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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用测量规范建筑实用测量规范是建筑工程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技术标准,旨在确保建筑物的施工和验收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法规。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测量方法、精度要求以及操作流程,为工程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首先,建筑实用测量规范涵盖了从项目前期的地形测绘到施工阶段的放线定位、高程控制,再到竣工后的沉降观测等全过程。它明确了各类测量仪器(如全站仪、水准仪、GPS设备)的使用标准及校准要求,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此外,规范还对不同类型的建筑提出了差异化的测量精度要求,例如高层建筑、工业厂房与普通住宅的测量标准各有侧重。
其次,该规范强调了测量工作的系统性与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测量人员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并将测量结果及时反馈给设计方和施工方,以便发现并纠正偏差,从而避免因误差累积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最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建筑实用测量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逐步融入现代化测量技术(如BIM技术和无人机遥感)。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品质。总之,建筑实用测量规范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功能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某中学砖混结构施工组织设计附录五 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推算主体倾斜值的
附录六 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附录七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0.1条 为了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其成果、成图的质量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的通用性测绘工作。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采用非摄影测量方法的1∶500~1∶5000比例尺测图、线路测量、绘图与复制、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和变形测量。
对于测图面积大于50K㎡的1∶5000比例尺地形图,在满足工程建设对测图精度要求的条 件下,宜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 工程测量作业前,应了解委托方对测绘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应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合格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或勘察纲要。工程进行中,应加强内、外业的质量检查。工程收尾,应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报告书或说明书的编写工作。
第1.0.4条 对测绘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第1.0.5条 工程测量应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标准,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第1.0.6条 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当多余观测数小于20时,宜选用一定的置信概率,采用中误差的区间估计,再结合观测条 件评定观测精度。
第1.0.7条 各类工程的测量工作,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淮的规定。
第2.1.1条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制宜,既从当前需要出发,又适当考虑发展。
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和三边测量等方法,对某些特殊工程可采用边角网的测量方法。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三角测量、三边测量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小三角、小三边;导线测量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各等级的采用,根据工程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控制。
在满足本规范的精度指标的情况下,可越等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第2.1.2条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一、采用统一的高斯正形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二、采用高斯正形投影3°带或任意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可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
三、小测区可采用简易方法定向,建立独立坐标系统;
四、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五、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Ⅰ)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1.3条 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第2.1.4条 三角测量的网(锁)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3
注:①本规范表格、公式及条 文叙述中的中误差、闭合差、限差及较差均为正负值;
②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级小三角的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2倍。
一、各等级的首级控制网,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的网(锁)。其三角形的内角不应小于30°;当受地形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
二、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线形网或插点等形式。各等级的插点宜采用坚强图形布设。当受条 件限制时,单插点对于三等点应有不少于6个内外交会方向,其中外交会方向至少应有两个交角为60°~120°;四等点应有不少于5个内外交会方向,当图形欠佳时,其中至少应有外交会方向。双插点的交会方向数应为上述规定的2倍,但其中不应包括两待定点间的对向观测方向。当采用边角联合交会时,多余观测数必须与上述各等级插点规定相同。一、二级小三角插点的内外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4个或外交会方向数不应少于3个。
三、一、二级小三角的布设,可采用线形锁。线形锁的布设,宜近于直伸。狭长地区布设一条线形锁时,按传距角计算的图形强度的总和值,应以对数六位取值,并不得小于60。
(Ⅱ)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1.5条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5的规定。
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5
注:①表中n为测站数;
②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平均边长及总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2倍。
第2.1.6条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但不得超过表2.1.5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2.1.5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第2.1.7条 导线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当附合导线长度超过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形。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本规范第2.1.5条中规定长度的0.7倍。
当导线网用作首级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网内不同环节上的点不宜相距过近。
(Ⅲ)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1.8条 各等级三边网的起始边至最远边之间的三角形个数不宜多于10个。三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8的规定。
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8
第2.1.9条 各等级三边网的边长宜近似相等,其组成的各内角宜为30°~100°。当受条 件限制时,个别角可放宽,但不应小于25°;当图形欠佳时,应增测对角线边。
第2.1.10条 四等以上的三边网,宜在网中选择接近100°的角,以相应等级三角测量的测角精度进行观测作为检核。其检核的限差,应符合本规范第2.5.4条的规定。
第2.1.11条 当以测边方法进行交会插点时,至少应有一个多余观测,根据多余观测与必要观测算得的纵、横坐标差值,不应大于3.5cm。
第二节 设计、选点、造标与埋石
第2.2.1条 测区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在搜集和了解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野外踏勘和图上设计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方案。当与国家点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控制网,应进行控制网的优化设计。当设计重要且复杂的控制网时,宜考虑起始数据误差的影响,在完整的误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及各级网的精度优化设计。
第2.2.2条 当在设计和选点时,宜利用已有点位,并使所选点位构成良好的图形。
第2.2.3条 控制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相邻点之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角网二等不宜小于2m;三和四等不宜小于1.5m;一级及一级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以不受旁折光等影响为原则;
二、测距边位置的选择,应满足相应测距方法对地形等因素的要求。当采用电磁波测距时,其测距边选择应遵守本规范第2.4.4条的规定;
三、觇标的高度应合理、作业应安全;
四、控制点应便于长期保存、加密、扩展和寻找。
第2.2.4条 二、三等控制点应建造觇标;四等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觇标可因地制宜地选用钢标、木标或混凝土标等。所建的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形端正,标架稳固;
二、标柱的中心、仪器台的中心,宜与标石的中心位于同一铅垂线上,其偏差不应大于10cm;
三、标柱距离测站仪器的观测视线:二等点应大于20cm,三、四等点应大于10cm。
第2.2.5条 二、三等点应埋设柱石和盘石,两层标石中心的最大偏差,不应超过3;四等以下的各级控制点,可不埋设盘石;一、二、三导线点,位于铺装路面上的部分,可采用其他能长期保存、稳定的标志代替埋设标石、标志,标石的埋设规格应按本规范附录二执行。
二、三、四等控制点应绘制点之记廊沧高速廊坊段互通立交桥箱梁施工组织设计,其它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
第2.3.1条 水平角观测所用的光学经纬仪,在作业前,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
一、照准部旋转轴正确,各位置气泡读数较差,DJ1型仪器不应超过二格,DJ2型仪器不应超过一格;
二、光学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DJ1型仪器不应大于1″,DJ2型仪器不应大于2″;
三、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DJ1型仪器不应超过10″,DJ2型仪器不应超过15″;
四、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五、仪器的底部在照准部旋转时,无明显位移;
六、光学对点器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mm。
第2.3.2条 水平角观测前或观测后,应测定归心元素。测定时某科低密度住宅标准化设计标准,46页pdf下载!,投影示误三角形的最长边,对于标石、仪器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5mm;对于照准圆筒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册0。投影完毕后,除标石中心外,其他各投影中心均应描绘两个观测方向。角度元素应量至15′,长度元素应量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