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19-2021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DB2102/T 0019-2021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2102/T 0019-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0302
VIP资源

DB2102/T 0019-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2102/T 0019-2021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DB2102/T00192021

c)步行商业街内建筑外墙上滚动走字电子显示装置应设置在底层建筑物门帽部位,最大高度不应 大于0.4m,长度不应超出10m且不应超过门面宽度。 4.3.5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自建筑物室外地面起到户外广告 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b)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考虑与各种架空线的关系,其净空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C) 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与宽度比例宜为6:1~8:1; d 户外广告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应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e)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按其底面距离 地面高度不同,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3m以下,不应突出道路红线设置; 2)3m及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0.6m。 f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按其底面距离 地面高度不同,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4m以下,不应突出道路红线设置; 2)4m及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0.6m。 4.3.6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置在实体围墙墙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其突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m,其上缘不应超出围 墙高度,其宽度应小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 透空围墙上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C 围墙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d 临时围墙、工地围挡设置的广告应采用喷绘、张贴式等形式,不宜突出墙面; e) 同一路段同一风格围墙上,广告设施宜统一位置、尺寸和间距。 4.3.7 贴膜广告不宜在距离地面36m以上建筑物墙面区域设置,不应影响消防安全和建筑物采光、通

a)上刊、下刊不应造成幕墙玻璃松动、破损、划痕SN/T 3507-2013 进出口纺织品中山羊绒和绵羊毛的鉴别 PCR法和实时荧光PCR法,拆除后不应留有残胶; b)隐框玻璃幕墙不应设置贴膜广告。

4.4道路(广场)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4.4.1灯杆(或电杆)上不应设置硬质广告设施,不应影响交通安全。 4.4.2同一道路,只能在同一种灯杆(或电杆)上设置广告,单根灯杆(或电杆)上不应重叠设置; 司一路段的灯杆(或电杆)上设置的广告应做到形式、尺寸、位置一致,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4.4.3灯杆(或电杆)户外广告设施的长度不应大于2.4m,宽度不应大于1.0m,牌面底部距离人行 直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牌面垂直投影超出路沿石的,牌面底部距离车行道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 4.4.4单座候车亭宜设1块广告牌,且广告牌面面积不应大于6m。4条线路以上的公交站候车亭广 告数量不宜大于4块,小型公交站候车亭广告数量不宜大于2块。公交站候车亭广告牌牌面总面积不应 大于24㎡,且不应为了设置广告而违规虚设候车亭。公交站牌上不应设置广告。 4.4.5享、棚、栏等公共设施的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路名牌、废物箱、配电箱等公用设施上不宜设

4.5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DB2102/T00192021

4.5.1城市道路交叉口周围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GB50647的规定。 4.5.2沿主要商业街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纵向间距不应小于25m,沿其他道路人行道设置的户 外广告设施纵向间距不应小于50m。 4.5.3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位置不应影响行人通行,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应设置; 不应超出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且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不应小于0.2m; c) 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不应大于2m,任意一边长度不应大于2m,厚度不应大于0.3m d) 广告设施牌面底部距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4.5.4 底座式户外广告(灯箱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宽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50m的广场(空地)不应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b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不应小于0.4m; C)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高度不应大于2.4m,宽度不应大于1.5m,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 d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不应大于2.5m,厚度不应大于0.5m; e) 步行街上的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应设置在步行街的休憩带中,形式应与步行街风格相协调。 4.5.5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不宜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可设置在机场、高速公路入口及郊区公路两侧 等空间较为开阔的区域; b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的整体高度应小于6m,宽度不宜大于20m。 4.5.6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城市建成区内应严格控制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在城市中心区范围不应设置大型高 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b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单柱式两面体,设施整体高度不宜超过22m。其规格尺寸、间 距应分别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C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不应设置在桥梁体(含 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表2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单面尺寸

表3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小间距

注:“最小间距”是指任意两个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之间的距离

DB2102/T0019202

e 立柱中心距公路、道路外侧护栏及周边建筑的距离应大于等于广告设施整体高度的1.3倍,满 足倒伏安全距离要求。 4.5.7 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实物造型户外广告不应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内,并应满足倒伏安全距离要求; b 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实物造型广告应与周边环境和空间尺度整体协调,且需经过专题论证通 过后方可设置

4.6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4.6.1利用机动车车身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车头、车尾及车 身两侧的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车身设置的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应播放动态 画面和声音。 4.6.2车辆广告应当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应全部遮盖原车颜色,其色彩应与车体颜色 协调。广告面积超过车身面积1/3以上的,应取得车辆管理所的批准。 4.6.3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船行安全,宜设置通透式广告牌。 4.6.4空中移动广告涉及航空安全管理的,应符合国家航空管理部门、气象部门有关航空飞行物安全、 气球施放的相关管理规定。

4.7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激光、投影、实物造型、充气模型、系留气球等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符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供配电安全等; b 固定装置应当符合有关安全和技术标准: 严格控制光线的投射角度,符合JGJ/T163的规定: C d) 采用投影设备投射户外广告应得到政府部门审批,投影广告的投影光束不应影响行人和车辆通 行安全,不应妨碍居民生活。投影光束照射区域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

5.1.1设置照明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GB50016、JGJ/T163的规定,应保证用电安全,严格控制 照明光线的投射角度和亮度,不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5.1.2应根据户外广告设施的种类、结构、形式、表面材质、色彩、安装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特点选择 相应的照明方式,宜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新光源、新灯具。 5.1.3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与住宅建筑宜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应发光均匀,无 抖动闪烁现象。光线投射角度、亮度等指标应符合GB/T35626的规定,应具备根据自然环境自动调节 亮度的功能。 5.1.4户外广告照明应符合环境亮度区域的相关规定。环境亮度区域按照表4进行划分

表4环境亮度的区域划分

DB2102/T00192021

域、不同面积的户外广告照明的平均亮度限值不

表5内透光、外投光广告平均亮度的限值

注1:表内系全白色发光表面在夜晚的限值;如采用彩色画面, 限值取表中数值的1/2, 注2:E1区仅限必要的公益广告。 注3:除E4外,其他区域不得采用动态闪烁模式的广告照明。

表6LED显示屏亮度的限值

5.2.1应限制户外广告照明对周边环境的干扰。户外广告照明在居住建筑窗户表面上产生的垂直照度 不应超过表7的规定,

表7居住建筑窗户表面上垂直照度的限值

表8LED显示屏与居住建筑居室窗户的距离限值

DB2102/T00192021

DB2102/T00192021

D显示屏与居住建筑居室窗户的距离限值(续)

1动车驾驶员的王扰光的

5.3.1在快速路和主干路两侧及道路交叉口周边区域的驾驶员视野范围内,不应设置高亮度照明或动 态照明设施。 5.3.2户外广告照明不应干扰驾驶员的视觉作业或对交通信号的辨识。 5.3.3户外广告照明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感染光阈值增量限制应符合表9的规定,

外广告照明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于扰光阈值增量限

注:LA=0.1为无道路照明的环境条件。LA=1、2、5分别为支路、次干路、主干路的道路照明环境条件, 5.3.4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两侧100m范围内朝向道路,以及在道路交叉口建筑物上设置LED显 示屏广告,不应设置高亮度广告照明;应采用画面缓慢切换的刷屏形式,每顿画面停顿时间应大于7s。 5.3.5道路两侧3m以下高度内不得设置LED显示屏。 5.3.6机动车道两侧和人行道两侧的显示屏不宜设置动态模式

5.4媒体立面墙面广告亮度的限制

5.4.1媒体立面墙面广告照 用墙体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和最大亮度限值评价。 0的规定

5.4.1媒体立面墙面广告照明的干扰光的限制应采用墙体表面的平均亮度限值和最大亮度限值评价。

表10媒体立面墙面广告亮度的限值

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

6.1.1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建筑结构和整体布局、建筑物立面及周边 环境要求进行设计。 6.1.2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钢结构形式,其钢结构的选型、布置和构造应便于制作、安装和维护。采 用铝合金结构时,其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GB50429、GB50576和GB50210的有关规定。

DB2102/T00192021

6.1.3广告阵地所有权人应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所依附建(构)筑物的安全。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前,应 取得原建筑设计单位的同意,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测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应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6.1.4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文件应明确设计工作年限。大型落地式广告设施、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以 及在墙面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工作年限为20年;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为10年。 超过设计工作年限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予以重新评估或拆除重建。 6.1.5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或电气等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设计

6.2.1结构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采用的钢材、不锈钢(板材或管材)以及铝合金(板材或管材)等,其性能应符合GB/T700、 GB/T1591、GB/T3280、YB/T5363、GB/T3880.1GB/T3880.3、GB/T6892等有关规定; b) 采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其性能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T14957、 GB/T8110、GB/T10045等有关规定; C 采用的金属材料应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钢材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 证。

DB2102/T00192021

b)地脚螺栓、机械型锚栓、螺栓、螺钉、螺母、垫圈及铆钉等紧固件,其性能应符合GB/T3098.1° GB/T3098.20的有关规定。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231、GB/T3632 等有关规定: C 结构胶、密封胶条的性能应符合GB16776、GB/T24498等有关规定。 6.2.6 采用的电气及照明灯具应符合以下规定: 电器元件、电线电缆、接线端子、接线盒及绝缘护管等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已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电器元件、电线电缆等产品应具有3C认证。户外接线盒应 耐老化、阻燃、无毒,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中的IP56; b) 高效节能型气体光源(金属卤化物灯、双端荧光灯等)、LED光源等照明灯具,其安全性能应 符合GB/T10682、GB18774、GB19652、GB/T20145、GB/T24333、GB24819、GB/T24823、 GB/T24908等有关规定; 霓虹灯装置灯管、镇流器、支架及导线等性能应符合GB19261的规定; d)电器元件安装底板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8624的A级。 6.2.7 户外广告设施展示形式宜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

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进行 设计。考虑地震作用时应按地震 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 6.3.2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 应采用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1)

YoS≤R R=R(fe,f,ak) (1)

中: Y一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设计工作年限为20年的取值不小于1.1,设计工作年限为10年的取 值不小于1.0; S一一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a一一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f。、f一一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GB50010、GB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6.3.3作用在户外广告设施上的风荷载应按CECS148的有关规定执行,确定风压高度变化系数、风荷 载体型系数和风振系数,计算风载荷的标准值。地震作用计算应按GB50011的规定执行。其余荷载按 照GB50009的规定执行。 6.3.4依附于建筑物外墙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考附加广告设施荷载后,原有结构应能够满足相关规 范规定的安全性能指标。其支座的连接应按正常内力的2.0倍验算安全性。 6.3.5钢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17、GB50429等的有关规定,应对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校 核计算。当结构重要性系数大于1.0时,宜按GB50017、GB50429等的规定,对其连接节点进行疲劳 验算。 6.3.6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应进行承载力(包括稳定性)计算,并应符合GB50010的有关规定。 6.3.7场地设计特征周期及建筑物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按GB50011的规定确定。地基基础的设计应满足 承载力的要求,地基基础均应进行强度、抗滑移、抗倾覆及稳定性验算(不允许出现负应力区),并应 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6.3.8灯箱采用的铰链、撑杆以及固定广告面板的连接件(含不锈钢铆钉或抽芯铆钉)等,应满足承 载力要求。

3.9户外广告设施结构的变形值 下列规定: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的变形值和构件的长细比应

DB2102/T00192021

DB2102/T00192021

表1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

表12LED显示屏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

c)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当采用平面桁架或空间桁架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2) 容许值应符合表13的规定。

13构件的长细比(2)

6.4.1户外广告设施金属构架宜采用格构结构,以减少迎风面积,结构应受力合理、传力 应力集中。

a 受力杆件及其连接件采用碳素结构钢型材或钢管时,其壁厚不应小于3mm,焊接结构的角钢不 宜小于L40×4,螺栓连接的角钢不宜小于L50×5,采用的圆钢直径不宜小于10mm; b 采用热镀锌钢板板材作为户外设施框架时,其受力构件截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2.0mm;采用铝 合金型材作为户外设施框架时,其受力构件截面的最小壁厚不应小于2.5mm;

DB2102/T00192021

c)采用铝合金型材作为户外设施框架时,框架转角应采用型材转角件或焊接作等强度连接固定, 并应在框架固定端、铰链及撑杆等连接部位的主型材内增设增强型钢。 6.4.3受力构架(桁架)的连接节点应采用节点板连接,节点板厚度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017、 GB50429的有关规定。 6.4.4固定承重结构件不应使用自攻螺钉、抽芯铆钉。固定广告面板(含装饰包边条)、画面不应使 用抽芯铝铆钉。 6.4.5路灯杆上设置的广告设施,其固定抱箍应与杆的表面形状吻合,抱箍、紧固螺栓宜采用不锈钢 材质,抱箍与杆的贴合面积不应小于70%。 6.4.6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的混凝土基础顶面应高于室外地面200mm。锚固件不应采用膨胀螺栓。地 脚螺栓外露部分不应封闭。 6.4.7附着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设施,应采用预埋件、化学锚栓(植筋)等方式与建(构)筑 物的梁柱进行连接,不应借用建(构)筑物外墙装饰构件或锚固节点。采用化学锚栓(植筋)作为户外 洁构锚固时,其构造要求应符合JGJ145的规定。 6.4.8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应避免采用室内构造形式。当采用双肢型材作为受力杆件时,其型材背对背 间距应方便杆件的除锈和涂装作业。 6.4.9大型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依附建筑物的户外广告设施均应设置检修通道或检修孔, 3.4.10易造成和

a)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低压供电,宜采用三相五芯电缆或单相三芯电缆,电缆选型应符合GB 50217的有关规定; b 户外广告设施的电气控制箱内应设熔断器及断路器,配电线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剩 余电流保护。电气设计应符合GB50034、GB50054等有关规定。附着于建(构)筑物户外广 告设施的电气控制箱宜设置在室内。独立式及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电气控制箱宜单独设置: 户外广告设施的金属构架(柱体)、金属面板、电气控制箱、金属护套管、金属接线盒和霓虹 灯变压器金属外壳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1Q; 设置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其配电线路中应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e 供电线缆采用热镀锌钢管敷设时,其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端口应设置橡胶(或尼 龙)绝缘保护套圈,且进线电缆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埋地敷设的热镀锌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 2.5mm,埋深不宜小于0.7m。穿墙铺设的热镀锌钢管的壁厚不应小于2.5mm。电气控制箱的 设置高度其底边距地面不宜小于1.5m; 照明线缆应敷设于绝缘护套管内(铠装电缆除外),分路处应设置户外接线盒: g 电器元件及线缆的选用和安装,应考虑散热和阻燃性,应具有防潮、防雨水侵蚀和防虫害的功 能; 霓虹灯的配电回路应与其他照明回路分开,霓虹灯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GB19653的规定; 1 LED显示屏配电柜(箱)应具有电压、电流、显示屏工作状态等指示功能,并应具有屏体分级 启动和远程控制等功能: )LED显示屏应具有感烟火灾探测自动报警和自动关屏功能。显示屏的箱体对地漏电流不应大于 3.5mA(交流有效值)。

6.5.2户外广告设施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DB2102/T00192021

a)户外广告设施应根据GB50057、DB21/T1789的规定进行防雷设计,采用防直击雷、防雷击电 磁脉冲及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应采取防直击雷措施,钢结构柱体、框架和金属面板等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C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其钢结构框架及金属面板应与屋面防雷装置连接,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 2,大于4Q应补充人工接地极; d)电源配电箱内应设置适配的电涌保护器(SPD); e)LED显示屏、媒体立面墙面广告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343的规定。

7.1.1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要求进行设置。 7.1.2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涉及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按图纸进行施工。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应实施监理制度。 7.1.3户外广告设施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按GB50202和 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1.4户外广告设施金属结构的施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并应按GB50205、GB50576等有 关规定执行。

7.2.1户外广告设施混凝土结构施

a 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性能、满足设计和施工条件等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 JGJ55的规定; b) 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实。冬季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钢筋上的冰雪和 污垢,成形后应按冬季混凝土养护的规定进行养护; C 基础内柱脚锚栓的埋设应有固定措施,且应对锚栓的螺杆部分采取保护措施; d) 用于结构(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并以标准 条件下养护28天龄期的抗压强度进行评定,抗压强度应符合GB50107的规定;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不应采用冷加工钢筋。锚板宜采用Q 235钢,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4根,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 f)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土施工,回填土应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4。 2.2户外广告设施金属结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体金属结构的加工制作宜在工厂内进行; b) 金属构件的焊接坡口、切口质量和焊接质量应符合GB50661、GB50576等有关规定; 金属构件的断料、切割、制孔、组装的制作质量应符合GB50205、JGJ/T216等有关规定; d 大型高立柱及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的立柱、横梁、承力桁架等重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均为熔 透焊,焊缝质量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其他构件的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 钢结构件表面除锈及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浸镀锌防腐要求: ·构件采用热浸镀锌时,应对构件进行电解酸洗处理,使基体金属表面干净、光滑,不 宜有毛刺、满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宜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

1)热浸镀锌防腐要求:

件米用热浸销 基体金属表面十净、光滑,不

DB2102/T00192021

构件表面热浸镀锌的镀层镀覆量和锌层厚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镀件的锌层应均匀、 牢固。

表14镀层的镀覆量和锌层厚度

采用防腐涂料涂装时构件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构件表面的除锈等级应符合表15的 要求。 构件采用防腐涂料涂装时,底漆涂装遍数为2遍,面漆涂装遍数不宜少于2遍,其干 漆膜总厚度应大于150μm。底漆和面漆应按表16选用。 框架构件的表面防腐涂装应在构件加工完成、检验合格后进行。表面防腐涂装后的构 件再次加工时,应对加工面重新进行防腐处理。 涂层表面应光洁平整,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气泡、针眼、色泽不均、脱 皮和露底等现象。

表15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表16底漆和面漆配套要求

3)采用镀锌和静电粉末喷涂作涂装时,其锌层的平均厚度应不小于70μm,静电粉末涂 厚度应不小于80μm; 4) 采用镀锌钢板制作的框架,其焊道、制孔及断料边缘等部位应进行打磨和局部抛光网 并应在涂装前作补锌处理,

7.2.3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位置与现有各类管线的距离应符合GB50289的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在安 装前,应做好对地上、地下管线的了解和保护工作; 户外广告设施采用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时,起重臂最外端与10kV架空线路边线的垂直净距不应 小于3m,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m,与低压导线或通信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DB2102/T00192021

c)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搭设安全围护设施及施工脚手架,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 措施。风力6级以上时不应进行高空作业,并应按JGJ80的规定执行;高立柱等大型户外广 告设施的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组织专家论证; 户外广告设施上部结构件的吊装,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结构吊装就位后,应 及时安装支撑构件; 立柱对接焊缝和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661的规定。构件焊接区表面潮湿或 冰雪应清除干净,雨雪天气不应露天施焊。风速大于等于8m/s时(CO2气体保护焊风速天于2 m/s时),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应按GB50205的规定执行; 采用法兰盘连接节点处,法兰盘接触面的紧合率不宜低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宜大于1.0 mm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梁、柱安装允许偏差

i)LED显示屏安装杆(立柱)作为安装基准的充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显示屏箱体与屏杆的连接定位尺寸,需根据设计图的建筑轴线和现场测量为依据进行放样 定位,基准宜以中心对称定位,轴线前后偏差不宜大于2mm,左右偏差不宜大于3mm; 2) 显示屏安装杆的相邻距离偏差不宜大于2mm。显示屏总宽度小于20m时,安装杆的总累 积偏差不宜大于3mm;大于20m时,安装杆的总累积偏差不宜大于5mm; 3) 弧面显示屏安装屏杆的圆弧半径偏差不宜大于设计圆弧半径,最大负偏差为2mm; 4)圆柱形显示屏安装屏杆的圆柱直径偏差不宜大于设计圆柱直径,最大负偏差为3mm

7.2.4化学锚栓的施工应符合下例规定:

a 应以普通混凝土作为化学锚栓锚固基材,其基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结构抹灰层、 装饰层、砌体以及轻质混凝土结构不宜作为化学锚栓的锚固基材; 化学锚栓锚固胶的锚固性能应通过专门的试验确定。对获准使用的锚固胶,除说明书规定可以 掺入定量的掺和剂(填料)外,现场施工中不应随意增添掺料; c)锚孔施工时应避开受力主筋,锚孔施工质量及锚栓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废孔应用化学锚 固胶或高强度等级的树脂水泥砂浆填实: d 化学锚栓置入锚孔后,应按照产品规定的养生要求进行固化养生,固化期间禁止扰动,安装后 不宜对其螺杆部位进行电焊; e 化学锚栓的现场施工应执行质量监督。在金属构架安装前,应对化学错栓按JGJ145的规定进 行抗拉拔性能试验。 2.5 户外广告设施构架的连接螺栓螺母的拧紧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螺母的紧扭矩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b) 采用化学锚栓锚固时,螺母的拧紧扭矩应符合锚栓制造商的专项规定; C 地脚螺栓应设置双螺母; d) 一般连接螺栓螺母的拧紧扭矩应符合表18的规定。

DB2102/T0019202

表18一般螺栓的控紧扭矩

7.3.1户外广告设施的灯具、电器件、电气控制箱和电气管线等露天安装工程,应符合GB50303的规 定,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GB50169的规定。 7.3.2埋地敷设的镀锌钢质护套管的壁厚不宜小于2.5mm,埋深不宜小于0.7m。明敷于建筑物或构架 表面的钢质护套管,应采用管卡与构架可靠固定,管卡间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7.3.3电气控制箱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二次回路绝缘电阻应大于1MQ。 7.3.4安装霓虹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灯管与底板(或字壳)的距离应大于20mm。霓虹灯 专用变压器的输出导线和灯管连接的高压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值应符合GB19653的规定。 7.3.5LED显示屏的供电缆线与信号控制缆线应分别敷设。 7.3.6LED显示屏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份的温升不宜大于45K,绝缘材料 的温升不宜大于70K, 7.3.7使用电子驱动电源的,供电运行后应测试供电电源的相、零线电流,如零线电流非正常超值时 立采取增设零序滤波器等必要措施。 7.3.8户外广告设施际 装置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并应符合GB50601、GB50343等有关规定。

7.4.2分项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7.4.3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3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户外广告设施的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应按GB50202、GB50204等有关规定执行; b)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质量应按GB50205等有关规定执行; C 户外广告设施电气工程的安装质量应按GB50303、GB50169等有关规定执行; d) 户外广告设施防雷装置的安装质量应按GB50601、GB50343等有关规定执行。 7.4.4 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试验报告及3C认证:

DB2102/T00192021

c) 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验收资料; d) 基础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资料; e 隐蔽工程项目验收资料; f 化学锚栓抗拔力检测报告; g) 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验收资料; 安装验收和质量评定资料,

c 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验收资料; d) 基础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资料; e 隐蔽工程项目验收资料; f) 化学锚栓抗拔力检测报告; g) 电气、照明及防雷装置验收资料; h) 安装验收和质量评定资料。 验产件中设海配专保域

3.1.1设施所有人应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应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当气候环境突变时 设施所有人应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1.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内,设施所有人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以确保在使用期内的安全, 8.1.3不应在原有户外广告设施上叠加结构、面板、画布。

3.2.1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应符合以下规定: a LED显示屏在播放时段,设施所有人应有专人对画面质量、显示状态进行监控。对画面存在抖 动、缺失和失真应及时予以修复; 灯光照明装置在工作期间,设施所有人应有专人对亮灯情况进行巡查,灯光照明应做到即坏即 修,损坏的照明灯具在修复前应停止使用; C 户外广告设施应每月定期检查,对基础及锚固、构架及连接、牌面及灯布、构架防腐、电气及 照明和防雷及接地等方面存在的隐惠应及时予以修复: d) 户外广告设施的构架及其锚固,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当构架的焊缝存在裂痕、锚固(或连接) 螺栓出现松动时,应及时进行修补及紧固; e) 户外广告设施的构架应每年进行一次防腐保养,应对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部位 的基底进行清理、除锈、修复和重新涂装; f 在高温、台风、大雪、雷雨天气,应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基础及锚固、构架及连接、构架防腐、 牌面及灯布、照明灯具、电缆电线、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以保证户外广告 设施的安全可靠; g)在冰冻严寒季节,应及时清除在户外广告设施上积雪和冰棱。 2.2 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检查项且、 检查内容和要求应按表19的规定执行

表19户外广告设施的目常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DB2102/T 00192021

DB2102/T00192021

中外广告设施的日常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续)

.1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 2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单位应具有户外广告设施各分项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安全检测 立的专业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登高作业证。 .3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在委托安全检测的同时,应提交该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资料。 4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检查)和结构复核两个部分。 a)现场检测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部分:基础(或被依附体)外观状况检测,钢筋外露及其锈蚀状况检测,地脚螺栓(或 锚固件)拧紧程度、防松措施及其锈蚀状况检测,支座与基础贴合面状况检测,基础混凝 土强度检测: 2)/构架及连接部分:构架尺寸及其标高测量,材料截面尺寸测量,构架垂直度及水平位移检 测,杆件变形检测,构架或杆件焊接状况检测(对接错位、节点焊缝质量),连接螺栓状 况(拧紧程度、防松措施)检测,法兰贴合面间隙状况检测; 3) 面板及画面部分:底板、面框及其固定检查,灯布、扎绳管及其固定检查; 4 结构防腐部分:构架(或杆件)锈蚀程度检测,涂层厚度、剥落及风化程度检测: 5 电气及照明部分:电气控制箱容量匹配及规范性检查,架空及埋地电源电缆设置状况检查, 灯具、灯架接地及其固定检查,电线、电缆绝缘性能检查,护套管、接线盒状况检查,接 地措施和绝缘电阻值检查:

8.3.1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 8.3.2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单位应具有户外广告设施各分项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安全检测 单位的专业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及登高作业证。 8.3.3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在委托安全检测的同时,应提交该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资料。 8.3.4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检查)和结构复核两个部分。

DB2102/T0019202

6)防雷装置部分:防雷装置完好性检查,接闪器连接、锈蚀状况检查,浪涌保护器(SPD) 状况检查,接地电阻测量。 6 结构复核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进行结构复核: ·既有结构与设计资料不相符的; ·材料腐蚀壁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对结构现状存在异议的。 2)根据本文件6.3的要求,以设计施工图及现场测量的结构实际尺寸为依据,对结构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和基础的抗倾覆性、地脚螺栓的强度进行复核。 8.3.5在户外广告设施现场检测工作中,应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文字、图形和影像等)。 8.3.6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应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分项分级评定 内容及综合评定结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分项分级的评定参照附录A执行。户外广告综合评定应划 分为A、B、C三个等级,并按以下要求执行: a)评定为A级的户外广告设施,可正常使用,应按本文件8.2节的规定维护保养; b)评定为B级的户外广告设施,对存在一般缺陷"的部位,检测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提出合理 的整改建议。设施所有人应在15天内完成整改,并向检测单位申报复检; C 评定为C级的户外广告设施,结构、锚固和电气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设施所有人应根据 检测单位的意见和本文件的规定,在7天内完成加固、修复,并及时向检测单位申请复检;对 存在坠落、倾覆危险或极易造成触电伤害的,设施所有人应立即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在24h 内予以拆除。拆除前,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d 检测单位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当在5天内抄送行业管理部门。对存在坠落、倾覆危险或 极易造成触电伤害的,检测单位应及时告知设置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或 复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单位应当及时告知户外广告管理部门。 8.3.7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的要求和评定依据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并应符合GB50205、GB50202、 GB50303、GB50601、GB/T50621和CJJ149等有关规定。

GB/T 12772-2016 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及附件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文字、 图形和影像) b) 检测报告; 标准 c) 整改函件; d)复检报告。

a) 现场检测原始记录 形和影像 b) 检测报告; c) 整改函件; d)复检报告。

一般缺陷指构件承载力略低于规范要求(0.9≤R/Y0S<0.95),构件或结构变形超过A级的要求、但尚不足以 影响正常使用;部分构件、焊缝涂层出现起皮、锈蚀,连接螺栓松动;线缆护套管固定松动、破损、未固定YS/T 63.9-2012 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 真密度的测定 氦比重计法, 电箱内电气件齐全但未可靠固定。 严重缺陷指构件承载力低于规范要求(R/Y0S<0.9),构件和结构变形超过A级要求,且对正常使用有明显景 响,存在坠落或倾覆危险;构件、焊缝严重锈蚀或防腐措施已失效,焊缝开裂,锚固螺栓失效;基础的抗倾覆 性不符合A级要求:电气控制失效或极易造成触电伤害。

DB2102/T00192021

附录A (资料性) 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的评定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