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顺城街站夜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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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顺城街站夜间施工方案

为保障夜间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要求,按期完成大干120天劳动竞赛工作任务,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A2部分07工区顺城街站施工图及相关文件;

(7)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规程;

本方案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A2部分07工区顺城街站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顺城街站为郑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的第十个车站,车站位于东、西大街与管城街、南大街十字交叉路口地下CJJ/T 236-2015标准下载,沿东、西大街东西向布置。

2.2 夜间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本车站涉及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工程主要包括管线改迁、围护桩、土方开挖及外运、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防水、模板安装、材料运输等工作。

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物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3.1 夜间施工组织机构

3.2 夜间施工场地布置

(1)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在夜间施工前进行安全设施检查,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2)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夜间施工的交通组织管理,确保进出车辆有序进出现场。

(3)项目技术部会同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共同研究图纸,熟悉现场,做好技术准备。

(4)施工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再进行夜间施工。

3.3.2 材料和设施准备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夜间施工所需材料提前进场,保证材料供应。配备充足的药品、食品、饮用水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供应物品的质量。照明是夜间施工必要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因此应提前做好照明准备。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本工程在配置镝灯作为夜间固定照明,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照明电压一般场所为220V,地下室、施工通道为36V,手持行灯照明为24V。

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污水:剩余1号、8号、11号、17号、18号、20号污水井、200米顶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30日。

雨水:剩余122m,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0日。

给水:剩余50m主管、部分支管,主管正在打压,完成时间2017年10月5日。

电力:剩余210m,(土建)完成时间2017年10月2日。

燃气:剩余打压、碰口,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日。

北侧保通路施工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0月3日。

北侧桩基施工完成后保通路向南拓宽2017年11月5日至2017年11月15日。

桩基施工(合计499根)。

瑞贝卡位置101根(1台旋挖机,4/台*天)2017年9月3日至2017年9月30日。

北侧盖板位置290根(4台旋挖机,14/台*天) 2017年10月3日至2017年10月30日。

格构柱施工35根( 1台旋挖机,5/台*天),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21日。

桩头凿除、冠梁及第一道砼支撑施工,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08日。

北侧盖板施工292m,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南侧剩余桩基63根(1台旋挖机,4/台*天)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1日。

管城街东西大街十字路口桩基剩余45根(1台旋挖机,4/台*天)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18日。

管城街东西大街十字路口格构柱剩余10根(1台旋挖机,3/台*天)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6日。

第四章 分部分项工程夜间施工要求

4.1 桩基夜间施工要求

夜间桩基施工主要内容有:施工放样、钻孔、钢筋笼加工、钢筋笼运输、现场钢筋笼焊接、泥渣倒运、钢筋笼吊装、混凝土浇筑等。

(1)施工时四周设照明灯,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即一机一闸一漏制。

(2)泥浆池四周做好防护栏,高度1.2m,内挂密目网、安全标识,护栏刷红白相间油漆。间距1.2m,用密目安全网封挡。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机械施工区域要有值班人员,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钢筋笼制作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注意钢筋数量,分布间距,搭接焊缝的质量,焊接时保证必备的照明设施。

(5)钢筋笼在运输、储存运输过程使用专用吊具,吊点及支撑点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吊运需轻起轻落,防止碰撞。派专人身穿反光衣进行指挥,保证运输路径内的照明需求。

(6)钢筋笼吊装时,吊车的作业半径内进行防护隔离,禁止人员进入作业区,现场采用移动式探照灯作为补充照明设备,必要时对盲点区域进行指挥照明。

(7)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及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疲劳及酒后操作。

(8)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夜间要求。

4.2 土方开挖夜间施工要求

土方开挖夜间施工主要为车站主体土方开挖、回填、弃渣倒运和土方回填等。施工时要满足一下要求:

(1)检查支护情况,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挖掘机、运土车准备情况,严禁司机带病作业。

(3)挖掘机司机、运土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交底。

(4)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注意用电安全。

(5)挖掘机行走时,必须看清前后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6)机械回转时,必须保证回转半径内无作业人员和障碍物。

(7)配合机械清土人员必须在挖掘机回转禁区以外,严禁在禁区内配合作业。

(8)基坑四周搭设安全围档并挂警示标识,以防人员及物体坠落,同时设置夜间警示照明,专人24h巡视。

(9)搭设专用爬梯供施工人员上下。

(10)土方施工后,基坑等必须按标准设围栏防护,高度1.2m,内挂密目网、安全标识,护栏刷红白相间油漆。间距1.2m,用密目安全网封挡。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基坑内设置人员上下坡道。

(11)土方基础工程中的排水施工,应加强用电管理。

4.3 冠梁及支撑夜间施工要求

(1)桩头破除使用风镐、风钻或辅以无声破碎剂破除,尽量降低噪音。

(2)钢筋吊运作业时,调运下方禁止人员进入,钢筋应少量多次吊运,禁止一次吊运大量钢筋,并保证足够的照明。

(3)吊装之前检查吊车及钢丝绳等设备是否满足吊装要求,出现与安全规范要求不符的禁止吊装作业。

(4)搭设钢筋时应避免手忙脚乱,夜晚视线较差,钢筋应堆放整齐,取用钢筋有序有量,禁止在某一部位集中堆放大量钢筋。绑扎钢筋时控制好钢筋的间距,焊接接缝满足规范要求。

(5)通过龙门吊安装钢支撑时,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现场准备移动式探照灯在照明盲区内进行补充照明。安装人员身穿反光衣,吊运时人员全部撤离基坑,待钢支撑吊入指定位置时,安装人员方能进入安装。

(6)龙门吊定期进行检查,保存检查记录。若未按期进行检查,禁止进行吊装作业。

(7)夜间冠梁及第一道混凝土支撑混凝土施工。

4.4 基底处理及综合接地夜间施工要求

(1)进行基底处理及综合接地夜间施工前,检查并清理基坑四周杂物,防止因坠物伤人。

(2)夜间进入基坑施工时,应满足施工照明要求,同时在基坑底部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派专人在基坑边进行监控、指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基底人员撤离。

(3)避免基底施工机械过多,施工作业分层、分段进行。严格遵守机械操作流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疲劳、酒后操作。

(4)基坑处理及综合接地施工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开挖至基坑设计标高30cm处禁止机械开挖改由人工开挖,避免下层土的扰动。夜晚光线不好,应尽量在白天进行测量放样,并做好标记。

(5)夜晚进行基底垫层浇筑前,基底应平整,混凝土振捣均匀、密实,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

4.5 主体结构夜间施工要求

(1)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过多钢筋,禁止堆放不必要的杂物。

(2)现场禁止使用便携式碘钨灯进行临时照明,照明设施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3)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时必须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碗扣必须牢固结实。

(4)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考虑支撑范围的重量,搭设时将变形、锈蚀严重等不合格的脚手架剔除,并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

(5)模板应光滑平整,浇筑混凝土应涂抹脱模剂;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模板,模板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进行拆除。

(6)夜晚主体结构绑扎钢筋时,应控制好钢筋分布间距、保护层厚度、焊接缝长度及焊缝质量要求。

(7)吊放钢筋时应有专人指挥,钢筋吊放应少量多次,吊放钢筋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码放钢筋合理有序,避免在某一部位集中码放大量钢筋。

(8)夜晚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

4.6模板夜间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身穿反光衣、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夜间施工前必须对每一个工人进行酒精测试,凡是饮酒的工人,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2)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拉安全网,设置醒目安全标识,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绳子固定在牢固可靠的构架上。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5)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6)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支撑上,而应设立人板,以便操作人员站立。立人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适当绑扎固定。不得使用钢模板或5×10cm的木板。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8)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9)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10)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11)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索具系牢,采用垂直升降机械运输时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地面应标出警戒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12)模板上施工时,堆物(钢模板等)不宜过多,且不宜集中一处。

(13)大模板施工时,存放大模板必须要有防倾覆措施。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14)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高空作业,雨雪天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待地面略干不滑时再恢复工作。

4.7 混凝土夜间施工要求

(1)进入现场,必须身穿反光衣、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作业人员禁止疲劳、酒后作业。

(2)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专供操作人员上下的爬梯。

(3)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0.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设施。

(4)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出电流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4.8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严禁在架上嬉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尤其是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

(2)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1)拆除顺序:护栏→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件。

(2)拆除前应先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

(5)拆下的杆件应以安全方式吊走或运出,严禁向下抛掷。

(6)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识,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第五章 夜间施工质量管控体系与措施

5.1 夜间施工质量管控体系

5.2 夜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2.1 技术保证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关。做到不进不合格材料、不存放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材料。

(2)优化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满足泵送要求,混凝土自动计量要准确。

(3)混凝土在运输中采用搅拌装置,避免离析。合理调度,减少运输时间。

(4)混凝土浇筑时分层要连续进行,捣固密实,利用泵送混凝土压力及人工振捣使混凝土均匀密实。

(5)所有混凝土施工缝进行凿毛清洗处理,并设止水条。混凝土间歇2h以上按施工缝处理。

(6)专业化施工。对夜间施工人员实行专业化培训后施工,不得随意换人。

5.2.2 制度保证措施

(1)实行技术交底制。开工前对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程序、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按要求施工。

(2)实行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责任卡,明确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3)实行“三检制”严格实行工程队自检、项目部复核、监理工程师把关验收制度。

(4)实行“交接班”制。各工班对施工过程做好记录,并对下一工班进行签字交接。实行“值班制”。对混凝土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值班,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6.1 夜间施工安全管控体系

6.2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预防措施失效,发生险情。项目部应急小组应立即运转,应急小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险情汇报、处理和评价工作。

夜间值班看场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勤巡视、勤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治安防范,确保安全。交接班制度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各区域人员交接好现场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6.2.3夜间施工照明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设施采用3kw的高压镝灯,按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布设,布设总见《夜间施工高压镝灯布置图》,高压镝灯布放后用门式架搭设的专用灯架上,灯架高3~4m,局部照明采用1kw有防护罩的碘钨灯,配备数量及位置随工作进展调整,碘钨灯固定在专用灯架上。施工照明应从现场临电的末级箱中的备用回路中引入专用开关箱。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意外,电工、施工员、安全员、急救员等每人须配备应急照明。

主施工道路在临电方案中已布置照明,有夜间施工时,夜间施工区域与主施工道路每30m左右设一盏有防护罩的碘钨灯供应照明。

供局部照明、施工区与主干道之间的照明灯具,在夜班结束后,应从开关箱中拆除,第二天上班时收回库房。

夜间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1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1)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2)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3)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4)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7.2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应尽量放在加工场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7.3 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

(2)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龙潭路某住宅小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3)施工现场的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4)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5)夜间18:00~06: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6)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DB37/T 3264-2018标准下载,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

(1)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2)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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