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112.2-2021 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主办(承办)单位.pdf

DB5101T 112.2-2021 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主办(承办)单位.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50132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5101T 112.2-2021 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主办(承办)单位.pdf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01/T 112.2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草。 本文件是DB5101/T112《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第2部分。DB5101/T112已经发布 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主办(承办)单位; 一第3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 一第4部分: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 本文件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子灵、甘文、冯鑫、任倩、梁沙莉,

DB5101/T 112.2202

TB 10301-2020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重大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大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在活动期间进行食品安全管理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B5101/T112.1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第12号)

DB5101/T11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组建

4.1.1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指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4.1.2机构应具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背景或接受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 4.1.3需进入餐饮食品加工区域承担食品安全检查督导的主办(承办)单位人员宜取得食品从业人员 健康证明。

活动信息的填写参见附录 A。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 单位应提供情况说明和应对措施

4.3.1应建立固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供应渠道。 4.3.2宜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4.3.3应根据当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要求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要求。

DB5101/T 112. 22021

关产品由食品总仓统一管理及供应;未建立总仓的,承办单位应分类遵选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 产品的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录,

4.4餐饮服务提供者谈选

4.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b 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供餐形式等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C 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e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f 具备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4.2 宜选择2家及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备选。 4.3 应将选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HG/T 5033-2016 铂系苯加氢制环己烷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4.5活动场所提供者谜选

.5.1 应具备与供餐规模相匹配的场地,硬件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地面易于清洁、无积水; b) 墙面、顶面应使用不渗水、无毒无害、易清洗的材料; C) 供水、供电等相关的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d) 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e) 具备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4.6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

应要求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总仓、餐饮服务提供者详细记录食品供应链各 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4.8食品安全监管协助

4.8.2应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法规要求的情况应要求餐饮服 务提供者及时纠正。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自查记录等: b) 根据食谱确认实际供餐的食品; c) 进货查验文件记录的完整性; d)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其他相关要求

TCPIA 0009-2019 电致发光成像测试晶体硅光伏组件缺陷的方法4.9为监管部门提供工作条件

DB5101/T112.22021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