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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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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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的简要概述: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目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安全责任划分:明确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职责db21t 3664-2022 模板内置复合竖丝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1.施工安全管理: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对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等方面的监控。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事故处理流程: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及后续处理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简要概述,具体实施细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4.2.09施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施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少于1.2m。一个爆工一次点燃的导火索不宜超过5根,当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设置计时导火索,并先行点燃,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工必须撤离施爆现场。

3.4.2.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施爆后的现场,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确认无误后,其余工作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3.4.2.12岩石隧道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端工作面距离为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施爆前,另一端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与机具撤离至安全地点。

3.4.3.01进洞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动力,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4.3.02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输大体积、超长机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3.4.3.03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接渣时接渣漏斗下不得有人通过;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满足机械的正常运转,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入内或通过,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

3.4.3.04洞内运输的道路其平曲线、错车或与坑壁、支撑边缘净距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无轨运输机动车辆的行驶速度:非作业地段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作业地段10km/h(有牵引车或会车时5km/h)。洞内会车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使用近光灯;动力牵引的有轨运输作业,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3.4.4.01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规定不需支护者外,均应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地支护。

3.4.4.02隧道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位定期进行观测与检查,地质不良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性衬砌;当发现支护变形、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处理。

3.4.4.0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性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工程完成方可拆除。

3.4.4.04支护宜采用钢支撑;安装时宜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有关的安全规定;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喷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当发现喷锚地段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内增设加强锚杆,其长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值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处理。

3.4.5.01随着隧道的开挖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喷射压浆,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3.4.5.0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以免意外伤人,并有足够的净空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

3.4.5.03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应有专人监护,拆除的模板应堆放有序,不得占用通道。

3.4.5.04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高达2~3 m时,应停歇4小时后方可继续砌筑。墙后超挖过大时,回填层应用浆砌片(块)石或素砼填塞。

3.4.5.05喷浆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稳定,喷浆操作人员应配戴护目眼睛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并注意预防喷嘴脱落伤人,停喷、检修和清洗时应在撤除压力、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3.4.5.06隧道开挖200 m以上时,必须开始二衬施工,否则应停止隧道开挖。

3.4.6通风、防尘、照明、排水、防火

3.4.6.0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 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 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 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 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 m3。

(9)隧道内气温不宜超过280C。

上述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4.6.02隧道通风应设专职人员管理,并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通风机应采用吸入式,并有一台备用机和两路电源供电。

3.4.6.0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附近停留,不得将任何物件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通风机停止时,全体人员应撤至洞外。隧道开挖100m以上应强制性安装和使用通风机,否则不得继续进行开挖作业。

3.4.6.04应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喷射砼作业面应采用除尘机除尘。

3.4.6.05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防尘用水的固体质量不应超过50 mg/ 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 L。

3.4.6.06隧道内照明设备及用电线路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检修与管理,检修时应不带电作业。

3.4.6.07隧道内照明灯光应保证足够的作业亮度,且均匀不闪烁,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控制开关应采用封闭式保险盒。

3.4.6.08隧道内各作业段的电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4.6.09潮湿及有水隧道其电灯灯口应使用防水灯口。

3.4.6.10顺坡开挖有水隧道时,应设置挖凿排水沟,并根据涌水量大小选择电力驱动的抽水机,并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4.6.11当隧道要穿越预计中的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明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措施提供依据。施工中若发现工作面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令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4.6.12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与更换,且不得挪作他用。

3.4.6.13洞口20 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30 m以外,库房20 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洞内和硐室不得存放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门硐室内进行,并设置外开的放火门。

3.4.7隧道爆破作业

3.4.7.02爆破时,宜使用瞬发电雷管,若采用毫秒电雷管时,其总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延期电雷管。

3.4.7.03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口以外;长隧道应撤出300 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 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 m以外。

3.4.7.05应严格采用湿式钻孔,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碰击,铲前应浇水浇湿石碴。

3.5.1.01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开关应装防水箱并加锁,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5.1.02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其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在统一供电系统中不得有的接地局域网建设资料,有的接零。

3.5.1.03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5.2.01模板作业场地应配备防火器材,设有防火通道。作业间应严禁烟火。

3.5.2.02钢模、木材堆放应平稳,元木垛堆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小于1.5 m,板材垛高不宜超过4 m,每增加0.5 m应设置横木,垛距不小于1.0 m,堆场应避开高压线路或距高压线路有一定的安全净空和距离。

3.5.2.03木工加工机械使用前应事先检查、检修和加油润滑。机械操作人员要扣紧衣扣和袖口,埋好衣角,长发不得外露,严禁戴手套作业。机械运转部分应设防护罩或防护板,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刀具时须切断电源。

3.5.2.04模板的安装与拆除要有专人指挥,并按规定的工序顺序进行。机械吊运时,绳索应安全可靠,吊物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的横撑、拉杆和支撑应经计算确定。

3.5.2.05现浇模板的支架按3.3.11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3.5.3钢筋加工与焊接

3.5.3.01钢筋冷拉和调直场地作业时非工人人员不得进入场地内。切断机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jtt52-07-2023《贵州省农村公路边坡养护技术指南(试行)》,不得集束进行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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