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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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

二标(K4+360~K12+240.284)

深基坑、高边坡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GB/T 51183-2016 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二)东莞大道市政工程招标书;

(三)东莞市虎门镇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施工设计图;

(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六)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东莞大道为虎门南北干线性城市主干道,纵贯中心区、新湾两大板块,是虎门镇新的城市中轴线,路线全长约12.24km。本标段起讫桩号为K4+360~K12+240.284,与长德路、广珠高速公路、金宁西路、富民路、沿江高速公路、新安路等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相交。

1)FC2+339~FC3+040、FD0+420~FD1+160基坑:

本工程为滨海大道左侧泄洪渠,其中FC2+943~FC3+008段为箱涵(4*2m),其余为浆砌片石盖板涵(4*2m);FD0+420~FD1+160段为浆砌片石盖板涵(5.5*2m)。盖板涵及箱涵基坑开挖深度均大于4m,最深可达到6m左右。基坑两侧打设Ⅲ型拉深钢板桩进行围护。

⑴4*2m盖板涵地质钻孔编号ZK136,从上往下:2.5m厚素填土、7.5m厚淤泥。

⑵4*2m箱涵地质钻孔编号ZK153,从上往下:4.4m厚素填土、2.5m厚淤泥

⑶5.5*2m盖板涵地质钻孔编号ZK184,从上往下:0.7m厚耕植土、6.8m厚淤泥

上南路隧道基坑开挖深度为0~8.2m。其中SN0+100~SN0+420段基坑深度为3~8.2m,设计采用锚拉灌注桩结构支护,基坑设计等级为二级。无特殊支护段的隧道开挖采用自然纵坡开挖,深度为0~3m。上南路隧道位于上南路与连升路相交处,是上南路的一个结构物,滨海大道上跨上南路隧道。基坑地质为粉质粘土层。

3)高边坡(垂直高度≥8m):

按施工计划调集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做好相关交底,工前动员等工作。

2、明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要求,确保高速、优质、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3、通过动员,达到参加人员明确任务和目标,设备配备齐全,使工程施工有一个良好开端,能按业主的要求按期、优质、安全的完成施工任务。

4、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及更改、必须具备有特种作业人员证的的员工执证上岗。

1、了解本标段工程的建设概况,熟悉和掌握本工程的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

2、在熟悉图纸,掌握规范,进一步了解现场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施工措施,并报监理审核,通过后作为深基坑、高边坡土方开挖施工的实施依据。

3、对有关人员做好书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经签认。

4、测放基坑、高边坡开挖边线、并用白灰标识。确定土方堆放场地及运土施工路线。

(三)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准备

本工程对材料供应要做好以下准备:

1、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编制供货计划,对于深基坑施工所需要的沟槽排水设施要准备充足,水泵、水管、电线、发电机须有备用设备;雨季期间,高边坡施工须准备防冲刷的塑料薄膜。

2、准备足够的临边防护设施,并认真布设,做到防护到位。

3、材料、机械设备做好认真的检查、检修,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场,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1、盖板涵、箱涵基坑开挖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要求打设Ⅲ型拉森钢板桩,按30~50m分段打设;每打设一段,开挖一段,施工一段。

2、上南路基坑开挖是在锚拉灌注桩结构支护完成后进行,先施工西侧,后施工东侧。

3、高边坡开挖施工按征地情况及土方调配需要进行;每开挖一级边坡,按设计防护一级,严禁整个边坡开挖完成后再进行防护。

土方开挖前,必须调查清楚地下设施的种类、尺寸、位置和埋深,并请相关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和指导施工。土方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开挖中发现有未曾查明的地下管涵以及地质情况有变化时,通知设计单位处理。临近现状桥涵、房屋等建(构)筑物的开挖应注意观测和防护,确保建(构)筑物及施工安全。开挖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地面积水、雨水、地下渗水的排水工作。

1、基坑开挖根据基坑支护的特点并与之协调,基坑开挖应遵守以下要求:

⑴土方开挖应遵循时空效应的原理,严格实行“分层、分段、对称、平衡”和“留土护壁、限时、对称架撑”的原则。

⑵进行挖土分区,分块对称开挖,利用时空效应原则,减小支护结构变形。

2、高边坡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配备足够的相关物资,保证土方开挖工作的顺利进行。

1、土方开挖前,应完成定位、放线、基准点引测工作,否则不得开挖该皮土方。

2、挖土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3、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4、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5、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6、土方开挖应结合施工缝严格施行“先支护、分层分段”原则,将基坑开挖造成的周围设施的变形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7、土方开挖必须按设计规定的开挖深度分层开挖,每区段开挖面长度不宜大于12m;自然放坡段每一层开挖深度不大于2.0m,严禁超挖。

8、基坑坡顶地面荷载不超过20kPa,周边严禁超荷堆载。

9、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10、基坑底20~30cm厚的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开挖到位后及时施工换填片石,随挖随填。

11、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监测钢板桩的侧向位移,如位移超过10cm,应及时撤离基坑中的工作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

12、泥沼地段的基坑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13、首层开挖前对变形监测进行一次小结,并在第一皮土开挖前完成一次初读数,以便实际掌握开挖阶段的变形情况。

14、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⑵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⑶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⑷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5、在高边坡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挖土施工技术措施

1、基坑土方开挖时,结合基坑特点,选择合理的开挖顺序及开挖层厚。开挖层厚上应分层剥离选择合理的剥离层厚,使主动土压力分段释放,这样能预防支护结构因局部应力集中而造成的失稳,保证基坑的整体稳定性。

⑴在基坑开挖前,对场地进行整平,范围为基坑顶边界线外1.5~3.0m以内。

⑵临时坡道待挖土机退出基坑后,在坑顶面挖除,其余部分用人工挖土修整。基坑的边壁宜采用小型机具或铁锹进行切削清坡,以保证边坡的大致平整。

⑶施工车辆荷载和堆载应满足设计单位提出的限载要求。基坑坡顶上严禁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急刹车。

⑷同一开挖面内开挖深度有较大差异时,宜先挖至浅基坑标高,换填或垫层浇筑完毕后,再开挖较深的基坑,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边坡的稳定。严禁超挖,基坑底部留20~30cm进行人工挖土。

⑸分段验槽,下步工序跟紧:当某一施工段人工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请监理进行验槽,验收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施工,以免基底土暴露时间过长。

⑹机械进出口通道处,应事先在基坑护壁附近铺设路基箱以扩散压力,或者局部加固地基,减少侧压力

⑺当遇河道、暗浜时应上报设计及监理,共同协商。

⑴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⑵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⑶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⑷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⑸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

⑴ 发动机启动或者操作前必须发出信号,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⑵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⑶装载作业必须待汽车停稳后方可以开始装料;卸料时,在不碰击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下,斗应该尽量放底,并禁止汽车从驾驶室上越过;

⑷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和传递物品,严禁边工作边保养;

⑸行走时,履带应该和动臂平行,回转台应该止住,斗离地面1米左右。下坡应该低速行使,禁止变速和滑行;

⑹作业时,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⑺禁止用挖掘机拖拉侧面的物体,严禁用突然落下的方式进行挖掘。

⑻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挖掘段作业,在工作面移动时,应该先平整地面并清除障碍物才能移动,在松软地面上移动时候,必须在运行装置下垫木板;

⑼作业时候如果遇到较大的石块或者坚硬物体,应该先清除再继续作业,禁止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

⑽禁止用斗全伸出顶起挖掘机。斗没有离开地面时,严禁横向行使或者回转运动;

⑾禁止在电线等架空物下作业,不准将斗长时间滞留在空中;

⑿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并及时解决;

⒀挖掘机行走时候,如果遇到电线、交叉道、管道、桥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挖掘机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应该尽量避免倒退行走;

⒁挖掘机行走路线应与路面、沟渠、基坑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滑翻。

⑴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⑵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⑶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⑷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⑹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⑴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⑵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⑶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⑷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⑸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⑴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⑵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车辆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⑶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⑷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⑸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汽车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五、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

基坑:表面平整度不超过20,用2m靠尺检查。基底土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直接观察或土样分析。

挖方高边坡(土、石):边坡(%)不陡于设计规定,检测频率20m,检查2点,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定位控制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高边坡开挖,须经常用坡度尺测量,确保坡度不陡于设计值。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基坑内外必须做好排水措施,及时抽排雨水、地下水,防止扰动地基;雨季施工,高边坡须做好截水导流工作,防止冲刷过度导致边坡坍塌。

1、支护结构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本基坑支护设计安全保证期限为12个月。

2、基坑土方开挖,坑边堆土严禁超过设计允许值,影响基坑安全。

3、在离坡边线1.5m处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采用钢管搭设,上栏杆高度为1.2m,下栏杆高度为0.4m,并用红、白漆作醒目标记。

4、土方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设碎砖或钢板等垫道。

5、必须经常特别是雨后必须检查边坡支护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及其它物件堆在基坑边。

6、夜间作业,机上及作业区域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7、雨天施工运输车辆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8、基坑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从爬梯上下。

9、基坑开挖出来主体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回填,暴露时间不应超过7天。

10、高边坡开挖一级,必须加紧按设计进行防护。

11、当变形、沉降、内力观测值超出预警值时,应及时将其信息反馈到设计及有关方面,以便得到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基坑及周边的建筑物、道路的安全。

(三)上南路基坑施工监测

1、环境和基坑监测内容有:

⑴周围临近建筑物、道路等,监测坡顶25m范围内周边建筑或市政道路设施等位移变形。

⑵每栋临近建筑物上布置不少于3个观测点;临近道路(或疏解通道)每隔25m布置监测点;详见支护平面图。

⑴沉降观测精度满足不低于三等精度要求;

⑵基准点应在基坑开挖前平行观测2~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值,沉降和位移观测从基坑开挖开始,开挖过程中开挖侧每天测量一次(电塔位置观测点须加倍),非开挖侧每2~3天测一次,挖至坑底10天后每周测量2次,如位移趋向稳定则10天后每周测量2次,如位移趋向则10~15天测量一次,基坑回填至坑深一半时停止观测;

3、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累计位移、沉降控制值为50mm、40mm,预警值取控制值的80%。

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和监理单位及时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位移不稳定、不收敛且超过规范要求;某区段坡顶位移或沉降达到相应预警值;坡顶、地面或周边管线出现异常或出现较大裂缝。

(四)基坑施工应急措施

针对本基坑特点及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确定具体应急措施,避免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1、应对基坑坡顶及邻近地面变形过大的预防性措施。

⑴针对新出现的与原设计考虑的环境条件不相符的新情况,首先重新审核原设计的支护结构体系的安全度,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增加支护体系的整体刚度。

⑵由于本基坑较深,当边坡支护结构变形值或结构应力值接近允许值,立即提出处理方案对支护结构进行补强加固处理,加固措施应确保使支护结构有足够刚度。

⑶不论是上述何种情况,当变形值过大,可能会导致边坡在短时间内整体失稳或破坏时,应首先考虑在坑底采用土方、砂袋等进行反压加强或增设斜向支撑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坡顶堆载,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在坡顶部位进行卸荷。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在现场附近切实准备一定的土方、砂袋和型钢,以备不测。

①地面裂缝:地面裂缝:地面一旦出现裂缝,顺裂缝注入水泥与水玻璃混合液,地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同时在裂缝外侧布置土钉,增加抗拉力,稳固变形土体。现场备足草包,塑料布,钢管等应急物质,以便能及时抢险。

②变形过大的应急处理措施:

a、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局部坑壁位移过大,坑边出现裂隙等情况,应及时暂停土方沿基坑纵向的开挖范围。可在坡体设置钢板桩,并在坡面增设一排土钉,限制水平位移。如变形发展迅速,应立即回填土方,阻止变形进一步扩大,待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b、若基坑侧壁出现局部滑塌,应查明原因,消除产生滑塌因素,同时进行修补加固。

c、若土方开挖至基坑底标高时支护结构监测数据已达报警值,应加快垫层砼及主体结构底板施工进度,并将垫层和底板砼浇筑至基坑边。

d、对于发生变形较大的区段,应及时卸除相应区段基坑顶部的材料堆载,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停滞位置,控制支护结构变形的发展。

e、当基坑位移监测数值超过速率或总体警戒值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有条件地段坡顶立即采取挖土卸荷。以减少坡顶荷载,降低基坑相对深度,改变坡体应力分布,达到基坑坡土稳定的目的,并增加监测次数,确定其加固后的位移值是否正常。

③坡脚滑移:坡体加撑,坡脚增打木桩或采用石子草包堆叠坡脚,阻止坡脚继续滑移。

④环境保护方面应急处理措施:

B、当通过沉降监测发现地面建筑物沉降已达到预警标准值时,应及时查明引起沉降的具体原因:如确认是由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所引起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压密注浆等加固措施。

2、始终不允许坡顶堆载及(例如载重车)超过设计允许值,如果一定要增加堆载,先通知设计单位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

3、坑底不允许随意卸载和改变设计现状的超挖。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⑴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储备表

为确保基坑、高边坡工程优良目标,我们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网络和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来确保本工程的优良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措施采取“五步到位”。

1、操作要求交底到位;

2、上、下工序交底到位;

3、上、下班交接到位;

4、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到位;

5、钢板桩、土方开挖现场检查验收到位。

质量网络明确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所应该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密切注意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利用最佳的对策,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对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定岗,定职教育,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加强工作责任感,消除各种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的隐患。

除配备现场项目经理外,分公司还有施工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内部监理,并听从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的指示。

(二)针对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安检站审批后方可施工,遇到变更时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施工方案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勘察设计资料,为组织施工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相关岗位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逐级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及操作程序,提高全体人员质量意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检验把关,督促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按交底要求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与监理或甲方办理验收手续

3、进场机械必须经过检验,加强对使用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对计量仪器设备按规定送检,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进场的水泥、钢筋,必须有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

5、认真完成钢板桩打设的施工记录。施工时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与公司技术部联系,并会同监理,设计等单位协商处理。

针对本基坑围护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以项目经理为首,由副经理、施工队长,各项工程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施工安全教育、检查及监督指导。

项目部积极组织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对特种工人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定期检查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

⑴严格按照《施工生产安全条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⑵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保证施工“三保”措施。

⑶电源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实行一机一闸,机械设备要有接地接零。电工、机械操作由持上岗证人员操作,并配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⑷听从指挥信号,不得随便离开岗位,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果断停机检查处理,每天交接班必须对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⑸施工场区危险区挂设警示标牌,并派专人阻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在基坑上边沿设置安全护栏,安全护栏为红白相间的钢管,以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晚间施工应确保照明良好,现场四周设置可移动的碘钨灯。

⑴大型机械应进行自检和监理验收手续。

⑵挖掘机的有效证件齐全,在作业前施工员向司机作安全交底,并派有配合经验的专人指挥。所有外租机械进入现场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

⑶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⑷挖掘机的旋转臂旋转区域严禁站立其它人员施工。

⑸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⑹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掏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车辆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⑺汽车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⑻车辆进出处,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⑼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随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⑴执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⑵确定电源进线和变压器位置后,绘制总配电箱、分配箱的位置和线路走向图。

⑶建立安全用电档案和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⑷线路采取三相五线制水平架设。

⑸用电机具必须安装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机具外壳接零保护。

加强全体职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制定文明施工准则。

1、做到布局合理山西地标12S2.pdf,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

2、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施工制度。

3、施工现场作业道路保持平整,设有路标。

4、工地现场外观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5、材料分隔堆放,并标明名称、产地、规格等。

6、主要机械设备配设“设备标志牌”。

7、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8、随时接受业主及监理人员对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GB/T 38814-2020标准下载9、不扰民及妥善处理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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