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N区2#路(K0 000-K1 720)道路及配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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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N区2#路(K0 000-K1 720)道路及配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2

2、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2

3、工程特点及相关内容…………………………………….3

4、组织机构及人员………………………………………….3

现用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六标关于五里牌分离式65m悬拼施工组织设计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4

6、各级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7、管理制度………………………………………………11

8、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与培训……………………………12

9、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进场验收…………………………………………………………….13

10、施工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15

11、安全技术交底………………………………………….19

12、文明施工管理………………………………………….20

13、环保与环卫管理措施………………………………….23

14、外部监督检查………………………………………….26

15、内部安全管理及检查………………………………….27

16、不符合(问题)及处理……………………………….28

17、安全事故及处理……………………………………..29

18、应急预案……………………………………………….29

N区2#路起于合记东路交叉口,向东延伸,道路途径龙头寺火车北站北站场、三八水库,至于O区A路及环线交叉口。道路全线共设置两处平曲线,最小平曲线半径为350m。道路与M区A路相交,形成刘家院子立交,在K0+960处的西行方向最外侧设置一条左转定向匝道,与龙头寺火车站北站场±0.000层相接,在K1+419.263处通过匝道与天宫殿N区立交D工程相接。

该工程由2#路道路、D工程和F工程组成,主要包括跨线桥、车行地通道、人行地通道、挡土墙、护面墙、道路、排水、基础强夯、高压铁塔保护、电照、交通及土建工程等。

2、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文件

《安全生产法》(国家70号令);

《建筑法》(国家91号令);

《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1]26号);

《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渝建安文[2001]23号);

其它安全文明管理文件。

3、工程特点及相关内容

本合同段包括桥梁、地通道、挡护,特殊路基处理,高压铁塔保护,排水等工程,工序环节交错、施工路线长、质量要求高、工期紧,施工管理难度大。

特殊路基的处理——强夯施工路段为松散堆积物,年限尚不到半年,填土最大厚度约20m,施工段多,处理难度大。

高压铁塔保护工作共2座,分别是220KV和110KV的高压铁塔,高压铁塔边坡保护施工和监测难度大。

该工程涉及友邻施工单位多,交叉作业以及外部协调难度大。

本工程规模大,物资需求量大,给各类物资的计划、采购、仓储、供应带来极大的压力,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科学组织。

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图如下: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如下:

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杜绝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验收及能力鉴定率100%。

专项施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率100%。

高处作业、危险作业,签字交底率100%。

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带率100%。

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100%。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设施(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装及施工机具安装验收合格率100%。

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其他目标按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执行。

6、各级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1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

项目经理谢永辉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人。确定安全生产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检查机构或人员,成立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根据本办法明确负责人、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文件的落实。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组织制定《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技术文件。

对施工现场有两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组织定期和专项检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执行与总经理签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与有关部门、人员或作业组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内部沟通会议。

6.3项目副经理(生产安全)的职责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文件。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实施定期和专项检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组织作业人员的进入新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采用“四新技术”时以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三级安全培训。

监督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进场验收。

对《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组织验收。

根据工程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参加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处置安全“不合格”。

6.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协助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参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验收。

6.5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参加有关负责人组织的对特种设备、施工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进场验收。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进场验收、标识、检查和报废确定。

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装和拆除过程,检查和协调施工现场区域内两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监督、检查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上级文件,建立安全教育登记或记录。

参加上级或相关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不符合报告进行督促整改。

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施工现场的不安全状态,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事后督促整改。

听取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报告,听取作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建议。

对危险部位、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投入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6.6项目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是本承包组(作业点)的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织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每一阶段施工前,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向作业人员讲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建议。

听取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报告,听取作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建议。

参加有关人员组织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的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每天对所管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进行检查。

处置监督部门或人员发现的安全不合格。

指导施工班组,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的讨论,并应用到实践。

执行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6.7消防负责人的职责

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对有较大危险的场所和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实施定期和专项检查、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8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验收、设备的标识、设备的建档,安排设备的维修,负责设备的归还,上报有关报表。

对特种设备的安装、安装验收、使用及检定进行监督检查。

对非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参加对其进行安装验收。

对有较大危险的施工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设备事故进行报告、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负责本班组的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当一个班组多处工作时,要指定每处的临时负责人,并告知工长(施工员)。

负责作业人员的第三级安全培训。

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注意事项,每天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专用记录)。

督促本班组人员服从管理,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教育班组人员,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每天检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在施工管理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全班组人员开展安全预防措施的讨论。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及时报告。

6.10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三级安全培训”、在进入新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使用“四新技术”时、满一年时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每一阶段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有获得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权利、有获得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的权利。

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作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其它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应建立以下设备操作规程: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搅拌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切断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弯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有关规定,应建立以下工种操作规程:

8、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与培训

8.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

8.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爆破作业、起重信号、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等应持证上岗。

高处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应体检合格并持登高证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由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后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专职安全人员负责保存。

年度培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作业人员由项目部负责。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培训的内容: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点、不良习惯,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培训。

培训的组织:由项目部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5教育培训记录及保管

教育培训记录由专职安全人员记录和保管。

9、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进场验收

9.1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程序

①需求→②检测→③进场验收→④使用

由使用单位向安装单位或自己提出施工设施的需求,签定合同或提出计划。

包括租赁的、自有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验收。具体包括: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2)机械设备:大中型起重机械、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3)施工机具及配件: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场内机械、卷扬机、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检测人员:由出租单位或自有单位的专业人员。

检测地点:在出租单位的库房或自有单位指定的库房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合格的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出租或准许进场。

由使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组织验收。

由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及施工技术人员等具体进行验收。

主要包括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的技术标准、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及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出租或自有单位的检测合格证明等、缺损情况、现场试机结果。

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安装。

10、施工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施工中,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中保证做到: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规范规则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有关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正确制定施工方案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严厉的防范措施,预防为主。

安全目标是: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10.2安全保证体系图

10.3安全检查组织机构图

10.4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应将施工区域内的主要通行道路封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穿好工作鞋,不得光脚或穿拖鞋。

10.4.1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按规范施工。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10.4.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外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间距,其最小间距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间距。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线、配电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

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配锁,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并有专人负责。

开关箱要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与导电能力的绝缘导线,凡绝缘层破损、老化的均禁止使用。施工现场架设的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

10.4.3施工机具使用安全措施

进场机具在安装后或使用前,必须经过保养、保修验收,施工机具的传动部位应具有不同的防护罩。各类机械作业时悬挂安全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10.5消防保卫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安全

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管理体系,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有效的消防预案,对义务消防人员组织定期的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排除火灾隐患。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要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用具。

要加强各施工队对工人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料场、库房的设置要符合治安消防要求,经常检查料具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

现场要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度开一次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11.1安全技术交底的范围

高处作业人员: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的人员。

危险作业人员:包括桩基施工、基坑施工、爆破人员、易燃易爆作业人员等。

采用“四新”技术的人员: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人员。

11.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危险部位或工序或步骤、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违章操作的危害及注意事项等。

11.3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

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交底,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1.3.1施工难度容易的工作:

由施工人员形成施工技术要求、方案或措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口头讲授的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作业前在交底材料上签字确认。

11.3.2施工难度复杂的工作:

由施工人员向作业人员发放已写好的施工技术要求、方案或措施,作业人员事先学习,作业前再向作业人员口头讲授的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作业前在交底材料上签字确认。

12.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证体系

12.1.2管理保证体系

12.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在项目部及施工队负责人中明确分工,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章可循。

实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各类临时施工设施、加工场、堆物场和生活设施均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因现场变化,必须调整平面图,要报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改变或搭建其它设施。

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

施工现场设置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排水系统,要统一规划,排水顺畅。施工生产和生活废水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排出。

现场施工材料、制品构件分门别类、有条理地堆放整齐,做到横成排、竖成行,散体材料必要时要砌池堆放。机具设备定机定人保养,保持运行整洁,机容正常。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应将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封闭施工,施工围挡采用2m高平板彩钢围挡封闭,钢管扣件作支撑,围挡搭设要坚固、稳定、规范,且每天定人、定时间对围挡进行清洗,保证围挡清洁、美观。

施工人员佩戴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分颜色区别。

施工中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各道工序,工人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上无淤泥积水,实现文明施工。

加强土方施工管理,成槽挖出的湿土先卸在场内暂时堆放,沥干泥浆后在装运外弃,如湿土直接外运,使用带密封斗车的自卸卡车装运,防止泥浆沿途滴漏污染道路。

工地上配齐食堂、医务室、浴室、厕所和饮水供应点等生活设施,并制订卫生制度,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生活设施整洁卫生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一切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除建设方要求保留的外)。

加强检查与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真正抓出成绩。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各工段互相交流经验纠正不足。

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同时认真听取驻地监理的意见,协调好各方关系,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13、环保与环卫管理措施

13.1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体系框图

13.2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的保证措施

13.2.1环境保护措施

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重庆市政府环保及环卫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环卫的要求,制订本项目《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计划》,并贯彻到整个施工活动中。

开挖的弃土、弃渣运到指定弃土场堆放,弃土场弃土堆放整齐,边坡稳定平整,做好排水设施。

运送散料和弃渣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求装载适量,严禁沿途漏洒。车辆上路前对轮胎、车厢进行冲洗,以免污染道路。运送易被风吹落的粉状材料(砂等)时,进行必要的覆盖。

靠近居民区的工点为了防止噪音,不影响居民的休息,严禁夜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为防止烟尘污染,各种运输车辆使用装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净化装置,并符合重庆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标准。

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如埋入地下的管线电缆等,制定可靠的防止损坏或位移的实施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文物或其它有价值的物品,应暂缓施工,派专人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3.2.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为降低施工现场粉尘浓度,避免对大气造成更大的污染JTG 5142-2019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pdf,在锚杆与灌浆孔施工时可加入适量发泡剂除尘。

施工现场临近城市道路部分要经常养护和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在现场设置的搅拌设备上,安设除尘装置。

拆除临时设施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13.2.3防止水污染措施

凡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2002浙J46:室内装饰木门.pdf,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地下污水管线。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

现场存放零星油料的库房,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废水排放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定期除油,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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