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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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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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是为了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森林公园,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同时满足公众休闲、教育及文化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指导性原则和技术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森林公园的功能定位,如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旅游休闲等,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长远发展目标。

2.资源调查与评估:对森林植被、野生动物、地形地貌、水文条件等自然要素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生态敏感性和承载力,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3.功能分区:根据资源分布和使用需求,将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区域之间协调统一。

4.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布置道路系统、游客中心、标识解说体系、休息设施等,注重人性化设计,减少对环境的干扰。

5.生态保护措施: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限制过度开发,采用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植被恢复、污染控制等方式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6.文化与景观融合:挖掘当地历史文化特色,融入园林艺术手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节点。

7.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灾机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公园的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平衡发展。

8.1.1森林公园内道路、水、电、通信、燃气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 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应设在 隐蔽地带。 8.1.2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工程,应尽量与附近城镇联网,如经论证确有困难,可部 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为今后联网创造条件。 8.1.3森林公园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3.1避开中心景区、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 8.1.3.2不得影响原有植被的生长。植被配置设计时,应提出解决新植被与架空线路 矛盾的措施。 8.1.4需要采暖的各种建筑物或动物馆舍,宜采用集中供热,

8.2.1道路网设计原则 8.2.1.1道路布设必须满足森林旅游、护林防火、环境保护及森林公园职工生产、生 活等多方面的需要。 8.2.1.2公园内部道路可采用多种形式组成网络,并与外部道路合理衔接,沟通内外 部联系。有水运条件的地区,宜利用水上交通。 8.2.1.3公园内应充分合理利用现有道路,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尽量不占 或少占景观用地。 8.2.1.4公园内道路所经之处,两侧尽可能做到有景可观,使游人有步移景异之感, 防止单调平淡。 8.2.1.5道路线形应顺从自然,一般不进行大填大挖,尽量不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景 观。 8.2.1.6道路走行位置不得穿过有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危险的地质不良地段。 8.2.1.7应根据森林公园的规模、各功能分区的活动内容、环境容量、运营量、服务 性质和管理需要,综合确定道路建设标准和建设密度。 8.2.1.8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 (2)创造连续展示风景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 (3)路的转折、衔接流畅,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8.2.2森林公园内主要道路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通向建筑集中地区的园路应有 环行路或回车场地。通行养护管理机械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应。生产管 理专用道路不应与主要游览道路交叉。 8.2.3森林公园旅游区内应尽量避免有地方交通运输公路通过。必须通过时应在公 路两侧设置30~50m宽的防护林带,并在适当位置设置生境通道。

8.2.4道路分类与技术标准

外部干线按相应的国家公路等级进行设计。内部干线路基宽度一般按5.0~7.0m进 行设计,其纵坡不得大于9%,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30m。 8.2.4.3支线:森林公园内通往各功能分区、景区的道路。支线路基宽度一般按 3.0~5.0m进行设计,其纵坡不得大于13%,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8.2.4.4人行道:森林公园内通往景点、景物供游人步行游览观光的道路。可根据自 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人行道宽度一般按1.0~3.0进行设计, 不设阶梯的人行道纵坡宜小于18%。 8.2.5森林公园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和当地筑路材料合理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 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 8.2.6道路网设计内容,包括图面布线,起迄点、走行方位、中间控制点、道路里 程和建设标准的确定等。 8.2.7森林公园设置架空索道,不得破坏或影响公园景观和自然环境。架空索道工 程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8.2.8森林公园出入口附近需要设置集散广场、停车场时,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 设计。

8.4.1森林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本着节约能 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进行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维护管理方便。 8.4.2森林公园供电容量设计,应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 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 8.4.3供电电源应充分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当无现有电源可以利用或利用现 有电源不经济合理时,方可考虑自备电源。在水力或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可优先考 虑自建小型水力或风力发电站。 8.4.4供电方案应运行可靠,简单灵活,方便维修、技术先进、经济适用。 8.4.5供电电压应以地区电压等级为准。自建电厂(站)时,必须采用国家标准电

压等级。 8.4.6用电负荷计算,一般采用“单位指标法”和“需用系数法”。 8.4.7变(配)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8.4.7.1输电距离短,接近符合中心; 8.4.7.2便于电压质量的提高和线路的引入、引出; 8.4.7.3地质稳定安全的地区; 8.4.7.4不受积水或洪水淹没的威胁; 8.4.7.5不影响临近设施; 8.4.7.6不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园景观。 8.4.8用电符合较小而又分散的地区,宜采用独立变电所或杆上变压器。在变电所 和变压器的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8.4.9当电力负荷所引起的电压波动值超过照明或其他用电设施电压质量要求时, 应分别设置动力和照明变压器。 8.4.10供电线路敷设,一般不应采用架空线路。必须采用时,线路应尽量沿路布设 避开中心景区和主要景点,尽可能不跨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高压线路不得穿越动 物集中活动区。 8.4.11供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用电负荷计算,供电等级、电源及供电方式确定, 变(配)电所设置,供电线路布设等。 8.4.12森林公园供电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8.5.1森林公园的供热工程,应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省投资、满足需要、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8.5.2森林公园的热源选择应首先考虑余热的利用。其供热方式应以区域集中供热 为主,一般不采取分散供热的方式。 8.5.3森林公园以及公共民用建筑的热负荷,一般采用热指标计算。当缺少有关资 料时,可根据实地调查或比照类似的企业加以确定。 8.5.4供热管网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地形、土壤、地下水等各种因素,通过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对于温度不超过120℃的热水采暖管网,应优先选用直埋敷设的方 案。 8.5.5森林公园公用与民用建筑采暖热媒,应优先选用高温水或温水。 8.5.6供热应优先选择热值高、污染小的燃料。集中供热锅炉产生的废渣、废水、 烟尘,必须按工业“三废”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和排放。 8.5.7供热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热负荷计算,供热方案确定,热平面布置,锅炉房 主要参数确定等。 8.5.8森林公园供热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8.6.1通信包括电信和邮政两部分。森林公园的出通信工程,应根据其经营布局、 用户数量、开发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统筹设计,组成完整、统一的通信网络 8.6.2电信 8.6.2.1森林公园的电信工程,应以有线为主,有线与无线相结合。 8.6.2.2电信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森林公园电信系统必须与外部联网:

(2)电信网点的设置必须便于开发建设、旅游服务和保管管理等活动的开展; (3)设备选型应简易方便,功能可靠; (4)设施坚固适用,工程量小,投资少。 8.6.3邮政 3.6.3.1森林公园应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邮政业务。 8.6.3.2邮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邮政网点的设置应方便职工生活,满足游客要求,便于邮递传送; (2)邮政设施宜起到点景、美景的作用; (3)邮政设施建设工程量小、投资少。 8.6.4森林公园的通信应利用地方现有通信网络。园址宜根据通信业务量设邮电局 (所)或通信中心,各功能分区、景区、景点可设邮筒和分机。 8.6.5有线通信一般采用光缆或架空明线。临时性和防火通信,可采用无线通信。 8.6.6通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选定,通信方式确定佛山市海八路某立交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线路布设、设施设备选 型等。 8.6.7森林公园通信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8.7.1森林公园的有线广播,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在游人相对集中的地区。 8.7.2在当地电视覆盖不到或不能满意收看电视广播的地方,可考虑建立电视差转 台。 8.7.3森林公园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9设计文件组成 9.1一般规定 9.1.1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9.1.2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范9.2、9.3、9.4的规定。 9.2设计说明书 9.2.1森林公园设计说明书,包括总体设计说明书和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 9.2.2总体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节历史沿革

9设计文件组成 9.1一般规定 9.1.1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9.1.2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规范9.2、9.3、9.4的规定, 9.2设计说明书 9.2.1森林公园设计说明书,包括总体设计说明书和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 9.2.2总体设计说明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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