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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网综合排列市政管网综合排列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多种管线的合理布局与统筹规划。其目的是通过科学设计和优化管理,实现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行、高效利用及可持续发展,同时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在现代城市发展中,市政管网综合排列需要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的原则。首先,要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确保管线布置与城市发展目标一致。其次,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BIM技术),对地下空间进行三维建模,避免管线交叉冲突,提高施工效率并降低后期维护成本。此外,还需注重环保与节能,例如推广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管道等绿色设施,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为保障管网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通过定期巡查、智能监测以及应急响应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管网故障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总之,科学合理的市政管网综合排列不仅能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还能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市政管线的综合规划与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道路下的市政管线也日益复杂。由于各市政管线未能和道路同步施工,城市道路二次开挖现象非常严重,不但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也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如何宏观控制及管理这些市政管线一直是困扰设计单位及业主的难题。 国外及国内某些城市利用综合管沟来解决这一难题。这种做法对交通特别繁忙、不允许随时开挖及地下空间特别狭小路段尤其有利,但是综合管沟也有弊端:一次性投资大,各管线的 主管单位不同而很难协调,管沟内部的通风、防火、排水等问题很难妥善处理且其断面尺寸也很难预测。鉴于以上问题及结合南方城市的特点,作者认为在一般城市道路下可不设管沟,而是通过合理安排管位、合理控制管线标高、性质类同管线做成小管沟等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1 3种道路形式的管位布置
目前城市道路较典型的有3种(24m、42m和60m宽),其中24m宽道路只有车行道和人行道,无快、慢车道之分;而42m宽道路有快、慢车道及人行道之分;60m宽道路分快、慢车道及人行道,且中间分隔带较宽。《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89)(以下简称《规范》)规定: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超过50m的道路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笔者通过工程实践及进行经济比较后建议45m以下道路不必分两侧设给水及燃气管线,这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管线数量,另一方面分两侧设给水及燃气管线虽然避免了管道横穿道路,使街坊预留管投资减少,但却造成主管投资增加,其综合造价至少增加20%,同时使管道的管理维修负担增加。因此,前两种形式道路宜单侧布置管线,而后一种形式道路应采用双管线布置。 1.1 24m宽道路 24m宽道路的管位布置见图1。
由于雨、污水管管径较大且埋深较深,故将其布置于车行道下,又遵循江南一带城市的习惯做法(雨水管布置于道路的西、北侧,污水管布置于道路的东、南侧),将雨水管定位于离道路中心线西、北侧2.0m的位置,而污水管设置于离道路中心线东、南侧2.0m的位置。给水管管径小、埋深浅且是压力管道,检修频率高,一般设于人行道下且便于消火栓的设置,因此将给水管布置于距人行道侧2.0m的位置。由于通讯公司较多,又有各自的电信管,若各走各的管位势必使管线综合规划与管理更为复杂。笔者通过借鉴某些工程实践经验认为,既然电讯管及有线电视管线均为传输信号之用,埋深均较浅,因此将所有电讯管和有 线电视做成小管沟形式,见图2。
设计综合电讯管沟前,各电信及有线电视主管部门应协调好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并预测各部门所需孔数。若4孔数不够则可将管沟加大尺寸,但一般将管沟宽度控制在1.5m以内( 含基础宽度)以便控制管位,管沟深控制在0.60m以内(含基础深),管沟覆土按规范取0.70m,这样电讯管沟深<1.30m。考虑到管线施工时相互影响,电讯管沟与其他管线水平净距离至少为2.0m。南方城市热力管较少,一般将其高架设置,但现在普遍认为高架设置不甚美观,因此将热力管除过交叉路口埋设于地下外,其他均转为地面敷设(道路绿化分隔带下)。热力管离地面净距以满足管道基础和保温施工要求为原则,其两侧种植低矮灌木以改善观感,这样既不妨碍美观又便于热力管的检修、维护。由此可见,24m宽道路由于没有绿化分隔带,设热力管较为勉强,一般避免在该路下设置。煤气管及电力管沟均设于人行道下,为了避免煤气管泄漏与电火花接触引起火灾,此两种管线应设在不同侧人行道下。 1.2 42 m宽道路 4 m宽道路布置见图3。
这种道路一般为景观道路,两旁建筑均后退道路红线一定距离,而将该范围用作绿化带。《规范》要求这种道路的给水、排水、燃气采用双管线布置。 以上管位布置均针对沥青路面而言,若路面为水泥板块白色路面,为了避免破坏板块的整体性和板块受力时造成应力集中而使板块出现裂缝,将检查井布置在板块正中或齐缝式布置来 适当调整管位。
合理安排好各管线平面位置后还应合理控制各管线高程。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煤气管、给水管、热力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沟)一般深为1.2m左右,电讯管沟深为1.3m,因此将煤气管、给水管覆土控制在1.4m左右,而将雨、污水管覆土控制在1.5m左右,即可在高程上使各管线基本相互错开。若管线在高程上相碰,则遵守“压力管让重力管、小管径让大管径、支管让干管”的原则。
《规范》规定,一般市政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为0.15m,个别管线如电力管沟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为0.50m,这在实际工程操作时很难做到。一般管线净距>0时即可施工,《上海市排水管道通用图》在排水管道之间净距大于零且小于管道基础厚度的情况下采用管道混凝土方包加固,因此在市政管线综合规划时,除电力管线同热力及燃气管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争取控制在0.5m外经济区后潮沟河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他管线综合规划时的管线最小垂直净距>0即可。在实际工程设计或施工时有些管线很难避开,如雨、污管线因受各因素制约而无法相互错开则做成交叉井形式,将污水管线直接穿过交叉井,而雨水管线在井中断开(见图5)。
对于小管径压力管线与重力管线交叉无法避开时,可采用4个45°弯头绕开(见图6)。
若该压力管为给水管且从重力管上方走行而覆土不够时,可从排水管下方走,但给水管须做钢套管以免水质污染。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设计仅仅是基础和前提条件,更重要的是规范管理。笔者认为,每座城市都应设立地下管线管理部门,该部门有规划地下管线的权力,各管线施工前均应由该部门进行管线综合并得到该部门的批准,施工后必须由该部门来验收,由该部门掌握地下管线的资料等,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地布置好城市道路下错综复杂的各种管网,并力争使新建道路的地下管线施工同道路建设一次完成,已建道路须增设地下管线时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尽量避免频繁破路的现象,为管线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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