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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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某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简介)本制度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文明施工、奖优罚劣”为原则,旨在强化全过程管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对严格履行方案审批、危大工程旁站、实测实量达标、材料进场验收及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等要求的班组或个人,按月度考核结果给予500–5000元奖励,并优先推荐评优;对发生一般隐患未及时整改、临边防护缺失、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消防通道堵塞、裸土未覆盖等行为,首次警告并扣罚500–200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凡发生险性事件、质量缺陷返工超5万元或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约谈负责人,扣发当期绩效,并纳入信用考核。所有奖罚均经项目部质量安全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公示3日无异议后执行,罚款专户用于安全教育与防护投入。制度强调“重预防、重过程、重闭环”,配套建立隐患随手拍、红黄牌警示、季度标杆工地评选等机制,推动管理由被动纠偏向主动创优转变,切实提升项目本质安全与精益建造水平。(全文约420字)

2.1.15 浇筑混凝土时,合理安排工人就餐时间,保证混凝土连续浇筑,否则罚100元/次。

2.1.16 泵管使用后,及时清理、冲洗,按项目部指定地点放置整齐,否则罚100元/次。

2.1.17 如遇雨天、雪天、霜冻、暴晒等特殊情况,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对混凝土进行养护,否则罚200元/次。

2.2.1 现场拌制砼及砂浆,要求盘盘过秤某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违反操作要求每次罚50元/次。如被发现材料浪费的(如水泥、外加剂等),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次,经项目部两位管理人员见证既可。

2.2.2 砖砌体水平缝10皮累计允许±4㎜,超过每点处罚50元。

2.2.3 门窗洞口宽度允许偏差±5㎜,以技术交底或装饰设计确定尺寸为准,超过每点处罚50元。

2.2.4 砌体垂直度每层不得超过5㎜,超过要求的每面墙处罚50元/m2。如超过8mm以上的,每面墙进行加倍处罚100元/m2。

2.2.5 轴线位置偏移不得超过5㎜,超过规定的,拆除重砌后,每道墙的返工人工及材料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

2.2.7 加气砼砌体的水平、竖向灰缝厚度为15㎜,超过规定每道墙超出三点以上,由班组承担返工的人工及材料费用,并处以200元/道墙的经济处罚。

2.2.8 加气砼砌块的上、下层搭接,长度必须大于1/3砌块且不得小于200mm,若发现一次每块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2.2.9 灰缝应按要求进行原浆勾缝,如不按要求进行原浆勾缝、勾缝不清晰或砂浆污染墙面的,每道墙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2.2.10 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若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的,每道墙超过要求三点以上的罚款200元,若需拆除后重砌的,由施工班组承担返工的人工及双倍材料费用,并处以500元/道墙。

2.2.11 马牙槎留设从柱脚开始,先退后进,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不宜超过300㎜,沿墙每高500㎜设2Φ6.5拉结筋,拉结筋按规范设置。马牙槎未按规范要求,由班组承担返工的人工及材料费用。马牙槎构造柱浇捣完成后凿出外边线,要求槎形清晰,违反上述几点要求每一个构造柱进行200元的经济处罚。

2.2.12 将有明显裂缝,缺陷的砖块砌于外表面(砌体正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20~50元/砖的经济处罚。

2.2.13 墙体的转角处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墙体临时间断处砌成斜槎。不按规范要求,查处问题应即时进行整改外,并处以100元/处的经济处罚。

2.2.14 砖墙砌体施工中多孔砖与标准砖应提前进行浇水湿润,未进行浇水作业并上墙的,每面墙处罚200元。加气砼砌块进场后不进行防水覆盖措施的每次处罚200元。

2.2.15 门窗洞口的混凝土预制块未按施工规定要求进行留设的,每缺一块罚50元,留设不到位的,每错一块罚20元。

2.2.16 对每日的落手清,砖砌块原材料要堆放整齐,各楼层内除施工层面有砖砌块外,其余层面均不得有砖料,若发现每次处以100—500元处罚。

2.2.17 运输砂浆的翻斗车,为了节约材料,项目部要求施工班组装料量不得大于翻斗车容量的4/5,如发现超量则罚款50元/车;倒砂浆的地面必须用旧木模铺垫,如不按此要求,每一处罚款50元。

2.2.18 项目部有权对班组任何浪费材料现象进行处罚,特别是对搅拌水泥落地灰乱倒,使用过夜砂浆等现象,每发现一次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罚款500~2000元。

2.2.19 预制过梁的搁置长度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搁置的,则每道过梁罚100元/道,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材料浪费的,按原材料价款双倍进行处罚。

2.2.20 在砌筑过程中如发现故意折断拉结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根。

2.2.21 外墙脚手架上不允许堆放原材料,如发现一次罚100元/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二次搬运。

2.2.24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一经发现班组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须立即整改的,班组必须在2小时内整改完毕,若不按整改时间内完成的罚款200元/次;若超过整改完成时间的或不整改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0~2000元/次。

2.2.27 现场内的搅拌机,每天施工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清洗,如未及时进行清洗的,则项目部对其进行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周例会未参加,则罚每人100元/次。

3.1 现场堆放未能按项目部指定时间、地点堆放和挂标示牌的。各楼层内除施工层面有钢筋外其余层面均不得有钢筋,影响文明标化形象的,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罚款100—500元/次(每次由项目部组织检查)。

3.2 班组长不审核样单直接发放给工人下料的罚款50元/次。

3.3 下料员未按样单下料的,用错规格的,经项目部发现罚款100—500元/次。

3.4 焊接头发现偏位或不合格的罚款20元/根,如在绑扎安装完毕后无法处理需加强时,加强的钢筋原材料按项目部采购价的5倍进行处罚,由该施工班组承担。

3.5 可利用钢筋短料拉向废料的罚款50元/根(限长度为800mm~1500mm)。

3.6 下班后不及时把使用电器开关关掉的罚款50元/次。

3.7 柱子偏位超过20mm以上的罚款50元/个,纠偏工作由班组自费承担,如需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班组加倍承担。

3.8 对绑扎间距排错的除返工外,罚款100元/根或块(单块板)

3.9 预埋钢筋漏埋的除采取措施补救外另罚款50元/根。

3.10 不按要求设垫块对拆模后出现露筋的罚款50元/点。

3.11 管理人员口头提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完毕的罚款50元/次。对书面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项。

3.12 浇砼时未配足人员值班的罚款200元/次。

3.13 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或撑脚未按规定设置,每处罚10元/点。

3.14 钢筋网筋,梁骨架绑扎间距超出规范规定允许偏差每点罚款50元。

3.15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等设置、长度不正确或浪费材料每根罚20元,并承担材料费用(长度允许误差±50mm)。

3.16箍筋的设置,弯钩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超出规范规定,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罚。

3.17班组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原材料各种试验取样工作,由于班组原因造成取样不合格或不及时的,视情节罚款200~2000元/次。

3.18 因钢筋质量问题收到监理通知单的,罚款500元/项,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因整改浪费的原材料,项目部另外再进行材料价款的双倍处罚。

3.19 钢筋保护层经有关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的,每一点罚款300元。

3.20 墙、柱、梁内的拉钩,6.5严禁采用任何规格的钢筋代换;8的严禁采用12以上的钢筋代换,每一施工段内允许有5%左右的10钢筋做拉钩,如实际操作过程中项目质检员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将对每道梁、每道墙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如未进行整改的,除双倍扣除材料差价外,另外还进行200元的经济处罚。

3.21本工程钢筋损耗率为1%,材料损耗废品率不得超过总用量的1%,项目部对材料损耗率实行节约有奖、超耗罚款的原则,如班组超过项目部规定的1%损耗时,按材料进价的100%处罚,节约材料按进价的1000元/吨奖励。

3.22单位工程内所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拆除,特别在操作面上施工时钢筋工不能随意拆除安全网以及用钢筋穿破安全网,如发现每次罚款100/张。

3.23 脚手架上严禁堆放钢筋、箍筋等材料,特别在操作面上绑扎钢筋时,不能随意在脚手架上堆放钢筋,如发现每次罚款100元/处,钢筋班组应每天派人对脚手架上进行检查及清理钢筋材料工作。

3.24 塑料垫块及马登按现场实际需要量,到仓库领用,多余的须交回仓库,不能随意乱扔,经发现班组进行随意乱扔乱丢的,项目部将对其进行每只罚款2元的经济处罚。

3.25 每次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前,班组内必须先自检,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每次监理检查验收时班组长必须全程进行跟踪,如不进行跟踪,项目部将对此进行100元的经济处罚。

3.26 所有梁、板钢筋应贯通设置的必须贯通,允许超过18m后设置一搭接接头,如超过上述要求的q/gdw 13269.2-2018 35kv变电站用棒形支柱复合绝缘子采购标准 第2部分:专用技术规范,超过一个搭接接头,项目部按原材料5倍的价款进行处罚。

3.27 如发现班组对原材料的短料(大于1m的)进行随意切断,不管任何规格,经项目部两位管理人员发现并罚款200元/次。

3.28 施工班组未经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同意,并随意进行钢筋代换或切割钢筋,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处以50~500元的经济处罚。

3.30 各施工段完成施工后,对楼层内的钢筋原材料或半成品料,都应及时进行清理与汇总,如对拆模后一星期内施工班组未对该楼面进行清理与汇总的,项目部将对清理后的原材料及半成品钢筋处以项目部采购价的5倍进行处罚,并不少于200元/层。

3.31 每层绑扎完毕后,经监理验收未能一次通过的,罚200元/层,如造成工期延误,视情况进行延误工期罚款。

3.32 周例会未参加,则罚每人100元/次。

以上所有发生的费用均在每月发放生活费中抵扣。

世茂原山首府ⅰ期水暖预留预埋专项施工方案第五章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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