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06-2014 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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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06-2014 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pdf

SL2062014《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简介

该标准文件(SL2062014)主要针对防洪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防洪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估,确保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2.基本原则:强调了效益分析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和动态性的原则户外电梯安装技术交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3.计算方法:详细规定了成本效益分析(CBA)的具体步骤与方法,包括投资估算、收益预测及不确定性分析等关键环节。

4.评价体系: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防洪工程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财务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多个方面。

5.案例应用:提供了多个实际工程项目的应用实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标准的具体操作方法。

该规范旨在为防洪工程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促进防洪工程建设的经济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行,必要时还可增加对邻近流域类似地区的调查

合的方法进行,开宜先使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 部门的统计资料,不足的应利用国家统计部门的有关资料。当涉 及范围不大时应进行全面调查;当涉及范围很大难以全面调查 时,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典型调查,然后根据典型调查分 析成果进行扩大计算,所选典型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洪灾损失基本资料典型调查应根据自然地理、流域水系、行 政区域、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特点,分片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 域作典型调查,并据此对各片进行扩大计算;当各片的基本情况 比较接近时可不分片,直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典型调查, 并据此进行扩大计算。

A.1.5洪灾损失基本资料调查的同时,应对防洪受益区和影响

A.1.5洪灾损失基本资料调查的同时,应对防洪受益区和影响 地区内的社会经济基本资料按分区(或按典型单元)进行调查, 分析和整理,为分析防洪工程的效益和作用提供基本依据。社会 经济基本资料应采用下列基本方法进行调查: 1已有详细统计表的社会经济资料,如人口、耕地、工矿 企业和事业尊婉配定资w产w和b流动w资c产m难正截设施、过境铁

路、公路、管道、电网等;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地区生产总 值、工农业总产值、实现利税;主要工农业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市 场价格等,可在统计表的基础上,分别归类整理。 2对尚未纳人统计项目或统计资料不能满足洪灾损失基本 资料调查分析要求的社会经济资料项目,如城乡居民家庭财产 等,应进行专门调查确定。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可通过典型调查, 推求各行政区或不同经济水平区的扩大指标(人均值或户均值), 再据以进行扩大计算。各经济水平区的典型单元和典型户应有足 够的比重和数量。 A.2洪灾直接损失的调查分析 A.2.1洪灾直接损失调查应主要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和洪灾直接经 济损失的调查。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应是由洪水淹没直接造成的经 济损失。可按受洪水直接淹没对象的价值乘以其洪灾损失率求得; 不便于用洪灾损失率计算的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应专门调查计算。 A.2.2洪灾人员伤亡情况调查内容应包括因洪灾受伤、死亡和 失踪的人数。 A.2.3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应包括下列类型: 1 1 农作物(包括粮食、经济作物及秸秆等农副产品)损失。 2 福 林业(包括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林等)损失。 3 2 水产业(个人所有的计入私人财产)损失。 4 1 畜牧业(个人所有的计人私人财产)损失。 5 工程设施(包括水利设施、公路桥涵、机场港口、供电 设施、通信线路、市政设施)和过境骨干运输线(包括铁路、公 路、输油输气管道等)损失。 6居民财产(包括房屋、生产和交通工具、耐用消费品、 畜禽、粮食等)损失。 7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包括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损失。 8工矿学免免商业箭停产业的失标准下载

9骨干运输线(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输油输气 管道、电力通信线路等)中断的营运损失。 10其他损失,包括医疗救灾、救护居民、转移安置受灾者 的费用等。 11其他洪灾直接损失

9骨干运输线(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输油输气 管道、电力通信线路等)中断的营运损失。 10其他损失,包括医疗救灾、救护居民、转移安置受灾者 的费用等。 11其他洪灾直接损失。 A.2.4洪灾损失率是财产受洪灾的损失值与灾前财产原有价值 之比。洪灾损失率应根据近年实际出现的洪水受淹情况按洪灾损 失的种类,分别进行调查、统计、计算分析确定。当洪水淹没范 围的地形高差较大时,应分析建立洪灾损失率与淹没水深、淹没 历时等主要影响因素的关系,据以确定洪水淹没范围内不同地区 的洪灾损失率。

A.2.4洪灾损失率是财产受洪灾的损失值与灾前财产原有价值

A.2.5各类财产的洪灾损失率应按下列方法调

1久 农作物的洪灾损失率,应根据减产值(包括秸杆等副产 品),扣除因灾少开支的生产费用后的损失值,与同时期正常年 份(或前三年平均)产值之比计算。如灾后能补种者,其减产值 和生产费用,应按补种或改种的情况分析;如灾害系洪涝遭遇所 致,洪灾减产值应从总减产值中扣除涝灾损失;如洪淹有显著肥 田或补充水资源效益的,可估算其效益,从洪灾损失中扣除。 2林业洪灾损失率,应按林种根据其受灾损失值与灾前原 有价值分别调查计算。果、茶等经济林洪灾的损失率,受淹使当 年减产者,应以减少的产值扣除尚未支出或能节省的经营费用后 与正常年份的产值之比计算;受淹后不再结果需要伐掉更新者, 属多年损失,应专门调查分析,见A.2.6。 3水产业、畜牧业洪灾损失率,可根据其受灾的损失值扣 除因灾少支出的费用后与当年计划产值之比计算。 4工程设施洪灾损失率,可分别按各类工程设施的受损部 分恢复到原来情况所需要的修补费或重建费与灾前工程设施价值 之比计算。若工程恢复中提高了原有设施标准,应在恢复费中扣 除提高标准多花的费用。

抢救难易等的差别分别计算。其中房屋,如主体结构损失不大 者,可按所需修理费用与灾前房屋价值之比计算;已倒塌或主体 结构不能用者,可按其灾前价值扣除可用物料残值与灾前房屋价 值之比计算。其他财产,可按灾前价值扣除尚存物品价值与灾前 价值之比计算。 6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财产洪灾损 失率,可按其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分别计算。其调查分析方法与 家庭财产洪灾损失率的调查分析方法相类似。可参考政府、企事 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前后的财产统计数或保险公司的保险额和 实际赔偿额计算。 7工矿企业、商业等停产停业损失率,可按受灾前一年的 增加值扣除受灾年实际增加值所得的损失值,与受灾前一年增加 值之比计算,亦可按受灾年计划的增加值扣除当年实际增加值所 得的损失,与受灾年计划的增加值之比计算。工矿企业、商业停 产停业损失也可按停产停业天数和日均增加值计算,同时应扣除 因灾少开支的费用

A.2.6下列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应专门调查计算:

1沙压、水冲地及经济林的多年损失,应按改变经营方向 或更新后达到灾前增加值水平时各年减少的增加值计算。 2骨干运输线中断停业的损失,应按停业影响天数、每日 平均运量及单位运量的净收人计算。 3其他损失,可据实际调查分析确定。 A.2.7对于洪水淹没范围大而淹没水深变化不大、全面调查洪 灾损失有困难的情况,可在通过典型调查后,推求单位综合损失 指标用于进行扩大计算。对淹没水深变化相差大的地区,单位综 合损失指标应根据淹没区内不同地区、不同淹没水深分别调查确 定。地均损失指标可以典型调查总损失(即A.2.3条中所包括 的全部损失)除以典型区全部淹没面积数求得;人均损失指标可 以典型调查总损失除以典型区全部受灾人口数求得,见表A.2.7

洪灾间接损失的分析确定

A.3.1洪灾间按损失分析应以洪灾间按经济损失分析为主。洪 灾间接经济损失应是因洪灾造成的直接损失给灾区内外带来影响 而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洪灾间接经济损失调查应包括下列 内容: 1地域性波及损失,即由于洪水淹没造成淹没区内工矿企 业停产、商业停业、农业减产、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致使其他 地区因原材料供应不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及在洪水发生期 间,淹没区外的工厂企业为解决原材料不足 福. 采用其他途径所增 加的费用等经济损失。 2时间后效性波及损失,即灾后淹没区内外在恢复期内少 创造的增加值损失,如由于洪水的破坏,衣田土壤成分发生变 化,农业基础设施遭到毁坏,在恢复期内农业少创造的增加值损 失;工厂设备受到破坏、流动资金受到影响、生产力受到限制, 在恢复期内减少的工业增加值和多增加的年运行费用等经济 损失。 A.3.2地域性波及损失应调查计算到洪灾直接经济损失的一级 相关影响较明显的范围;时间后效性波及损失应调查计算到各行 业恢复到正常生产年份,其恢复期应根据其受灾程度及恢复能力 合理确定,恢复期超过10年,可按10年计算。

A.3.3洪灾间接经济损失,应充分考虑和认真研究洪水大小】

淹没对象性质对洪灾间接经济损失的影响,通过综合分析 确定。

A.3.4洪灾间接损失可采用下列方法分析计算

洪灾间接损失可采用下列方法分

1统计计算法。可根据受灾区及影响区的调查统计资料, 通过数理统计和时序分析某学院江宁校区单体设计宿舍c、d单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洪灾间接经济损失。 2经验系数法。可假定洪灾给不同部门或事业所造成的间 接经济损失与所学免勉直接经溶操失成om定标准例载系,间接经

济损失以间按经济损失系数乘以直接经济损失求得。间接经济损 失系数可根据调查研究成果综合分析确定。缺乏调查资料时,亦 可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构成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分析确定。

A.4洪灾损失增长率的分析确定

A.4.1洪灾损失增长率是指洪灾经济损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而增长的速度。洪灾损失增长率应根据防洪保护区经济社会的发 展和社会财产的增长,以及受淹对象抗洪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因 素分析确定。

卫生用房整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A.4.2洪灾损失增长率应结合防洪保护区的经济结构

A.4.3当分析期长或在分析期内防洪保护区内的财产结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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