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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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6722-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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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722-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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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

5.2.3技术设计内容

5.2.3.2合格的爆破设计应符合下列条件

设计单位的资质符合规定:

设计文件通过安全评估或设计 审查认为爆破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 复杂环境的方法措施及应急预案,

GB/T 33844-2017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用于生物特征十指指纹采集应用编程接口(BioAPI)5.2.4施工组织设计

5.2.4.1施工红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写,编写负责人所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等 范围应与施I.I.程相符合。 5.2.4.2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爆破技术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现场调查报告、业主委托书、 文件等进行编制

5.2.4.3爆破工税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施工人、材、机的安排及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 文明施工、环境保扩、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4.4设计施工由同一爆破作业单位承扣的爆破工程,允许将施工组织设计一爆破技术设计合并

3.2爆破安全评估的依

5.3.6经安全评估通过的爆破设计,施工时不得任意史改,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技

5.3.6经安全评估通过的爆破设计,施工时不得任意史改,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技术设计文件,应 重新编写,重新评估。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提交的资料不符,需修改原设计文件时,对重大 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评估,

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

5.4.2爆破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 其爆破作业,并向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4.3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在详细了解安全技术规定、应急预案后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 副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4爆破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爆破器材领用、清退、爆破作业、爆后安全检查及盲炮处理的各环节上实 行旁站监理,并作出监理记录。 4.5每次爆破的技术设计均应经监理机构签认后,再组织实施。爆破工作的组织实施应与监理签认

5.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临理机构

爆破作业严重违规经制止无效时; 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须停止爆破作业以消除隐患时。 5.4.7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间委托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工程结束时提交安全监理总结和相关 监理资料

爆破作业严重违规经制止无效时; 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须停止 5.4.7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间委托单作 监理资料。

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休有冒顶或边坡滑荠危险的; 确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一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维备工作的。 6.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势气 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 6.1.4应急抢险爆破可以不 标准的限和 全依微播开经应急验

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 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 饱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

6.2爆破工程施工准备

6.2.3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6.2.3.1爆破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爆破设计文件要求和场地条件,对施工场地进行规划,并开展施工现 易清理与准备工作。 施1.场地规划内容应包括: 爆破施工区段或爆破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应制定相关的安 全措施; 有碍爆破作业的障碍物或废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施; 进出场主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 2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 6.2.3.2爆破工程施工之前,应制定施工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2.5装药前的施工验比

6.2.5.1装药前应对炮孔、确室、爆炸处理构件逐个进行测量验收,作好记录并保存。

6.2.5.1装药前应对炮孔、确室、爆炸处理构件逐个进行测量验收,作好记录并保存。 6.2.5.2凡须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施T验收,应有爆破设计人员参加。 6.2.5.3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确室、构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技不负责人进行设 计修改

[6.3.2爆破器材现场检测

6.3.2.4 A、B 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验项目还成包括

6.3.2.4 A、B 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验项目还成包括

4.3.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连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 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

6.4.3.3使用导爆管连通器时,应夹紧或绑牢

通过激波管试验能承受6×10°Pa的气冲击波人射超压: 在锤重2kg、落高1.5m的卡斯特落锤试验中不损坏; 对导爆管应有保护措施:

6.5.6.1进行预装药作业,应制定安全作业细则并经爆破技术负责人审批,

6.7.1.1装药警戒范用爆破技术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识并派出岗哨 6.7.1.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识,并派出岗哨。 6.7.1.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6.7.1.4靠近水域的爆破安全警戒工作,除按上述要求封锁陆岸爆区警戒范用外,还应对水域进行警 。水域警戒应配有指摔船和巡逻船,其警戒范围山设计确定

6.8.1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6.8.1.1露大浅孔、深孔,特利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 有无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人爆区检否。 6.8.1.2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区。 6.8.1.3地下工程爆破后,经通风除尘排烟确认升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min后,方准许检香人 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6.8.1.4拆除爆破,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人员进人现场检查。 6.8.1.5桐室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及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爆破作业,爆后检查的等待时间由设计确定。

6.8.2爆后检查内容

爆破后应检查的内容有: 确认有儿盲炮: 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危墙、危房及末炸倒建(构)筑物; 地下爆破有无瓦斯及地下水突出、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有害气体是否排除 在爆破警戒区内公用设施及重点保护建(构)筑物安全情况

6.8.4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

6.8.4.1检查人员发现百炮或怀疑百炮,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组织进一步检查和处理;发现其他不安 伞因素应及时排否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得发山解除警戒信号,经现场指挥同意,可缩小警戒范围 6.8.4.2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集中销毁。 6.8.4.3发现爆破作业对周边建(构)筑物、公用设施造成安全威胁时,应及时组织抢险、治理:排除安全 隐惠。 6.8.4.4对影响范围不大的险情,可以进行局部封锁处理,解除爆破警戒

6.9.2裸露爆破的盲炮

9.3浅孔爆破的盲炮处

6.9.4深孔爆破的育炮处理

6.9.5确室爆破的言炮处理

GB/T 30041-2013 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6.9.6水下爆破的盲炮处理

6.9.7其他言炮处理

6.10爆破有害效应监测

5.10.1D级以上爆破工程以及间能引起纠纷的爆破工程,均应进行爆破有害效应监测。监测项月由 设计和安全评估单位提出: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6.10.2监测项目涉及:爆破振动、空气或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爆破噪声、飞散物、有害气体、瓦 斯以及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危险源。 6.10.3监测单位应经有关部门认证具有法定资质GB/T 35066-2018 干扰床分选机,所使用的测试系统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6.10.4爆破振动有害效应测试系统应在工程爆破行业测试标定中心定期标定,并将校核标定和测试 信息,测试仪器设备标识信息输人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利用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远 程校核标定与数据处理。 6.10.5D级以上或需要仲裁的爆破工程,爆破振动有害效应监测信息应纳入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 系统

6.10.6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和方法、测点布置、测试系统的标定结果、实测波形图及其处理 方法、各种实测数据、判定标准和判定结论: 6.10.7重复爆破的监测项目:应在每次爆破后及时提交监测简报。 6.10.8爆破有害效应监测单位,不应作为本单位承担爆破工程仲裁的监测方,

11.1爆破作业单位应在一项爆破工程结束或告一段落时,进行爆破总结。 11.2爆破总结应包折: 设计方案和爆破参数的评述,提出改进设计的意见; 施工概况、爆破效果及安全分析,论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隐患以及防范办法; 安全评估及安全监理的作用: 经验和教训,提出类似爆破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建议。 11.3爆破总结资料应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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