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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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人工挖孔桩安全实施管理办法》是为防范高风险作业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专项管理制度。该办法明确要求:凡采用人工挖孔工艺的桩基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在地下水丰富、流沙、淤泥、岩溶发育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等不良地质条件下盲目采用人工挖孔。施工前须全面开展地质勘察与环境检测,配备强制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防坠器、应急救援三脚架及正压式呼吸器等安全设施;孔口须设置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和醒目标识,孔内作业实行“一孔一监护”,严禁单人下井,且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所有作业人员须经专项安全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监理单位须全程旁站监督,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投入保障,施工单位落实班前教育、交接检查和实时监测制度。对违反规定擅自施工、防护缺失、违规下井等行为,一律责令停工并依法追责。本办法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强化全过程风险管控,切实筑牢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防线。(共398字)
井孔周边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低于1.2 米,围栏必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正在开挖的桩孔停止作业或已挖好的桩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孔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孔内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淮安至盐城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班,严禁孔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孔深挖至挖孔人身高时,在桩孔口或孔内装设靠周壁略低的半园防护板(网),并随着孔深增加而往作业面下引,吊渣桶上下时,孔内作业人员应避于护板(网)下。
井孔内必须设置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
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吊笼上下,不得乘坐吊桶或脚踏护壁上下井孔。
井孔内外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便于上下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8、桩孔必须每挖深0 .4 m ~0.9m,左右护壁,严禁只挖不护壁。
9、井底照明须用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10、当孔深大于5米以上时,应向孔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意桩孔下人员情况,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1、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吊桶满足不了排水,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扬程水泵抽水,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随时观察井壁变化,遇到险情,全部人员应立即撤离井孔。
12、孔内实施爆破时,严格按照设计控制药量及布眼,井下全部人员必须从井孔内撤离,划定安全距离,设置警戒哨,闪电雷鸣时禁止装药、接线,施工操作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爆破后向孔内强制输送清洁空气,排除有害气体,待有害气体排除后方可下井。
13、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15、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敷设。
16、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
17、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位置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18、现场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9、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20、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保护罩。
21、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性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钢丝绳、绳卡、吊钩、吊桶、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吊笼必须设置自锁装置。
22、垂直使用设备支架应牢固,应能承受一定的冲击力不至翻倒,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孔桩开挖应交叉进行,正在开挖或已成孔而尚未浇灌砼的桩孔其1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同时开挖其它桩孔。
24、为了预防有害气体中毒和孔井内缺氧,每天作业前必须先检测或放鸟等方法测试,如不符合要求先通风充氧,符合要求方准作业。
25、雨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坍塌,配电箱应做好防雨防漏装置。
三、安全考核办法〈试行〉
1、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条件方能从事施工作业;
2、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和未健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勒令停工整改并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3、施工单位健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办法,面对违章现象,要坚决制止,按章处罚。面对违章,安全员视而不见给予施工队和安全员各罚款500元(每发现一人次);
4、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培训或交底、无记录每次罚款200元;
5、开工前必须上报施工组织措施和雨季施工的安全措施,未按措施执行的,违反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加倍处罚;
6、未按要求上报安全资料,每次罚款50元。未按安全措施执行或安全设施不到位,勒令停工整改并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7、每月25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组成,对缺勤人员每人罚款50元;
8、本办法自二00八年八月一日起实施,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恩洪电厂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
豪进施工组织设计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电厂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争创优良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1、所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图纸和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否则不给予计量;
2、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给予计量;
3、施工单位必须严把质量关,强调过程控制,质量问题的处理必须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私自处理的每次罚款200——2000元,并勒令返工处理;
4、未按«规范»执行,出现质量隐患,根据质量问题严重程度给予500——5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返工。如不返工加倍处罚;
5、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做好检查验收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现场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原材料的取样送检、试块的取样送检等工作。私自取样、送检所取得的资料一律不得作为竣工资料使用;基槽验收、钢筋制安、工程量的核实等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有业主参加,否则不给予计量,
墙面贴陶瓷锦砖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恩洪电厂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