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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年)》《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年)》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旨在推动金属尾矿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矿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该规划结合了中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状况,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规划的核心目标是到2015年显著提高金属尾矿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尾矿堆存对土地和环境的压力。具体而言,规划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使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并逐步减少新增尾矿量。同时,规划还强调要加强对历史遗留尾矿库的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六盘山市政污水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如尾矿制备建筑材料、充填采矿等;二是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三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四是强化监管,严格控制新建矿山项目的尾矿排放标准,确保资源高效利用。
此外,《规划》还注重推动跨行业合作,将尾矿资源化利用与建材、化工、环保等领域相结合,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总体来看,《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年)》为中国矿业行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对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8. 尾矿低成本生产建筑砌块技术
9. 尾矿高效回填采空区技术
10. 尾矿胶结充填采矿技术
11. 尾矿农用技术
研究尾矿大规模农用过程中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尾矿农用过程中与其他植物营养组分协同作用关键技术。攻克尾矿农用成套装备关键技术。
12. 尾矿库闭库后的高效复垦技术
1. 尾矿中有价金属及其它高值组分的回收
2. 尾矿整体利用生产建筑材料
3. 尾矿充填采空区及露天矿坑
本规划重点项目约500-700个,总投资约540亿元。
(一)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统计与评价能力建设
1、建立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和报表制度。建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建立起尾矿的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体系,建立尾矿排放、贮存及资源综合利用状况公报制度。重点掌握不同行业、不同特点的尾矿产生、贮存、排放情况和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利用途径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为尾矿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期开展和分阶段重点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开展金属尾矿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工作,为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建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系统和评价机构。针对尾矿信息的复杂性、海量性、异质性、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特点,采用系统设计方法,通过过程控制、数据驱动、层次分析等技术手段,研究构建集尾矿库信息管理、综合利用安全评价、综合利用方法和方案选择于一体的尾矿综合利用评价决策支持系统,对尾矿的资源性、综合利用的经济性、合理性、安全性和环境生态友好进行综合评价。
(二)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1.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尾矿综合利用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尾矿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将符合标准的、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的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拉动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的消费市场;进一步体现“生产者责任制”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企业按照规定足额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加强尾矿库治理及环境修复。
2.启动尾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分别选择若干个资源濒临枯竭的大型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大型矿山集中区域、尾矿库安全闭库后复垦已经有较好基础的矿山作为示范项目,进行复垦级别及高附加值大宗利用技术应用试点,国家从财政现有资金渠道、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4.建立尾矿减排责任制体系。对于已经建成的矿山,其尾矿新增贮存量增幅要逐年降低;对于新建矿山企业,其尾矿的综合利用率应大于20%;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做到尾矿综合利用与矿山开采和生态恢复“三同时”。鼓励将尾矿减排的任务纳入对企业绩效的考核;对于尾矿产出集中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将尾矿减排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
5.出台尾矿库闭库后的复垦强制性措施,研究出台对于新建尾矿库征用土地更严格的限制措施和对消纳尾矿后腾空土地及复垦后所增加土地资源的优惠使用政策。
(三)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的前瞻性、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建立尾矿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体系
1.以源头控制为导向,将尾矿综合利用若干基础科学问题纳入国家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范畴。夯实尾矿综合利用中的理论基础与技术基础联投水乡小镇二期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我国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
2.通过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渠道,加大对制约我国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的基础理论问题、原始创新问题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尾矿综合利用科技支撑体系。
(四)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加强立法,明确尾矿产生企业的责任、义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批制度,防止短期行为及其他不良后果。加大环境监督力度,防止二次污染。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推动规划的实施。地方主管部门应制定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对于限制开采矿种的尾矿中提取的金属量应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总规模进行统筹考虑,再确定开发利用方向。
(五)加强宣传,提高尾矿综合利用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有关尾矿综合利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知识,转变企业生产观念,提高尾矿综合利用意识。对尾矿综合利用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大力宣传医院综合大楼暖通施工方案,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
(六)加大国内外交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