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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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煤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在进行煤仓施工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勘查与规划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查2004-2011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真题及答案,了解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2.安全防护设施
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等。
3.支护与稳定
对煤仓结构进行合理的支护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结构的稳定性。
定期检查支护设施的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分。
4.通风与降尘
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减少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使用湿式作业法降低扬尘,必要时安装除尘设备。
5.电气安全
确保所有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6.防火措施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处于良好状态。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演练。
7.健康监测与急救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问题。
设置医疗救护点,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并定期培训急救知识。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煤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开工前必须经相关科室检查同意后,并且持有批准的开工报告方可施工。
第二节 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一、打眼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次打眼前,要先进行敲帮问顶,当顶板岩层有裂隙或怀疑岩层可能有离层时,要用震动问顶法判断处理好隐患,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打眼。
2、打眼前要认真检查风水管路及其连接装置,确保连接牢固可靠。
3、打眼时,操作人员要站在有可靠支护的巷道内进行操作。并要严格按打眼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的眼位、角度、深度进行打眼,以免出现超欠挖现象。
5、坚持湿式凿眼,降低粉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打眼:
1)、工作面通风达不到要求。
2)、有安全隐患未处理好。
3)、拒爆未处理。
4)、无防尘或捕尘措施。
5)、使用煤电钻打眼工作面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
6)、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在瓦斯超限时不能自动断电或风机不能自动倒台。
7、煤仓掘进8m 时,必须把下部承载梁装上,并且工作人员佩带保险绳作业,以防坍落。
8、煤仓施工5m后,安设临时封口盘。
9、施工前煤仓上口2m 内的浮矸必须清理干净。
10、从下部施工时,必须将顶部的危岩找净,帮部初喷一遍,施工脚手架严格按要求搭设。
2、装药工作由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连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操作。严格坚持“一炮三检”、“放炮把口”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班组长,爆破工,安检员、瓦检员必须共同到达现场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装药、放炮。
5、装药前,必须首先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积水。
6、炮眼封泥长度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7、装药前和爆破前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8、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按照“三警戒”要求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放警戒。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并严格执行“人、牌、网”三警戒制度,警戒距离;直巷不小于120m,90度弯巷不小于100m;
现场须设3处警戒(见放炮警戒示意图):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1、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及装药方法进行装药放炮。
12、炮响后通风30min,方可先由爆破工,安检员和班组长共同到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出现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处理,并在当班处理完毕,否则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严格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搭设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离迎头3m处要搭脚手架,脚手架搭设时必须将底部浮矸清理干净,使其生根于硬底之上。
3、脚手架搭设时必须牢固,用直径15—18㎝木料搭设,用8#铁丝连接拧紧,且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4、煤仓内施工要设安全溜绳。
5、中间用点柱大板打安全挡排,行人与溜矸分开。
6、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绳,保险绳与仓壁上的锚杆相连,且连接牢固可靠。
第三节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爆破时,瓦斯检查员、爆破工、班组长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9、爆破采用正向装药。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用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0、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1、装药前,首先必须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1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结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钢丝绳、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可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材料封实。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矸石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3)、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岩石松散等情况。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6、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于连线不良而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爆破。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8、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通往放炮地点各通道口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班长未通知撤离警戒,警戒人员不得撤离警戒地点。
19、爆破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及瓦检员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拒爆、残暴等情况,如有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0、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把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1、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23、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当班退回爆炸材料库。
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四节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风机管理制度,风机必须设专人并挂牌管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开停风机。
2、风机安装位置:距开窝点10外,进风流处。
3、工作面通风必须按照煤巷掘进系列化要求,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三专两闭锁”。每班由瓦检员与当班电工共同试验风机自动倒台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风筒要吊挂平直,破口要及时修补,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
得超过5m,并按规定正确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通风队必须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污水截流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牌板,瓦斯牌板距工作面不超过30 m。
6、工作面无论何种原因突然停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进风巷道中,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时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第129条和141条之规定。
7、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回风瓦斯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
1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所,查明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2、工作面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施工管理试题四套,切断超限区域内电器设备电源,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