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交道路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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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公交道路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郑州市快速公交系统(BRT)道路施工(项目名称)三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人:郑州市快速公交系统建设项目部

投标人: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郑州市北环路72号

河南驻马店某工业建筑一层轻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第四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技术组织措施

第六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七章确保工程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八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九章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章雨季、冬季和农忙季节的施工安排

第十一章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文物处理及其他

第十三章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边建筑物保护措施

第十四章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章缩短工期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章保证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2.1依据对施工现场考察了解的施工条件、周围环境及我单位的技术力量,施工经验、队伍素质、施工生产力和资源状况。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IJ034—2000。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1.2.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

1.3.1以科学先进的施工管理、施工方法和工艺为手段,遵循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的原则,以满足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要求为目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认真执行有关的施工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1.3.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证施工总工期的要求为目标,充分研究、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均衡生产,确保按期完成本合同工程。

1.3.3坚持施工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原则,以保证优良工程为目标,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尊重业主和设计代表的意见,严格管理,确保创优计划的实现。

1.3.5坚持专业作业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施工组织上以专业队伍为基本组织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先进优良设备的优势,采用综合管理手段,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1.3.6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现场考查资料所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的施工总体布置,劳动力、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资源的组织,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境及文物保护等诸方面起指导作用。

郑州市快速公交近期规划为五条线路,分别为二环主线和四条支线,全长约115公里,主要覆盖城市二环走廊、二环外的主要新区和部分由火车站向外放射的走廊。郑州市快速公交首期工程建设路段为二环主线,既由航海路、未来路、农业路、桐柏路组成的郑州是二环路。二环主线全程采用封闭式中央专用道,设置中央侧式车站,主线采用18米铰接车运营,购票方式采用车下购票,运营车辆采用右开门的形式。快速公交专用道采用标线与中央隔离护栏硬隔离相结合的方式。

农业路是郑州市北部的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主干道。本次工程全长8511.55米,工程西起桐柏路,东至中州大道。沿线与朱屯东路、沙口路(下穿立交)、南阳路、丰乐路、劳动路、风庆路、东三街、小铺路、文博西路、经七路、经五路、花园路、政七街、经三路、经二路、经一路、东明路、姚寨路等道路相交。

现状路农业路(桐柏路-朱屯东路)段、朱屯东路-沙口路下穿段为四幅路、沙口路-南阳路段为三幅路、南阳路-中州大道段为一幅路。

成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经项目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系统管理和先进技术为手段的项目管理体系,严格按照ISO9002质量标准模式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来运作,形成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出色地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

3.1.2.1项目经理部是实施本工程项目的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与业主、监理及各级政府的业务往来,协调下属各单位之间的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的调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负责施工方案的制定、工程的控制测量、试验等技术工作,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全权代表本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

3.1.2.3技术负责人:主管技术工作和质量控制,负责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站和业主的协调工作,分管施工技术科、质量安全科和试验检验室的工作。

3.1.2.4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生产进度、资源配置和队伍管理,负责组织指挥施工生产协调和内部考核,分管计划财务科、机械物资科、环保管理科和综合办公室的工作。

3.1.2.6质量安全组: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全面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设安全监察长。

3.1.2.7财务组:内设计划室、财务室,主要负责编制施工计划、工程预、决算,综合平稳施工任务,参加验工计价以及工程统计等工作;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合理使用资金,进行财务核算和定期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

3.1.2.8材料组:内设物资小组、设备小组,主要负责项目所需工程材料的计划编制,组织采购、进货、保管保养、定额发放和管理,向项目工程提供及时配套质量可靠的物资保障;负责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机具模板、支架等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为工程项目施工提供配套完好的机械设备。

3.1.2.9环保管理组: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环境管理制度,对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和综合防治。设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1.2.11中心试验室: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和检验,配合业主中心试验室选定各种混凝土、砂浆、沥青混凝土、路面底基层(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以及各种土工试验工作。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结合我单位的施工能力,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配、科学组织、精心安排的原则,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具体施工安排详见附表一、三。

项目经理部租用临时房屋办公。

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合同工程,自进场的第一天起,项目经理部将统筹安排,科学组织,在搞好场地布置的同时,全面展开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除应作好思想、组织和技术工作准备以外,重点是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抓紧时间完成外购产品厂家、机械维修及零部件的定点、油料及工地建材的定点商家的选择、审查及合同签订,各项工作力求做到完善、经济、合理,确保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能使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利进行,进场后,我单位将积极配合业主同沿路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征求各部门及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在业主的协助下,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更多支持,使得本工程的施工能够在一个和谐、友好的氛围内顺利展开。

3.3.2.1建立测量控制系统:配齐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设备,根据技术文件及所要求的精度,对设计成果进行接桩复测,布设导线。按施工要求加密坐标点、水准点控制网。对全线作出测量技术方案,对重要的控制桩进行严格加固保护。

3.3.2.2现场补充调查:收集资料,对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地形地貌、材料供应、民俗民风、道路交通、水电供应、可利用房屋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调查。

3.3.2.3设计技术交底:参加业主代表主持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进一步了解和理解设计意图,并提出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请求答复和解决。

3.3.2.4建立试验检验室:配齐各种试验检测设备,在试验设备安装,经国家技术监督、计量部门标定后,在监理工程师认可及监督下进行原材料试验、配合比设计及其它试验工作,为施工做好准备。

3.3.2.5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组织各施工队技术主管、主要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阅读技术资料、图纸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等,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及分项目《作业指导书》,并对工程技术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2.6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定额等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

3.3.3物资、机械配备

物资部门在项目部统一安排下,根据工程的轻重缓急,在广泛联系,反复比较,认真选择后,按规范采样,送监理工程师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在复试合格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分期分批进货,满足工程需要。

为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任务情况,我单位将配备足够数量、状态良好的成套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详见本施组第4节“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和“投入本工程主要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3.4工程质量、安全目标

分项工程一次质量检查验收合格,争取达到优良标准。

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国家及交通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设专职交通疏通人员,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配合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交通管理的有关条例、条令搞好交通安全工作,确保现有道路上的车辆的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施工中的用电、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等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责任到人,分级签定安全责任状。杜绝因工死亡和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因工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

3.5.1进度计划目标

本工程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

具体祥见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

第四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技术组织措施

4.1.1测量控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现场建立平面及高程控制系统,以便在整个施工期间针对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测量控制。

4.1.1.1平面控制系统

拟采用导线测量的方法建立平面控制系统,测量仪器采用J6经纬仪及50M钢尺。对设计院提供的中线桩进行控制,设置直线控制桩,控制桩位置应在稳定可靠、便于施工期间保存及使用方便。直线控制桩最好设在横断面上快车道边及红线处。

4.1.1.2高程控制系统

测量仪器采用DS3型水准仪,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水准点,将标高引至各临时水准点上,临时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距离不得大于200m且前后通视,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闭合,允许闭合差为±20√Lmm(L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4.1.2.1本标段的放线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道路中心线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

②侧石和人行道的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

4.1.2.2放线操作具体如下:

根据中心线控制桩恢复中线桩,然后以中线桩为原点,按设计图放出各分项工程的平面控制点,以临时水准点控制施工中的高程。

4.1.3保证测量准确度及精度的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测量内容主要为水平角测量、距离测量及高程测

量,拟采用以下措施保证测量准确及精度。

4.1.3.2水平测量:

水平角观测采用方向观测法,仪器为J2级经纬仪,以两个半测回测右角取平均值为水平角测量值。两半测回之间,应变动度盘位置,其观测角值误差不大于20秒。

4.1.3.3距离测量:

采用钢尺测距直尺丈量测距两次误差允许偏差为1/5000。

4.1.3.4高程测量

采用DS3水准仪,测量时往返各一次,取闭合差≤20√L为往返测量水准线路长度(KM)

路床成型→水泥石灰土稳定土→水泥石灰碎石土→侧石→沥青砼路面、人行道施工。

①进场后,首先恢复道路中心桩,放出快慢车道边线。为了保证路床结构整体性,路床宽度应包括侧石的靠背宽度。并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引测辅助基线,设平面控制桩,以备施工过程中及时补桩。

②路床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机械配合的方法。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③开挖至路床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一般碾压沉降高度控制在3cm左右。

④路床碾压采用压路机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其它压路机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采用机夯或人力夯夯实,必须防止漏夯,并要求夯击面积重叠1/4~1/3。

⑤碾压完成以后,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压实度不合格处应处理至合格,并按设计要求检测路床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并进行整修。

4.4.2.2石灰土底基层

准备下承层→施工放样→运送集料→摊铺→洒水闷料→运送摊铺石灰、水泥→拌和、整形→碾压→接缝及调头处的处理→养生

(2)、施工工艺框图:

A、石灰:选用1~3级的生石灰,其活性氧化物含量不得低于60%,对储存较久的粉状灰应先经过试验,根据活性氧化物含量再决定是否使用,若氧化钙加氧化镁储量小于30%的不宜使用。

B、土:石灰土所用土以就地取材为原则,塑性指数为15~17为最好,土中不得含有树根杂草等杂物。

A、用块灰时应在用灰前2~3d进行消解,使消解石灰粉化充分,并须过1cm直径筛孔的筛子。

B、按先前试验确定的土的松铺系数摊铺土,应将土均匀地摊铺在预定的宽度上,表面应力求平整,并有规定的路拱,摊铺过程中应将土块、超尺寸颗粒拣出。

C、对人工摊铺的土层整平后,用推土机进行稳压,使其表面平整,并有一定的压实度。

D、按计算所得的每车石灰的纵横间距,用石灰土层上做标记,同时划出摊铺石灰的边线,用刮板将石灰均匀摊开,并量测石灰的松铺厚度以保证石灰含量。

E、采用灰土拌和机进行拌和并设专人跟随拌和机,随时检查拌和深度并配合拌和机操作员调整拌和。

A摊铺好的灰土应争取当日碾压完毕,碾压时执行“先轻后重、先两边后中间”的原则,在6~8T履带式推土机碾压1~2遍后即进行找平工作,细致检查平整度和高程,找补时应将原表面翻松8~10cm,然后再填补新灰土,整平后压实,直到在全宽,全深范围内都均匀地压实到规定的压实度以上为止。

B完成压实的表面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的压实面、隆起、裂缝或松散材料。如果压实期间含水量不够,应及时洒水并继续压实工作。

A完工后的底基层或基层一般应养生一周,视天气、气温情况确定洒水养护遍数,以不起皮、不干裂为宜。

B在养生期间,只允许施工运输车辆的路上行驶,其行车速度不和超过15km/h,同时不得急刹车并应使车辆在该层全宽上均匀分布

4.4.2.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厂拌法)

A、施工程序:准备下承层、测量定位、放样、摊铺设备就位、混合料拌制、运输、摊铺机摊铺整形碾压养生(交通管制)

B、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框图):

(1)底基层施工完毕后,即能进行基层施工。完成的下承层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验收,逐个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返工或整理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可铺筑上层。

(2)试验路段:修筑试验路段目的是检验材料的性能、运输、摊铺、碾压及养生等计划投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及各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措施,收集标准化作业的相关数据。提出用于施工的材料配合比及松铺系数、运输、摊铺、碾压设备的配置数量等,确定每一项作业的适合长度。

(4)材料准备:根据调查及试验结果,选择满足规范要求的料源及合格分供商,准备所需的各种材料。其材料储备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5)混合料的拌和:混合料配合比由试验选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按规定级配准备石料,先将规定的土量、石灰量混合后进行拌和,最后用拌和机将碎石、灰土混合均匀。

(6)混合料的运输:拌制成的混合料应尽快地运送至工作面,采用自卸汽车运输。

(11)封层油施工:基层施工养生结束,表层稍干后*即喷洒透层沥青。封层沥青的性能要符合规范要求。封层沥青采用洒布车喷洒。在施工前应将路面基层清扫干净,对路*石及构造物适当防护,以防污染。降雨或气温低于10℃时,不能喷洒封层沥青。喷洒时按设计数量一次喷洒均匀,有遗漏时应用人工补洒。喷洒封层沥青后严禁车辆及行人通过,并*即撒布用量为2~3m3/1000m2的石屑或粗砂,尽早铺筑路面面层。

(12)交通管制:路面底层、基层施工养生期间,除洒水车以外,封闭交通,禁止其它车辆通行,直至路面面层施工完毕。

(1)路面底基层、基层宜安排在气温较高季节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

(2)施工应在非雨天进行。雨季进行施工时,要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受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并将已摊铺未经碾压遭受雨淋的混合料清除。

(3)所需各种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必须经试验室检验合格,否则不能使用。土块应尽可能粉碎,颗粒最大尺寸不大于15mm。

(4)摊铺及整形时,应严格控制厚度和高程,路拱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5)碾压进严禁压路面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以保证路面不受破坏,同时其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表面水份蒸发过快,应及时翻开,增加适量水泥重新搅和,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6)施工中加强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灰粉对操作人员眼睛和皮肤的损害,操作人员应配备防护服和防护眼镜等。

4.4.2.4沥青砼路面施工.

A、施工程序测量放样清扫基层面摊铺机就位混合料拌和混合料运输摊铺碾压交通管制

B、施工工艺(见下页框图):

(1)集料应为按要求尺寸轧碎的坚固、强韧、耐久的石料。全部材料必须干净,不得含有泥土、有机物和其它有害杂质,且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扁平细长颗粒(长与厚或和短边之比超过3:1的扁平料)含量不大于15%。

(2)当按照JTJ054—94进行磨耗试验时,沥青路面联接层石料的磨耗率不得超过40%,沥青路面面层石料磨耗率不得超过30%。

(3)当按JTJ057—94标准方法试验时,其联结层石料饱水抗压强度不应低于80MPa,压碎值不得大于28%;沥青面层石料饱水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00MPa,压碎值不应大于25%。

(4)当按HT054—94标准进行方法试验时,集料的裹附率应在95%以上;按JTJ052—93最佳方法试验时,对沥青的粘结力不得低于IV级。否则,应自费掺加外掺剂,其外掺剂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5)当按适当比例同其他必须的细集料和填充料混合而成混合料时,所合成的混合料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1)细集料应为干净、坚韧、表面粗糙而棱角的颗料,其石料质量应满足粗集料中(1)一(5)的要求。如果使用天然砂时,其颗粒应坚固、干燥和耐久,并不得含有有机物和其它杂质。

(3)通过2mm筛孔的混合集料部分应是天然砂或用适宜作粗集料的石料轧碎而成的细料,或者是两者的混合料。当按适当比例与其他必须的集料、填充料混合时,合成的混合料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1)应采用石粉做矿粉,矿粉要干燥、疏松,含水量不大于1%,并不得含有泥土、杂质和结块颗粒。通过0.075mm筛孔的细颗粒含量不得小于80%。

(2)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低标号水泥也可以用来做矿粉。

(3)按JTJ051—93和JTJ052—93标准所确定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2。

(2)每批托运到现场的沥青都应附有制造厂的证明和出厂实验报告,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定货数量、规定的试验结果。

(3)沥青使用前要按规定进行复检试验,提出合格的试验报告。

(1)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应对每个料源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拌合应将集料包括矿粉充分地烘干。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分别按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

(3)沥青的加热温度应在150℃一170℃范围内,石料加热温度应在140℃一170℃范围内,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在145℃一165℃范围内,并应保证运到施工现场的温度不低于130℃。

(4)所有过度加热的混合料,或已经炭化、起泡和含水的混合料都应废弃。拌和以后的混合料必须是均匀的,集料的所有颗粒都应涂上结合料,不带有花白班点、离析和结块现象,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5)在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时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力学性能,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1)应采用干净的自卸槽斗车辆运送混合料,车槽内不得沾有有机物质。为防止尘埃污染和热量过分损失,运输车辆应务有覆盖设备,在槽四角应密封坚固。

(2)已经离析或结成不能压碎的硬壳、团块或在运料车辆卸料时留于车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规定铺筑温度或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都应废弃,不得用于本工程。

(3)除非运来的材料可以在白天铺完并能压实,或者在铺筑现场备有足够和可靠的照明设施,当天或当班不能完成压实的混合料不得运往现场。否则,多余的混合料不得再用于本工程。

(1)在铺筑混合料之前,必须对路面的下层进行检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2)面层和联结层应连续施工。否则,对联结层表面的所有松散材料都应清扫,直到表面无污物为止。铺筑面层前,应洒粘层沥青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对清扫过及洒过粘层沥青的表面,不许车辆行驶。

(3)**石、平*石及其它结构物应在铺筑前完成,摊铺前应在所有接触面上均匀地刷上一薄层热沥青结合料(或用适当溶剂溶解的粘稠沥青或稀释沥青)。涂刷时不得污染周围的非涂刷区。

(4)运料应尽快地不间断地卸进摊铺机,并*刻进行摊铺,不得延误。向摊铺机输送材料的速率应与摊铺机连续不断工作的吞吐能力相致,并应尽一切可能使摊铺机连续作业。如果发生暂时性断料,则摊铺机尚应继续保持运转。

(5)摊铺应沿着钢丝向前推进,钢丝应顺线形和高程牢固地加以支撑,并要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住压路机在热料上产生的侧压力。

(6)摊铺机的行驶速度和操作方法应及时调整,以保证混合料平整而均匀地铺在整个摊铺宽度上,不产生拖痕、断层和离析。

(7)应尽量采用全幅路面摊铺,以避免纵向施工接缝。如单机摊铺宽度不够而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时,应以梯形交错排列方式连续进行摊铺,前后两台摊铺机的轨道应重叠3—5cm。

(8)在相邻车道铺筑中,两个单车道的进度不得相差太远,以使两车道间形成一道热的纵向接缝。在完成第一车道的摊铺和碾压后,第二车道应在宽为15cm的预留连接带混合料温度不低于100℃时进行摊铺,并应从连接带开始碾压,不得留有缝迹。

(9)对外形不规则路面厚度不同、空间受到限制以及桥梁伸缩缝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地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人工铺筑混合料。

(10)在雨天或表面存有积水及平均气温低于5℃时,都不得摊铺混合料。

(1)在混合料完成摊铺和刮平后应*即对路面进行检查,对不规则之处应及时用人工进行调整,随后进行充分、均匀地压实。

(2)压实工作应按试验路面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及程序进行,并应备有经监理工程师所认可的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手扶振动夯具,以用于窄狭地点压实或修补工程。

(3)压实应分成初压、复压和终压。压路机应以均匀速度行驶。

(4)初压应采用钢轮或振动压路机(或不振),并使驱动轮尽量靠近摊铺机,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时应予以修整。复压应采用串联式双轮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终压应采用光面钢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但不得振动)。

(5)碾压作业应在混合料处于能获得最大密实度的温度下进行,一般初压不得低于120℃,复压不得低于90℃,终压完成时的温度不得低于70℃。

(6)碾压应纵向进行,并由材料摊铺的低边向着高边慢速均匀地进行。相邻碾压至少重叠宽度为:双轮30cm,三轮为后轮宽度的二分之一。

(7)在碾压期间,压路机不得中造停留、转向或制动。当压路机来回交替碾压时,前后两次停留地点应相距10m以上,并应驶出压实起始线3m以外。

(8)压路机不得停留在温度高于70℃的已经压过的混合料上。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它有机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掉落在路面上。

(9)在压实时,如接缝处(包括纵缝、横缝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缝)的混合温度已不能满足压实温度要求,应采用加热器提高混合料的温度达到要求的压实温度,再压实到无缝迹为止。否则,必须垂直切割混合料并重新铺筑,*即共同碾压到无缝迹为止。

(10)在沿着**石、平*石或压路机压不到的其他地方,应采用热的手夯或机夯把混合料充分压实。已经完成碾压的路面,不得修补表皮。

(1)铺筑工作的安排应使纵、横向两种接缝都保持在最小数量。接缝的方法及设备,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在接缝处的密度和表面修饰应与其它部分相同。

(2)纵向接缝应该采用一种自动控制接缝机装置,以控制相邻行程间的标高,并做到相邻行程间可靠的结合。纵向接缝应该是热接缝,并应是连续和平行的,缝边应垂直并形成直线。

(3)在纵缝上的混合料,应在摊铺机的后面*即用一台静力钢轮压路机以静力进行碾压。碾压工作应连续进行直至接缝平顺而密实。

(4)纵向接缝应设置在通行车辆轮辙之外,与横坡变坡线重合应在15cm以内,与下卧层接缝的错位至少应为20—30cm。

(5)当由于工作中断,摊铺材料的末端已经冷却,或者在第二天方恢复工作时,就应做成一道横缝。横缝应与铺筑方向大致成直角。横缝在相连的层次和相邻的行程间均应至少错开1m。横缝应有一条垂直经碾压成良好的边棱。

(6)当新铺沥青混凝土与原有路面、桥面或其它道路装置连接并配合标高时,应将原有路面或桥面切下足够的数量,以保证达到图纸规定的新铺路面厚度.

4.4.2.5侧石施工

(1)侧石应在路面铺设之前完成。

(2)按标准的路边线每10m打一边线桩,标上侧石顶高程和路边线,并按高程和边线起槽。

(3)在起好的槽面上铺砂浆按边线位置和高程安砌侧石,并用橡皮锤敲打牢固平稳,使线型直顺,弯度圆润,顶面平顺并符合设计高程,缝宽(1cm)均匀。

(4)检验侧石的位置和高程、直顺度合格后进行勾缝。勾缝要将砂浆填满填实缝隙后勾抹平整,并将缝边毛刺清扫干净。

(5)侧石安装后,对侧石前的肥槽用灰土填埋并夯打密实,对侧石背后用12%灰土夯填密实。

4.4.2.6人行道板施工

人行道铺砌前应放出中线或边线,或以路侧石为边线,并约隔5m左右测放一水平控制桩,控制方向及高程。

测量放线以后,可按水平及中线(或边线)纵横挂线,然后每隔3—5m先铺一块作控制点,以后跟线在小间铺砌。铺砌时应轻轻平放,用木锤或橡胶锤轻敲压平。

铺后若发现方砖松动或高低不平时,不许向方砖底塞垫碎砖石,正确的做法是取起方砖,将垫层砂或石屑重新夯实整平,然后再铺回方砖。

方砖砌好后,应用水泥砂浆填灌砖缝,并用灰匙捣插砖缝砂浆至饱满为止。但不许在方砖面上涂抹砂浆铺砌后宜养护三天方许通行。人行道铺砌后不许车辆驶上。

4.3中间站基础施工方案

(1)项目经理部要对各红线坐标桩重新进行测定复核,复测闭合,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在基坑开挖前,根据施工总平面图提供的坐标点及相应位置,在现场内通视条件较好,易于保存的位置引测四个坐标点,并用砼固定,必要时设防护栏杆。

(3)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的测投:根据复测完的红线坐标桩,建*统一的平面施工控制网。定位、放线施测完成后要经过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申请主管部门验线。

(4)提高测量精度,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为工程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2、建筑物定位和基础工程测量放线

(1)在建筑物定位放线施测前,应熟悉总平面图、首层建筑平面图、地下基础平面图和有关大样图及定位测量有关的技术资料。根据控制点测定建筑物各主要轴线,做好轴线控制桩。施工测量中必须严格保证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2)轴线的定位:由于该工程现场狭窄,*体交叉作业,为了保证轴线投测的精度,平面控制采用内控法。目的是校核控制轴线标志桩投测纵轴及横轴几条主轴线,对边角值进行校测,边角的各项精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3)验线:用经纬仪检查各轴线的投测位置,然后再实量轴线的相对位置,以防控制线出现偏差,验线时检查垫层顶面的标高,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3、地上主体结构施工测量放线

(1)基础施工完毕后,用现场内设置的桩点,对基础使用的定位控制桩进行复测,复测无误后,将基层轴线引致建筑物外,作为依据。

(2)在各主要轴线放置四个控制点,作为上部结构轴线传递的基准点。设置基点采用预埋钢板(100×100mm),并在钢板上刻划“十字”作为标记。

(3)上部结构的轴线传递采用经纬仪进行引测,在每层结构的相应部位留置楼层轴线控制点,为确保轴线传递的准确性,每层的轴线均从基点向上传递,并进行复测。

根据业主提供的由规划勘测部门设置的水准点引测现场施工永久水准点,采用S3水准仪进行往返闭合导测,布设现场施工用水准点,现场水准点布置数量不少于三个,以便相互校核。现场水准点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要求,本工程的高程控制网采用三等水准测量方法测定。

将高程网点标高引到周围相对稳定的建筑物上,布置数量不少于3个,每件隔一定的时间联测一次,以作相互检核。检测后的数据必须作分析,以保证水准点使用的准确性,现场高程根据这几个点进行投测。在基层平面易于向上传递标高的位置作为布设3个高程点的标准点,通过往返检测合格后(误差在±3mm内为合格),标注“△”红色油漆标记和建筑标高。利用基层红“△”为标高基准,用检定合格的钢尺向上传递,并用红“▽”做好标记,然后使用S3水准仪,往返检测合格后(误差在±3mm内为合格),将该层标记作为向上层引测的标记。每层的墙、柱、模板拆除后,采用水准仪和钢卷尺在墙、柱上放出该楼层的50线。

采用经纬仪作轴线投测,同时丈量已完成的大角误差,弹出大角轴线,每层柱安装完成后用经纬测试垂直度。

(1)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原则:

①应每间隔8~10m和转角处,结构高度变化处均设置观测点。

②钢结构式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应设置在柱上。

DB65T 3999-2017 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pdf③观测点应设置在首层外檐柱面50mm线处。

(2)沉降观测的周期及观测时间

①基础完工后,进行第一次观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沉降观测不少于1次,若遇特殊情况可增加观测频率。

②工程主体封顶后应进行百日观测,其后继观测周期应根据百日平均沉降值确定,直至建筑物沉降趋于稳定为止。

③沉降观测结束后,应及时整理观测资料,妥善保存,作为该工程技术资料的一部分。

城南新区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复恳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结构施工测量允许偏差:(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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