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02-2013 干粉灭火器装置.pdf

GA 602-2013 干粉灭火器装置.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A 602-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0619
VIP资源

GA 602-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A 602-2013 干粉灭火器装置.pdf

6.7.1.2非购压式灭火装置

6.7.2.1普通型灭火装置

按7.9.1规定的方法进行显热 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 能应符合6.5的规定

6.7.2.2专用型灭火装置

按7.9.2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 试验期间火火装置不应出现动作;试验后压式火火装直 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GB/T 33371.1-2016 色漆和清漆用漆基 醇酸树脂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灭火装置的喷射性能应符合6.5的规定。

6.8.1普通型灭火装置

按7.10.1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期间灭火装置不应出现误动作,不应出现零部件连接松 动、破裂、显著变形、灭火剂泄漏等现象;试验后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 1.5%,灭火装置的喷射性能应符合6.5的规定

6.8.2专用型灭火装置

按7.10.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动、破裂或显著变形、灭火剂泄漏等现象;试验后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 1.5%.灭火装置的喷射性能应符合6.5的要求

6.9 耐盐霉腐蚀性能

6.9.1普通型灭火装置

按7.11.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期间灭火装置不应出现误动作;试验后火火装置外 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灭火装置的 射性能应符合6.5的规定。

6.9.2专用型灭火装置

按7.11.2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月 体应无明显鱼裂、脱落等缺陷,贮压式 为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充装压力的1.5%,灭火装置的

GA 602—2013

GA 602—2013

喷射性能应符合6.5的规定

非贮压式火火装置应按7.12规定的方法进行喷射反作用力与作用时间试验,实测反作用力与作用 时间和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的公布值偏差不应超过士5%

具有探测、报警、启动、联动性能的灭火装置,应按7.13规定的方法在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方式下 进行联动性能试验,灭火装置应能正常启动,状态显示应准确。相同规格的灭火装置同时进行联动试验 时,其喷出干粉灭火剂的时间差不应超过2S

6.12.1普通型灭火装置性能

6.12.1.1全淹没灭火性能

6.12.1.1.1B类火灭火性能

6.12.1.1.2A类火灭火性鱿

A尖火火火性能 按7.14.1.3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灭火装 置喷放结束继续抑制10min后,试验室空间进行通风,木垛不应复燃,

6.12.1.2局部应用灭火性能

6.12.1.2.1B类火灭火性能

按7.14.2.2规定的方法进行B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灭火,并且油盘内的火不应 飞溅出油盘

6.12.1.2.2A类火灭火性能

按7.14.2.3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扑灭明火,10min后不应 复燃。

.1.3保护面积灭火性

6.12.1.3.1B类火保护面积

按7.14.3.1规定的方法进行B类火保护面积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灭火。B类 面积不应小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

6.12.1.3.2A类火保护面积

min后不应复燃。A类火保护面积不应小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

2.2专用型灭火装置性能

6.12.2.1发动机舱专用灭火装置

发动机舱专用灭火装置按7.14.4规定的方法进行发动机舱火火试验,火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 30s内灭火。

6.12.2.2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

风电机舱专用灭火装置按7.14.5规定的方法进行风电机舱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 30s内灭火。

6.13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容器

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容器应符合GB150、GB 最大工作压力。

6. 14. 1一般要求

器阀的设计应保证在启动时其零部件均不应被喷!

容器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 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灭火剂接触而不损坏或变形的材料制造

容器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容器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1.1倍灭火装置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 min,容器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容器阅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 过每分钟20个。

6.14.6抗超压性能

定的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

6.14.7 工作可靠性

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6.14.5 的规定。

614.8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性能

按7.16规定的方法进行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试验,容器阀的动作应准确、可靠,并

6.16 控制启动组件

6.16.1.1控制启动组件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6.16.1.2控制启动组件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

6.16.1.1控制启动组件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

6.16.2电源适应性

6.3.2控制启动组件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电引发器断路和短路 能。

6.16.4控制及显示功能

6.4.1控制启动组件应有灭火装置启动后的灭火剂喷洒情况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 6.4.2具有多具联动启动功能的控制启动组件宜具有顺序启动灭火装置的功能,启动时间差不

6.16.5耐高低温交变循环性能

控制启动组件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试验后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其性 合6.16.2~6.16.4的规定

6.16.6耐湿热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 置的控制启动组件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应热试验 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其性能应符合6.16.2~6.16.4的规定

6.16.7 其他功解

在控制启动组件明显部位永久性标出:生产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出厂 内容。

用于发动机舱内的购压式灭火装置不应采用弹簧管式压力指示器

6.17.2.1压力指示器的测量范围上限应为灭火装置工作压力的(1.5~2.5)倍;压力指示器表盘上的零 位、贮存压力、工作压力范围上、下限和压力指示器的测量范围应用刻度和数值表示。 6.17.2.2标度盘上工作压力范围应用绿色表示;从零位到工作压力下限用红色表示;从工作压力上限 到指示器的测量范围上限用黄色表示。 6.17.2.3压力指示器的表盘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适用介质、法定计量单位(MPa)、制造年月 或产品编号、计量标志等。

6.17.3基本示值误差

6.17.3.1在测量过程中压力指示器的指针转动应平稳,无跳动、停滞等现象 6.17.3.2压力指示器的示值误差应符合如下要求 a)贮存压力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士4%; b)工作压力范围上下限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土4%; c)零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士12%; d)测量范围上限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购存压力的士15%

7.3.1在测量过程中压力指示器的指针转动应平稳,无跳动、停滞等现象。 7.3.2压力指示器的示值误差应符合如下要求: a)贮存压力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士4% 工作压力范围上下限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土4%; 零点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士12%; d)测量范围上限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贮存压力的土15%

6.17.3.1在测量过程中压力指示器的指针转动应平稳,无跳动、停滞等现象

6.17.4强度密封性能

6.17.4.1液压强陷

力指示器承受2倍最大工作压力的试验压力 保持压力5min,不应有渗漏或损坏现象

6.17.4.2密封性解

6.17.4.3抗超压性能

压力指示器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证 压力5min,其任何零部件不应被冲出,

6.17.5环境适应性能

6.17.5.1耐高低温交变循环性能

6.17.5.2耐湿热性能

应用宇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 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基本示值误差应符合6.17.3的规定。

6.17.5.3 耐盐雾腐蚀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压力指示器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 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基本示值误差应符合6.17.3的规定

6.17.5.4抗振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压力指示器按7.10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证 羊外观应无损坏,基本示值误差应符合6.17.3的规定。

6.17.6耐交变负荷性能

按7.20.3规定的方法进行交变负荷试验,交变频率为0.1Hz,交变幅度为贮存压力的40%至 三压力,交变次数为1000次。试验后,压力指示器贮存压力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贮存压力的士

贮压式灭火装置应设有释放内部压力的泄压机构,在泄压操作过程中泄压机构不应有部件与 智脱离,

电引发器的基本性能应符合GA499.1 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偏差不应超过土5%

热引发器不应有发霉、损伤、明显油污、剪断处散头的现象。

6. 19.,2.2 引发性解

热引发器单位长度的燃烧传火时间不应小于3s/m,且在传火时不应有断火、透火、外壳燃烧及爆 击等现象。具有热引发燃烧功能的热引发器,热引发燃烧温度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偏差 不应超过+5%

6.19.2.3耐高低温交变循环性能

热引发器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试验后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其引发性能应 符合6.19.2.2的规定,

6.19.2.4耐湿热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热引发器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显热试验,试验 外观应无损坏,其引发性能应符合6.19.2.2的规定

6.19.2.5耐盐雾腐蚀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火火装置或专用型火火装置 热引发器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 后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其引发性能应符合6.19.2.2的规定

6.20探测与启动组件

[6.20.1易熔合金组件

6.20.1.1基本要求

6.20.1.2静态动作温度

易熔合金组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一2003

6.20.1.3耐盐氨腐蚀性能

6.20.2感温玻璃球组件

6.20.2.1基本要求

6.20.2.2静态动作温度

.20.2.3耐盐氨腐蚀性能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 验,试验后试样外观应无损坏,其静态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一2003中的4.4的规定。

6.20.3感温磁发电组件

6.20.3.1基本要求

感温磁发电组件的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机械损伤、划伤等缺陷,电流输出端应有正、负极标志。

6.20.3.2静态动作温度

感温磁发电组件的静态动作温 3.20.3.3发电电流与作用时间

6.20.3.4耐高低温交变循环性能

感温磁发电组件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交变循环 落等缺陷,其性能应符合6.20.3.2~6.20.3.3的规定。

GA 6022013

6.20.3.5耐湿热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感温磁发电组件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 后试样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其性能应符合6.20.3.2~6.20.3.3的规定,

6.20.3.6耐盐雾腐蚀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感温磁发电组件按7.11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 试验后试样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其性能应符合6.20.3.2~6.20.3.3的规定。

6.20.3.7工作可靠性

按7.23.3.4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可靠性试验,感温磁发电组件应能可靠动作,且发电电流与作 立符合6.20.3.3的规定。

6.20.3.8信号反馈与防干扰性能

件宜具有动作反馈信号输出及防止受外界干扰

机械储能驱动型灭火装置使用的涡卷弹簧的设计计算应符合JB/T7366的要求,涡卷弹簧的 退(抗屈服力)应大于装置的使用有效期

6.20.5其他探测与启动组件

6.20.5.1基本要求

启动组件的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机械损伤、划

6.20.5.2静态动作温度

6.20.5.3耐高低温交变循环性能

启动组件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GB 32031-2015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试验后试样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 陷,其性能应符合6.20.5.2的规定

启动组件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交变循环试验,试验后试样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洛等缺

6.20.5.4耐湿热性解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灭火装置的启动组件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试验后试 详壳体应无明显角裂、脱落等缺陷,其性能应符合6.20.5.2的规定

6.20.5.5耐盐雾腐蚀性能

应用于普通型灭火装置或专用型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 式样壳体应无明显龟裂、脱落等缺陷,其性能应符合6.20.5.2的规定。

GB/T 2423.48-201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f振动 时间历程和正弦拍频法6.20.5.6工作可靠性

4规定的方法进行动作可靠性试验,启动组件应1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