输的方便: 3柴油发电机组四周应有不小于1.2m维护通道; 4采用混凝土基础时,如无设计要求,基础重量一般不小于柴油发电机组重量的3倍 基础各边应超出发电机底座边缘100mm150mm; 5稳固发电机的地脚螺栓应与混凝土基础牢固地结合成一体,浇灌前预留孔应清洗十 净,螺栓本身不应歪斜,机械强度应满足要求; 6发电机下找平垫铁一般不超过三块,垫片与基础面接触应严密,发电机底座安装完毕 后进行二次灌浆; 7采用皮带传动的柴油发电机组(输出)轴及传动装置(输入)轴的中心线应平行,柴 油发电机组及传动装置的皮带轮,自身垂直度全高不超过0.5mm,两轮的相应槽应在同一平 面内: 8采用齿轮传动时,圆齿轮中心线应平行,接触部分不应小于齿宽的2/3。伞形齿轮中 心线应按规定角度交叉,啮合程度应一致: 9采用靠背轮传动时,轴向与径向充许误差,弹性联接的应不大于0.05mm,钢性联接的 不大于0.02mm。互相连接的靠背轮螺栓孔应一致,螺帽应有防松装置; 10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按照机组说明书要求安装转子时,不可将 吊绳绑在滑环、换向器或轴颈部分; 11高压同步发电机轴承座有绝缘时,应采用1kV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2; 12发电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 13发电机中性点应按设计要求接地,外壳保护接地应良好。 4.4.5发电机干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由于运输、保存或安装后受潮,绝缘电阻或吸收比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进行 干燥处理; 2发电机十燥处理,应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在十燥前应根据发电机受潮情况制定十燥 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 3当采用烘干方法时,烘干温度要缓慢上升,铁芯和线圈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70℃~ 80℃; 4当发电机绝缘电阻值达到规范要求,且在同一温度下经5h稳定不变时,方可认为干 噪完毕; 5十燥处理可根据现场情况、发电机受潮程度选择以下方法进行: 1)可采用循环热风干燥室进行烘干: 2)乳用宁淘主品注时灯沟可菜用红外线灯沟一船灯沟值灯光直照射在线组上

温度高低的调节可用改变灯泡瓦数来实现; 3)采用电流干燥法时,采用低电压,用变阻器调节电流,其电流大小宜控制在发电机 额定电流的60%以内。并应设置测温计,随时监视干燥温度。 4.4.6控制、保护和起动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安装前应检查是否与发电机容量相符: 2控制和保护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一般应装在发电机附近: 3柴油发电机组、控制设备和所拖动的设备应对应编号; 4引至柴油发电机组接线盒的明敷导线长度应小于0.3m,并应加强绝缘,易受机械损伤 的地方应套保护管; 5高压柴油发电机组的电缆终端头应直接引入柴油发电机组的接线盒内。达不到上述要 求时,应在接线盒处采取防护措施; 6柴油发电机组、同步发电机与调节电阻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连接,应采用铜导线;导线 中间不应有接头;调节电阻器应接触良好,调节均匀,

1发电机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安装前应检查是否与发电机容量相符; 2控制和保护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一般应装在发电机附近: 3柴油发电机组、控制设备和所拖动的设备应对应编号; 4引至柴油发电机组接线盒的明敷导线长度应小于0.3m,并应加强绝缘,易受机械损 的地方应套保护管; 5高压柴油发电机组的电缆终端头应直接引入柴油发电机组的接线盒内。达不到上述 求时,应在接线盒处采取防护措施; 6柴油发电机组、同步发电机与调节电阻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连接,应采用铜导线;导 中间不应有接头;调节电阻器应接触良好,调节均匀。 4.4.7试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建工程全部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2发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 3冷却、调速、润滑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4发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等回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5柴油发电机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1kV以下柴油发电机组使用1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M; 2)1kV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使用2.5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定子绕组应不低于 MQ/kV,转子绕组应不低于0.5MQ/kV,并做吸收比试验。 6发电机引出线应相位正确,固定应牢固,连接应紧密; 7发电机外壳油漆应完整,保护接地应良好; 8照明、通讯、消防装置应齐全。 4.4.8试运行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发电机组试运行应在空载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为2h,并做好柴油发电 组空载电流电压记录: 2发电机试运行接通电源后,如发现柴油发电机组不能起动和起动时转速很低或声音 正常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原因: 3起动多台柴油发电机组时,应按容量从大到小逐台起动,不能同时起动

4.4.7试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建工程全部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2发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 3冷却、调速、润滑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4发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等回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5柴油发电机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1kV以下柴油发电机组使用1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M; 2)1kV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使用2.5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定子绕组应不低于 MQ/kV,转子绕组应不低于0.5MQ/kV,并做吸收比试验。 6发电机引出线应相位正确,固定应牢固,连接应紧密; 7发电机外壳油漆应完整,保护接地应良好; 8照明、通讯、消防装置应齐全。

4.4.8试运行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发电机组试运行应在空载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为2h,并做好柴油发电机 组空载电流电压记录: 2发电机试运行接通电源后,如发现柴油发电机组不能起动和起动时转速很低或声音不 正常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原因: 3起动多台柴油发电机组时,应按容量从大到小逐台起动,不能同时起动; 4发电机进行负荷试验时,其启动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负荷从0加到100%的时间应符 合设计要求:负荷试验应做好记录, 5发电机试运行中应进行下列检查:

1)发电机的旋转方向应符合要求,声音应止常; 2)柴油发电机组的温度应正常,不应有过热现象; 3)柴油发电机组的振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6交流柴油发电机组带负荷起动次数应尽量减少,如产品无规定时按在冷态时可连续起 动2次;在热态时,可起动1次: 7发电机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设计变更洽商; 2)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3)发电机干燥记录等: 4)调整试验记录。

4.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调整结果,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 2接线端子应连接紧密,不受外力,连接用紧固件的锁紧装置完整齐全。在发电机接线 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3发电机中性点、油箱及输油管道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接地。 4.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外壳接地线截面选用正确,连接紧密、牢固:

4.6.1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在机房内,机房门应加锁;未经安装及有关人员的充许,非 安装人员不得入内。 4.6.2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如安装在室外,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设备的箱 柜要加锁。 4.6.3施工各工种之间要互相配合,保护设备不受碰撞损伤 4.6.4发电机安装后,应保持机房干燥、清洁,以防设备锈蚀。 4.6.5发电机安装调试过程中应设专人值班。 4.6.6发电机室应通风良好,温度不应超过40℃,湿度不应超过机组规定值

1保护接地措施应良好: 2蓄电池接线端子应做好绝缘。 4.7.3应采取以下灼伤防护措施:

7.8应采取以下防火措

5 UPS 及 EPS 安装

5.1.1UPS及EPS电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供货合同技术交底要求; 2外观:UPS及EPS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柜内元器件完好无 损、接线无脱落虚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 5.1.2安装使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型钢表面无锈蚀、扭曲、变形等缺陷: 2安装所需的配件,如支架、膨胀螺栓、螺丝等均应是镀锌产品,表面镀锌均匀,无锈 斑。

5.2.1搬运工具应包括汽车吊、叉车、吊具等。 5.2.2安装机具应包括台钻、电锤、电钻、切割机、角磨机、电焊机及手持工具等。 5.2.3检测用具应包括红外水平仪、红外线测距仪、水平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 测试仪、力矩测试仪、A声级计、钢卷尺、塞尺、角尺等。

5.3.1土建装修完毕,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UPS及EPS在竖井、配电室、机房等场所安装时,应对箱柜、梯架、托盘、槽盒、母 线、设备管道、预留洞口、建筑墙面等的空间位置进行综合排布: 2结构预留阶段应对槽盒洞口、UPS及EPS安装的位置进行定位,并应做好相关预留; 3UPS及EPS不应安装在水管的正下方,当必须放置时,应有防水防结露措施; 4多个成排UPS及EPS柜安装时宜制作整体槽钢基础; 5成列安装的UPS及EPS高度、厚度、颜色宜一致: 6UPS及EPS柜门开启应不小于70°,达不到要求时应合理调整柜门尺寸、安装位置或 改变柜门形式,亦可与土建协商改变相关做法: 7安装距离和通道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宜小于表5.3.1中数值。

表5.3.1UPS及EPS柜安装距离和通道宽度(

5.3.2机房内综合排布已经完成,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5.4.1UPS及EPS安装工艺流程应符合图5.4.1的规定:设基础型钢制作机柜就位固定蓄箱与系系备电柜保统统清池元护通整点组导电体检安件体前调查角钢托架制作箱体就为固定装组连测试装接试图5.4.1UPS及EPS安装工艺流程5.4.2设备清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UPS及EPS开箱检查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与,共同进行验收,并应做好开箱检查记录:2根据装箱清单和订货合同,清点数量、产品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核对UPS及EPS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3主机、机柜等设备外观应正常,应无受潮、涂层脱落及变形等情况,加工工艺应满足订货合同中相关技术要求,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签字确认手续。5.4.3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UPS及EPS安装的型钢基础宜高出地面10cm;2型钢基础下料时,应根据柜体实际尺寸,使用切割机进行加工制作,不应热切割;3成排柜体安装时,宜采用通长型钢基础:组对时,应将型钢放在平整的加工台上,并用角尺进行度量,确保角度为直角,组对完成后,先点焊再满焊,焊缝应平整、饱满,无气孔、夹渣等缺陷;4型钢基础接地螺栓应焊接在型钢内侧并垂直于地面,焊接时应满焊,不应点焊连接;5型钢基础上应采用电钻开孔,不应采用热熔开孔,螺栓孔应与螺栓相匹配,不应过大;6型钢基础制作完成后,打磨除锈,将其表面清理于净,先涂刷一层防锈漆,做好防腐处理,待前一道漆膜于后,再涂刷后一道面漆,面漆颜色应与柜台、机房环境相协调,不应有流痕、起皱等缺陷,应平整、光滑;7型钢基础安装时应将场地清理干净,将型钢放置到预定安装位置,用水平尺进行度量,利用垫铁调平,螺栓固定牢固,固定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2mm,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要求;表5.4.3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项目充允许偏差(mm)每米全长不直度1. 05. 016

1依据施工图纸、设备技术文件检查各系统回路,接线应止确,并应进行绝缘电阻的测 试,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Q;UPS及EPS连线及出线的线间 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Q; 2观察检查并用力矩测试仪测试电缆端子与柜内设备或器具连接的紧固度,并应符合规 范的规定: 3检查UPS及EPS设备,全部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置。 5.4.11系统整体调试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整体调试前,应安排UPS及EPS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提前进场配合: 2UPS及EPS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参数设置检查、调整、单机启动、空载和带载调试 包括由蓄电池逆变为负载供电)等内容;当多组UPS或EPS并联运行时,应进行并联空载和 带载调试; 3UPS及EPS接至馈电线路前,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试验调整,并应经检查确认; 4稳态测试和动态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稳态测试时,检测UPS及EPS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测量输出电压的稳定性 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效率、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技术 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动态测试时,测试系统合上或断开负载时的瞬间工作状态,包括突加或突减负载 转移特性测试:测试输入电压的过压和欠压保护。 5UPS及EPS首次使用时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完成前不得带负载运 行; 6UPS及EPS的畜电池开路电压不得低于其额定值 7蓄电池间端子连接极性应正确,蓄电池组安装完毕后应测量总电压,测量值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应对正常电源、UPS及EPS输出的线路核对相序,正常电源与UPS、EPS交流输出的 相序应一致; 9核对EPS下列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 1)输入回路断路器的过载和短路电流整定值; 2)各输出回路的负荷额定容量: 3)蓄电池备用时间及应急电源装置的允许过载能力: 4)控制回路的动作试验应正常。 10UPS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无相关说明,噪音应 符合下列要求: 1)正常运行时,UPS的A声级噪声不应超过45dB;输出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下的小型 UPS电源噪声,不应大于30dB:

2)电网供电正常时,EPS应静止无噪音。当电网无电由EPS供电时,其噪声应低于55dB 11系统验收时,应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旁站并做好相关记录,

5.5.1主控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1UPS及EPS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储能电池或蓄电池组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 要求。内部接线连接应正确、可靠不松动,紧固件应齐全; 2检查UPS及EPS的极性,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的动作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 变系数及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 要求,当以现场的最终试验替代出厂试验时,应根据产品技术文件进行试验调整,检查结果 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核对初装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UPS及EPS的绝缘电阻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Q: 2)UPS及EPS连线及出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Q。 5检查UPS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在UPS及EPS的侧面或背面开孔进出线: 2安放UPS的机架或金属底座的组装质量控制:应横平竖直、紧固件齐全,水平度 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按设备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3引入或引出UPS及EPS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绝缘导线、电缆应分别穿钢 导管保护,当在电缆支架上或在梯架、托盘和槽盒内平行敷设时,其分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 求;绝缘导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应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以最短距离与接地干线连接 4UPS及EPS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标识明显: 5UPS止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6.1UPS及EPS进场不能及时就位时,要进人现场库房保管,不宜露大存放。 5.6.2UPS及EPS搬运时应采取防振、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保护措施。 5.6.3UPS及EPS安装时应注意保持机房、强弱电间地面和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5.6.4机房、强弱电间内应通风良好,并应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5.6.5安装完毕后,机房、强弱电间应派专人值守,防止柜内元器件丢失或损坏

5.7.1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宜采用IⅡI类手持电动工具; 5.7.2UPS及EPS调试阶段需悬挂醒目标志,防止出现意外触电事故。 5.7.3每次合闸送电后应检查有无异常情况,电流、电压及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6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安装6.1材料要求6.1.1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应有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报告;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及安装说明等技术文件。6.1.2按设备清单、设计文件核对产品型号、技术参数、防护等级,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订货合同技术文件要求。6.1.3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齐全、安装牢固、平正整洁、启闭灵活、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6.2主要机具6.2.1吊装搬运机具应包括汽车、汽车吊、手推车、卷扬机、倒链、钢丝绳、麻绳索具等。6.2.2安装工具应包括台钻、手电钻、电锤、砂轮、台虎钳、锉刀、钢锯、榔头、绝缘钢丝钳、螺丝刀、角磨机机、电焊机、气焊工具、扳手、压接钳、电工工具等。6.2.3测试、测量工具应包括水准仪、钢直尺、塞尺、水平尺、线坠、兆欧表、万用表、钢板尺、试电笔、钢卷尺、钳形电流表等。6.3作业条件6.3.1成套配电柜(台)、控制柜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的装饰工程应完成施工,无渗漏水;室内地面施工完成;基础型钢和柜、台、箱下的电缆沟等经检查应合格;落地式柜、台、箱的基础及埋入基础的导管应验收合格;暗装配电箱的预留孔和预留接线盒及导管等应检查合格;接地干线预留到位,接地干线上预留接地孔及接地螺栓,接地螺栓应有防松装置。6.3.2门窗应安装完毕,且门应上锁。6.3.3室内通道应畅通。6.4施工工艺6.4.1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安装工艺流程应符合图6.4.1的规定:配电柜安装配电柜配电柜(箱)与配线与接线配电柜(箱)调送电试运明装配电箱安(箱)进场管路、梯架、拒将撕合的连控暗装配电箱安图6.4.1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安装工艺流程22

6.4.2配电柜(箱)安装前核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 2进行外观检查; 3配电柜(箱)内的计量装置应全部应检定合格,并才有效期内: 4配电柜(箱)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金属低压配电柜(箱)的机 械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的 规定; 5配电柜(箱)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与保护接地 导体(PE)汇流排可靠连接: 6配电柜(箱)内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中性导体(N)汇流排应有预留压线位置 螺栓应为内六角镀锌螺栓,规格应与进出线电缆匹配;多台配电柜并列时保护接地导体(PE) 汇流排应贯通连为整体; 7保护接地(PE)母线在配电柜(箱)上应采用端子板分路;各支路保护接地导体(PE 应由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配出; 8设计无要求时,配电柜(箱)内保护接地导体(PE)的截面积应不小于表6.4.2的规 定;

表6.4.2保护接地导体(PE)的截面积(mm²)

注:S一一相导体截面和

9所有与进出线连接的元器件,应与进出线电 排;以下情况应设与电缆规格相匹配的接线母排: 1)进、出线缆较大,元器件端子较小时; 2)两根及以上电缆并联使用与元器件连接时: 3)电缆在元器件连接处T接时。

10配电柜(箱)所装的元器件,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垂直安装时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水平安装时,左端接电源,右端接负荷;11配电柜(箱)内的配线应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L1黄色、L2绿色、L3红色、N淡蓝色、PE黄绿双色;12配电柜(箱)内主电路的电涌保护器(SPD)导线应短而直,不宜锐角安装;进、出线端导线(d1+d2+d3)长度之和应小于0.5m;见图6.4.2;1 dPE图图6.4.2电涌保护器(SPD)安装接线13电涌保护器(SPD)进、出线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14配电柜(箱)门内侧应贴系统图,并应与柜(箱)内元器件标识对应15消防设备的配电柜(箱),应有明显标识,可用红色文字在柜(箱)门上表示,如:消防水泵控制柜、排烟风机控制柜等。6.4.3配电柜、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柜的预理件及预留管路宜成排布置,配电柜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图纸要求:2)配电柜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配电柜安装前应结合平面施工图及其他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柜的具体定位,成排安装的配电柜应整体确定;3)配电柜安装前应结合平面施工图、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管线综合及其他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柜的具体定位,成排安装的配电柜应整体确定;4)具体位置确定后应在施工现场放线定位,确保配电柜位置合理可行,避免返工;5)配电柜基础型钢宜采用10#热浸镀锌槽钢,可采用普通槽钢,当采用普通槽钢时应先进行防腐处理后,再涮面漆;24

2)结构预留预理前及配电箱安装前应复核操作最小净距,遇有问题及时与设计沟通确

7)在混凝土结构或二次墙砌筑预留配电箱箱体时,应将箱体的位置、标高、箱体尺寸 书面通知相关专业,并及时完成预留工作。箱体应有防止变形、移位及渗入砂浆的措施。混 凝土结构施工时,箱体完成面应与墙体合模匹配,确保与结构完成面平齐,二次墙砌筑施工 箱体完成面应与装修完成面一致; 8)配电箱安装时先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安装箱体时根据墙 面具体做法确定箱面的出墙距离,调正箱体后用水泥砂浆填实周边并抹平缝隙,标高符合设 计要求,箱体应接地可靠: 9)如箱底与背侧墙面齐平时,应在墙面固定金属网后,再做墙面抹灰,不应在箱体上 直接抹灰。安装盘面要求平整,周边间隙均匀对称,箱门平正,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 10)混凝土砂浆凝固后,再安装配电箱盘芯;配电箱箱门与墙面齐平,涂层完整,固定 牢固,螺丝受力均匀。 6.4.4配电柜(箱)与管路、梯架、托盘、槽盒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与管路、槽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配电柜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的基础面50mm~ 80mm; 2)与配电柜连接的管路、梯架、托盘和槽盒应与配电柜固定牢固,接地可靠。接地应 与配电柜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直接连接,保护接地导体(PE)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 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3)梯架、托盘和槽盒与配电柜连接的开口部位、导管管路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 口; 4)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2明装配电箱与管路、槽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装配电箱暗配管的配电箱结构预留时应确保暗装接线盒位置准确,盒口应与墙面 齐平,在软包装修或木制护板墙处应做防火处理,可采用涂防火漆或防火材料衬里进行防护; 2)接线盒内接地螺栓应与配电箱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的 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3)明装配电箱定位应结合暗装接线盒、结构引出预留管位置进行定位,确保明装配电 箱覆盖暗装接线盒; 4)明装进入配电柜(箱)的管路应居中对称,在距配电柜(箱)边缘150mm~500mm 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管路与配电柜(箱)连接,盒箱开孔整齐、与管径相适配,要求

6.4.5电线电缆及母线配线与压接应符合下死

面应保持清洁,宜涂抗氧化剂,螺栓孔周边应

3)连接螺栓两侧应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应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 圈或锁紧螺母; 4)螺栓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或设备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2配电柜内电缆与母线、母线与母线、电缆与电器端子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与铜搭接面的处理:当处于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时,搭接面应糖锡或镀银:

3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防松垫圈等 零件齐全。照明箱内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汇流排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保护接地 导体(PE)经汇流排配出。

6.4.7配电柜(箱)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6拆除临时电源,将被拆除的电源线复位。

6.4.8送电运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6.4.8送电运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运行前,安装作业全部完毕,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全部合格;柜、台、箱、盘内保护 接地导体(PE)汇流排应完成连接,柜(箱)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

确且交接试验合格。继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控制、连锁、信号等动作准确无误;试验项目 全部合格,并有签字齐全的试验报告单; 2备齐试验合格的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临时接地编织线、绝缘胶垫、粉沫灭火 器等; 3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清理配电室内的灰尘、杂物,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用具外,其 他物品不应堆放; 4检查柜箱内、外、上是否有遗留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他杂物; 5再次对各回路绝缘摇测且合格; 6检查受电柜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再进行送电,开关试送3次: 7试运行组织工作,明确试运指挥者、操作者、监护人: 8电源经验电、校相无误: 9检查受电柜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10送电空载24h无异常现象,收集齐全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

6.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柜、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金属门 金属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 并应有标识; 2柜、箱等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部保护接 地导体汇流排可靠连接: 3手车、抽屉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 致,且触头接触应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应后于 主触头脱开: 4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应符合本工艺规程相关章节的规定; 5对于低压成套配电柜、箱及控制柜(箱)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 路不应小于0.5MQ,二次回路不应小于1MQ;二次回路的耐压试验电压应为1000V,当回 路绝缘电阻值大于10MQ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min或符合产 品技术文件要求; 6直流柜试验时,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 不应小于0.5M2,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 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7低压成套配电柜和配电箱内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 应在回路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8配电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的情况下测 式动作时间,且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9柜、箱内电涌保护器(SPD)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SPD的型号规格及安装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2)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 别绑扎,且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3)线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线缆允许弯曲半径; 4)导线连接不应损伤线芯。 9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箱涂层应完整; 2)箱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 3)箱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 不应大于1.5%0。

6.6.1配电柜(箱)应缩短设备进场库存时间;减少库存和二次搬运等中间环节。 6.6.2配电柜(箱)到场后不能及时就位的,要专设仓库要善保管,防尘防潮。 6.6.3预留预埋阶段采用箱体预留的,盘芯应专设仓库妥善保管,防尘防潮。 6.6.4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应门窗封闭,专人值守。 6.6.5临时送、断电要按程序有专人执行,防止误操作。 6.6.6配电柜、箱漆层应完整无损、色泽一致。

6.7.1配电柜、箱加工如合同约定内有技术规格书的,需详细阅读并作为加工订货技术要求 的一部分,并严格按技术规格书核对验收。 6.7.2施工图中电缆敷设的T接点应尽早与设计单位明确T接做法,当采用T接箱或采用 配电箱柜内设T接母排时,需在加工订货时一并考虑。 6.7.3二次砌筑墙体上的暗装配电箱需提前与土建专业说明,并督促土建专业按要求设置过 梁,避免返工。 6.7.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宜采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控制电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 器(RCD)。 6.7.5配电柜、箱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

6.7.1配电柜、箱加工如合同约定内有技术规格书的,需详细阅读并作为加工订货技术要求 的一部分,并严格按技术规格书核对验收。 6.7.2施工图中电缆敷设的T接点应尽早与设计单位明确T接做法,当采用T接箱或采用 配电箱柜内设T接母排时,需在加工订货时一并考虑。 6.7.3二次砌筑墙体上的暗装配电箱需提前与土建专业说明,并督促土建专业按要求设置过 梁,避免返工。 6.7.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宣采用11类手持电动工具;控制电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 器(RCD)。 6.7.5配电柜、箱不得采用电气焊开孔

线槽合格证和随带安装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

1制造商应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产品应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当 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资质的试验室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2耐火母线槽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耐火时间应符合设 计要求; 3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 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PE)时,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成套开关 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GB/T7251.6的规定。 7.1.2外观检查应包括母线槽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齐全、无缺损, 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 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应检查产品及附件 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7.1.3每段母线槽单元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2。 7.1.4各种规格的型钢、卡件,各种螺栓、垫圈应符合设计要求。 7.1.5其他材料:防腐油漆、面漆、电焊条等应有出厂合格证。 7.2主要机具 7.2.1主要机具应包括工作台、台虎钳、钢锯、榔头、液压煨弯器、电钻、电锤、电焊机、

7.2.1主要机具应包括工作台、台虎钳、钢锯、榔头、液压煨弯器、电钻、电锤、电焊机、 扳手等。 7.2.2测试工具应包括钢角尺、钢卷尺、水平尺、塞尺、红外线水平仪、红外线测距仪、绝 缘摇表、力矩搬手8.8N.m343.2N.m等。

7.3.1母线槽进场检验合格,施工图纸及产品技术文件齐全。 7.3.2与母线槽安装位置有关的管道、空调及建筑装修工程应完成施工,作业面应完成清理 配电井道中应无渗水,配电室的门已安装合格且可上锁。 7.3.3预留的母线槽穿越楼板或墙体孔洞的位置、尺寸经过复核,洞口已修正。 7.3.4母线槽安装在管道密集的部位时,应经过管线综合排布后进行。 7.3.5母线槽支架的设置应在结构封顶、室内底层地面施工完成或已确定地面标高、层间距 离复核后进行。 7.3.6变压器和高低压成套配电柜上的母线槽安装前,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穿墙套 管等应安装就位,并应经检查合格

7.4.3测量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7.4.3母线槽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m)

1母线槽工程安装完毕,应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检测:检测应在断电的状态下进行: 2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T10233 日绝缘电阻试验的相关要求: 2)检测时,应断开母线槽与变压器、配电柜的连接,并应使分接单元的断路器处于分闻 立置; 3)采用绝缘电阻测量仪器(如:兆欧表)测量线路中各相之间及相导体与接地端子之 同的绝缘电阻; 4)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Q; 5)应按表7.4.7选择测量仪器:

LY/T 2225-2013 结构用竹篾层积材表7.4.7试验仪器的电压等级

3当绝缘电阻值小于0.5M2时,宜通过各分接单元内开关的分合进行绝缘测试,以判 断故障位置:

4当母线槽受潮导致绝缘下降,应查找受潮的原因并进行干燥处理,母线槽干燥前应根 据母线槽受潮情况制定烘干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烘干方法根据受潮程度可选择循环热风干 燥法、热辐射光源干燥法和电流加热干燥法;环境温度无突变情况下,母线槽绝缘电阻值经 5h稳定并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认为母线槽干燥完毕。 7.4.10通电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与外部保护导体连接完成,母线绝缘电阻测试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合格,方可通电试运行; 2母线槽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应先空载通电1h,通电后应巡回检查,检查壳体尤其是母 线连接部位的温度,当连接处的温升均超过60K,则考虑产品的设计容量不够;当个别连接 处温升超过60K,则考虑是连接处接触不良,应调整紧定措施后再涂上电力复合脂

4当母线槽受潮导致绝缘下降,应查找受潮的原因并进行干燥处理,母线槽干燥前应根 据母线槽受潮情况制定烘干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烘干方法根据受潮程度可选择循环热风干 噪法、热辐射光源干燥法和电流加热干燥法;环境温度无突变情况下,母线槽绝缘电阻值经 5h稳定并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认为母线槽于燥完毕

7.4.10通电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与外部保护 电阻换试和文流工频压试验 合格,方可通电试运行: 2母线槽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应先空载通电1h,通电后应巡回检查,检查壳体尤其是母 我连接部位的温度,当连接处的温升均超过60K,则考虑产品的设计容量不够;当个别连接 处温升超过60K,则考虑是连接处接触不良, ,应调整紧定措施后再涂上电力复合脂。

DB37T 4022-2020 改性洁净煤7.5.1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 不应少于2处: 2)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连接; 3)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设计将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作为保护接地导体(PE)时,其外壳导体应具有连续性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 套设备》GB7251.1的规定; 3当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或设备接线端子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的各类搭接连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力矩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 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当一个连接处需要多个螺栓连接时,每个螺栓 的拧紧力矩值应一致; 2)母线接触面应保持清洁,宜涂抗氧化剂,螺栓孔周边应无毛刺; 3)连接螺栓两侧应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应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 圈或锁紧螺母; 4)螺栓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或设备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4母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槽不宜安装在水管正下方: 2)母线应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为土5mm; 3)当母线槽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宜对准,相序应正确,连接后不应使 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 4)母线的连接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母线槽连接用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与母线槽本体的防护等级一致。 5母线槽通电运行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应交接试验合格; 2)低压母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Q; 3)检查分接单元插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相线触头接触,且触头连接紧密,退出时, 接地触头应后于相线触头脱开; 4)检查母线槽与配电柜、电气设备的接线相序应一致。 7.5.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铺专加宝滤应练合下刻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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