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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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本工程地处重庆市铜梁县,铜梁泽京.普罗旺斯车库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7000m2。

二、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体系

机电安装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50页.pdf1、临时用电安全方案:

1.1.1配电箱由甲方设置的主电源进空开,设置了接地线,用地阻仪检测为2Ω,每台用电设备都有各自的开关箱,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箱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不得乱拉乱接。同时,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1.1.2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且必须防雨、防尘。

1.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1.4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工作时间不小于0.1S。

1.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需加防护套并做防水弯。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1.6对配电箱、开关箱要定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1.7位于搅拌机附近及其它潮湿和有腐蚀性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产品。

1.2电气线路及照明设施:

1.2.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市政主干道及场内道路的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表所示:

最小安全操作电压(M)

1.2.3塔吊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边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

1.2.4施工现场的电力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要做保护接零。

1.2.5塔吊上安设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º计算,可以保护其他设备,在塔吊退场之前,其他设备可以不设防雷装置。

1.2.6办公室、临时生活设施的线路沿墙布设,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室内配电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2.7在塔吊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塔吊需进行夜间作业时,在正对工作面处设置投光灯。

1.2.8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设置照明设施。

2.机械使用安全方案:

2.1.1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尽可能远离高压线),并保证灵敏可靠。

2.1.2尚未附着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1.3塔机顶升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1.4塔吊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它作业。顶升过程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2.1.5吊运的重物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面通过。

2.1.6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浇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1焊接机械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2.2严禁在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

2.2.3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过滤器。

2.2.4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涂料的容器内焊接。

2.2.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留专人监护。

2.2.6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入地下。

2.2.7电焊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或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或建筑物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操作人员必须位于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钢筋。

作业前检查调直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钢筋调直运动方向。

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放使用。

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在活动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弹出伤人。

用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钢屑、铁沫等脏物不得用手抹除。

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运转。

机身设置良好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须另设开关箱。

不准在运转过程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板,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抹机床。

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发生事故。

弯曲钢筋时,严禁不按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进行作业。

严禁在弯曲机作业半径内和不设固定销的机身一侧站人。

圆锯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设置齐全的、防止刨削手指的护手装置。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必须用压板,不得用手推。

被套刨木料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经处理后才能再刨。

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护手装置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进行作业。

混凝土振捣器作业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振动器。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地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内应备有齐全的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施工期间防止物体坠落伤人、伤物。为此,我司将针对施工环境和本工程具体现状,对临近建筑物的某些人行(或车行)道路,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3.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3.1.1基坑周边安装防护栏杆;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防护栏杆。

3.1.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2搭设临边防护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加设栏杆柱。

3.2.2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4.1.1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4.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必须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1.3高空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1.4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暴风雨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4.2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4.2.1“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楼板孔洞,1.5×1.5m以下的孔洞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设水平安全网。

楼梯口,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施工期内不使用的楼梯应封闭处理。

建筑物出入口,根据所处的位置,应搭设3~6m长,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cm厚的脚手架,外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楼层周边:临边四周如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进行柱边防护。

通道侧边:两侧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下铺45mm厚通道板,两侧铺20cm高挡脚板。

4.2.2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增设红灯示警。

4.2.3攀登用具防护措施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悬空作业处,必须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栏网等安全设施。

4.2.4模板支撑及拆除的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支模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上攀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肜具或搭设支架。

4.2.5钢筋绑扎时的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搭设脚手架。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2.6砼浇筑时的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要性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操作平台上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另外,各班组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作业时,不得在同一个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设置安全防护层。

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应按类别逐级进行检查,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工期内以周为单位定期进行抽查。

4.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防火

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处,木工房、木材堆场、临设处严禁用火。

夜间设置照明设施,保安及值班人员加强管理。

现场用电,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否则严禁使用。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箱,在临设办公、宿舍、食堂、木工房处,各设置一组(2个)灭火器。

在主体施工时,每层楼设置两个10L来、灭火器。

4.3.2防火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日常消防检查由保卫、质安部门负责,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并负责到底。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由保卫科统一管理,并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各部门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动用明火,必须填写动火审请,编制安全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动火。

5.1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即确保合格,争创重庆市文明工地。

5.2由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组织规划,内外协调,制定各项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并负责实施。

5.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3.1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并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

5.3.2实行封闭管理,围墙、临时设施的布置及形象设计严格按重庆市建委及公司《企业形象》有关规定进行,并编制具体施工方案。

5.3.3施工场地、道路全部采用素混凝土硬化。

5.3.4沿建筑物四周及临设前布置200×200的排水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并保持通畅,上盖水泥盖板。

5.3.5砖、模板、钢筋等材料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分类集中堆放。模板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详见施工平面布置图)

5.3.6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标语、标牌醒目、规范、完整。

5.3.7在大门进口处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由专人负责报道和记录工地事项。

5.3.8为了防止进出车辆对市政道路的污染,在大门口处设置冲洗设施,并设有排水沟、沉砂井。装载货物的车辆进入现场时,指定专人跟随车后进行监护,以免货物坠落伤人,并负责对入场道路进行清扫。

5.3.9在大门值班室、临时办公室等地各设一吸烟处。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由保安科指派专人进行检查,违者按项目部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3.10按保暖防暑要求设置茶水亭,由保安科负责确保供应,茶桶上锁,并保持清洁。

5.3.12在值班室增设医疗急救箱,急救人员须经过培训,定期(以月为周期、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卫生教育。

5.3.13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建立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帽。

5.3.15淋浴室安全卫生整洁,厕所地面、墙面、便槽内铺设瓷砖、地砖,有冲洗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5.3.1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工种)的胸卡,物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区分按公司《企业形象》要求执行,即:公司及来访嘉宾为红色,现场管理人员为白色,施工人员为黄色。

5.4周边建筑物保护、防止扰民及环保措施: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现场。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成立安民协调小组,合理处理同周边居民的关系。

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每月对周边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5.4.4.1防止对大气污染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禁止在现场采用热溶沥青等施工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防水材料。

5.4.4.2防止对水污染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物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物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4.4.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振动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除特殊情况外,每天晚22:30分至次日凌晨6:30分,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

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

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6.2保护现场的原则为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维持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是所有人员的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DB51/T 1183-2011 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设计规范.pdf,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6.2.1在尽量不破坏现状的前提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全,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已破坏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对当时的现场全貌或局部情况进行拍照,以免因在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或破坏,增加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难度。

6.2.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或搬走一部分构件或物品时,必须先拍照,详细记录好当时的现状,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做出明显的标记,此外从事故现场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存在现场合适部位,并规整地堆放和做出标牌,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的原状。

6.3安全排险救助的基本原则:

6.3.2、“先撤人,后排险”;

6.3.3、“先防险,后救人”;

6.3.4、“先救人,后排险”;

6.3.5、“先防险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pdf,后排险”;

6.3.6、“先排险,后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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