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920-2013 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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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920-2013 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规范.pdf

造林后至竹林达到郁闭这一阶段所进行的各项技术 的总称。

竹林郁闭后围绕培育自标所采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0.1综合调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查线路应沿等高线垂直布设,应有代表性,宜以最短的 柜离穿越最多的立地类型:应按海拔、地形、土壤、母岩、母质、植 、林相等因子划分类型段进行调查。 2低产竹林样地调查时,样地面积分大、中、小径竹和不同密 度,应采用20m×30m10m×10m,5m×5m等不同面积进行实 则,每个竹种应至少有5块样地。天、中径竹应在样地内进行每竹 验尺,应测定平均高。应根据径阶分布,选择3株~5株标准竹伐 到后称其重量,分竹种、类型编制立竹重量标准表。 0.2样地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地质、地貌时,应调查母岩类型、特点,样地所在的地 倪(大、中、小)、部位、坡度、坡向、坡位、坡形、海拔、对坡距、开阔 度,地形对生物气候、王壤特性、群落发生与结构、竹林生长的 彩响。 2调查土壤时,土壤剖面宽度应以能正常作业为准,深度应 甸母质层或地下水,土层特别深厚时应挖到1.0m以下应分层记 线土层厚度、土壤颜色、质地、结构、紧实度、石砾含量与大小、干湿 度、新生体、侵人体、潜育程度、根系量、酸碱度、碳酸盐反应、地下 水深度、枯枝落叶层、生物活动等情况。 3调查植被时,应调查群落层次、结构,植物种类、多度、盖 建、高度、物候期、生活力与分布状况,指示植物,群落名称,群落演 春规律。 4调查林分时,应调查林分起源、竹种组成、郁闭度平均胸 经、平均高、立竹密度、蓄积量、经营度、立地指数、竹种生物学与生

GB 20052-2020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3.0.1综合调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态学特性、竹种生长规律等。 5、调查灾害时,应通过观察、访问,了解病、虫、鼠、兽和强风、 水香、低温、雨淞等灾害因子对竹林的危害。 6其他项自的调查应注重与用材竹林工程造林、经营有关的 生态和营林项目

冰香、低温、雨等灾害因子对竹林的危害。 6其他项自的调查应注重与用材竹林工程造林、经营有关的 生态和营林项目: 3.0.3:用材竹林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小班区划调查时, 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已进 行小班区划调查时,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复核,并应抽取一部分小 班复核其立地质量、经营面积、林地使用权等。

3.0.3用材竹林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小班区

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小班区划调查: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已进 行小班区划调查时,在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复核,并应抽取一部分小 班复核其立地质量、经营面积、林地使用权等。

3.0.4小班区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确定建设区的范围,并应在图上划出相对集中连片的地 块,地块的边界宜与地貌单元保持一致,并宜在划出的地块内区划 小班。小班区划宜在现地进行,也可先在室内区划、再到现地 核对。 2小班面积不宜超过20hm,最小面积不应小于0.5hm。 小班面积小于0.5hm时,可与邻近小班合并为复合小班。 3.0.5小班调查记载应包括小班编号、权属、经营单位(业主)和

负责人(经营承包者)姓名、地质、地貌、地形(坡度坡向、坡亻 形、开阔度等)、面积、王壤、植被、立地类型、造林类型、测树 经营类型立地指数、以往的经营措施等

3.0.6综合调查时,应调查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险

有营造林设备、房屋等配套工程现状,并应调查配套工程现状对 材竹林工程建设的负荷能力,以及配套工程更新、改造的可 性。

4.1.1总平面设计方案应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边界、经营 区划、各类建设项目、外部衔接道路和内部交通、防火路网等编制, 群应经实地勘察、论证比较后,选择优化方案形成用材竹林工程 总平面设计图

化例尺的地形图或卫屋影像图上进行。底图要素应包括用材竹 工程区域边界、内部路网、与外部的衔接条件,以及内部原有的 望设施、居民点等。

.1.3用材竹林工程的道路网、给水及排水系统应综合规划、统 一协调布设。

2.1工程设计单位应按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组织现场助察工作, 应按各专业的勘察设计要求进行。 2.2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及难度确定,可按各设 一阶段的勘察要求分阶段进行勘察:也可采用一次外业分阶段设计。 2.3用材竹林工程总平面图的形成应根据实地察,并应通过 案比较和论证,采用安全、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2.4用材竹林工程的交通运输路网、森林防火路网、生物防火 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总平面设计方案中,连接管护用房、防火雎塔、造林小 造林地,以及其他控制点的交通运输路网、森林防火路网、生物 火隔离带网、森林防火林带网,应统筹布设、相互协调。在满足

生产要求和方便使用的前提下宜降低工程造价,应对原有道路充 分利用并留有发展余地。 2道路生物防火隔离带、森林防火林带的设计,应按相应的 技术要求进行图上选线和方案比选。 3用材竹林工程采用分期建设时·路网布设应与后期工程协 调衔接。 4用材竹林工程建设区内路网应与外部公共交通道路相衔接。 5道路的路线布设,应避免高填深挖,并应注意路段系统排 水的要求。 6防火线(带)的密度,应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或按用 材竹林工程建设区域的地形、植被、火险等级等条件确定。 7生物防火隔离带可利用河流、山脊道路等布设。 4.2.5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并应减少王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坡 和挡王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避免土壤受冲刷。挖 填方工程,应防正产生滑坡、塌方。 3应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应与场外已建和规划的道路、排水

5道路的路线布设,应避免高填深挖,并应注意路段系统排

4.2.5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并应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坡 和挡土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避免土壤受冲刷。挖 填方工程,应防正产生滑坡、塌方。 3应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应与场外已建和规划的道路、排水 系统及周围场地的标高协调一致。 4,应满足管线敷设对高程的要求。 5应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4.3现场勘察与总平面设计图

4.3.1现场勘察工作应接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组织,开应按 的技术要求进行。

4.3.1现场勘察工作应按总平面图设计方案组织,并应按各专业 的技术要求进行。 4.3.2设计方案应根据实地期察,并通过方案比较和论证采用

4.3.3各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可根据工程规模及难易程度,按名

5.1.1营造林设计应主要包括新造用材竹林工程设计和低产用 材竹林改造工程设计。

1营造林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环保等的规定,不 应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2营造用材竹林过程中应符合国家有关节水、节能的规定。 3不应毁林造林和破坏环天然林。对于遭受强烈自然灾害无 法自然恢复生长的或竹种与立地匹配不当影响地力发挥的竹林 应征得有关林业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后,再列为采伐改造的对象。 4营造林工程设计时应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与游憩需 求等因素,对古树名木、珍稀野生动植物、特殊景观等应提出保护 措施。

5.2新造用材竹林工程设计

5.2.1竹种应按生态学、经济学原理和适地适竹适用”的原则正 确选择,选定的竹种应满足提供某种用材的自的要求,其生物学生 态学特性应与造林地的生态条件相适应。造林竹种选择可按本规 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 5.2.2对林地的选择应按“适地适竹”的原则,根据不同竹种对立 地条件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气候、王和地形条件。散生竹、丛生

5.2.2对林地的选择应按“适地适竹”的原则,根据不同竹种对

1散生竹造林地应选择在年均平均温度15℃~21℃、 平均温度4℃~10℃、年降水量1000mm以上的地区,且王层深

达50cm以上、肥沃、湿润、排水和透气性能良好的砂质土或砂质 壤土,pH值4.5~7.0,地下水位在1m以上的地块。 2在长江以南至南岭以北地区,散生竹造林地应位于海拨 800m以下的山谷、山腰和缓坡地带:在长江以北至黄河流城,造 林地应选择春、夏降水量多、背风朝南、海拔在500m以下的山谷、 山麓地带:在南岭以南地区,选地时应注意背风朝北的山谷、山麓 地带。 3丛生竹造林地选择应把建设地点必须具备竹种适生的温 度和降水条件作为首要条件,丛生竹生长所需温度和降水量较散 生竹应稍高: 4丛生竹造林地应选择土层深厚达40cm以上、pH值5.0 7.5、疏松肥沃的砂壤王和质王,干阜、石砾太多或过于黏重、易 积水的王壤以及山脊地带,不宜选择造林地。 5.2.3林地清理的方式和方法应根据立地类型、树种的生物学特 性、植被现状及土喂侵蚀的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5.2.4造林整地应根据立地条件、生态环境状况等因素,因地制 宜地设计整地方式。应包括全面整地、带状整地、块状整地、穴状 整地。对较平坦地形或坡度小于20°的宜林地,可采用全面整地: 对坡度为20°~30°的造林地,可采用沿等高线带状整地:对30°以 上陡坡,可采用块状整地。造林整地应选择在造林前的秋、冬季进 行。全面整地、带状整地、块状整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面整地应把林地全面翻土,深度应为20cm~30cm,应 除去土中天石块和粗的树苑、树根等。翻土时应将表土层翻人底 层,底土应翻到表层。 2带状整地带的宽度和带间距离应根据竹种确定,一般毛竹 等大径竹宜为3m左右,刚行、淡行、石竹、水竹等中小径竹宜为 2m~3m,应沿带状林地翻土,深度宜为40cm左右。翻土方法应 执行全面整地的规定。 3块状整地应根据造林密度和株行距确定栽植点,然后清除

我植点周围2m左右的杂草灌木,再进行翻土,深度宜为40cm左 。翻王方法应执行全面整地的规定。 2.5挖栽植穴前,应首先确定造林密度和株行距离:毛竹等天 散生竹移竹造林的穴长宜为1.5m~~1.7m,宽宜为0.8m~1m, 菜宜为0.5m:截杆、移鞭造林的穴长宜为1.5m~1.7m,宽宜为 3m~0.7m,深宜为0.3m~0.5m:中小型散生竹穴长宜为 0m~1.5m,宽宜为0.5m~0.7m,深宜为0.3m~0.5m;截杆 多鞭造林穴长宜为0.6m~1.0m,宽宜为0.4m~0.5m,深宜为 4m;丛生竹栽植穴大小应根据母竹苑大小确定,宜为50cm 0cm,深宜为30cm。 2.6造林作业方式应根据地形、地势、劳动力、财力等状况选 。造林作业方式应分为人工造林、机械造林、人工与机械结合 林。 2.7造林方法应根据栽植竹种立地类型,并结合当地自然 济条件选择。散生竹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竹造林、移鞭 林、截秆移苑造林、实生苗造林和竹鞭埋鞭育苗造林:丛生 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母竹造林、埋秆育苗造林、埋节或 条扦插造林。 2.8造林季节应根据气候条件、立地条件、竹种特性、造林方式 法和经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散生竹造林季节宜选择在10 下有至翌年2月:丛生竹造林应选择春季、芽眼尚未萌发、竹液 始流动前进行,在卓、雨季分明的地区,宜选择雨季来临前造林。 2.9造林密度应根据竹种生物学特性、培育目的、立地条件、土 状况、经营条件是否间作等因素综合确定。造林密度的选择应 合下列要求: 1培育中、小径竹为自标的用材竹林,造林密度可适当放大。 生竹应为每公质800株1200株,丛生竹应为每公项600丛~ 200丛。

4m;丛生竹栽植穴大小应根据母竹苑天小确定,宜为50cm 0cm,深宜为30cm。 2.6.造林作业方式应根据地形、地势、劳动力、财力等状况选 。造林作业方式应分为人工造林、机械造林、人工与机械结合 林。 2.7造林方法应根据裁植竹种立地类型,并结合当地自然 济条件选择。散生竹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竹造林、移鞭 林、截秆移苑造林、实生苗造林和竹鞭埋鞭育苗造林:丛生 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母竹造林、埋秆育苗造林、理节或 条扦插造林。 2.8造林季节应根据气候条件、立地条件、竹种特性、造林方式 法和经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散生竹造林季节宜选择在10

2.6造林作业方式应根据地形、地势、劳动力、财力等状

济条件选择。散生竹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竹造林、移鞭 林、截秆移苑造林、实生苗造林和竹鞭埋鞭育苗造林:丛生 常见的造林方法应分为移母竹造林、埋秆育苗造林、理节或 条托插造林。

2.8造林季节应根据气候条件、立地条件、竹种特性、造林

法和经营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散生竹造林季节宜选择在10 下旬至翌年2月:丛生竹造林应选择春季、芽眼尚未萌发、竹液 始流动前进行,在阜、雨季分明的地区,宜选择雨季来临前造林

2.9造林密度应根据竹种生物学特性、培育自的、立地条件

1培育中、小径竹为自标的用材竹林,造林密度可适当放大。 生竹应为每公质800株~1200株,丛生竹应为每公600丛~ 200丛,

2培育大径竹为自标的用材竹林,造林密度可适当

生竹应为每公顷450株~900株,丛生竹应为每公颅300丛600丛。

5.2.10栽植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使用带有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对象的裁植材料。 2母竹选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1i)宜选择1a~3a生母竹。 2)大径级散生竹3cm~6cm,中小径级散生竹1cm~4cm 大径级丛生竹3cm~5cm,中小径级丛生竹1cm~3cm, 如实生苗或枝条扦插育苗,母竹大小可放宽。 3母竹应选择生长健狂、无病虫危害及开花迹象,杆基部节 芽饱满的1a~2a生、中等粗度的竹株。 3苗圃培育的实生竹苗应经过1a的分繁殖,地径达 0.5cm以上的新竹。 4移鞭造林选择的竹鞭应为2a~3a的壮龄鞭。 5.2.11用材林营造的其他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 程》GB/T1577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12幼林抚育应根据竹种特性及气候、土壤肥力等情况拟订 幼林抚育的具体措施。具体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产严格禁正在新造竹林内放牧,并应及时防治病虫害。 2新造竹林1a~3a内可套种农作物,林地间种农作物宜选 择薯类植物、豆类作物或绿肥,不宜选择与竹子争夺养分的禾本科 同类植物和消耗地力大的芝麻等作物。 3新造竹林郁闭前,每年应进行松土除草2次~3次。第一 次宜为5月或6月,第二次宜为8月或9月,松土除草时间方式 应因时因地进行选择。平地或坡度较小竹林地可采用全面除草松 土,坡度较大的竹林可在竹丛周围0.5m~1m范围内除草松土。 选用化学除章剂的技术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林 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5783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新造竹林的第一年内久卓不雨、土壤干燥时,应及时灌滋; 久雨不晴、林地积水时,应及时排水。

5.2.10栽植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使用带有林业有害生物粒疫对象的栽植材科

3苗圃培育的实生竹苗应经过1a的分黛繁殖,地径达

5.2.11用材林营造的其他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

1应产格禁正在新造竹林内放牧,并应及时防治病虫害。 2新造竹林1a~3a内可套种农作物,林地间种农作物宜选 择薯类植物、豆类作物或绿肥,不宜选择与竹子争夺养分的禾本科 同类植物和消耗地力大的芝麻等作物。 3新造竹林郁闭前,每年应进行松土除草2次3次。第一 次宜为5月或6月,第二次宜为8月或9月,松土除草时间,方式 应因时因地进行选择。平地或坡度较小竹林地可采用全面除草松 土,坡度较大的竹林可在竹丛周围0.5m~1m范围内除草松土。 选用化学除章剂的技术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林 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5783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新造竹林的第一年内久早不雨、土现干燥时,应及时灌滋; 久雨不晴、林地积水时,应及时排水。

5新造竹林中各种肥料均可使用,可在竹丛附近开沟或挖穴 施肥后盖土,每亩新造竹林可施既肥或土杂肥1500kg,速效性化 肥宜在松土后进行。 6应选留粗壮的竹笋育竹,对细弱的竹笋和退笋应及时挖 去,宜选取初期和中期出土的粗壮竹笋,对弱小、过密的后期笋应 及时清除。 7新造竹林应以留养新竹为主,前3年内不应清理老竹3 年后应根据立竹状况清理3年生以上老竹。 5.2.13成林抚育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散生用材竹林不应挖掘鞭笋、冬笋,应保护春笋,并应及时 挖退笋。丛生竹林宜留养初期和盛期出主的竹笋。 2劈山每年应进行1次~2次,时间宜为7月和8月。劈山 应做到柴苑留矮、杂草劈尽,应砍除细弱、畸形、病虫害严重危害 以及风倒、雪压、断梢竹。 3在坡度20°以下的竹林,可选择全面削山松土坡度20°~ 30的竹林,可采用等高带状前山松主:坡度35以上的竹林,不宜 削山松土。散生竹林应每隔3a~4a前山1次,丛生竹林应每隔 2a3a削山1次。 4散生竹林挖除竹苑宜为秋季或冬季,丛生竹应选择在冬 季。挖后应填土,不应留穴塘。 5竹林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施用化肥应以氮、磷肥为主。 施肥时间应选择在竹林削山松土前后进行。迟效性有机肥料宜在 冬季松王前后,速效性化肥宜在生长季节进行。施用速效肥料应 掌握“少量多次”的原则。 6合理钩梢可防止风倒、雪压。在风雪危害少的地方,竹林 不应钩梢。钩梢的强度,应根据竹林生长情况确定,不应超过竹冠 总长度的1/3。 7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容易积水的竹林,应开排水沟、架。开 构、渠的深度、宽度及分布等,应根据竹林的具体情况确定。排水

沟可采用明沟或暗沟的方式。 8在雨量充沛的竹区,竹林可不灌溉:在雨量较少的竹区,年 灌水宜为5次~8次。灌溉时间应根据竹子生长特性确定,春季 应选择在散生竹出笋时,夏季应选择在丛生竹出笋、散生竹行鞭时 和冬季竹林土壤封冻前。

3低产用材竹林改造工程设

2应遵循生物学原理、保护生物多样性。 3应坚持选用优良竹种、优化竹种结构。 4应坚持集中连片改造、注重改造效果。 5.3.2下列行林应作为改造的主要对象: 1未能适地适竹,且竹子生长势衰退、趋于老化、无法成材的 竹林。 2竹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 30%以上的竹林。 3竹材预期出材率低于50%的竹林。 4遭受严重病虫、干草、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 亡竹(含死竹)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树20%的竹林。 5未抚育或抚育不及时而失去价值的中、幼龄竹林。 6因过度砍伐、竹鞭腐烂死亡、老竹鞭苑充塞林地等,导致发 笋率或新竹成竹率低的竹林。 7竹子分布不均、林分郁闭度过低的竹林。 5.3.3改造方式应根据林分状况、立地条件及经营水平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补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手以原有用材竹为自的的疏林,及原有竹种老化而采 伐后不易更新的竹林或低产劣质竹林,选择适宜竹种进

行补植。 2)补植方法应根据竹林自的竹种的分布现状确定,可选择 均匀补植或块状补植。 3)补植密度应根据经营方向、现有株数和该类竹林林分所 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确定,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竹林 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 更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残次竹林、劣质竹林、竹种不适竹林、病虫危害竹林、 经营不当竹林,可采取更替的方式进行改造。 2)改造方法应根据竹林林分的情况确定,可对改造竹 林进行全面改造,也可采用带状改造块状改造等 方法。 3低产用材竹林改造工程采用更替改造方式,不应在限制 条件范围内,限制条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 术规程》LY/T1690的有关规定执行。 抚育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手低效纯竹林、经营不当竹林及病虫危害竹林,可采取 抚育的方式进行改造。 2)抚育方法应包括透光法抚育、生长法抚育、卫生抚育及育 林择伐等,抚育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调整的要求、竹林林分 的状况确定。 3)抚育的强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 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手需要调整林分竹种的低效纯竹林、竹种不适林,可采 取调整的方式进行改造。 2)调整竹种,应根据经营方向、自标和立地条件确定,应兼 顾立地质量和竹种生长特性。 3改造强度,应根据林分情况确定,一次性间伐强度不宜超

2更替应符合下列要求:

过林分蓄积的25%。

5复狂应符合下列要求:

3.4改造主要内容设计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清理、配置方式、作业时间、栽植技术、复壮技术、抚育管理等,可 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的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采伐,抚育间伐,卫生采伐的采伐设计,应包括采伐方 式、对象、强度、株数、蓄积量、出材量、伐区清理、病虫害处理及其 他技术措施要求,井应确定到小班。 3采伐作业可全年进行,宜为秋、冬季;造林、补植宜为春季 或雨季。 4在改造过程中,应避免造成水主流失的发生,应注意保留 珍的针、阔叶植物。有条件时可结合改造进行中耕、施肥等。

5.3.5低产竹林改造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将竹林中的低质养未,灌木和对竹林生长有害的霸王 对清除掉,应适当均匀留存价值高或对竹林肥力保持有利的 树种。 2每年6月~7月,应将竹林内杂草灌木用刀劈或镶刀割 倒,并应平铺在地面;应结合劈山进行松土,深度宜为5cm10cm。 3应根据立地状况分为全垦、带垦、块状垦地。垦复措施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全垦应在平地和缓坡地进行,深度宜为30cm,将林地中 树苑、老竹苑清除。 2)带垦应在坡度25°~30°的山地,采用环山带状轮流整地, 除去土中石块、树苑、树根等,散生竹带宽在4m~10m,

丛生竹根据竹丛位置确定。 3)块状垦地应在坡度30以上的陡坡地带采用块状垦地。 4肥料种类置为农家肥、菜饼肥等有机肥,效性有机肥料 宜在冬季松王前后,速效性化肥应在竹笋出王前一个月施肥。施 肥量应根据竹种和欲伐强度确定,每公顷施肥量含氮量宜为 100kg~120kg,含磷量宜为20kg~25kg,含钾量宜为40kg~ 45kg。散生竹施肥方式可采用株施或沟施,丛生竹可采用开环状 沟施。 5留笋养竹可按本规范第5.2.12条第6款的规定采用。 6应根据竹种和经营自的确定砍伐年龄、砍伐强度、砍伐方 法和时间。7年生以上散生竹除应在空可处适当留养外其余可砍 伐利用:丛生竹宜选择3年生以上竹株择伐,并应保留1、2年生和 部分3年生竹株。砍伐季节应选择竹子生理活性缓慢的冬季 进行。 7应根据病虫害种类和竹种确定具体病虫害防治方法

6.1.1用材竹林工程设计应进行森林保护设计,森林保护设计应 包括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鼠害、畜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等 内容。

6.1.1用材竹林工程设计应进行森林保护设计,森林保护设计应

6.1.2森林保护设计应根据用材竹林的培育要求和地区条件 确定。

6.12森林保护设计应根据用材竹林的培育要求和地区条件

6.2.1森林防火应主要包括瞰望、阻隔、预测预报、通信道路、巡 逻、检查、监测站等工程建设,应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相 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逻、检查、监测站等工程建设,应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相 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6.2.2瞭望塔(台)、监测站等巡视瞭望工程的设置位置,应通视 良好、视野宽阔、通行方便、控制范围广、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廉 望塔(台)的设置密度,应根据地形地势、竹林分布、观测方法和可 见度等条件确定。

良好、视野宽阔、通行方便、控制范围广、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 望塔(台)的设置密度,应根据地形地势、竹林分布、观测方法利 见度等条件确定。

6.2.3用材竹林防火阻隔网设置密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 级、经营强度、人为活动情况和防火要求确定。防火隔离带应相 自然条件按规定进行设置。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防火隔离 的地段应选用其他相应有效设施。

6.2.4在易发生山火地段及与主风向垂直的宽谷、主要的

6.2.5各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应以提高防火效率,增强防

,有利于林火管理为准则。

6.2.6森林防火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 技术标准》LYJ127的有关规定。

6.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3.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并 应合理采取生物、物理和化学等防治措施。 .3.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并应保护和利用 售虫天敌,同时应改善害虫天敌的生存和素殖环境。 6.3.3对采用捕杀、诱杀方法有效的害虫,可采用人工或光、电、 热等物理方法进行虫害防治。

6.3.4对用材竹林内的病枝、病竹、虫蛙竹、虫蛙笋等,应及时伐 除并采取可靠的除害措施。

6.3.4对用材竹林内的病枝、病竹、虫蛙竹、虫蛀笋等,应及时

6.4其他灾害防治工程

6.4.2用材竹林未成林地发现鼠、兔危害时,应进行人工折

毒饵诱杀。 6.4.3不耐霜冻的幼竹,应在霜冻来临前浇水、熏烟或采取覆膜 措施。已受霜冻的苗木,宜在日出前浇水缓苗。 6.4.4不耐寒的未成林,封冻前应灌足底水,并应根据竹种特性 和形体大小分别采取理王、盖草或风障等防寒措施。易发生生理 干旱的竹种,在防寒结束后,应立即灌一次透水

6.4.3不耐霜冻的幼竹,应在霜冻来临前浇水,熏烟或采取覆

6.4.5雪压、冰挂、风倒等抢害产重地方的竹林,应因地制宜采 钩梢。

7.1.3用材竹林工程配套设施,应与附近城镇联网,经论证确有 困难时,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应为今后联网创造条件。 7.1.4山区和丘陵地区,主要建筑物宜布置在地形和地质条件较 好的地段。沿山坡布置的建筑物,除应符合采光、通风和施工等要 求外,尚应采取防止挖方可能引起塌、泥石流等危害的措施。 7.1.5用材竹林工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除应满足使用功能要 求外,其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等的建筑设计,应 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1.5用材竹林工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计,除应满足使用功能要 求外,其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等的建筑设计·应 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并应减少石方、建筑物基础、护坡 和挡土墙工程量。 2场地的平整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避免土壤受冲刷。挖 填方工程,应防正产生滑坡、方。 3应合理确定场地标高。 4应与场外已建和规划的道路、排水系统及周围场地的标高 协调一致。 5应满足管线敷设对高程的要求。 6应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1 收发 TF永 件,不宜单独建设,必要时,可采用联建方式。 7.2.2用材竹林工程中管护用房应包括建筑工程和辅助建筑工 程,建筑工程应包括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建筑工程应包括食堂、车 库、仓库、锅炉房和配电室等。辅助建筑工程量不应超过建筑工程 量的20%。

程,建筑工程应包括办公室、宿舍等,辅助建筑工程应包括食堂、 库、仓库、锅炉房和配电室等。辅助建筑工程量不应超过建筑工 量的20%。

3用材竹林工程中的管护用房宜为砖混结构

7.2.4用材竹林工程中管护用房的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利手产,井应便手经营管理,同时应方便职工生活。 2地形应平坦开阔,应无洪水淹没和地质不良等自然灾害 并应有足够的建设用地。 3应具备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

7.3.1用材竹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由满足工程建设区域内外部 的交通运输、生产、森林保护和日常管理需要的运输道路、防火道 路、巡护道路等组成。 7.3.2用材竹林工程的道路工程应在总平面设计中统筹布设,设 计生产性道路的同时,应同步设计森林保护道路。 7.3.3用材竹林工程区与外部交通衔接的路段,可按林区公路林 I级或林Ⅱ级的标准执行。 7.3.4用材竹林内用于集材生产和森林保护的道路,可采用林Ⅲ 级或林NV级标准建设。其他衔接道路,可采用林N级标准建设。 7.3.5用材竹林内摩托车道的路基宽应为1.5m~2.0m,可不设 路面,必要时可设低级路面。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2%,平曲线平 径不宜小于8.0m。

7.3.6用材竹林内巡护步道路宽应为0.5m~1.5m。纵

18%的健坡处可设台阶。台阶踏步宽应为30cm~40cm,高度应 为12cm~18cm。

1.4.4用材竹林工程的供电工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现有

7.4.6用材竹林工程的通信工程,应根据当地的通信条件和对

7.4.6用材竹林工程的

颖段选择和发射功率上不应对外围地区形成电磁波干扰。 7.4.8用材竹林工程有线广播电视工程,应纳入地方有线广播 电视网。当无广播电视网时,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建立卫星地面 接收站或配备小型地面卫星接收装置。

3.0.1用材竹林工程的机具设备应包括整地机具设备,育苗、栽 植机具设备,抚育采伐机具设备,森林防火机具设备,以及林业有 害生物防治机具设备等

8.0.2用材竹林的机具设备选型应根据其所在地的自然地理

8.0.3整地机具设备应包括拖拉机、铁型等:育苗、栽植机具设

应包括温室配套设备、容器育苗设备、植苗嵌、水车、起苗机等: 育采伐机具设备应包括刀、斧、修枝剪、油锯、吊车等

使用或人库保存。森林保护机具设备应有完善的使用、运输、保 和维护方法,并应明确标注其使用或更换年限。

9.1.1月 用材竹林工程设计文件,应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附 件组成。 9.1.2用材竹林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 第9.3节的规定。

9.1.1用材竹林工程设计文件,应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附 件组成。 9.1.2用材竹林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 第9.3节的规定。

9.2.1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说明书DB21T 1945-2012 综合健身房服务规范,应包括总设计说明书和单项工 程设计说明书。

1总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提要; 2)设计依据: 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 5)设计的指导思想; 6)项目技术路线; 7)环境保护: 8)职业安全卫生: 9)消防; 10)节约能源; 11)抗震防灾与人防;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 13)项目总指标;

14)提请设计审批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阶段设计 的要求(建议); 15)设计文件组成。 2项自总平面设计(功能区划): 3竹种选择和技术设计: 4森林保护设计; 5配套工程设计; 6 机具设备选型; 投资总概算: 8 设计说明书附表、附件和附图。

9.3设计图纸与附件

1比例尺宜为1:10000。 2主要图素应包地形、地貌、行政区划界、经营区划界、道 路和居民点等。 9.3.2用材竹林工程项自区现状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比例尺宜为1:10000。 2应以小班调绘图为蓝本,主要图素应包括地形、地貌、行政 区划界、经营区划界、居民点、道路、桥梁、望台、苗圃、母竹林和 建筑物的位置,以及小班编号、小班面积、地类:应以不同填充色、 图案区分地类:现状图应以建设区域为单位分幅:当图幅过大时也 可区划系统的次级单元为单位分幅:打印比例尺宜为1:25000 或1:50000。 9.3.3立地类型图的主要图素、分幅、比例尺应与现状图相同,地 类代码应改为立地类型代码:应以不同填充色、图案区分立地

示新增设的道路、桥涵、睛望台、苗圃、母竹林以及建筑物:应

同填充色、图案标出各小班的造林模型、竹林经营模型,并应标注 其代码。分幅、比例尺应与现状图相同。 9.3.5造林设计图应包括栽植配置平面图、立面图。造林模型设 计图应按林种的有关要求设计绘制。 9.3.6防火工程设计图应包括生土防火隔离带断面图、生物防火 林带植物配置图DB35T 1251-2012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及塑塔基础部分平面图和部面图塔身部 面图。 9.3.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计图应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 设施建筑工程平面图和部面图。 9.3.8行政与生活设施工程设计图应包活行政与生活设施建筑 工程平面图和部面图。 9.3.9护林工程设计图应包括护林点建筑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 以及围栏模型示意图。 9.3.10主要道路工程设计图应包括主要道路的纵断面图、典型 横断面设计图、桥涵及附属构筑物图。 9.3.11灌溉工程设计图应包括灌溉工程系统管路平面布置图 井泵房平立部面图、排水系统沟渠平面布置图。 9.3.12其他设计图应包括苗圃母竹林等有关的设计图。 9.3.13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说明书附件,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其批准文件、建设项自选址方案、资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设计合同及有关批复文件、设计基础资料,项自有关协议、 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表A主要造林竹种适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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