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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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装监理交底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1.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可破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1.5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0C(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0C,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守6500C)。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4.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GB/T 19812.5-2019标准下载,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5.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gf/cm2)的剩余压力。

9.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点然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2.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3.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1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阀门,停止共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对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主。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6.电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7.施工机械工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滞不前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动转中修理。

9.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修理时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10.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与氧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与动火间隔不小于10m。

11.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机械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上班前要严格检查防护装置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合格后方可操作。

12.建立交接班和机组负责制。

13.加强日常保养,班后例行清洗加润滑油,紧固螺丝的日常保养。

14.对各种动转机械必须根据各种机械定期的动转保养时间进行保养,必要时强行停机保养。

15.各类机械安装后必须经过验收和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16.机械修理时,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17.多保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18.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下对孔。

1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20.施工机械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保养。

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职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人员不兼任它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超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吊”。

(1)被吊物先是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和热处理工科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吊索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按规定(或设计)设置地锚,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

5.吊装前,应做好班组安全交底,批定专人负责指挥,对用的各种工具、机具、索具、地锚等要进和检查保养,并做好度吊。

6.吊装物件、设备进场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于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得超过20~30mm。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不敷出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该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合证件后再持证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阗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类作业。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这类作业,严禁洒后高空作业。

4.各班组工长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得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6.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下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靴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7.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台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过且过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8.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各种专项措施。

9.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毁损或擅自移位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10.在高处作业高耸建筑物的施工中,还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以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触电事故。

1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别逐项加以查验并且做好记录,随着工程的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而增多,这时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施工处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工长、架子班班长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工人进行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2.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同的临边作业场所,需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这些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3.临边防护用的栏杆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

4.用钢管做栏杆时,应采用Φ48~51mm×2.7~3.5mm的脚手钢管,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

5.防护栏杆在构造上紧密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

6.防护栏杆上杆离地的高度规定在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以免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滑跌。

7.栏杆柱在桥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下端焊牢。

8.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截面可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9.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有小网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应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板与笆的下沿离底面的空隙不大于10mm。

10.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或其他有人流经过的场所,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要满挂安全网或以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全封闭防护。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证必须有效,严禁无证操作上岗。

3.上班时,必须坚守本职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不得离岗串岗,不得让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带电作业。

4.在施工中一定要按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器后,方可按要求接用电设备。

5.按照各设备的容量进行计算,并选择电线的截面积,以及保险丝的安全电流。

6.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架空线路挡距不得大于是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导线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7.电线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杆长的1/10再加上0.6m,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线,埋地导线必须套管后方可埋地。

8.电线不得有老化、破皮、漏电,杆上及室内架线必须有横担,要有绝缘子,严禁电线架设脚手架或树上。

9.电缆架空时,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过道路埋地电缆必须套上钢管。

10.在施工现场和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线,严禁使用电炉。

11.上班时,坚守本职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不准离岗串岗,非电工人员不许操作电器,严禁带电作业。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3、配电箱内各种电器必须合格且符合使用要求,箱内应设置配电系统图,并标明各分路的用途。

14、机械设备及配电箱外壳要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1.配电箱要有专人(电工)负责,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乱接线。

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并能防雨防尘。

3.总配电箱应设在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有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定额[2022]1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1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2022年1月14日).pdf,动作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定值相适应。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小大于1.5m。

7.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的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用电线连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金属底座。

8.配电箱金属外壳有可靠接地0416 某市某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接零,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芯线及专用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连接。

9.配电箱引入、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漏税电,电缆横穿道路时,应采用保护措施,和开关箱的连接应采有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进出线,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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