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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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包对分包管*制度交底

邀请业主代表及监*参加

设计负责人“总包”工程技术人员

邀请业主代表及监*参加

XX项目XX楼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总包”质量管*人员“大总包”安全管*人员“总包”文明施工管*人员分包相关负责人

邀请业主代表及监*参加

“总包”工程技术人员分包项目总工程师

邀请业主代表及监*参加

保*进入现场的人员了解现场实况,了解国家、XX市、本公司和本项目经*部的管**念、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知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安全意识,提高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本企业形象,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总包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负责根据*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安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经培训合格后方准正式进入现场。

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

——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

(1)分包驻现场代表是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负责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进场均须按进场程序规定履行手续,经过进场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总包施工技术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规定。

(4)分包方应保*现场依据实施的*类有效*规、规范及文*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保*具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明,总包不负责分包特*作业人员的上岗取*培训。未经培训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分包方5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明材料至总包安全质量部,违者同(5)执行。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经教育培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150元/人.次罚款。

(8)总包施工技术部每月30日收集*分包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分包驻现场代表应亲自参加。

八、消防安全保卫管*规定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分包在进场与总包单位项目经*部签订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项规章制度及国家、上海市有关*律*规。

2.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必须符合《上海市外来人口管*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犯罪嫌疑人、***分子,并按市有关规定******。

3.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须佩带本人临时出入*,接受门卫检查。

4.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必须由设备物资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到门卫室**来客登记,值班门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9.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1.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制教育,要遵纪守*,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公共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按章*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2.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交总包安全质量部,做到来去有据、管*有序,如不交回出入*者,将按罚则予以处罚。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施工技术部批准,凭施工技术部批准动火通知单再到安全质量部消防员处开具动火*方可操作。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上海市防字(81)002及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

3.分包单位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做到工完场清,不允许在棚内存防大量成品、半成品。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要有明显的标识,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总包安全质量部安全员和消防员审核备案。

5.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按罚则处*。

6.不允许在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施工现场确需使用电炉、电热器具时,要有施工技术部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经现场临电管*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配备足够及有效的消防器具。

9.库房内**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

10.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以上*率灯具。

11.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安全员和消防员进行登记,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2.库房管*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13.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正式开始施工前组建义务消防队员,并接受总包方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培训。

14.认真贯彻执行(89)20号令,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以及(93)09号令即《上海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总包方消防员除组织分包单位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大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总包方提出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一)分包入场向总包提供资料

1.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少于全员的1%,少于100人的必须配一名,总包对分包安全员实施考核,不称职的必须更换。专职安全员必须持*上岗。

2.人员名册:入场前提交。名册分管*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并附本单位安全管*体系图(或表)。

3.《特*作业操作*》原*及复印*:(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4.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

5.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复印*。

6.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建筑安全施工许可*》、《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原*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一份,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7.每人准备6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

(1)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

(2)机械、机具安全*明,由总包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备案后方能使用。

(1)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配接线图。

(2)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注明型号、长度等。

10.分包人员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报总包安全员,以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分包方若自行调换施工人员,总包方将对分包方进行500元处罚。

11.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必须向总包安全员、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员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方将给予1000元处罚。

12.上述1—3条分包提供的安全资料交总包安全员收存。

(二)分包方的入场教育

1.分包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消防保卫协议书》。

2.分包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

3.由总包安全员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4.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考试卷由分包安全员批阅、收存,分包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后向总包安全员报入场教育成绩单,总包安全员有权检查分包方入场教育考试卷。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总包安全质量部批阅并存档。

5.入场教育合格者由总包安全员发放《安全教育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班前教育:由分包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

2.周一、四安全教育:每周一、四上午6:30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别由*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表上周安全情况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会议地点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由*分包公布,总包裁决)。

3.总包责任工程师分别参与*分包方的安全教育。

4.总包安全员负责监督*分包安全活动情况。

1.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进场,暂未**出入*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份*并通报所在单位,经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

2.分包方必须每日携带《日材料进入出场计划》和《日材料进出场及场地布置示意图》参加“工程例会”,并交总包方裁定。总包方裁定后将《示意图》交门卫执行。未经总包同意,不得随意进出。

3.分包方在召开“工程例会”发表第二天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发表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和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发表所占用的安全通道,由总包裁定。未经总包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周二、周四、周六17:00总包召开分包安全会。

5.每周四下午15:00进行由总包带队,分包参加的安全检查。

6.总包按专项抽查*分包安全情况(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

7.分包安全员应向总包安全员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

依据《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决定》及项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1.分包方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罚1000元。

2.分包方不组织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处罚2000元/次。

3.分包方进场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一人,处罚1000元。

4.分包方拒不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处罚2000元。

5.分包方若触犯其它相关安全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于处罚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的处罚50元。

3)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者处罚50元。

4)特*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处罚50元

5)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的处罚100元。

6)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的处罚50元。

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者处罚200元。

8)2m(含)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处罚200元。

9)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100元。

11)非特*作业人员从事特*作业者处罚500元。

12)特*作业人员无*上岗者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14)非本工*乱摸乱动机电设备者处罚500元。

15)未执行本工*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处罚500元。

16)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200元。

17)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者处罚500元。

1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者处罚100元。

19)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着,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者处罚100元。

20)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100元。

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

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

23)*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

24)破坏现场的**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

25)电、气割、焊工无*操作、无动火*、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不按安全规章**,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

(3)工、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

(4)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

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

(5)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

(6)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

(7)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

(8)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

中建总公司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分条或分块安装*(21P).doc(9)违章指挥无*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

(10)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

(11)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

(12)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

(13)发生事故后标准层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

(六)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

1.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搭设,其中高度在20m以下由分包安全员验收,20m以上的脚手架报总包安全员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总包安全员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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