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00-2016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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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4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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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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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00-2016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2.1.4 下垫面 underlying su

npervioussurfac

利用降雨量、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量的设 自控弃流装置、渗透弃流装置、弃流池等

GB/T 33230-2016 铝及铝合金多孔微通道扁管型材2.1.10渗透弃流装置

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截污功能,将初期径流渗透至地 装置。

2. 1.11渗透设施

诸存雨水径流量并进行渗透的设施,包括渗透沟渠、入 池、人渗井、透水铺装等。

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理地水池

2. 1. 13 人渗并

1.13人渗井infiltration we

infiltration wel

2.1.14渗透管一排放系统

采用渗透检查井、渗透管将雨水有组织的渗人地下,超过渗 设计标准的雨水由管沟排放的系统

berviouspavement

perviouspavement

由透水面层、基层、底基层等构成的地面铺装结构,能储 渗透自身承接的降雨

grass swale

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可以截留雨水并入渗,或转输雨水 利用植被净化雨水的设施。

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或沟。

2.1.18渗透检查井

infiltrationtrenc

顶盖收集地面雨水且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 查维护装置。

2.1.20雨水储存设施

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的设施。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的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 水体。

2. 1. 22 调蓄排放设施 detention and controlled drainage quipment

储存一定时间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洪峰径流量、 延长排放时间的设施。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 设施。

2. 2. 1 流量、水量

qi 某类用水户的最高日用水定额

2.2.2水头损失、几何特征

2.2.3计算系数及其他

3.1降雨量和雨水水质

3.1.1降雨量应根据当地近期20年以上降雨量资料确定。当缺 乏资料时可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数值。 3.1.2建设用地内应对年雨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控制率及相 应的设计降雨量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3.1.3建设用地内应对雨水径流峰值进行控制,需控制利用的 雨水径流总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水文及降雨资料具备时,也可按 多年降雨资料分析确定。

:W 需控制及利用的雨水径流总量(m3); d 雨量径流系数; 4o 控制径流峰值所对应的径流系数,应符合当地规划 控制要求; hy 设计日降雨量(mm): F 硬化汇水面面积(hm²),应按硬化汇水面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 4雨量径流系数宜按表 3.1.4采用,汇水面积的综合径流

3.1.4雨量径流系数宜按表3.1.4采用,

表3.1.4雨量径流系数

,1.5设计日降雨量应按常年最大24h降雨量确定,可按本规 第3.1.1条的规定或按当地降雨资料确定,且不应小于当地年 圣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3.1.5设计日降雨量应按常年最大24h降雨量确定,可按本规 范第3.1.1条的规定或按当地降雨资料确定,且不应小于当地年 经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3.1.6硬化汇水面面积应按硬化地面、非绿化屋面、水面的面 积之和计算,并应扣减透水铺装地面面积。

3.1.7屋面雨水经初期径流弃流后的水质,宜根据当地实测

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下列经验值:CODc70mg/L~ 100mg/L;SS20mg/L~40mg/L;色度10度~40度。 3.1.8排人市政雨水管道的污染物总量宜进行控制。排人城市 地表水体的雨水水质应满足该水体的水质要求

3.2雨水资源化利用量和水质

3.2.1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循 环冷却水补水等的最高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执行,平均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执行。

3.2.2各类建筑物最高日冲厕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水处理自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水处理自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水处理自用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3.2.4回用雨水集中供应系统的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CODcr

3.2.4回用雨水集中供应系统的水质应根据用途确定

和SS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其余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的规定。

表3.2.4回用雨水CODc.和SS指标

3.2.5当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 确定。 3.2.6渗透设施的日雨水渗透(利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渗透量(m); α 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可取0.5~0.8; K土壤渗透系数(m/s); J一一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O; As一有效渗透面积(m); ts—渗透时间(s),按 24h计。 3.2.7土壤渗透系数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 可按表3.2.7选用。

3.2.87 渗透设施的有效渗透面积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 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2 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所对应的垂直面积的1/2 计算; 3 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 计算; 4 埋人地下的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4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设置

平,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和第3.1.3条的规定。

规定: 1 雨水人渗系统应由雨水收集、储存、人渗设施组成: 2 收集回用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回用水管网 等设施; 3调蓄排放系统应设雨水收集、调蓄设施和排放管道等 设施。 4.1.3T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 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水体、湿地、坑塘、沟渠等; 2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 路周边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 3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人雨水控 制及利用设施,

4.1.5雨水入渗场所应有详细的地质勘察资料,地质勘察 应包括区域滞水层分布、土壤种类和相应的渗透系数、地下 杰等

4.1.6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

1 可能造成珊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 场所。

4.1.7传染病医院的雨水、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地表

亏染严重的场地雨水不得采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有特殊污 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经专题论证。

外排措施,并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月 城市用地的竖向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 向规划规范》CJJ83的要求

4.1.9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不应对土壤环境、地下含水层力

公众健康和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并应便于维护管理。园林 的植物选择应适应雨水控制及利用需求。 4.1.10回用供水管网中,低水质标准水不得进人高水质标 系统。

4.1.11雨水构筑物及管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

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和《建筑给水排水设 范》GB50015的规定。

4.2.1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形式和各系统控制及利用的雨水 量,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2.2雨水控制及利用应优先采用人渗系统或(和)收集回用 至缩当严冬件阻制或冬件不目时一应尴设调茎挑放系统

4.2.1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形式和各系统控制及利

量,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系统,当受条件限制或条件不具备时,应增设调蓄排放系统

4.2.3硬化地面、屋面、水面上的雨水径流应控制及利用,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化地面雨水宜采用雨水人渗或排人水体: 2 屋面雨水宜采用雨水入渗、收集回用,或二者相结合的 方式; 3 降落在水体上的雨水应就地储存 4.2.4 屋面雨水利用方式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 当地水资源情况; 室外土壤的人渗能力; 雨水的需求量和用水水质要求: 4 杂用水量和降雨量季节变化的吻合程度: 经济合理性。 4.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屋面雨水应优先采用收集回用 系统: 降雨量分布较均匀的地区; 2 用水量与降雨量季节变化较吻合的建筑区或厂区; 3 降雨量充沛地区; 4屋面面积相对较大的建筑。

4.2.6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收集量、回用量、随时间的变化知

律以及卫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雨水可用于景观用水、 化用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路面和地面冲洗用水、冲厕用 汽车冲洗用水、消防用水等。

4.2.7同时设有收集回用系统和调蓄排放系统时,宜合用下 储存设施。

4.2.8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系统时,原水不应混合,出水

4.2.8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系统时,原水不应混合,出 可在清水池混合。

3.1.单一系统渗透设施的渗透能力不应小于汇水面需控制及 用的雨水径流总量,当不满足时,应增加入渗面积或加设其他

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下凹绿地面积大于接纳的硬化汇水面面积 时,可不进行渗透能力计算。有效渗透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As=W/(aKJts)

4.3.2渗透设施的渗透时间ts应按24h计,其中人渗池、并的 渗透时间宜按3d计。 4.3.3人渗系统应设置雨水储存设施,单一系统储存容积应能 蓄存入渗设施内产流历时的最大蓄积雨水量,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一入渗系统的储存水量(m); W一一渗透设施进水量(m)。 4.3.4渗透设施进水量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宜大于按本规范式

式中:V—一人渗系统的储存水量(m²); W。一渗透设施进水量(m)。

W。一一渗透设施进水量(m)。 渗透设施进水量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宜大于按本规范式 3)计算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

W.= 60 X qc X(Fybe+Fo)|t 1000

F,一一渗透设施受纳的汇水面积(hm²); 渗透设施的直接受水面积(hm²),理地渗透设施 取为0; 渗透设施设计产流历时(min),不宜大于120min; qc 渗透设施设计产流历时对应的暴雨强度L/(s· hm²)1,按 2 年重现期计算

钢小用宗股平自级用尔单以力 控制及利用雨水径流总量的30%。当不满足时,应在储存设 中设置排水泵,其排水能力应在12h内排空雨水。 36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设置储存设施其储水量应按下式

施中设置排水泵,其排水能力应在12h内排空雨水, 4.3.6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设置储存设施,其储水量应按下式 计算。当具有逐日用水量变化曲线资料时,也可根据逐日降雨量 和逐日用水量经模拟计算确定

4.3.7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储存设施出水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

亚。一一控制径流峰值所对应的径流系数,宜取0.2; q一暴雨强度[L/(s·hm²)],按2年重现期计算。 2 当降雨过后才外排时,宜按6h~12h排空调蓄池计算。 4.3.8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储存设施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降雨过程中排水时,宜根据设计降雨过程变化曲线和设 次约不点时按工工管

1降雨过程中排水时,宜根据设计降雨过程变化曲线和设 计出流量变化曲线经模拟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按下式计算:

=max 60 (Q Q')tm 1000

式中:Vt一 调蓄排放系统雨水储存设施的储水量(m3); tm 调蓄池设计蓄水历时(min),不大于120min; 调蓄池进水流量(L/s); Q—一出水管设计流量(L/s),按本规范式(4.3.7) 确定。 2当雨后才排空时,应按汇水面雨水设计径流总量W 取值。 4.3.9当雨水控制及利用采用人渗系统和收集回用系统的组合 冷自流

aKJAsts+Zqinity=W oKJAsts=Wi Zqn;t, = W,

(Vs+Wx) +Vh+V. = W

(4. 3. 10)

人渗设施内累积的雨水量达到最大值过程中渗透 的雨水量(m3)。 地日降雨控制及利用率应按下式计算:

(4. 3. 11)

(4. 3. 12)

中:——建设场地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应按本规范第3.1.4 条确定; VL一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截留雨量(m3)。 3.13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有效截留雨量应为各系统的截留 量之和,并应按下式计算:

Vi=Vii+Vi2+Vi3

(4. 3. 13)

4.3.14各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或设施的有效截留雨量应

1渗透系统或设施的主要影响因素应包括:有效储水容积、 汇水面日径流量、日渗透量。当透水铺装按本规范表3.1.4取径 流系数时,可不计算截留雨量。 2收集回用系统的主要影响因素应包括:雨水蓄存设施的 有效储水容积、汇水面日径流量、雨水用户的用水能力。 3调蓄排放系统的主要影响因素应包括:调蓄设施的有效 储水容积、汇水面日径流量。

5.1.1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有

5.1.1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有条件 宜采用种植屋面。种植屋面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 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5.1.3屋面雨水宜采用断接方式排至地面雨水资源化利用生 设施。当排向建筑散水面进入下凹绿地时,散水面宜采取消育 冲刷措施

5.1.4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生活污水、

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和《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 程》CJ 142 的规定。

或弃流池时,应设置紧急关闭阀门和超越管向室外重力排水, 急关闭阀门应由蓄水池水位控制,并能手动关闭

当设计重现期比上游管道的重现期小时,应在连接点设检查关 溢流设施。理地输水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检查井,间距宜为251 40m

5.1.8: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雨水人渗收集系 统宜设弃流设施。

SL/T 179-2019 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斗上方设置带雨水算子的雨水口,并应有防止种植土进入雨 水斗的措施

5.2硬化地面雨水收集

5.2.1建设用地内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收集要求, 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地重力排向收集设施。 5.2.2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低洼处,顶面标高宜低于地面 10mm~20mm。 5.2.3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 距不宜超过40m。 5.2.4雨水收集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或雨水沟, 且污物应便于清理。

5.2.5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时,各雨水口

5.2.5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时,各雨水口至容 积式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同

积式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同

5.3.1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

5.3.1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 时,应为密闭形式。雨水弃流池宜靠近雨水蓄水池,当雨水蓄水 池设在室外时,弃流池不应设在室内。 5.3.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容积式弃流装置。当弃流装置 理于地下时,宜采用渗透弃流装置。 5.3.3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渗透弃流井或弃流池。分散设 置的弃流设施,其汇水面积应根据弃流能力确定。 5.3.4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CODcr SS、色度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径流厚度 可采用2mm~3mm,地面弃流可采用3mm~5mm。 5.3.5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JG/T 313-2014 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式中:W;—初期径流弃流量(m²); 一初期径流弃流厚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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