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191-2016 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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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191-2016 海底电力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1.1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利 监理机构,配备满足岗位要求的人员。 3.1.2管理及施工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 度,做到持证上岗

3.1.6应制定海底电缆海上运输、海底电缆敷设及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应急预案等。

3.1.6应制定海底电缆海上运输、海底电缆敷设及施工组织

3.2.1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前QDLXF 0001S-2015 武鸣县定罗鲜粉厂 食用淀粉调制鲜湿米粉,应熟悉施工路由海域航道 深、地形、水文、气象资料。

3.2.1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前,应熟悉施工路由海域航道及水 深、地形、水文、气象资料。 3.2.2应根据设计确定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图和位置表以及起 止点、中继点(站)和总长度,进行现场踏勘。 3.2.3应了解与该海底电缆工程建设和维护有关的其他海洋开 发活动和海底设施,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就相关的技术处理、保护 措施和损害赔偿等事项达成协议。

发活动和海底设施,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就相关的技术处理、保护 措施和损害赔偿等事项达成协议

3.2.4海上敷设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扫海、海床开挖等

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对船舶航行 渔业生产等活动造成的妨碍

3.2.7陆上段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施工路段应设

示标语等。组织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值班及巡视工作,施工现 场应进行24h监控,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施工海域现场应配 备巡逻警戒用船,施工船应显示规定信号,提醒来往船舶注意。

.3.1敷设船只的选择应符合下

1船只的载重量、容积、吃水深度等应满足海底电缆总重量 长度、弯曲半径、卷绕半径、退扭高度及作业水域等要求; 2船只宜配有制动装置、张力控制、电缆张紧机、牵引力测量 和长度测量等仪器,并配有通信设备; 3采用固定式储缆盘的船只应配备合适的退扭装置和布缆 机,满足过缆时的退扭要求; 4船只可配备有推进系统,锚泊定位困难区域宜配备动力定 位(DP)系统; 5船只应具备施工海域相应的抗风浪能力; 6船只应配有导航及定位设备,具备在给定误差内跟随路由 的能力。 3.3.2缆盘、滑轮、转盘、牵引以及制动装备等敷设装备,应满足 海底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卷绕半径要求,且可将海底电缆施工时 所受张力控制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 3.3.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测量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要

3.3.2缆盘、滑轮、转盘、牵引以及制动装备等敷设装备,应满足

3.3.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测量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要

3.3.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测量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要

3.3.3施工机械、工器具及测量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要 求,并在检测有效期内。 3.3.4定位设备、转盘机、挖沟机、水下机器人等专业设备及器材 应进行测试。

3.3.5施工船舶到达施工现场之后,可首先安排在设计路由区

3.3.5施工船舶到达施工现场之后,可首先安排在设

内进行试航,应熟悉敷设船只、装备、施工区域内设计路由的各 关键点及潮流情况。

4.1.1海底电缆过缆前,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相关试验。 4.1.2海底电缆的过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海底电缆过缆前,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相关试验。

1弯曲半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2过缆过程中海底电缆牵引力、侧压力不应大于海底电缆生 产厂家提供的最大允许值; 3采用固定式储缆盘时,退扭高度及方向应满足海底电缆生 产广家技术要求; 4转盘放线速度应与过缆速度同步; 5过缆时应保持船体平稳; 6缆盘底部应平坦无突起,导缆口、电缆牵引设备等不应损 伤海底电缆; 7海底电缆端头应留出至少可以制作一个终端的长度用于 测试或接续。

4.2.1海底电缆运输可采取敷设船直接运输、一般船只运输、陆 地运输等方式。

4.2.1海底电缆运输可采取敷设船直接运输、一般船只运输、陆

4.2.2海上运输前,应调查气象、海况,及时掌握短期预报望

选择合适的运输时间,避开大风大浪、暴雨等恶劣天气;船舶航行 作业的气象、海况控制条件应根据船舶配置情况及性能、设备技术 要求等确定。

4.2.6海底电缆及附件运输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

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和海底电 厂家的技术要求

5.1.1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区进行清理,并提供一定比例 尺的工程施工专用海图、施工路由勘察资料,供施工船舶使用。 5.1.2海底电缆施工时,应有专人瞭望值班,并及时与现场警戒 艇联系。施工船应显示规定的信号灯,并悬挂施工旗。 5.1.3海底电缆施工前应检验施工船舶的制动装置、张力计量, 长度测量、水深测量、导航与定位仪器、通信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 符合要求,电缆敷设船只、转盘、牵引机、电缆张紧器等应调试 完好。

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应按规定的设计路由敷设; 3 敷设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向和校核敷设长度; 敷设时应控制海底电缆受到的张力在设计范围内; 理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布缆速度应根据施工海域的地质、流速、流向等确定; 7 施工中应防止海底电缆过松打圈,不得发生交叉、重叠、弯 折、扭结、海底悬空等现象

5.1.6充油海底电缆敷设过程中应保证路由最深处的电缆

压大于该处水压;且海底电缆内部油压不得大于充许最高工作 由压。

5.1.7在始端登陆的一侧,海、陆缆交接处的电缆沟宜提前建成; 若须穿越防波堤,防波堤下的海底电缆通道应预埋并保证贯通。 5.1.8余缆应按设计要求布置,避免相间交叉重叠。海底电缆终 端处应按设计要求留有一定余量。

5.2.1陆上段敷设可使用牵引设备将海底电缆牵引上岸,机械牵 引海底电缆时可采用钢丝网套的牵引方式。 5.2.2陆上段敷设时,宜在长段海底电缆中间采用导向滑轮或转 向装置等减少海底电缆的张力,消除海底电缆磨损。 5.2.3海底电缆陆上段敷设完毕后,应将海底电缆在岸边用可靠 措施固定。

5.2.4海底电缆陆上段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5.2.4海底电缆陆上段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

5.3.1登陆段敷设可采用登陆艇(或吃水浅的平底船)、浮托装 牵引以及多种方法结合的敷设方式。敷设应选择合适的潮汛、 时进行登陆作业,缩短登陆段敷设的作业距离。 5.3.2登陆段电缆可采用开挖电缆沟槽或穿管的方式

5.3.1登陆段敷设可采用登陆艇(或吃水浅的平底船)、浮托装置

5.3.2登陆段电缆可采用开挖电缆沟槽或

5.4.1采用张力法施工时,敷设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张力,避 海底电缆打扭;该张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并应小于海 电缆的允许最大敷设张力。

5.4.2敷设最大偏差距离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5.4.3海域路由转角坐标位置应与设计位置相符,偏差距离不 超过设计值,

5.4.4敷设船周围应配置工作艇、护航船等船只,对现场进行 警戒。

通过预测海底电缆的张力并进行补偿,控制海底电缆沿设计路由 数设。

5.4.7海底电缆敷设时,应采用张力器等监控设备进行实时

监控、跟踪;光纤复合海底电缆宜采用监视设备实时监视

应采取措施避免交越处电缆或海底管线损伤。操作过程应进行 监控,确认保护措施可靠有效

5.5.1海底电缆保护应根据海深、海床地质情况、海面船舶通行 情况、风险程度、维修代价等综合考虑,采取保护措施,降低海底电 缆受到损害的风险

5.5.1海底电缆保护应根据海深、海床地质情况、海面

5.5.2海底电缆保护宜优先采用掩理保护的方式,掩理保护应符

1海底电缆保护应结合工程海域海底地质状况,选用水力冲 理、预挖沟、机械切割等掩理保护方式;海底电缆掩理深度应根据 风险程度和海床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2海底电缆可采用边敷边埋、先敷后理的掩理保护工艺;边 敷边埋时,埋设机应同时进行挖沟和埋设操作;先敷后埋可采取电 缆敷设后再开沟掩埋的作业方式; 3海底电缆掩理保护施工中,应通过仪器仪表监视理设机水 下工作状态和海底电缆的理设状态,严格控制理设深度满足设计 要求。

5.5.3混凝土压块、抛石、石笼盖板等加盖保护方式可用于海底电缆理埋设困难区域。加盖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压块应适应海底的冲刷变形,紧贴海床底部;2抛石形成的石料堆积层应具备一定防御外力冲击破坏的强度;3加盖保护施工不应对海底电缆造成损伤,并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5.5.4在海底礁石区或岩石登陆段,海底电缆可套保护套管防护。套管应能提高海底电缆抗破坏能力,减小电缆磨损。套管应满足水下防腐要求,工程中可采用铸铁、玻璃钢、塑胶等材质。5.5.5套管保护可与加盖保护结合使用,在海底底质的硬度不允许埋设时,可采用套管保护,同时应在连接好的套管周围加混凝土压块或砂袋覆盖等加盖保护。5.5.6海底电缆引至岸上的部分,应采取加装保护套管或保护盖板、电缆沟敷设等保护措施。管、沟下端为最低水位时,保护措施范围为船只搁浅处或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处;上端应高于最高水位。5.5.7海底电缆登平台作业时,应防止海底电缆在水下保护管入口处打折或打扭,防止电缆在向上提升时受到损伤。5.5.8海底电缆登平台作业完成后,应做好海底电缆进出保护管处定位装置的安装固定,防止海底电缆在运行中长时间受力。5.5.9水线标志牌、警示装置宜于海底电缆敷设前设置完成,并应具备投运条件。5.5.10海底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将实际敷设线路向国家海洋、海事等主管部门申报。.11:

6.1.1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制作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并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协议 要求。

6.1.2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制作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 6.1.3海底电缆接头应采取铅封、灌胶等措施,满足水密性要求 6.1.4光纤复合海底电缆中的光单元交接箱应满足防水、防潮、 接地要求,

6.1.2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制作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6.2.1应在规定制作环境下安装海底电缆接头和终端,必要 设置专用的安装平台。

6.2.2海底电缆铠装层应采用锚固装置夹紧。锚固装置应

6.2.4海底电缆的接地应良好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6.2.5单芯海底电缆两端金属套及铠装钢丝可分开单独接地。 接地装置应安装牢固,防止大风时摆动。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 要求。

6.2.4海底电缆的接地应良好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6.2.6海底电缆进入刚性结构体时,应采用弯曲刚度增强件或弯

7.0.2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

1应安装“水线”、“禁止抛锚”等醒目的警示标志; 2应具有稳定可靠的夜间照明,宜采用节能型冷光源,并采 用同步闪炼方式; 3供电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配备备用电源。 7.0.4安防监控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 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 7.0.5附属设施未带电的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满 足设计要求。 7.0.6终端站或终端塔排水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满足在暴 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的排水要求。 7.0.7终端站防雷、防火、防小动物措施应齐全;海底电缆终端支 架等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海底电缆管口应实施封堵。 7.0.8充油海底电缆终端站处应设立单独的房间,存放充油设 备。房顶及墙壁应无渗水现象,并应配置必要的照明设施。 7.0.9海底电缆瞭望台电源线应采取低压防雷和浪涌保护措施, 7.0.10盖板式电缆沟,宜采取混凝土浇筑等措施抵御海浪长期 冲击。

8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8.1.1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专职

8.1.1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专职 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8.1.2施工单位应编制海底电缆输电工程安全作业计划及要求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和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监督落实; 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安全应急要求和安全应急预案;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船舶安全基本要求; 5 海底电缆输电工程作业疏散程序; 6 有台风地区应编制海上作业的避台风措施; 7 在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1.3 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救生培训,培训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救生艇伐操作; 2 海上急救工器具使用; 3火灾、落水时的应急逃生。 8.1.4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和专业技术培训,并应具备从事本岗 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和专业技术知识。 8.1.5施工单位应制定可靠的安装工序及安全施工措施。 8.1.6对危险施工工序应做好相关的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制定应 急预案。

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统一规划管理。现场文

工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场地规划管理; 2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3 材料堆放与设备摆放管理; 4 生活设施管理; 5 文明施工检查。 8.1.8 发生职业健康与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和 处理。

8.2.1海上施工过程中,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

8.2.1海上施工过程中,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月 渔网和塑料袋等)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丢弃,应集中储存在专门容者 中,运回陆地处理。

8.2.2施工和运输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

9.1.2资料验收时应做好下列资料的验收和归档: 1海底电缆路由、作业批准文件,包括建设规划许可证、海底电 缆路由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海事、港务、海监、渔政等各类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作业人员资 格、敷设船及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等; 3海底电缆登陆点、路由的协议文件; 4海底电缆敷设路径图及经纬度坐标位置、海域段和潮间带 断面图,海底电缆与其他管线交叉点的坐标位置、处理方式图,图 纸应为施工后实地测绘,不允许以设计图替代; 5海底电缆路由设计和实测数据、海底电缆保护区通告、航 运通告、海域使用证、海底电缆登陆点设施等申报和批复资料; 6设计资料图纸、海底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施 工图; 7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出广试验记录、合格证等技术 文件以及监造记录; 8海底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包括海底电缆的型号、规格、实 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海底电缆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 期,海底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用量; 9施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张力、入水角记录); 10交接试验报告及其他测试记录: 11验收消缺闭环清单。

9.2.1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代表随工验收,检查工利

9.2.2海底电缆敷设前现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1陆上段电缆构筑物验收项目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执行; 2海底电缆路由海域段应全程扫海,作业时应有监理人员 在场; 3登陆端的警示、警戒牌,宜设在易被过往船舶发现的岸线 突出位置;

9.2.3海底电缆过缆过程中应进行外观检查,查看海底电缆外层 有无损伤,端头封装是否良好,海底电缆装船、卷绕质量是否符合 要求,并应检查海底电缆的绝缘电阻,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9.2.4施工前应进行设备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器材禁止在工程施 工中使用。经过测试检验后的器材应做好记录。 9.2.5光纤复合海底电缆中光缆的测试试验项目,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海底光缆规范》GB/T18480执行。 9.2.6海底电缆海上随工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敷设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打扭; 2敷设位置及偏差、敷设余量、理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监测、记录海底电缆受力等状态应正常; 新左业下钻工太工湾

3.1整体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海底电缆敷设、海底电缆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全部安装

完成; 2申报资料详细、批复手续齐全; 3海底电缆已具备合法运行条件。 9.3.2应检查设计要求的工程量,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验收资料完备。 9.3.3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并应结合潮汐等 水文条件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 9.3.4必要时,可由第三方对海底电缆的敷设轨迹、埋深、海底敷 设状况、扭曲、缆间距、保护措施、与其他管线交叉情况、标识等进 行复测。对于重要或复杂的海底电缆区段,宜同时采用潜水员探 摸或水下机器人调查。 9.3.5海底电缆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或技术协议完成交接试验。 9.3.6海底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 海底电缆接线端子与所连接的设备端子应接触良好;互联接地箱 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充有绝缘剂的海底电缆 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无渗漏现象;充油海底电缆 的油压、表计整定值及供油系统油流曲线应符合要求。 9.3.7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近岸段防冲刷、照明、排水 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盖板式电缆沟的入海侧盖板应具备抵御 海浪冲击的措施。海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识和夜间照 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3.8出现海底电缆登陆点穿越海塘、海堤的情况,验收时应检 查穿越段所采取的护坡、护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3.9海底电缆线路接地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应 符合设计要求。海底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海底电缆支架等的 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海底电缆管口应依据设计要求采取防 水、防火措施实施封堵。

完成; 2申报资料详细、批复手续齐全; 3海底电缆已具备合法运行条件。 9.3.2应检查设计要求的工程量,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验收资料完备。

9.3.3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并应结

水文条件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

9.3.4必要时,可由第三方对海底电缆的敷设轨迹、埋深、海底敷

设状况、扭曲、缆间距、保护措施、与其他管线交叉情况、标识等进 行复测。对于重要或复杂的海底电缆区段,宜同时采用潜水员探 摸或水下机器人调查。

9.3.5海底电缆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9.3.0海底电缆终端、接头及 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牛 海底电缆接线端子与所连接的设备端子应接触良好;互联接地箱 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充有绝缘剂的海底电缆 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无渗漏现象;充油海底电缆 的油压、表计整定值及供油系统油流曲线应符合要求

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盖板式电缆沟的人海侧盖板应具备抵御 海浪冲击的措施。海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识和夜间照 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3.8出现海底电缆登陆点穿越海塘、海堤的情况,验收时应检

符合设计要求。海底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海底电缆支架等的 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海底电缆管口应依据设计要求采取防 水、防火措施实施封堵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 《海底光缆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海底光缆规范》GB/T18480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NCDE024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海底光缆规范》GB/T184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总 则 (29 ) 2 术 语 (30) 施工准备 Y (31 ) 3. 1 一般要求 (31) 3.2作业环境准备 (31) 3. 3 船舶设备准备 (32) 海底电缆及附件的运输 (33) 4.1 过缆 (33) 4.2运输 (33) 海底电缆的敷设 (35) 5. 1 一般规定 (35) 5. 2 陆上段敷设 (36) 5. 3 登陆段敷设 (36) 5. 4 海域段敷设 (36) 5. 5 海底电缆保护 (37) 6 海底电缆附件的安装 (40) 6.2 安装要求 ( 40) 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 (41) 8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42) 8.1职业健康安全 (42) 8.2环境保护 (42) 9 施工验收 ( 43) 9. 1 资料验收 (43) 9. 2 随工验收 (43) 9.3整体验收 ( 44)

1.0.1本条明确强调了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交流海底电缆输 电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要求,提出了海底电缆输电线路工程 施工及验收工作的基本原则。

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

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

本规范仅定义了与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及验收密切相关的 术语,未定义的术语参见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 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GB/T17502及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

3.1.2海底电缆作业是特种作业,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 理论和实践考试,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获社 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船舶水上水下施工许可是海 上工程正式施工时的第一道审批关。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前 应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包括:海底电缆的敷设施工许 可,海域施工作业许可,以及施工地海事、港务、航道、渔政等相关 部门的配合手续

3.1.4海底电缆敷设工程图纸资料审查工作,是保证海底电缆勇

设施工质量和减少其运行安全隐惠的前提,主要包括对设计施工 图、电缆负荷计算书及其短路热稳定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 工艺以及海底电缆敷设海区的地质资料等儿个部分的审查,并对 照选用海底电缆的性能参数,校核是否能满足相关的安全技术 要求。

3.1.6鉴于海底电缆输电工程施工的特

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 可实施JB/T 12710-2016 印刷机械 单张纸聚氨酯(PUR)胶覆膜机

3.2.5海底电缆铺设或者拆除工程的遗留物,应当妥要善处理, 得妨碍海上正常秩序

3.2.6施工船穿越航道时,应 工作业计划,施工作业时应 避开出口及进口的产阻

3.2.6施工船穿越航道时,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施工作业时应

3.2.6施工船穿越航道时,应编 业计文:施 L作业时应 避开出口及进口的受限吃水船舶进槽时间。海上安全频道应24h 开启,并设有专人守候接听,保持与外界船舶的联系

3.3.1选择电缆敷设船舶时,要考虑的因素有船舶负载能力、操 作性能,以及用于放置海底电缆操作设备、接头房、船员居住室等 所需的空间。敷设船要有良好的航海性能。驳船和供给船装备相 应的敷设设备后,可用于海底电缆敷设。驳船可用拖船或沿海底 电缆设计路由上放置的锚拖行,敷设海底电缆。 海底电缆可储存在固定的盘缆台或转盘上。盘缆台有平的圆 形或椭圆形表面,放在海底电缆工厂厂房内或海缆船的储缆托盘 内。海底电缆经过导引装置放到盘缆台上,导引装置通常用牵引 机。采用固定储缆托盘时,海底电缆通过架于托盘高处悬挂或固 定的盘缆分绕器放入储缆托盘内。盘绕放缆时,应按海底电缆制 造厂家规定,保持放缆后的内圈最小直径。海底电缆敷设与盘绕 时操作相反,并且海底电缆应在无内部扭转的状态下落于海底。

4.1.1过缆前试验是由制造商在成品海底电缆的试样上按规定 的试验频度进行的试验GB/T 26720-2011 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以证明成品符合合同或设计要求。工厂 验收试验应在每一根电缆全部制造长度上进行

4.1.2长度短的海底电缆可用标准电缆盘或超大电缆盘来装

海底电缆的过缆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电缆厂过缆。将施工船或运输船停靠在海底电缆厂专用 码头,海底电缆从工厂的转盘(电缆池)经电缆导轮通过输送桥架、 布缆机、退扭架等装置装到海底电缆施工船的转盘(电缆池)内。 (2)整体吊装。利用运输船上的起吊机或浮吊,将整盘海底电 缆由运输船吊至施工船甲板上。然后将电缆盘与甲板联结固定, 并在施工船甲板上搭设退扭架等设施。 (3)散装过缆。施工船搭设过缆架,安装电缆牵引机,靠上运 输船后,由牵引机将盘绕在运输船舱内的海底电缆牵引并盘绕在 施工船的甲板上。 对于较短距离的海底电缆,也可采用“8”形盘绕、线盘盘绕等 方法进行过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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