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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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是为强化施工现场全过程管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重点针对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临边洞口无防护、临时用电私拉乱接、消防器材缺失或失效、扬尘控制不达标(如裸土未覆盖、车辆带泥出场)、建筑垃圾未分类清运、施工围挡不规范、警示标识缺失、违规动火、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常见违规行为,设定分级处罚标准:一般违规予以口头警告并限期整改;屡犯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处500—5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如导致险肇事件或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暂停施工、清退责任班组,直至解除分包合同。所有处罚均须经项目安全部核查、监理签认、项目经理审批,并记入安全信用档案。条例强调“以罚促改”,同步配套教育培训、隐患公示、红黑榜公示等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文化管心的长效管理格局。(约420字)
塔吊工、指挥工严格按照塔吊吊装“十不准”操作指挥,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严禁偷盗工地材料和他人物品,违者按偷盗物品金额10倍的处罚并罚款2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某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违者罚款100元/次。
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视其责任承担对方全部损失外处罚当事人500元/人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办理证件,一人一证,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家属留宿必须经过办公室同意,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500元/次,并停止作业。
撕毁工地上标语、标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宿舍卫生不符合要求,用具摆放不整齐,检查不合格罚款50元/次。
材料堆放时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堆放在指定的地点的,违者罚款100元/次。
周围环境卫生不达标的罚责任人50元/次,并责成改正。
作业面完成后未做到工完料尽场清,违者罚款100元/次。
坑井洞口未设硬防护(双层),以及楼层中长宽大于0.3m的孔洞必须覆盖,违者罚款200元/次。
临边防护未按规定搭设的违者罚款200元/次。
现场内严禁焚烧有害有毒材料,违者罚款100元/次。
木工房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进场人员严禁袒露背,违者罚款50元/人次
进场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脚,违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成改正。
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打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对不听劝阻者逐出施工作业现场。
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将工具、设备、材料等借出或拿出工地外某酒精厂工程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违者罚款200元/人次,并收回拿出的东西,如未交回,按原价5倍赔偿。
进场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凡在工地外的违法乱纪行为,由本人负责。
节约用水,水龙头不关者罚款50元/次。
所有员工严禁乱倒剩菜、剩饭、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不得在现场楼层上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次,并打扫各楼层卫生。
严禁孕妇进入施工现场《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违者罚款2000元/次。
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违者罚款500元/人次,并责成改正。
悦来新城会展大道二标段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