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安装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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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安装技术交底

5.3.5仪表盘柜内各回路的各类接地,应分别由各自的接地支线引至接地汇流排或接地端子板,由接地汇流排或接地端子引出接地干线,再与接地总干线和接地极相连,各接地支线、汇流排或端子板之间在非连接处应彼此绝缘。

5.3.6接地系统的连线应使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采用镀锌螺栓紧固,仪表盘柜内接地汇流排应使用铜材,并有绝缘支架固定,接地体与接地总干线之间采用焊接。

5.4.1碳钢管道、支架、仪表设备底座、电缆槽、保护管、固定卡等需要防腐的结构和部位,当其外壁无防腐层时,均应做防腐处理。

5.4.2涂漆前应清除表面铁锈、焊渣、毛刺和污物GB/T 38353-2019标准下载,外层涂刷时,应在漆膜完全干燥后再涂下一层,涂层应均匀无漏涂。

5.4.3仪表管道焊接部位的涂漆,应在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后进行。

5.4.4仪表绝热工程可随设备和管道的绝热一起施工。

5.4.5仪表绝热工程的施工应在测量管道、伴热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及防腐工程完工后进行。

5.5.1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安装,配合工艺专业在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5.5.2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5.5.3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应在焊缝及边缘上开孔来焊接。

5.5.4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一起试压。

5.5.5温度取源部件安装。

5.5.5.1与管道相互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互垂直。

5.5.5.2在管道拐弯处安装时,应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结合。

5.5.5.3与工艺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应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5.5.6压力取源部件安装

5.5.6.1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应选在被测物料流向稳定的地方。

5.5.6.2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5.5.6.3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5.5.6.4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方应符合下列规定:测量气体压力时,在管道上半部,测量液体压力时,在管道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5.5.7分析取源部件安装

5.5.7.1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分析样品的地方。

5.5.7.2在水平或倾斜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测量气体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5.6.1仪表盘、柜、箱的安装

5.6.1.1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位置和平面布置,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

5.6.1.2仪表盘、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盘、操作台相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mm/m。

5.6.1.3型钢底座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前安装找正,其上表面宜高出地面,型钢底座应进行防腐处理。

5.6.1.4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固定牢固,垂直允许偏差1.5mm/m;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

5.6.1.5成列的仪表柜、盘操作后的安装,除应符合7.6.1.4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的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mm;当同一系列规格盘、柜、台的连接外超过2处时,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5mm;相邻两盘、柜、台接缝处正面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m;相邻两盘、柜、台之间的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mm。

5.6.1.6仪表盘、柜、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损伤。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用气焊方法。

5.6.1.7地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到各检测点距离适当,箱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不影响操作通行和设备维修;接线箱应密封并标明编号,箱内接线应标明线号。

5.6.2成分分析和物位检测仪表的安装

5.6.2.1分析取样系统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安装,应有完整的取样预处理装置,预处理装置应单独安装,并宜靠近传送器。

5.6.2.2可燃性气体检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检测气体的密度确定。其密度小于空气时,检测器应安装在泄漏的上方位置。

5.6.3执行器的安装

5.6.3.1控制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护。

5.6.3.2气动执行机构的信号管应有足够的伸缩余度,不应妨碍执行机构的

5.6.3.3电磁阀的进出口位应安装正确。安装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线圈和阀体间的绝缘电阻。

5.6.4仪表电源设备的安装

5.6.4.1安装电源设备前应检查外观技术性能。

5.6.4.2就地仪表供电箱的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5.6.4.3电源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设备位号端子标号,用途、操作标志等应完整无缺。

5.6.4.4金属供电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线应牢固可靠。

5.6.4.5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置,并应检查熔断器的容量。在仪表工程安装和试验期间,所有供电开关和仪表的通电断电状态都应有显业或警示的标识。

5.6.4.6电源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时不应小于5MΩ。

5.7.1.1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校准和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5.7.1.2仪表试验的电源应稳定,试验的气源应清洁、干燥,压力应稳定。仪表回路试验的电源和气源由正式电源和气源供给。

5.7.1.3仪表校准和试验用仪器仪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明,其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宜超过被校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5.7.1.4单台仪表的校准点,应在仪表全量程范围内均匀选取,一般不应小于5点(0,25%,50%,75%,100%),回路试验时,仪表校准点不应少于3点。

5.7.2单台仪表的校准和试验

5.7.2.1数字式显示仪表的示值应清晰、稳定,在测量范围内其示值误差应符合仪表准确度规定。

5.7.2.2变送器、转换器应进行输入输出特性试验和校准,其准确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输入输出信号范围和类型应与金属牌标志、设计文件要求一致,并与显示仪表配套。

5.7.2.3温度检测仪表的校准试验点不应小于2点。

5.7.2.4压力差压变送器的校准和试验按设计文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零点,量程调整和零点迁移量调整。

5.7.2.5分析仪表的检测、传感、转换等性能的试验和校准包括对试验用标准样品要求,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7.2.6控制和执行机构的试验,阀体压力阀座密封试验等项目,可对制造厂出来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进行验证,执行机构在试验时应调整到设计文件规定的工作状态。

5.7.3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

5.7.3.1综合检测系统可先在控制室内以与就地线路相连的输入输出端为界进行回路试验,然后再与就地仪表连接进行整个回路试验。

5.7.3.2检测回路的试验

5.7.3.2.1在检测回路信号输入端输入模拟被测变量的标准信号,回路的显示仪表部分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回路内各单台仪表允许基本误差平方和的平方根值。

5.7.3.2.2温度检测回路可在检测元件的输出端向回路输入电阻值或mv值模拟信号。

5.7.3.2.3现场不具备模拟被测变量信号的回路,应在其可模拟输入信号的最前端输入信号进行,回路试验。

5.7.3.3控制回路的试验

5.7.3.3.1控制器和执行器的作用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

5.7.3.3.2通过控制器或操作站的输出向执行器发送控制信号,检查执行器执行机构的全行程动作方向和位置应正确,执行器带有定位器时应同时试验。

5.7.3.3.3当控制器或操作站上执行器的开度和起点、终点信号显示时,应同时进行检查和试验。

5.7.3.4报警系统的试验

5.7.3.4.1系统中有报警信号的仪表设备,如各种检测报警开关,仪表的报警输出部件和接点,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设定值进行整定。

5.7.3.4.2在报警回路的信号发生端模拟输入信号,检查灯光、音响和屏幕显示应正确,报警点整定后宜在调整器件上加封记。

5.7.3.4.3报警的消音,复位和记录功能应正确

5.7.3.5程序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应正确

5.7.3.5.1系统中的各有关仪表和部件的动作设定值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整定。

5.7.3.5.2联锁点、程序复杂的系统,可分项和分段进行试验后,再进行整体检查试验。

5.7.3.5.3程序控制系统的试验应按程序设计的步骤逐步检查试验,其条件判定逻辑关系,动作时间和输入状态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7.3.5.4在进行系统功能试验时,可采用已试验整定合格的仪表和检测报警开关的报警输出接点,直接发出模拟条件信号。

5.7.3.5.5系统试验中应与相关的专业配合,共同确认程序进行和联锁保护条件及功能的正确性,并对验过程中相关设备和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防护采取必要措施。

6.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6.2.1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6.2.2作好施工技术交底,加强施工日常巡检,及早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增强管理工作的预见性,严格按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现场技术交底内容要求施工。

6.2.3认真进行工序检查、工序交接和验收。认真作好记录,开展A、B、C三级检查制度。对质量不稳定的关键工序(焊接)进行预控。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实行否决权,推到重来,并处以罚款,追究责任。

6.2.4进行质量分析,尽可能使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焊工施焊项目应与合格证上合格项目一致。

6.2.5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并制定相应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6.2.6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奖罚活动,奖优罚劣,促进全员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6.3并质保体系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细划分,明确各人职责。

6.4采用以质量控制点为依据的质量控制办法,将各施工过程分解,在工序间设立质量控制点,上一工序完成后需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

6.5坚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我公司的质量体系程序规定,坚持以“预防为主”,把工序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对产品质量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保证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

7、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HSE)

7.1进厂人员必须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2技术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3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环保创优,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社全效益、环境效益,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管理方针。

7.4增强全员环保意识,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并实现持续改进。

7.5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7.6工作棚、仓库等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及安全设施,并保持干净、整洁。

7.7合理布局和管理施工现场,坚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

7.8要保证高空作业脚手架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坚持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交叉作业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2016年江苏结构专业审图技术问答-0524-定稿版.pdf,防止高空物体坠落。

7.9制定装置区施工时防火安全措施,认真分析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施工安全可靠。制定防大风措施并落实,防止大风造成人员坠落事故或坠物伤人事故发生。

7.10氧气、乙炔不得混放,且轻拿轻放,并有专人按制度规定管理。

7.11加强仪表设备安装后的保护,对仪表采取遮盖保护措施;禁止利用仪表管线登高,禁止踩踏仪表和阀门。

7.13在自然光线不足的作业点或者夜间作业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人工照明。人工照明的光照度以有利于工作为宜。

7.14夏季施工或在高温下工作应作好防暑降温工作,并设置中暑急救设施和药品。

7.15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强制性预防措施堰市发展大道BT项目神定河大桥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不得随意变更或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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