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JT 145-201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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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JT 145-201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2.1.19土钉墙soilnailingwall

由随基坑开挖分层设置的,纵横向密布的上钉群,喷射混凝士 层及原位体所组成的支护结构

士钉增与预应力锚杆、微型桩、旋喷桩:搅拌桩中的一种或多 组成的复合型支护结构。

2.1.21地下水控制groundwatercontro

为保证支护结构,基坑升挖、地拿结构的正常施工,防上地 水变化对基坑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采用的截水,降水GB/T 33588.5-2017 雷电防护系统部件(LPSC) 第5部分:接地极检测箱和接地极密封件的要求,排水,口 等措施。

用以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控制 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的幕墙状坚回水体。

为防上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用抽水井或渗 并降低基坑内外地下水位的方法。

2.1.26集水明排openpumping

用排水沟、集水并,泄水管、输水管等组成的排水系统将地 水,渗漏水排泄至基坑外的方法。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Eak、Epk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标准值 G支护结构和十的自重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C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支护结构位移或建筑物事 沉降的限值: C 土的黏聚力; E 锚杆的复合弹性模量; Em 锚杆锚固体的弹性模量: Es 锚杆杆体或支撑的弹性模量或工的压缩模量 Fry 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上的渗透系数:

R 锚杆或工钉的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9sk 土与错杆或土钉的极限粘结强度标准值 4d 单井出水能力: R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 降水影响半径: ? 土的天然重度; 地下水的重度: 土的内摩擦角。

佳 构件的截面面积: A nrmmmmm 预应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As 普通钢筋的截面面积 B截面宽度: D 桩:锚杆、,土钉的直径成基础埋置深度 基坑深度或构件截面高度: H 潜水含水层厚度: 挡士构件的联固深度 10 受压支撑构件的长度: M 承压水含水层厚度: w man 降水井半径; B 十钉墙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锚杆、土镇的倾角或支撑轴线与水平面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土的水平反力系数 弹性支点轴向刚度系数: 安全系数: 主动土压力系数: 被动土压力系数: 十的水平反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支撑松弛系数: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玻面倾斜时的主动土压力折减系数 支撑不动点调整系数: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1.1本规程所列各种支护结构,均应按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临 时性结构进行设计。有越冬施工要求的应进行专门的论证,保证支 护结构的越冬安全和正常使用

3.1.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 常使用:

3.1.3基坑支护结构应按下列两种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 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属、局部失稳: 2)支护结构和土体整体滑动: 3)坑底士体隆起而丧失稳定: 4)对支挡式结构,支挡构件因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推移 或倾覆;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上钉墙,锚杆或土钉因土体丧失 固能力面拔动: 6)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十体渗透破坏: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 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1因素加造成基坑周边建 (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土体 变形: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4)影主体地结构止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支护结核设计放采下列设让表达式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因过度变形的承载 能方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OS≤R SayrS.

作用标组合的效应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取1.25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失稳、挡土构件嵌固段推移、锚杆与 土钉拔动、支护结构倾覆与滑移、土体渗透破坏等稳定性 计算和验算,均应符合下式要求

2)坑体滑动、坑底隆起失稳、挡上构件嵌适段推移,锚杆与

式中:R 抗滑力、抗滑力矩、抗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极 限抗拨承载力等的抗力标准值: Sk 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士钉的拉力 等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K安全系数;

由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的沉降等控制的 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Sa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C一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的限 值。 3.1.5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息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 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表3.1.5划分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对同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设计中 位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选用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级取Y01.10 二级取90=1.00;三级取o0.90。

表3.1.5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3.1.6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其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边 环境的水平与坚向变形的影响,并应符台下列规定: 1对于安全等级为级和对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要求的级 建筑基坑侧壁,应确定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限值,最大水平变形 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应按邻近建筑结构形式及其状况控制周边地面竖向变形: 3当邻近有重要管线或支护结构作为永久性结构时,其水平

变形和竖向变形应按满足其正常工作的要求控制: 4当无明确要求时,支护结构水平变形及周边地面沉降应符 合表3.1.6的规定。

表3.1.6支护结构水平变形及基坑周边地面沉降限值

注:h 基坑开挖深度。

3.1.7:当场地内有影响基坑施工的地下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 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 础型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降水设计应保证不致因降水 引起周边环境产生过量沉降。当场地周围有地表水径流、排泄或地 下管涵渗漏时,应切断水源并对基坑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保护 措施。 3,1.8支护结构与主体地下结构的净空间和地下水控制应满足主 本地下结构施工要求。 3.1.9·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冻胀、冻融对支护结构受力和基坑侧壁 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3.1.10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 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面。对每一个计算 部面,应按照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电梯井,集水坑、基坑边塔 吊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剖面。 3111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压 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士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对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黏质粉土,土的抗剪强度指标

砂质粉上、秒上,碎工,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强度应大 指标、; 2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黏质粉主,可采用土压力、水压 力合算方法:此时,对正常固结和超固结: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 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对欠固结土,宜采用有效 自重压力下预固结的三轴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u 3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砂质粉土砂土利碎有土:应采用土压 力,水压力分算方法;此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有效应力强 度指标c、!,对砂质粉土,缺少有效强度应力指标时,也可 采用三轴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Ccu~cu对于砂土和碎石土: 有效应力强度指标孕: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实测击数和水下休止角 等物理力学指标取值:土压力,水压力采用分算方法时,水压力可接 静水压力计算:当地下水渗流时,宜按渗流理论计算水压力和的坚 向有效应力:当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别计算各含水层的水压力: 4对于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有可靠的地方经验时, 黏性土、黏质粉士、砂质粉土可采用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Ca eu,也可根据室内、原位试验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 方法确定。

eu,也可根据室内、原位试验得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按经验

3.1.13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应取得以下基本资料

1岩士工程蔡资料: 2标有建筑红线、施工红线的总平面图及基础结构设计图 3建筑场地内及周边的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的位置、深度, 结构形式:埋设时间及使用现状; 4邻近已有建筑的位置、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建成时间 基础类型、理置深度、主要尺于、基础距基坑侧壁的净距、沉降变 形和损坏情况并分析其原因等:

5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情况,地面雨水、污水、上下水管线 排入或漏入基坑的可能性: 6施工期间基坑周边的地面堆载及车辆、设备的动、静载情 况等。 3.1.14 基坑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坑支护的稳定性验算; 2 支护结构的承载力计算和变形验算: 3 基坑周边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技术要求: 4 降水止正水施工要求: 5 士方开挖施工要求: 6 支护结构施工要求: 7:质量检测和基坑蓝测要求。 3.1.15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水平方向变化较大,有相对不利的岩土层或软弱结构面时,应增加 勘探点; ·3勘探点深度应按基坑的复杂程度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确定,并应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控制性勘探孔不宜少于基坑探点 总数的13,其深度从基坑顶用计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般性期 探点应穿过支护结构底部的相对软弱地层,在基坑工程勘探深度内遇 中等风化及微风化书石时,可根据岩石类别及支护要求适当减少深度 4基坑工程勘察宜采用钻探、室内试验及原位测试等多种勘 探手段; 5松散的人工堆积层应视其成份采取试样或进行轻便动力触 探或标准贯入试验,厚度超过2时,分层取样或测试间距不应大 于2m:提出c,,9!值:并对年代、成分,均匀性,压实性等做 出评价; 6君士不扰动试样采取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保证每主要 若层的代表性数据不少于6组。: 32.3场地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以下要求: 查明地下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层位、埋深和分布情况,查明各 含水层(包括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的补给条件和水力联系: 2对于含水层,应分层提供渗透系数,必要时渗透系数应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 3分析施工过程中水位变化对支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 响: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3.2.4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除应符合般要求外,尚应 括下刻内容: 1提供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所需的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 性质指标以及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指标: 2评价地下水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控制方法 的建议; 3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流砂、流土、管涌及整体失稳等现象

水平方向变化较大,有相对不利的岩上层或软弱结构面时,应增加 勘探点; ·3勘探点深度应按基坑的复杂程度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确定,并应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控制性勘探孔不宜少于基坑探点 总数的13,其深度从基坑顶计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般性期 探点应穿过支护结构底部的相对软弱地层,在基坑工程勘探深度内遇 等风化及微风化石,可根据岩石类别及支护要求适当减少深度: 4基坑工程勘察宜采用钻探、室内试验及原位测试等多种勘 探手段; 5松散的人堆积层应视其成份采取试样或进行轻便动力触 探或标准贯入试验,厚度超过2时,分层取样或测试间距不应大 于2m:提出℃,~#!值:并对年代、成分、均匀性,压实性等做 出评价; 6君士不扰动试样采取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保证每一主要 岩层的代表性数据不少于6组。

3.2.3场地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查明地下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层位,埋深和分布情况,查明各 含水层(包括上层潜水、潜水、承压水)的补给条件和水力联系 2对于含水层,应分层提供渗透系数,必要时渗透系数成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 3分析施工过程中水位变化对支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 响: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3.24基坑工程的岩上工程察成果:除应符合般要求外,尚应 风括下列内容: 1提供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所需的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 性质指标以及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指标: 2评价地下水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控制方法 的建议; 3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流砂、流土,管涌及整体失稳等现象

3.2.3场地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以下要求:

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预防措施。对具有特殊性质的岩上,应分 析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并提出对设计、施工相应措施的建议: 4评价基坑工程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并提出设计、施工应 生意事项和必要保护措施的建议: 5提供平面图、基坑周边地层剖面图及与支护设计有关的岩 试验成果图表。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条件、周边相似条件基 坑的经验、施工工期及施工季节等条件,选择排桩、地下连续墙、 土钉墙、放坡及组合型式等支护结构形式,常用支护结构形式见表

表3.3.1支护结构选型表

3.3.2支护结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受力特点:采用有利 支护结构材料受力特性的形式 3.3.3对基坑上部采用放坡或十钉瑙,下部采用排桩或地下连续 墙的情况,放坡或土钉墙支护的高度,大于基坑总深度的1/2 时,应考虑桩(墙)顶部以上二体与桩(墙)支护结构间的相互影 响,并应严格控制桩(墙)顶部的水平位移。 3.3.4软上场地可采用深层揽拌、注浆、间隔或全部加固等方法对 局部或全部基坑底土进行加固,或采用降水措施提高基坑内侧被动 抗力

美 基坑内外上的自重(包括地下水) 2 基坑周边既有和在建的建(构)筑荷载: 3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和设备荷载; 4 基坑周边道路车辆荷载: 5 冻胀,温度变化及其他因素产生的作用

3.4.2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支护结构外侧的主动工压力强度标准值、支护结构内侧的 被动压力强度标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图3.4.2): 1)对于地下水位以上或水士合算的士层

PpkOpk 45°+ 2

2)对于水土分算的土层

对静上地下水,按本规程第3.4.4条的规定取值: 追采用爆挂式截水雕幕时,位考虑地下水从雕幕底 向基坑内的渗流对水压力的影响:

图3.4.2水平荷载标准值计算筒图

2需要严格限制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时,支护结构外侧十压 力宜取静止十压力。

3..3对成层土,土压力计算时的各土层计算厚度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当土层厚度较均勾、层面玻度较平缓时,宜取临近勘察孔 的各士层厚度,或同计算部面内各十层厚度的平均值 2当同一一计算副面内各勘察孔的土层厚度分布不均匀时,应 取最不利勘蔡孔的各士层厚度: 3当临近上层的十性接近,且对士压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记 我有利时,可归并为同计算士层。 344静上地下水的水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4.3对成层土:土压力计算时的各土层计算厚度应符合

或有利时,可归并为同计算士层。 3.4.4静止地下水的水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a.ywhgn u,yhyt

距离,加:对承水,地下水位取测出管水位:兰 有多个含水层时,应取计算点所在含水层的地下水 位; hwp基坑内侧地下水位至被动上压力强度计算点的垂 直距离,加:对承压水,地下水位取测压管水位 十中坚向应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Oak Oa +k

3.4.6支护结构外侧地面荷载、建筑物荷载等产生的附加

支护结构外侧计算点,由土的自重产生的竖向总应 力kPa; 支护结构内侧计算点,由十的自重产生的坚向总应 力,kPa: 护结构外侧第个附加荷载作用下计算点的中 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kPa:应根据附加荷载类型 按本规程第3.4.6条计算:

武中均布荷载,kPa

武中 Po 基础底面附加压力标值,Pa b 基础宽度,1 b支护结构外边缘至基础的水平距离,m

Pobl O (b + 2b ( + 26)

2)对干水土分算的土层!

3.4.7有限宽度土体的主动士压力计

3.4.8对于基坑上部采用放坡或十钉墙,下部采用排桩或地下连续 墙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水平荷载宜按库伦土压力理论计算,也可 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上部放坡或土钉墙支护高度h,0.5时,将排桩桩顶或 地下连续墙墙顶平面以上的主体自重视为作用在该平面上的附加 荷载,按照本规程第3.4.2条~~3.4.7条的规定计算水平荷载; 2当h,三0.5h时,支护结构上的水平荷载除应包括第1款的 规定计算部分外,还应包括按照本规程第3.42条计算出桩顶或墙 顶平面以上的水平荷载的合力,将该合力换算为作用在桩(墙)顶 到基底范围内的倒三角型分布荷载部分。

3.5.1支护结构及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应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及 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5.2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一级或构件质量有缺陷会影响基坑 侧壁安全的二、三级支护结构应进行质量检验。 3.5.3检验工作结束后应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检验报告:

侧壁安全的二、三级支护结构应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资料整理及分析方法; 4 结论及处理意见。

3.6.1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降排水要求,确定基坑开挖方 案 3.6.2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的结构形式、基础设计深度、地质 条件、气候条件、周用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厂期和地面附加荷载 等有关资料:进行基坑开挖方案设计。 3.63基坑开挖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开挖方法、开挖时间、上方开 挖顺序,坡道位置设定,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开挖监测方案,以及 对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4对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槽底应来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防上 漏水、渗水流入坑内,对渗漏水应及时排出。 3..5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镭杆,上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 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6.6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 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3.6.7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 面荷载限值。 3.6.8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锚杆施加预应力以后 方可下挖基坑:对上钉墙,应在士钉,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 大于2d后,:方可下挖基坑。 3.6.9锚杆、土钉下预留的施工作业面深度不宜大于500mm;

3.6.10士方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开挖方案,

待米取相应措施后,方间继续开挖施。 3.6.2基坑开挖时,应对平再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自位置、 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进行经常性复测检查。 3..13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支护结构、工程桩和槽底 进行防护,禁止扰动基底原状士。当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应在基 坑底预留150mm~300mm厚的二层,由人工挖掘修整,以保持基 底工体原状结构。 3.6.1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地基十暴露时间 防上暴晒或雨水浸泡面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梅。 3.615基坑验槽后:应及时烧注垫层封闭基坑:垫层应做到基底 满封闭SY/T 6998-2014 油砂矿地质勘查与油砂油储量计算规范,并应及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3.6.16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施工肥槽进行回填,口填 时分意态实单应满品设计密实度:渗添性的理求,回填十不得

3.7.1基坑开挖及便用应制定系统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监 自的,蓝测项目、监测报警值与控制值、蓝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蓝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 等。

3.7.21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测要求,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 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7.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是监测要求: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

地表与周边建筑物、围墙、道路等裂缝及

地表与周边建筑物、围墙、道路等裂缝及异

3.7.4监测项目可按表3.8.4选择

QX/T 604-2021 公众气象观测规范 天气现象表3.7.4基坑监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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