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国家技术规范

屋面工程国家技术规范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350.72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503530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屋面工程国家技术规范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是我国现行的关于屋面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国家技术标准。该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旨在确保屋面工程的防水、保温、隔热、排水等功能的有效实现,提升建筑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

规范内容涵盖屋面工程的基本设计原则、构造要求、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质量验收标准及维护管理等方面。强调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环境条件和设防要求,合理选择防水等级和构造形式。规范对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金属屋面、太阳能设施安装等新型技术和材料应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规范特别强调屋面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环保、节能、耐久”的原则,要求施工过程严格控制质量,确保防水层连续、密封,排水系统畅通,防止渗漏、积水等质量问题的发生。该规范为我国屋面工程提供了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是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重要指导文件。

第4.2.7条 卷材胶粘剂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浇箱涵工程模板与支架专项施工方案第4.2.7.1条 不同品种、规格的胶粘剂应分别用密封桶包装。

第4.2.7.2条 胶粘剂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室内,严禁接近火源和热源。

第4.2.8条 进场材料抽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2.8.1条 同一品种、牌号和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第4.2.8.2条 将抽检的卷材开卷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其中如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应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为合格。复检时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第4.2.8.3条 卷材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沥青防水卷材:拉力、耐热度、柔性和不透水性; (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拉伸性能、耐热度、柔性和不透水性; (3)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弯折性和不透水性。

第4.2.8.4条 胶粘剂物理性能应检验下列项目: (1)改性沥青胶粘剂:粘结剥离强度; (2)合成高分子胶粘剂:粘结剥离强度和粘结剥离强度浸水后保持率。

第4.3.1条 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或Ⅱ级的多道防水设防时,可采用多道卷材,亦可采用卷材、涂膜、刚性防水复合使用。

第4.3.2条 屋面防水卷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2.1条 根据当地历年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屋面坡度和使用条件等因素,应选择耐热度和柔性相适应的卷材。

第4.3.2.2条 根据地基变形程度、结构形式、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震动等因素,应选择拉伸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第4.3.2.3条 根据屋面防水卷材的暴露程度,应选择耐紫外线、热老化保持率或耐霉烂性能相适应的卷材。

第4.3.2.4条 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时,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1.5mm;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不宜小于3mm。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时,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 1.2mm;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不宜小于3mm。屋面防水等级为Ⅲ级时,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复合使用时不应小于1mm;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不宜小于4mm,复合使用时不应小于2mm。

第4.3.3条 在纬度40°以北地区且室内空气湿度大于75%,或其他地区室内空气湿度常年大于80%时,保温屋面应设置隔汽层。 设置隔汽层时,在屋面与墙面连接处,隔汽层应沿墙面向上连续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得小于150mm。 隔汽层可采用气密性好的单层卷材或防水涂料。采用卷材时,可用空铺法施工,卷材搭接宽度不得小于70mm;采用沥青基防水涂料时,其耐热度应比室内或室外的最高温度高出20℃~25℃。

第4.3.4条 铺贴卷材的找平层可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沥青砂浆;水泥砂浆找平层宜掺微膨胀剂,其要求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4.3.4.1条 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第4.3.4.2条 找平层宜留设分格缝,缝宽宜为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分格缝兼作排汽屋面的排汽道时,可适当加宽,并应与保温层连通。 分格缝应留设在板端缝处,其纵横缝的最大间距为:找平层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时,不宜大于6m;找平层采用沥青砂浆时,不宜大于4m。

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 表4.3.4

第4.3.5条 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不能满足坡度要求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

第4.3.6条 平屋面的排水坡度:结构找坡宜为3%;材料找坡宜为2%。

第4.3.7条 平屋面宜由结构找坡。当用材料找坡时,可用轻质材料或保温层找坡。

第4.3.8条 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第4.3.9条 卷材防水层上有重物覆盖或基层变形较大时,应优先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或条粘法。但距屋面周边800mm内应满粘,卷材与卷材之间亦应满粘。

第4.3.10条 水落管内径不应小于75mm;一根水落管的屋面最大汇水面积宜小于00m2。 水落管距离墙面不应小于20mm,其排水口距散水坡的高度不应大于200mm。水落管应用管箍与墙面固定。接头的承插长度不应小于40mm。水落管经过的带形线脚、檐口线等墙面突出部位处宜用直管,并应预留缺口或孔洞。当必须采用弯管绕过时,弯管的接合角应为钝角。

第4.3.11条 卷材防水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1.1条 应根据屋面的结构变形、温差变形、干缩变形和震动等因素,使节点设防能够满足基层变形的需要。

第4.3.11.2条 应采用柔性密封、防排结合、材料防水与构造防水相结合的作法。

第4.3.11.3条 应采用卷材、防水涂料、密封材料和刚性防水材料等互补并用的多道设防(包括设置附加层)。

第4.3.12条 高低跨屋面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2.1条 高低跨变形缝处的防水处理应采用有足够适应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措施,必要时应严密封闭。

第4.3.12.2条 当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整幅卷材,再铺设300~500mm宽的板材加强保护;当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水簸箕。

第4.3.13条 跨度大于18m的屋面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3.1条 屋面应采用结构找坡来满足排水坡度的要求。

第4.3.13.2条 防水卷材采取满粘法施工时,找平层应做分格缝。

第4.3.13.3条 无保温层的屋面,板端缝应采用空铺附加层或卷材直接空铺处理,空铺宽度宜为200~300mm。

第4.3.14条 屋面保温层和找平层干燥有困难时,宜采用排汽屋面,排汽屋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4.1条 找平层设置的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道;铺贴卷材时宜采用条粘法或点粘法。

第4.3.14.2条 排汽道应纵横连通,并同与大气连通的排汽孔相通。排汽孔可设在檐口下或屋面排汽道交叉处。

第4.3.14.3条 排汽道间距宜为6m,纵横设置;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置一个排汽孔,排汽孔应做防水处理。

第4.3.15条 上人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5.1条 当上人屋面选用块体或细石混凝土面层时,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其面层厚度。

第4.3.15.2条 块体或细石混凝土面层与防水层之间应作隔离层。

第4.3.16条 屋面上设施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6.1条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宜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脚螺栓周围作密封处理。

第4.3.16.2条 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附加增强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应大于50mm。

第4.3.16.3条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

第4.3.17条 卷材屋面应有保护层;易积灰屋面宜采用刚性保护层。当卷材本身无保护层时,应另作保护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第4.3.17.1条 可采用与卷材材性相容、粘结力强和耐风化的浅色涂料涂刷,或粘贴铝箔等作保护层。亦可采用20mm厚水泥砂浆、30mm厚细石混凝土(宜掺微膨胀剂)或块材做保护层。

第4.3.17.2条 热玛王帝脂粘结的沥青防水卷材保护层可选用粒径为3~5mm、色浅、耐风化和颗粒均匀的绿豆砂;冷玛王帝脂粘结的沥青防水卷材保护层可选用云母或蛭石等片状材料。

第4.3.18条 架空隔热屋面或倒置式屋面的卷材防水层上可不做保护层。

第4.4.1条 天沟、檐沟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4.1.1条 天沟、檐沟应增铺附加层。当采用沥青防水卷材时应增铺一层卷材;当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或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时宜采用防水涂膜增强层。

第4.4.1.2条 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应为200mm(见图4.4.1-1)。

中交二公局兰渝铁路工程北峪河大桥支架预压技术交底第4.4.3条 泛水防水构造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4.4.3.2条 泛水宜采取隔热防晒措施,可在泛水卷材面砌砖后抹水泥砂浆或浇细石混凝土保护;亦可采用涂刷浅色涂料或粘贴铝箔保护层。

第4.4.4条 变形缝内宜填充泡沫塑料或沥青麻丝,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顶部应加扣混凝土盖板或金属盖板(图4.4.4)。

第4.4.5条 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4.5.1条 水落口杯宜采用铸铁或塑料制品。

第4.4.5.2条 水落口杯埋设标高应考虑水落口设防时增加的附加层和柔性密封层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

第4.4.6条 女儿墙、山墙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压顶db21/t 3467-2021标准下载,也可采用金属制品或合成高分子卷材封顶。 第4.4.7条 反梁过水孔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4.4.7.1条 应根据排水坡度要求留设反梁过水孔,图纸应注明孔底标高。

第4.4.7.2条 留置的过水孔高度不应小于150mm,宽度不应小于250mm;当采用预埋管做过水孔时,管径不得小于75mm。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