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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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

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是确保铁路工程建设高效、安全、优质完成的重要保障。其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施工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等方面,旨在通过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实现工程目标。

首先,在组织管理方面,需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其次,施工计划管理要求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统筹安排资源调配,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避免因外部因素影响整体进度。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工序验收,层层把关。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深圳市正本清源工作技术指南,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

此外,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同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总之,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为工程建设提供了系统指导,有助于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铁路事业健康发展。

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应佩戴上岗证,标准化着装。工作服应美观整洁,并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非工程相关人员严禁入内。城区内的施工现场和有特殊要求的库房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设置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并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

便道、便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便道宜利用已有道路或永久性道路;避开拟建工程和地下管道等地方;主干便道应平整坚实,排水通畅;满足材料、构件等的运输要求;距离仓库及堆场的装卸区较近。

便桥应满足排洪要求,桥面应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

便道宜布置成环路,如不能设置环形路,则应在路端设置掉头场地。

主干便道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识。各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明便道序号、陡弯段里程、养护责任人、注意安全驾驶等内容。

便道急弯、陡坡地段应设置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岔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

便道宜靠近建筑物、木材加工厂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做到雨天清沟排水,晴天洒水除尘。

现场的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通道等应符合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有通行高度限制的地点应设限高标志。

施工现场原材料、中间产品管理规范,堆码整齐,标识牌做到随用随更新。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

施工现场应遵照《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0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相应保护措施,有效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或污染,并不断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现场应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项目的环境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保持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条件和工作秩序,做到污染预防。

现场施工中应有防止大气、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在水源保护地区内不得取土、弃土、破坏植被等,不得设置拌和站、洗车台、充电房等,并不得堆放任何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

大型临时设施的场地、弃渣场坡面应按设计进行复垦或绿化。坡脚应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施工前了解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

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标志。

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现场人员应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如不说脏话、不乱扔废弃物等。

施工现场布置应符合平面规划的总体布置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要求。

重要工程现场应设置有标明工点名称、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平面布置图、纵断面图、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公告牌。

生产区应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橱窗)。现场各种安全标识牌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289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非施工人员和非施工车辆禁止进入施工生产区。应及时驱逐进入生产区的家畜、家禽。

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尺寸可按照施工单位企业标识规定制作。企业标识应设置醒目。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它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

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规定。

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应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

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铲斗运转范围内,禁止人员逗留。

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临街(道)脚手架、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不同单位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路基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了解施工范围地质及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合理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

路基施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工艺、方案进行优化,编制详细土石方调配表,宜移挖作填,集中取土,减少弃土和取土的总量。

路基施工的各个阶段应有明显的分区作业指示标牌。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CFG桩施工时,清理输送管、输送泵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不得直接排放到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卸在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防止污染水源和土壤。

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时,水泥浆液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机械发生故障,先切断电源,关闭泥浆泵,放出管内水泥浆,确认无电无压力后,才能处理发生的故障。

桩基施工还应符合本规范3.3节的规定。

临近居民区施工作业,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安全警戒防护,有专人统一指挥。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路段和主要便道进行洒水,确保现场道路不扬尘。

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合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路基过渡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应按设计做好防排水处理,防止降水或其他水流对地基的浸泡或台后基坑积水。

施工中应做到随填、随摊、随压、随整修。

过渡段路堤两侧防护砌体的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宜与相邻路堤的防护砌体施工相互协调。

特殊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保证地基和已填筑的路基不被水浸泡。

在危岩落石、堆积体地段进行路基施工,应有预防岩石坍落的安全措施。

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路基施工,应检查坑洞内情况,对不稳定的岩溶坑洞应加强临时支护,坑洞中有害气体应通风排除。

岩溶地段进行注浆作业应加强地面观测(水平位移、冒浆点的位置、地面沉陷等),注意环境保护,及时清理浆液污染物。

t/zzb 2039-2020 建筑用纸蜂窝复合墙板在湿陷性黄土、盐渍土、膨胀土地区或地下水发育地段施工时应做好防排水处理。

湿陷性黄土路基填筑,采用浸水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时,其浸水坑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风沙路基施工应根据风向及地形、地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工地生产、生活房屋宜集中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

取弃土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统一规划。

取土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措施;

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

对于已经停止取土的取土场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复垦处理或绿化。

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路堑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并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不能满足时木工班安全交底,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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