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2-19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

CJJ12-19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799.46K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421770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CJJ12-19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

CJJ1219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是中国城市燃气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如燃气灶、热水器等)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该规范适用于城镇居民家庭中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与验收,对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CJJ121999注重细节,强调安全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为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尽管该标准可能已被后续版本替代(如CJJ122013),但其核心理念仍对现代燃气器具安装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7.排气筒顶端必须安装有效的防风、雨、雪的风帽,其位置 不应处于风压带内

3.2.9安装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的室内给气口和换气口

寿光市新兴东街改造工程监理交底内容3.2.10风机在燃具外的半密闭强制排气式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

1.风机停转时应能自动切断燃具燃气供给,而风机恢复运转 时不应放出未燃烧的燃气;风机排烟能力应能克服排气筒阻力和 风压,并应是燃具理论烟气量的2倍以上;强制排气式燃具排气 管风帽可安装在风压带内。 2.排气管直径、长度、弯头数应在确保排气能力范围内选用。 风帽应是配套产品,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排气管上应有防脱、防 漏措施。 3.排气管穿墙部位与墙间的间隙应密封,不得使烟气回流入 室内。 4.给气口的面积应大于排气管断面积,但利用门、窗间隙给 气时应按附录A计算开口面积。

气管风帽的材料及给气口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第3.2.10条1~4款 的规定。

3.3.1密闭式自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

3.3.1密闭式自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形式可分为: 1.壁装式:装在建筑物的外墙壁上,分短的给排气筒和延长 型给排气筒两种类型。 2.专用室式:装在开式外廊或阳台的专用室内(隔间内)。 3.公用给排气烟道式:装在U形或倒个形烟道上。 3.3.2密闭式强制给排气燃具的安装型式可分为:

1.壁装式:装在建筑物的外墙壁上,分落地安装和壁挂安装 两种类型(短的和延长型给排气管两种)。 2.凹陷处安装式:装在开式外廊的凹陷处的专用室内(隔 间内)。

3.3.3密闭式燃具给排气部件应采用燃具配套的部件,并按

3.3.3密闭式燃具给排气部件应采用燃具配套的部件,并按说明 书安装,检查维修应方便

1.给排气风帽应安装在充分开的室外,也可安装在不滞留 烟气的敞开走廊或敲开阳台上:当有障碍时,应装在风产生的气 流和风压差不妨碍燃烧的地点。 2.在给排气风帽两侧、上下方距离1.5m之内有突出物时,或 距离不足1.5m的凹陷处,均不应安装燃具风帽。 3.给排气风帽上方有突起物或屋檐时,风帽与之距离应大于 250mm;檐下垂时,风帽距垂檐距离应大于100mm。上檐为可燃 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部位时,风帽与周围的距离应符 合本规程第4.3.2条的规定。 4.下方有障碍物(地面或地基)时,给排气风帽距地面或地 基面的距离应大于150mm。 5.给排气风帽侧方有障碍物时,与障碍物间距离应符合表 3.3.4的规定。 在同一高度上安装两台燃具时,两个风帽的净距应大于 300mm。

表3.3.4 给排气风帽与侧方障碍物间的距离(mm)

6.给排气风帽前方150mm内不应有墙等障碍物,给排气风 帽前方不宜有同等高度的障碍物(半截高度围墙)。 7.给排气风帽应与燃具配套使用,其形状和结构均不得

改动。 8.给排气筒穿墙处应密封,不得使烟气流入室内。 9.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口应伸出到墙外。 10.给排气风帽周围不得安装妨碍通风的设施。 11.在积雪地区安装时,安装地点应采取防雪措施。 3.3.5强制给排气式燃具给排气管、给排气风帽的安装应符合下 列要求: 1.给排气部位形状不应妨碍燃烧,并确保必要的风量。 2.给排气管延长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前端应接风帽:给 排气管连接处应牢固。 3.给排气风帽应装在开的室外空间,也可安装在不滞留烟 气的开走廊或开阳台上。 4.给排气风帽周围应无突起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保 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 5.给排气风帽的给排气部位距建筑物上檐应大于250mm; 檐下垂时,风帽上端距檐下端的距离应大于100mm。 6.当上方障碍物是以可燃材料、难燃烧材料装修时,风帽与 其距离应符合本规程第4.3.2条的规定。 7.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部件,其形状和结构不得改变。 8.给排气管安装应向室外稍倾斜,雨水不得进入燃具。 9.给排气管连接处不应漏烟气,应有防脱、防漏措施。 10.给排气管的穿墙部位应密封,烟气不得流入室内。

T形烟道,应考虑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的风压带分布,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公用烟道的截面积和形状应能保证密闭式燃具的正常燃 烧。 2.U形烟道的给气道和排气道,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其 截面积均应大于按式(3.3.6)求出的数值。

A=0.9458XZ·k

公用给排气烟道的截面系数

程连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3.U形和倒个形的垂直烟道的长宽之比应小于1:1.4。 4.在一个烟道上安装双系列燃具时(2台燃具对称安装),其 烟道截面积应是单系列截面积的2倍以上。 5.烟道内壁有突起物时,计算烟道截面积时应减去突起物面 积。燃具应安装在没有突起物的一侧。 6.U形烟道的排气道和倒T形烟道的垂直烟道的材料,应采 用不可燃、耐热、耐腐蚀的材料制成。 7.烟道的结构不应影响燃具的燃烧性能。 8.屋顶排烟口与最顶层安装燃具的排烟开口部位垂直净距 应大于3m。安装在同一烟道上的两个燃具排烟开口部位的垂直净 距应大于0.8m。 9.安装在公用烟道上的燃具给排气风帽应是燃具配套的风 帽,安装时不得改变风帽的形状和构造。给排气风帽必须伸出到 烟道内壁平面外40~50mm。安装公用烟道式专用风帽时必须使 用金属框架。 10.给排气筒穿墙时,给排气筒与墙壁之间,不得有使排气回 流入室内的间隙。 11.公用烟道顶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烟道顶部结构应能防雨,且积雪不会堵塞开口部位; 2)烟道顶部装有百叶窗时,应保证有效的开口面积 3)烟道顶部应设金属防护网,金属网眼的大小应保证16mm 直径的球不会进入。 12.U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U形烟道的顶部给气口和排气口的位置应保证风压平衡: 当给气口和排气口不能设计在两个平面上时,也可设在一个平面 内,但给气口或排气口的有效面积应取烟道面积的2倍以上; 2)烟道底部结构应使通风阻力最小,U形转弯处的空间高度 (距底高度),圆形烟道,取直径的2倍;方形烟道,取两边长之 和:对阻力较小的烟道,可取烟道截面积上长边的1.5倍; 3)烟道底部严禁安装燃具; 4)烟道底部应有存水和排水的地方,应有清扫口。 13。倒T形烟道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烟道的顶部位置应避开相邻楼房的风压带,其形状应能使 各方向的风都能使烟道产生抽力; 2)烟道底部的给气口应使风压保持平衡,给气口应分别设在 建筑物的两对面,并用水平烟道连接起来,与垂直烟道组成倒T 形烟道;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连接的水平烟道的截面积;给 气口应设在建筑物相对两面高于建筑地表1m以上地方; 3)水平烟道有效截面积应是连接全部垂直烟道面积总和的2 倍以上 4)垂直烟道底部应设放水弯管和清扫孔

1.给气口应在建筑物外墙四面墙上均匀布置,相对面的开口 面积应相等; 2.建筑物相邻面的有效开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截面 积之和的2倍; 3.建筑物长边上设置的给气口面积之和应大于垂直烟道面 积的总和。

二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3.3.8高架楼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给气口向四方敲开,各方面给气口的截面积,应大于垂直 烟道的截面积: 2.垂直烟道的下方应有排水设施

2.垂直烟道的下方应有排水设施。 3.3.9网络型公用给排气烟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网络型烟道在建筑物的四个墙面上都应设有水平烟道,并 且其中一个应是联络烟道; 2.联络烟道截面积应是其中最大水平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 3.联络烟道两端不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 的垂直烟道截面积2倍以上; 4.联络烟道开时,水平烟道截面积应是水平烟道上垂直烟 道截面积1.5倍以上; 5.各给气口有效截面积应大于相应的水平烟道截面积或联 络烟道截面积。 3.3.10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安装的燃具使用的燃料比空气重 时,烟道应有防止燃气泄漏的措施。 3.3.11公用给排气烟道应是燃具专用的,不应作换气道、通风 道使用。

3.3.12安装在公用给排气烟道上的燃具应是允许在公用给

主忍共日女衣2式力寸 1.固定安装:安装在室外的地坪上(落地式安装)。 2.壁挂式安装:安装在室外建筑物的墙上。 3.走廊安装:安装在开式走廊的凹陷处。 4.走廊专用室处安装:安装在开式走廊的专用室内(隔间 内)。 5.镶嵌安装:安装在外墙的凹陷处

3.4.2燃具周围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给排气口周围应无妨碍燃烧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 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 2.室外燃具应安装在不会产生强涡流的室外开空间。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方案3.4.2燃具周围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3.4.2燃具周围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给排气口周围应无妨碍燃烧的障碍物:当有障碍物时,应 保证烟气不会流入给气口。 2.室外燃具应安装在不会产生强涡流的室外开空间。

星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1.1燃具和排气筒与周围建筑和设备之间应有相应的防火安 全间距。

4.1.2安装燃具的部位应是由不可燃材料建造。 4.1.3当安装燃具的部位是可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时,应采用金属 防热板隔热,防热板与墙面距离应大于10mm。 4.1.4除特殊设计的组合式燃具外,对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 修的部位不应采用镶入式安装形式。 4.1.5燃具与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得 小于表41.5中的数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表中半括号前数字 与下列规定的项序号相对应):

防热板隔热db11t 1975-2022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防热板与墙面距离应大于10mm。 4.1.4除特殊设计的组合式燃具外,对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 修的部位不应采用镶入式安装形式。

4.1.5燃具与以可燃材料、难燃材料装修的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得

小于表41.5中的数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表中半括号前数字 与下列规定的项序号相对应):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