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969.4-2019 100Gbit/s 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 )光收发模块 第4部分:CFP2-DCO 光模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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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2969.4-2019 100Gbit/s 双偏振正交相移键控(DP-QPSK )光收发模块 第4部分:CFP2-DCO 光模块.pdf

YD/T 2969.42019

表3光接口参数要求(续)

6.5.1通讯接口要求

通讯接口采用MDIO,符合CFPMSACFP2V1.0的2.5、2.6和2.7的要求,MDIO接 VLVCMOS,MDIO信号电气特性要求见表4

DB37T 4023-2020 合成氨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表4MDIO信号电气特性

6.5.2控制及告警信号时序要求

控制接口及告警信号引脚 2.3和2.4的要求。控制、告

YD/T2969.4—2019

表5控制及告警信号时序要求

控制和告警信号采用3.3VLVCMOS,其电气特

表6控制和告警信号电气特性

表7硬件互锁定义的模块功耗等级

6.5.3高速信号接口要求

测试环境要求如下: 温度:+15℃~+35℃; 一相对湿度:45%~75% 一大气压力:86kPa~106kPa。 当不能在标准大气等条件下进行测试时,应在测试报告上写明测试环境条件。

7.3中心频率及中心频率偏移的测试

YD/T2649—2013中6.1.1.7的规定进行。

7.4平均输出光功率、输出光功率设置精度及输出光功率稳定度的测

YD/T2969.4—2019

平均输出光功率按YD/T2798.1一2015中5.1的方法进行测试。 通过网管或其他软件接口设置平均输出光功率,设置值和平均输出光功率实测值的差值,为输出光 率设置精度。 平均输出光功率在测试时间内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即为输出光功率稳定度。为了得到精确的变化 范围,输出光功率稳定度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小时,符合YD/T2618.1一2013中4.7的要求。

7.6接收机反射系数的测试

按YD/T2798.1一2015中6.10的方法进行测试。 7.7 接收光功率范围 按YD/T2649—2013中6.1.2.1规定进行。 7.8色散容限的测试 按YD/T2618.1—2013中6.7规定进行。 7.9DGD容限的测试 按YD/T2618.1一2013中6.6的规定进行。 7.10 OSNR容限的测试 按YD/T2618.1一2013中6.5的方法进行测试。

8.1可靠性试验环境要求

可靠性试验环境要求同7.1。

可靠性试验要求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光模块可靠性试验要求

表8光模块可靠性试验要求(续)

ESD值、机械完整性、非工作环境试验、工

各项试验完成后,在相同测试条件下,出现下列故障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即判定为不合格: a)外壳破裂或有裂纹,内部元器件发生脱落; b)在相同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下,试验前后,参数变化量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 1)中心频率变化量大于2.0GHz; 2)平均输出光功率变化量大于1.0dB; 3)OSNR容限劣化大于1dB; 4)参数不满足表3的要求。

ESD抗扰度失效等级可按照如下要求分类,等级的失效判据如下: a)在制造商、委托方或购买方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b)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 c)功能或性能暂时性丧失或降低,但需操作者干预才能恢复; d)因设备硬件或软件损坏,或数据丢失而造成不能恢复的功能丧失或性能下降。

9.1电磁兼容试验要求

光模块的电磁兼容试验

表9电磁兼容试验要求

9.2射频电磁场辐射发射试验限值

O光模块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发射试验限值见表1

表10射频电磁场辐射发射试验限值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失效判据见8.3.2,产品应达a)的要求;射频电磁场辐射发射试验失效 判据见YD/T1766—2016中8.2的规定,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YD/T2969.4—2019

从批量生产中生产的同批或若干批产品中,按GB/T2828.1规定,取一般检查水平II,接收质 QL)和检验项目如下: a)外观: AQL取1.5; 检验方法:目测,其结果符合6.8的要求。 b)外形尺寸: AQL取1.5; 检验方法:用满足精度要求的量度工具测量,其结果符合6.7的要求。 c)性能检测: AQL取0.4。 检验方法:按7的规定进行测试,检验项目同10.2.1b),其结果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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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8、表9。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8、表9。

10.3.4样品的使用规则

样品使用规则如下: a)凡经受了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 b) 在不影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条件下,一组样品可用于其他分组的检验和试验。 0.3.5产品不合格的判定 各项试验完成后,不合格判定按8.3、9.3规定执行,若其中任何一项试验不符合要习

样品使用规则如下: a)凡经受了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 b)在不影响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条件下,一组样品可用于其他分组的检验和试验。

10.3.5产品不合格的判定 各项试验完成后,不合格判定按8.3、9.3规定执行,若其中任何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排 不合格。

10.3.5产品不合格的判定

各项试验完成后,不合格判定按8.3、9.3规定执行,若其中任何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时,则判 合格。

10.3.6不合格批的重新提交

当提交型式检验的任一检验批不符合表8,表9中规定的任一分组要求时,应根据不合格原因,采 取纠正措施后,对不合格的检验分组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检验应采用加严抽样方案。若重新检验仍有失 效,则该批拒收。如通过检验,则判为合格。但重新检验不得超过2次,并应清楚标明为重新检验批。

10.3.7检验批的构成

提交检验的批,可由一个生产批构成,或由符合下述条件的几个生产批构成: 这些生产批是在相同材料、工艺、设备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 若于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

1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3污染控制标志

YD/T2969.4—2019

产品应有良好的包装及防静电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包装盒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 和规格、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号、防静电标识、激光防护标志等。 包装盒内应有产品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简要工作原理和主要技术指标、极 限工作条件、安装尺寸和管脚排列、使用注意事项等。

YD/T 2969.42019

YD/T2969.42019

NB/T 33009-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YD/T 296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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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工作状态温度循环条件

D.1工作状态下温度循环

YD/T2969.4—2019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工作状态温度循环条件

工作状态温度循环条件包括: 极限温度采用产品推荐工作温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温度变化速率大于或等于1℃/min; 极限温度下停留时间每个循环不小于1h; 整个温循测试时间不少于24h; 温循测试过程中监测模块接收端误码GB/T 14304-2019 毛呢套装规格,在开启FEC时测试过程中无误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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