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常营经济适用房A标段C2#.C3#楼工程安全管理方案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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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常营经济适用房A标段C2#.C3#楼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概述
1.工程概况
隧道突水、突泥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项目名称:北京市常营经济适用房A标段
建筑单元:C2、C3建筑面积:具体面积未明确提及
2.安全管理目标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
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活动合法合规。
3.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安全员:具体执行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及时上报问题。
各班组负责人:落实本班组内的安全措施,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4.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前准备: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审查和现场勘查,制定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管理: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隔离;
高空作业时使用防护网、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定期培训与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伤害程度。
以上为北京市常营经济适用房A标段C2、C3楼工程安全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概述。具体细节还需参照实际施工文件进行详细查阅。
(4)负责完善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细则。
(5)监督分包商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消防、环保法规、条例、标准和规定的实施。
(6)负责场容场貌文明施工管理、定期组织各分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考核。强化工地施工的环保意识,积极做好结构、安装、装修装饰、夜间施工等的有效防护措施。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保卫、环卫环保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及管理规定
3.1分包单位劳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流程图
3.2进场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应与合同或管理协议要求相符。
3.3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的管理人员:
3.5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
3.5.1入场人员经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3.5.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否则总包项目部停止配合工作,损失自负;
3.5.3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建设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次,分包单位罚款200元/次;
3.5.5 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总包项目部签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等文件,否则罚款200/次,同时总包单位有权停止配合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3.5.6 总包单位的任何罚款以所发的整改、通知等书面文件和现场拍照为依据,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总包单位直接从抵押金中扣除;
3.5.7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表格;
3.5.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
3.5.9 分包单位必须管好自己的人员,不得随意向除甲方、监理方和施工总包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人员泄露有关管理的情况、信息,否则视问题轻重罚款200~500元/次;
3.5.10 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求配备不足或不及时,总包单位有权督促限时配足,给总包单位造成施工进度延迟的,任何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3.5.11 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施工方案或返工、赶工的,所增加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3.5.1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内部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总包项目部只负责协调、监督,如需修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总包项目部,未经同意自行处理的视问题轻重罚款200~500元/次;
3.5.13 总包项目部安全部门向分包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必须立即执行并书面反馈至总包项目部,不能及时执行的应书面说明原因。限定期限内不进行整改的总包项目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或停止施工配合。由于分包单位未及时整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
第四章 安全文施工管理细则
1、基坑上口四周搭设1.5m高防护栏杆,并刷红白相间油漆。
2、为防止边坡失稳,在边坡四周1.5m以内严禁堆放周转材料,严禁载重车辆在距坑边2m以内行驶。
1.2脚手架作业的防护
1、脚手架搭设前要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设计安全合理。
2、外脚手架外侧要用安全网和密目网全封闭。
3、脚手架所用架管、卡扣等符合要求,锈蚀变形严重的材料严禁使用。
4、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在钢管上铺平、铺稳,并且绑牢,安全网必须与钢管绑牢。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沿,防护高度1.2m。
5、架子搭设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有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不得抛掷。
6、架子搭设过程中,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架子需做局部拆改时,须由架子工操作。
7、脚手架搭完后,应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大雨、大风及雪天之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架子进行检查。
1.3洞口、临边的防护
1、凡1.5m以下的洞口加固定盖板。1.5m以上的洞口周围设两道1.2m高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楼梯踏步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3、建筑物周边设置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一道。
1、建筑物出入口、室外电梯,要搭设长6m、高3m、宽4m的安全通道,采用架子管搭设支架,顶面满铺5cm厚脚手板,通道两侧封严,设明显安全出入口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2、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之间搭设脚手板,间距不大于2m。
1.5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如基础回填及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时,基槽上方要搭设防护棚,棚上满铺脚手板。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设专人监护。
1、严格落实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电工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临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做好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记录。
3、用电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先申请提计划,由电工统一接线管理。
4、所有电动机具、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持证的操作手进行操作和维修,非电工或操作手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
5、电工要做好值班及维修日记。
6、工地使用的所有电器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7、临时照明系统均采用重复接地装置,低压灯泡(36V、60W),确保安全。
8、现场作业区及场外宿舍区的临时用电,均由指定的专职电工负责管理,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9、电工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电工使用的各种测量仪表和一类绝缘标准的电动工具,要按规定进行检测,满足计量要求。
10、停用时间较长的电动机具,如振捣棒、磨石机等,重新启用前,要做绝缘电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检测结果应有记录。
11、现场使用经国家劳动部,建设部认证的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保养,清扫和擦试。
12、施工现场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所有电缆采用检查无破损、龟裂,符合标准的电缆。
13、对用电安全影响较大的测试项目,如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由专人进行,记录阻值,填测试记录,绘制接地装置图。
14、临时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
15、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经工地检查合格报公司安保处复验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复验结果要有记录。
16、临时用电安装施工及使用期间的各种资料要收集齐全,以备查验。
17、电焊机一级、二级线要防护安全,焊把线要双线到位,不得用裸露铜线和钢筋做地线。
18、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完好,电源接头要规范无破损,操作人员要戴绝缘手套。
1.7冬、雨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现场技术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塔吊、脚手架防雷接地的有效性。
(2)遇四级以上的大风及雷雨天气,应停止塔吊的吊装。
(3)结构工程上的门、窗洞口,楼板上的预留洞口都必须加以封闭。
(4)健全各项安全用电制度,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测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安全用电责任制等,确保现场用电的安全。
(5)定期检查现场临电、临建设施及各种标语牌、宣传栏的防雨防雷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做好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广西土建工程施工工艺,可定期向工人发放十滴水、清凉油或风油精等防暑用品,并定时向地面浇水降温。
(7)电焊工、机电器具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上岗和进行相应机电设备操作。机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及防漏电措施。
(8)严格执行雨后检查。雨后对机电设备、塔吊、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
(9)雨施前按雨施排水平面图布置现场排水,并检查验收。
(10)设专人进行现场及生活区的扫水、抽水工作。
(1)冬施前结合施工生产任务进行以防火、防风、防毒、防爆、防冻的五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落实责任和措施,定期检查,以防事故发生。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任意用火,现场用火需有动火证,附近应设有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材用于大型储罐的电动葫芦群体起升工艺,同时要作好消防水管及消防栓的保温。
(3)现场道路保持畅通,路面整洁,路面不得有冰冻,以免影响安全施工。
(4)对高空作业的人员要作好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遇有大雪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空作业,以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