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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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该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安全职责;二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三是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如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措施;四是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安全管理效率。
通过实施这一标准,上海市力求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推动建筑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该标准还注重与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接轨,为打造安全、文明、绿色的建筑工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更加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施工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1)斜道(直上、之字形):走人斜道坡度不小于1:3,运料斜道不大于1:4,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2)斜道转折处应设置不小于3.4平方米的平台知名企业防火门技术质量标准交底模板.ppt,其临边用围笆防护。
(3)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端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两侧设两道防护栏杆。
(5)登高挂梯不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在脚手架其纵向外侧设置剪刀撑。,
(6)操作面高于2M的登高平台,按脚手架要求搭设,临边用围笆防护。
(7)小搁脚手的支柱,平台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第二十三条 电线防护架
(1)防护架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小于1M。
(2)防护架横向每三跨间隔设置斜拉撑或双间剪刀撑。
(3)架体上端高出电线1M,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
(4)防护架采用非金属杆件和非金属绑扎材料。架体与高压线水平安全距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特殊脚手架
(1)烟囱、水塔、桥梁、旗杆(15M以上),大跨度(15M 以上)掏空脚手架,特殊形状构筑物及古建筑脚手架应经有关工程技术部门制订施工方案。
(2)吊、挂、挑、爬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非定型架体还应有计算,有图纸,有操作规程。
(3)升降式脚手架应有本市建管办颁发的产品推荐证书,及经市建委科技委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五条 修缮脚手架
(1)屋面脚手架搭设前,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天井满堂脚手架应设置落地项撑。
(3)小横杆里挑排大于 40CM时应有安全隔离措施。
(4)小横杆里挑排大于50CM时应增置立杆或斜拉撑。
第二十六条 其他脚手架
(1)碗扣式金属脚手架
按设计要求采用标准件安装
(2)门框式金属脚手架
脚手架外侧加设防护栏杆,不拆除里侧斜拉撑。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管理
(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按规定要求使用。 (2)吊、挂、挑、爬架安装前,应对安装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使用前应对登架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且制订登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挂设在架内,并有专人负责架子的升降。
(3)各种杆件、拉结、安全防护设施不随意拆除。
(4)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顶撑、剪刀撑、斜撑、扫地杆等)材质一致,严禁钢、竹木混用。
(5)不在脚手架上附装机械设备、摇臂把杆、悬挑平台、拉
缆风绳及搭(挂)卸料槽(斗)等。
(6)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进行验收,挂牌后使用,并有记录。
(7)吊、挂、挑、爬架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书面形式的安装验收和升降就位验收。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升降式脚手架的搭设、升降、保养,管理人员必须由取得市建委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升降式脚手架上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节 防护及防火设施
第二十八条 攀登作业防护
C.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第二十九条 悬空作业防护
(1)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情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脚手架(板),吊篮(笼)、平台、索具等设备,经技术鉴定合格、书面验收合格后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
A.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时,高空作业防护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高空吊装予应力钢筋砼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时,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B.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小型预制构件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在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站人和行走。
C.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或无安全措施的管道上站立行走。
(4)支持和拆卸模时
A.支设高度3M以下的模板可使用马凳操作,支设高度3M以上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
B.不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
C.支设悬挑构筑物模板时。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悬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D.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拆模后构筑物上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
E.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要求进行。
(5)绑扎钢筋时
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B.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C.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下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浇捣砼时;
A.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准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C.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
(7)悬空进行预应力张拉孔道灌浆时
A.搭设供操作人员站立和设置张拉设备之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B.张拉区域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M一2M,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宽出张拉筋两侧各不小子1M。
(8)悬空门窗作业时
A.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B.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准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条 交叉作业防护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作业时,不准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根据上层作业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的半径范围之处,并设置安全防护棚。
第三十一条 沟槽作业防护
(1)现场拉好红白安全带,放好马凳等安全设施,晚上或迷雾设红灯警示。
(2)沟槽开挖深度超过1.2M(打钢板桩的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始撑板。撑板、撑柱应完好无损、不弯曲。
(3)铁撑柱支撑时,两头高低要平,撑脚用托木,蚂蝗钉或用8号一12号铅丝扎牢、撑柱无弯曲,螺牙保养良好。铁撑柱水平间距不大于0.8M。
(4)基坑顶头板口角应用剪刀撑或八字撑加固。
(5)上下沟槽使用扶梯,扶梯上端应冒出槽面且用铅丝或绳索扎牢,下端用橡皮包扎,跨越沟槽的横向人行跳板,宽度不小于0.6M。搁在铁撑上的脚手板绑扎牢固无翘头现象。
(6)沟坑边0.8M范围内不堆放土方,大中型施工机具距沟坑边安全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
第三十二条 水上作业防护
(1)作业前配齐相应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如防高处坠落设施、临边作业设施、防淹溺设施、安全警示设施。
(2)水上操作尽可能使用船只,如用木排事先要仔细检查木排是否安全可靠,排面应不露钉子、无凹档、并配备竹篙等工具。
(3)在木排和船只上操作应穿救生衣。戴安全帽,并备有救生圈,手提喇叭以及明显的水上安全标志和旗帜。
(4)在木排和船上接桩时,必须将木排、船只系在排架桩上,并挂好红白安全带,晚上点红灯警示。
第三十三条 预留洞口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 20—50CM的洞口沥青混凝土透层油、粘层油施工技术交底,可利用钢筋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150CM的洞口,可利用钢筋砼板内钢筋贯穿洞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的,要外加密。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洞口下张小眼安全网。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6)管道井施工时,四周设防护栏(按上述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
(7)未填土的钢管桩上口应及时加盖。
(8)杯型基础(深度在1.2M以上),拆模后要及时加盖或设防护。
第三十四条 楼梯口防护
直线加速器房施工方案 (1)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设置临时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