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69-2017 铁路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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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10069-2017 铁路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pdf

3.1.9信号机的显示状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9信号机的显示状态应符合

1驼峰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常态点灯并以

显示停车信号为定位: 2驼峰复示信号机、驼峰辅助复示信号机、调车线路表示器 以无显示为定位。

SJ/T 11749-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0信号机的显示方式应符合下列

1)1个绿色灯光:准许机车车辆按规定速度向驼峰推进; 2)1个绿色闪光灯光:指示机车车辆加速向驼峰推进; 3)1个黄色闪光灯光:指示机车车辆减速向驼峰推进: 4)1个红色灯光:不准机车车辆越过该信号机或指示机车 车辆停止作业; 5)1个红色闪光灯光:指示机车车辆自驼峰退回; 6)1个月白色灯光:指示机车到峰下; 7)1个月白色闪光灯光:指示机车车辆去禁溜车停留线或 驼峰迁回线。

1)常态无显示; 2)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进行预先推送作业时,无显示; 3)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进行推送作业时,灯光显示与驼峰 信号机显示相同,

1)常态显示红色灯光; 2)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进行预先推送作业时,显示1个黄 色灯光; 3)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进行推送作业时,灯光显示与驼峰 信号机显示相同

2)当办理驼峰推送进路进行预先推送作业或推送作业时 灯光显示与驼峰辅助信号机相同

1)1个月白色灯光:准许越过该信号机调车; 2)1个蓝色灯光:不准越过该信号机调车。 6调车线路表示器

1)1个月白色灯光:准许越过该信号机调车; 2)1个蓝色灯光不准越过该信号机调车。

1)1个月白色灯光:准许越过该调车线路表示器调车; 2)无显示:不准越过该调车线路表示器调车。 3.1.11信号机机构及灯光配置应符合《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10007的有关规定。

2装有车辆减速器并进行自动控制的轨道区段; 3需要监督是否有车占用的其他线路区段。 8.2.3驼峰调车场轨道区段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区段的划分应符合轨道电路可靠工作及排列平行进 路的需要,并便于驼峰作业; 2分路道岔应以一组道岔为一个轨道区段,分路道岔前应设 置保护区段;其他道岔宜以一组道岔为一个轨道区段; 3当驼峰信号机至峰下第一分路道岔间需要连续监督有车 辆占用时,应单独设置轨道区段,并不能和第一分路道岔保护区段 合用; 4车辆减速器应以一个制动位为一个轨道区段; 5每条调车线上连接调车线的分路道岔轨道区段末端至警 冲标内方不小于3.5m处,应单独设置轨道区段; 6驼峰迁回线宜设置连续的轨道区段; 7牵出线、禁溜车停留线及其他用途的尽头线入口处的调车 信号机应设置接近区段,接近区段长度不得小于25m。

3.2.4分路道岔保护区段、分路道岔轨道区段的长度应

3.2.5驼峰调车场绝缘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区段的始端、终端应设置钢轨绝缘:驼峰道岔应设置 道岔绝缘; 2驼峰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处的绝缘节应与信号机并列设 置。无法并列时,可设置于信号机前方1m至后方1m的范围内: 3设置在警冲标内方用于分割相邻轨道区段的绝缘节(渡线 上绝缘节除外)与警冲标沿线路方向的距离不得小于3.5m; 4减速器轨道区段人口处绝缘节与减速器人口(头部制动钳 中心)距离应不大于8m,出口处绝缘节设置在减速器基本轨末端 的轨缝处; 5禁溜车停留线、驼峰迁回线与推送线连接的道岔,岔前基 本轨接缝处应设置轨道区段分界绝缘; 6分路道岔轨道区段的绝缘节前一端应设置在保护区段的 短轨头部,另一端应设置在基本轨末端与导曲轨中部。当出现后 续道岔保护区段一侧为前一道岔的辙叉时,可仅在另一侧设置钢 轨绝缘; 7轨道电路的两钢轨绝缘应对齐设置,不能对齐时,除驼峰 分路道岔轨道区段外,两个钢轨绝缘错开的距离不宜大于2.5m; 8不同类型钢轨接头处不得设置钢轨绝缘。 3.2.6驼峰调车场轨道电路应采用闭路式轨道电路;溜放进路上 轨道电路应采用速动的接收装置,轨道电路的标准分路电阻,占用 和出清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的有 关规定。

3.2.7驼峰轨道电路设计对下及

轻车跳动而造成接收设备的错误动作; 2 钢轨绝缘破损造成短路时,相邻轨道电路的影响; 3 相邻钢轨内牵引电流及供电频率的影响:

4 电缆受外界干扰; 感应雷电的影响; 6 在标准范围内,各种迷流干扰。 3.2.8 相邻轨道电路(驼峰分路道岔轨道区段除外)应在绝缘节

两侧钢轨上配置不同的极性。

3.2.9驼峰道岔轨道电路的基本线路与分支线路应采用并联方 式。当该轨道电路的跳线得不到电流检查时应采用双跳线。 3.2.10轨道电路内的轨距杆、转辙设备的安装装置等连接钢轨 具有导电性能的配件均应设置绝缘。

3.2.10轨道电路内的轨距杆、转辙设备的安装装置等连接

3.3.1道岔转辙装置的类型应根据道岔类型、型号等合理选择。 3.3.2分路道岔应采用快动型转辙设备,转辙设备转换时间应符 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的有关规定。 3.3.3道岔转辙装置宜设置在便于电缆和动力管道敷设、人工操 纵和维修的位置。

3.3.3道岔转辙装置宜设置在便于电缆和动力管道敷设、人工

3.4.1测量设备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测速设备、测长设备、测重设 备及车轮传感器等

3.4.1测量设备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测速设备、测长设备、测重设

3.4.2测速雷达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车辆减速器作为调速设备时,应设置测速雷达; 2每个减速器区段应设置1台测速雷达,根据需要其他位置 也可单独设置; 3应设置在车辆减速器的入口端,距车辆减速器入口第一钳 中心约12m~15m;平面布置难以实现时,也可设置在车辆减速器 的出口端,距车辆减速器出口第一钳中心约为5m~12m; 4应设置在对微波传输无遮挡的线路一侧或轨道中心位置, 雷达微波传输方向应朝向车辆减速器最远端线路中心处,与车辆

减速器之间不得有跨越股道的人行道路; 5测速雷达性能应符合《驼峰毫米波测速雷达技术条件》 TB/T2972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3测长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测长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1驼峰溜放速度控制系统应设置测长设备,测长设备测量 范围为调车线减速器出口轨道绝缘节起到系统有效控制区终 端止; 2具有溜放作业的调车线应设置测长区段,每条调车线测长 区段宜采用一段轨道电路完成测量,对安装4部位减速器的驼峰 也可采用两段轨道电路; 3测长区段末端应单独设置绝缘节,并采用双根连接线短 路:测长区段末端绝缘节不应侵入尾部停车防溜装置内方,并与调 车场尾部绝缘节保持适当距离; 4测长轨道电路内钢轨应采用双根轨端接续线,双根钢轨连 接线:轨距杆应与钢轨绝缘; 5测长设备性能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 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4测重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驼峰溜放速度控制系统应设置测重设备;

3.4.4测重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驼峰溜放速度控制系统应设置测重设备; 2每条溜放线应设置1台测重传感器; 3测重传感器宜设置于驼峰第一分路道岔保护区段内,安装 位置应在保护区段短轨中部; 4测重设备性能应符合《驼峰溜放车组测重设备通用技术条 件》TB/T1866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5车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车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

1驼峰溜放速度控制系统应设置车轮传感器; 2减速器入口前方、第一分路道岔保护区段内应设置车轮传 感器,根据驼峰控制系统的需要其他位置也可设置车轮传感器: 3车轮传感器安装位置应符合驼峰溜放速度控制系统使用

要求,且距轨道区段绝缘节应不小于0.6m; 4车轮传感器性能应符合《驼峰车轮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TB/T186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6测量设备的环境适应性能、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自动

3.4.6测量设备的环境适应性能、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

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5车辆限界检查器及按钮柱

3.5.1设置车辆减速器的驼峰调车场每条驼峰推送线上应设置 车辆限界检查器。 3.5.2车辆限界检查器设置地点应避开变坡点,距驼峰信号机 80m~100m处。 3.5.3超限车通过车辆限界检查器后,车辆限界检查器应能自动 复位。 3.5.4 每条驼峰推送线上应设置按钮柱,设置地点应便于峰顶

.1车辆减速器的性能应符合《车辆减速器技术条件》TB/T 5《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6.1车辆减速器的性能应符合《车辆减速器技术条件》

3.7驼峰动力供应系统

3.7.1应根据车辆减速器和转辙机对动力供应的要求设置驼峰 动力供应系统。

3.7.3驼峰动力供应系统控制方式可采用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

3.7.3驼峰动力供应系统控制方式可采用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 且手动控制优先。

车场内主要制动位或减速器集中部位附近,并设置自动监控 设备。

3.7.5驼峰动力供应系统蓄能容量应保证在发生停电时

3.7.5驼峰动力供应系统蓄能容量应保证在发生停电时,对峰顶 已摘钩的溜放钩车进行有效制动和缓解。 3.7.6驼峰动力供应系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驼峰专用气动系统技术条件》TB/T1555、《车辆减速器液压传动 系统技术条件》TB/T1552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驼峰专用气动系统技术条件》TB/T1555、《车辆减速器氵

4.1.1 驼峰信号控制工程设计应包括驼峰进路控制和驼峰速度 控制。 4.1.2 驼峰信号控制应支持单推单溜、双推单溜、双推双溜的作 业方式。 4.1.3驼峰信号控制应采用计算机控制:人机界面采用鼠标及显 示器方式,根据需要设置手操盘。 4.1.4根据驼峰控制系统需要设置测速、测长、测重及车轮传感 器等测量设备,可设置气象站设备。 进败联主的编生制声包妊下列内究

4.1.1 驼峰信号控制工程设计应包括驼峰进路控制和驼峰速度 控制。 4.1.2 驼峰信号控制应支持单推单溜、双推单溜、双推双溜的作 业方式。

4.1.4根据驼峰控制系统需要设置测速、测长、测重及车轮传感

1进路性质(进路分类),包括调车、溜放进路; 2调车进路始端、终端信号机或进路终端的股道号: 3排列进路时应开放的信号机名称及其显示; 4调车进路中全部道岔以及防护和带动道岔,溜放进路中的 非分路道岔; 5所排进路的全部敌对信号; 6调车进路应检查的全部轨道电路区段; 7其他联锁关系。

.1驼峰进路控制工程设计包括驼峰推送进路控制、驼峰调车 各控制和驼峰钩车溜放进路控制。 。2驼峰进路控制的下列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开通:

4.2.2驼峰进路控制的下列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开通:

4.2.2驼峰进路控制的下列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开通:

1 推送进路与重叠的调车进路; 2对向重叠的调车进路; 3当调车场与到达场纵列式布置时,到达场向驼峰推送车列 占用的股道与另一端向该股道的接车或调车进路

4.2.3驼峰推送进路应按人工排列进路设计。 4.2.4驼峰推送进路中驼峰调车场部分应采用信号锁闭或进路 锁闭,进路应一次解锁。 4.2.5当调车场与到达场纵列式布置时,驼峰推送进路设计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驼峰推送进路到达场部分应采用进路锁闭,进路一次 解锁; 2驼峰调车场办理预先推送作业或推送作业后,到达场才能 排通推送进路; 3驼峰推送进路到达场部分建立但未使用前,可办理人工取 消推送进路;办理取消推送进路时,应先关闭信号,推送进路延时 解锁; 4车列占用驼峰推送进路到达场部分后,该进路不得办理人 工取消。 4.2.6驼峰调车进路可按存储命令自动选排办理,也可人工排列 进路办理。 4.2.7驼峰调车进路的联锁关系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 TB/T2306的有关规定。 4.2.8驼峰钩车溜放进路应能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且手动控制 优先。 4.2.9采用双推双溜作业时,溜放进路上交叉渡线道岔应锁在可 隔开两半场的位置。 4.2.10钩车溜放控制对“堵门”、“满线”、“道岔恢复”等的防护 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的有关规定

4.2.3驼峰推送进路应按人工排列进路设计

4.2.7驼峰调车进路的联锁关系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

TB/T2306的有关规定。

4.2.8驼峰钩车溜放进路应能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且手动控制 优先。 4.2.9采用双推双溜作业时,溜放进路上交叉渡线道岔应锁在可 隔开两半场的位置。

应符合《自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的有关规定

4.2.11除手动控制方式外,当机车推送或牵引钩车经过车辆减

速器时,减速器应处于缓解状态, 4.2.12驼峰峰上道岔控制电路设计应符合《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TB10007的有关规定。

速器时,减速器应处于缓解状态。

4.2.13驼峰分路道岔控制电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路道岔不与驼峰信号机联锁; 2应能单独操纵或随进路的排列而自动转换道岔:单独操纵 优先于进路选动; 3按进路命令转换的分路道岔在钩车进人道岔尖轨之前自 动转换至规定位置; 4分路道岔保护区段或道岔区段有车占用时,道岔不得 转换; 5已被操纵的分路道岔,当钩车驶入该分路道岔保护区 段或道岔区段,但转辙机自动开闭器尚未断开时,应不再进行 转换; 6当分路道岔因故不能转换到底,在钩车进入该分路道岔保 护区段或道岔区段之前,自动控制时经操控或经一定的延时后道 岔应能向原位转换: 7分路道岔表示应与道岔实际位置一致;表示电路应与转辙 机自动开闭器接点状态一致; 8道岔不密贴时严禁出现道岔位置表示; 9道岔发生挤岔时,应有挤岔报警信息。 4.2.14驼峰地面固定信号机的基本联锁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未经办理不得自动开放; 2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时,处于开放状态的应自动转为关闭状 态,故障恢复后,未经再次办理不得自动重复开放; 3手动操纵应能随时关闭信号。

1)驼峰信号机的解体信号在推送进路建立,进行推送作业

时开放; 2)发生灯丝断丝时自动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3)发生联锁道岔挤岔时自动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4)发生车辆碰倒限界检查器时自动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5)动力供应不足时自动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6)室内控制台人工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7)室外通过按钮柱人工关闭驼峰解体信号

1)推送进路建立推送作业时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示; 2)推送进路取消后灭灯。

1)推送进路建立预先推送作业中显示一个黄色灯光,车列 推送到峰顶前预定制动点时,信号自动关闭; 2)推送进路建立推送作业中完全复示驼峰信号机的显 示,当推送车列完全出清到达场区段后信号自动 关闭。

1)推送进路建立推送作业或预先推送作业中复示驼峰辅 助信号机的显示; 2)推送进路取消后灭灯。

1)调车车列全部进入信号机内方后自动关闭; 2)当该信号机外方不设轨道电路或轨道电路被占用时,应 在调车车列全部出清该信号机内方第一轨道区段后自 动关闭; 3)推送进路建立,推送进路上同方向的调车信号机应随驼 峰信号机同步开放; 4)线束调车信号机信号开放后,可根据调车作业需要人工 关闭。

6调车线路表示器随相应进路前方线束调车信号机同步开 放和关闭

4.2.16驼峰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及调车级

示器均应采取灯丝监督措施,在信号开放后,应不间断地检查灯丝 的完好性;驼峰信号机应具有主、副灯丝的自动转换功能,当主灯 丝断丝时,应报警。

4.3.1驼峰速度控制工程设计包括驼峰钩车溜放速度控制和驼 峰推峰机车遥控。

4.3.4在自动控制时,每个制动位串联安装2台车辆减速器时, 应能分别接受控制并给出表示;安装2台以上车辆减速器时,宜分 为2组接受控制并给出表示。

4.3.5驼峰推峰机车信号的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2台及以上的推峰机车同时作业的需要; 2控制范围包括整个推送进路; 3显示应与推峰机车接近的驼峰信号机或驼峰辅助信号机 的显示相符。信号变换显示过程中不应出现错误显示。机车信号 由开放显示变为红灯时应有音响报警; 4在电力牵引区段应能防护牵引电流的干扰。 4.3.6驼峰推峰机车遥控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4.3.5条 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速、测距精度应符合控制系统控车的要求; 2应设手动和自动转换装置。 4.3.7驼峰速度控制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自 动化驼峰技术条件》TB/T2306的有关规定。

4.4.1驼峰信号应设置监测系统,包括站机、采集设备和网络设 备等。 4.4.2驼峰信号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回放及报 警等功能

设备及其结合部的模拟量和开关量信息,主要包括外电网、电源 屏、轨道电路、转辙机、道岔表示电压、电缆绝缘、电源对地漏泄电 流、驼峰信号机点灯回路电流、关键继电器状态、驼峰信号主灯丝 断丝状态、熔丝断丝状态等。

4.4.4在线采集信息时严禁影响被监测信号设备的正常工作

5.1.1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计应包括管理信息系统和信号控制 集中系统。

5.1.2管理信息系统与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分别独立组网。

5.1.5编组站自动化系统的计算机处理能力、数据存储容量及计

算机网络传输能力应符合编组站自动化作业的需要,适度超前 有裕量。

5.1.6编组站调车场尾部与出发场间应设置车号自动识别地面

5.2.1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绘制编组站调度作业技术图表; 2 自动编制编组站作业计划; 3 收发列车编组顺序表并与现在车转换; 4 管理编组站现在车; 5 向信号控制集中系统下发作业要求并接受执行结果反馈; 6 管理统计报表; 备份及恢复数据。 5.2.2 管理信息系统应设置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设备、网络设

5.2.1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备、网络安全设备等。

5.2.3 服务器、存储设备宜元余设置。 5.2.4终端设备应根据编组站运输生产作业需要设置 5.2.5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米用以太网: 2主干网采用光纤组网,网络速率不应小于1000Mbit/s,网 络设备应穴余设置; 3应设置网管系统。 5.2.6管理信息系统宜采用身份认证、入侵检测、防病毒等技术。 5.2.7管理信息系统应与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车辆运行安全 监控系统(5T)、AEI、机务段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接口,并采用 防火墙等防护措施。

监控系统(5T)、AEI、机务段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系统接口,并采用 防火墙等防护措施。

5.3信号控制集中系统

5.3.1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1 集中操控编组站信号设备; 2接收并存储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作业要求,并反馈执行 结果; 3 人工调整计划中接发车股道、推送线、牵出线等; 自动办理接发车进路和调车进路; 作业实绩报点。 5.3.2 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设置服务器、存储设备、终端设备、网 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 5.3.3 服务器、存储设备宜余设置。 5.3.4 具有联锁操控及显示功能的终端设备主机应穴余设置。 5.3.5 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以太网; 2主干网采用光纤组网,网络速率不应小于1000Mbit/s,网 络设备应余设置:

1宜采用以太网; 2主干网采用光纤组网,网络速率不应小于1000Mbit/s,网 络设备应穴余设置:

3 应设置网管系统。 5.3.61 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采用身份认证、入侵检测、防病毒等 技术。

5.3.7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与相关系统接口.并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防火墙; 2与计算机联锁系统应采用串口连接: 3与驼峰控制系统宜采用串口连接,也可采用以太网接口, 并设置防火墙; 4与停车器控制系统宜采用串口连接,也可采用以太网接 口,并设置防火墙: 5与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宜采用以太网接口,并设 置防火墙。

5.3.8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与列车调度指挥系统或调度集中系 统实现时间同步

5.3.8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应与列车调度指挥系统或调度集中系

6.0.1信号机点灯、转辙装置控制、轨道电路的发送端、轨道电路 的接收端使用的电缆宜分缆设置。 6.0.2减速器控制、测速雷达、测长、测重及车轮传感器信号传输 使用的电缆应分缆设置。 6.0.3信号机点灯、转辙装置控制、减速器控制、轨道电路的发送 端、轨道电路的接收端应采用综合扭绞综合护套或综合扭绞铝护 套信号电缆。

6.0.5信号电缆应符合《综合护套、铝护套信号电缆技术条件》

7.1.1驼峰信号控制系统设备房屋宜单独设置驼峰信号楼,宜包 括继电器室、计算机室、电源室、防雷分线室、电缆引入室等。 7.1.2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备房屋应按管理信息系统、信号控制 集中系统分别设置,宜包括计算机室、维护室、电源室等。

月天规定 1驼峰信号楼应设于驼峰调车场内驼峰溜车方向左侧,峰顶 至末级道岔中部;位置的选择应考虑作业人员的瞭望和控制; 2驼峰动力供应系统设备房屋应设于驼峰调车场内,应选择 尽量靠近用气、用油、用电量最大的设备的适当位置; 3编组站自动化系统中心设备用房宜与编组站站调楼合建: 各场机房应与相关设备用房统筹考虑:各生产作业点用房根据需 要设置。

7.1.5设备房屋面积的确定及室内布置距离应符合《铁路信号设

计规范》TB10007的有关规定。

7.1.6设备房屋的环境、防雷及接地、电磁兼容应符合《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设计规范》CB5017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范》GB50343、《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以及铁 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编组站自动化系统 中心设备计算机室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规定的A级标准,其他信号设备计算机室应符合《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规定的C级标准,

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规定的C级标准

7.2.1驼峰信号控制系统、驼峰动力供应系统、编组站自动化系 统设备外部电源应采用额定电压为220V/380V、频率为50Hz的 交流电源,

. 驼峰信号控制系统、驼峰动力供应系统、编组站自动化 统中心设备外部电源应符合《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中 级负荷的有关规定

7.2.3驼峰信号控制系统、驼峰动力供应系统、编组站自动化系 统中心设备应由不同变压器供电。

1电源引人处应设置断路器,并按分级防护的原则确定 容量; 2宜采用智能电源屏供电; 3转辙装置、减速器控制装置需设电热器时,其供电与信号 设备供电分开; 4驼峰分路道岔转辙装置控制电源、减速器控制电源及计算 机控制系统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方式; 5引至室外设备供电电源,与驼峰信号控制室内设备电源隔 离或设专用电源供电。 7.2.5驼峰动力供应系统供电的容量应能符合驼峰作业最繁忙 时负荷的需求,不应小于驼峰场在同一时刻所有须动作的动力设 备及维修用电总和

7.2.6编组站自动化系统设备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化系统设备宜按管理信息系统、信号控制集中系统分 别设置供电设备。

DB5101T 67.2-2020 成都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第2部分:村(社区)2站调楼中心设备电源配置

1)电源引入处应设置断路器,并按分级防护的原则确定

容量; 2)宜采用智能电源屏供电; 3)应采用UPS供电; 4)UPS宜穴余设置; 5)UPS的容量应符合负载的用电量要求; 6)UPS蓄电池供电时间应不小于30min 信号楼设备电源配置 1)宜单独采用UPS供电; 2)UPS宜穴余设置; 3)UPS的容量应符合负载的用电量要求: 4)UPS蓄电池供电时间应不小于10min

7.2.7电源屏的设置应符合下

1电源屏的容量及电源分束种类应根据用电设备的用电量 的大小及电源种类经计算确定; 2采用三相交流电源供电时,应设计电源错序,断相监督 报警; 3采用三相交流电源向交流用电设备供电时,各相负荷应力 求平衡,并设置断相监督报警; 4两路外部电源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0.15s; 5应符合《铁路信号电源屏》TB/T1528的有关规定。 7.2.8铁路驼峰信号及编组站自动化系统工程供电设计除应符 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的有关 规定。

合本节的规定外CECS 337-2013 建筑给水纤维增强无规共聚聚丙烯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尚应符合《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的有关 规定。

7.3.1驼峰头部电子设备集中区域宜设置贯通地线,接地电阻值 不应大于12:其他未设置贯通地线的区域,室外信号设备应分设 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降阻措施; 3在轨道电路区段,严禁用钢轨代替地线。 7.3.2输变电线路不宜在编组站调车场内与驼峰调车线平行 设置。 7.3.3铁路驼峰信号工程和编组站自动化系统工程防雷及接地 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 及《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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