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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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题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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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题

2009年招标师考试中的《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程序规范以及管理技巧的应用能力。以下是一篇关于该模拟试题的400字左右简介:

试题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具体案例背景描述,要求考生根据给定信息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例如,某政府投资项目因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废标,考生需要从法律法规角度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或者某工程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考生需判断责任归属并设计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这些案例,考生可以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核心内容,同时掌握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方法选择、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要点。此外,模拟试题还强调了职业道德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醒考生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合法合规性,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希望这篇简介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样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4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样。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肇庆市婆垭隧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试题五 1.由于该项目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而其标底可采用单价法进行编制。 2.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五方面问题(或不当之处),分述如下: (1)本项目尚处在与BOT项目公司谈判阶段,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或实质的招标人未确定,说明资金尚未落实。项目施工招标人应该是政府通过合法的程序选择的实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政府方对项目施工招标有监督的权利。因而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讦标。 (3)招标入对投标人的提问只能针对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投标人),也不必提及提问的时间(这一点可不答)。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而不是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 (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3.如果在评标过程中才决定删除收费站工程,则在对投标报价的评审中,应将各投标人的总报价减去其收费站工程的报价后再按原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而在对技术标等其他评审中,应将所有与收费站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去掉后进行评审。

某市政设施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该项目为该省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旦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样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在国家级报刊发布招标公告。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省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人于2004年8月5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召五家承包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其中说明,8月10日~8月11日在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9月5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领取了招标文件。8月18日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随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9月5日这五家承包商均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于是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讦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C、D、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8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承包商B于9月1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最终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向题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2.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3.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5.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2.违反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 3.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 5.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 (1)不妥之处: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妥之处: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介标底。 理由: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不妥之处: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作了书面答复后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 理由: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4)不妥之处: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 理由:招标人不应仅宣布四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理由: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6)不妥之处:双方于1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口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

某分包商承包了某专业分项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工程量为2400m^3合同工期为30天,6月11日开工,7月10日完工;逾期违约金为1000元/天。 该分包商根据企业定额规定:正常施工情况下(按计划完成每天安排的工作量),采用计日工资的日工资标准为60元/32日(折算成小时工资为7.5元/h)。延时加班,每小时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20%计;夜间加班,每班按日工资标准的130%计。 该分包商原计划每天安排20人(按8小时计算)施工,由于施工机械调配出现问题,致使该专业分项工程推迟到6月18日才开工。为了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分包商可采取延时加班(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h)或夜间加班(每班按8h计算)两种方式赶工。延时加班和夜间加班的人数与正常作业的人数相同。 问题 1.若该分包商不采取赶工措施,根据该分项工程是否为关键工作,试分析该分项工程的工期延误对该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2.若采取每天延长工作时间方式赶工,延时加班时间内平均降效10%,每天需增加多少工作时间(按小时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每天需额外增加多少费用? 3.若采取夜间加班方式赶工,加班期内白天施工平均降效5%,夜间施工平均降效15%,需加班多少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4.若夜间施工每天增加其他费用100元,每天需额外增加多少费用? 5.从经济角度考虑,该分包商是否应该采取赶工措施?说明理由。假设分包商需赶工,应采取哪一种赶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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