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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暖通设计规范空调暖通设计规范是指导建筑内空气调节与通风系统设计、安装和运行的重要技术标准。它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及气流分布达到舒适性或工艺要求,同时满足节能、环保和安全目标。以下是关于空调暖通设计规范的简要介绍:
空调暖通(HVAC,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负荷计算,需根据建筑用途、地理位置、围护结构性能等因素精确计算冷热负荷,以确定设备选型和系统规模。其次是气流组织设计,合理布置送回风口位置,保证室内气流均匀分布,避免出现死角或过热过冷区域。再者是管道设计,包括风管、水管的材料选择、尺寸确定以及保温措施,确保系统运行效率和减少能量损失。
此外,规范还强调节能与环保的重要性,要求采用高效能设备、优化控制策略,并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例如,利用热回收装置提高能源利用率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音、低排放的产品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对于特殊场所如医院、实验室等,则有更严格的规定,以保障特定功能需求和人员健康安全。
总之,遵循空调暖通设计规范不仅能提升建筑内环境质量,还能实现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为用户提供一个既舒适又健康的室内空间。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师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灵活运用相关规范,创造最佳方案。
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长,概率性强,更具有代表性,有助于将各地的气象参数相对地稳定下来,为此有的国家统计年份采用30~50年。目前我国大部分台站都有30年以上完整的气象资料。统计结果表明,统计10年、20年和30年的数值是有差别的,但一般差别不是太大。如仅统计1年或几年,则偶然性太大、数据可靠性差。因此,条文中推荐采用30年,至少不低于10年,否则应通过调研、测试并与有长期观测记录的邻近台站作比较,必要时,应请气象部门进行订正。
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沿用原规范第2.2.18条。
考虑到山区气候条件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强调了当与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时,要特别注意小气候的影响,注意气候条件的相似性。
确定太阳辐射照度的基本原则。沿用原规范第2.3.1条。
本规范所给出的太阳辐射照度值,是根据地理纬度和7月大气透明度,并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应用有关太阳辐射的研究成果,通过计算确定的。
关于计算太阳辐射照度的基础数据及其确定方法。这里所说的基础数据,是指垂直于太阳光线的表面上的直接辐射照度S和水平面上的总辐射照度Q。原规范的基础数据是基于观测记录用逐时的S和Q值,采用近十年中每年6月至9月内舍去15~20个高峰值的较大值的历年平均值。实践证明,这一统计方法虽然较为繁琐,但它所确定的基础数据的量值,已为大家所接受。本规范参照这一量值,根据我国有关太阳辐射的研究中给出的不同大气透明度和不同太阳高度角下的S和Q值,按照不同纬度、不同时刻(6~18时)的太阳高度角用内插法确定的。
垂直面和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沿用原规范第2.3.2条。
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的:
式中:—— 各朝向垂直面上的太阳总辐射照度(W/m2);
—— 水平面上的太阳总辐射照度(W/m2);
—— 各朝向垂直面的直接辐射照度(W/m2);
—— 水平面的直接辐射照度(W/m2);
—— 散射辐射照度(W/m2);
—— 地面反射辐射照度(W/m2)。
各纬度带和各大气透明度等级的计算结果列于本规范附录A一。
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沿用原规范第2.3.3条。
根据有关资料,将3mm厚的普通平板玻璃定义为标准玻璃。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的:
式中:—— 各朝向垂直面和水平面透过标准窗玻璃的直接辐射照度(W/m2);
—— 太阳直接辐射入射率;
—— 透过各朝向垂直面标准窗玻璃的散射辐射照度(W/m2);
—— 透过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散射辐射照度(W/m2);
—— 太阳散射辐射入射率;
各纬度带和各大气透明度等级的计算结果列于本规范附录B二。
当地计算大气透明度等级的确定。沿用原规范第2.3.4条。
为了按本规范附录A一和附录B二查取当地的太阳辐射照度值,需要确定当地的计算大气透明度等级,为此,本条给出了根据当地大气压力确定大气透明度的等级,见表3.3.4,并在本规范附录C三中给出了夏季空调用的计算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选择采暖方式的原则。新增条文。
随着社会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根据当前各城市供热、供气、供电以及所处地区气象条件、生活习惯等的不同情况,采暖可以有很多方式。如何选定合理的采暖方式,达到技术经济最优化,是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的。这是因为各地能源结构、价格均不同,经济实力也存在较大差异,还要受到环保、卫生、安全等多方面的制约。而以上各种因素并非固定不变,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一个大、中型工程项目一般有几年周期,在这期间随着能源市场的变化而更改原来的采暖方式也是完全可能的。在初步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宜采用集中采暖的地区。新增条文。
这类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全部,河南(许昌以北)、陕西(西安以北)、甘肃(天水以北)等省的大部分,以及江苏(淮阴以北)、安徽(宿县以北)、四川(川西)等省的一小部分,此外还有某些省份的高寒山区,如贵州的威宁、云南的中甸等,其全部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70%。
宜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新增条文。
本条是根据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制订的维护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生活最基本要求的规范性条文。对条文中规定地区的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建筑,宜考虑设置集中采暖。而对于其他地区、其他类型建筑,是否需要采暖、采用什么方式采暖等,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89天的地区包括上海,江苏的南京、南通、武进、无锡、苏州,浙江的杭州,安徽的合肥、蚌埠、六安、芜湖、河南的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信阳,湖北的光化、武汉、江陵,贵州的毕节、水城,云南的昭通,陕西的汉中,甘肃的武都等。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的地区包括浙江的宁波、金华、衢州,安徽的安庆、屯溪,江西的南昌、上饶、萍乡,湖北的宜昌、恩施、黄石,湖南的长沙、岳阳、常德、株州、芷江、邵阳、零陵,四川的成都,贵州的贵阳、遵义、安顺、独山,云南的丽江,陕西的安康等。
这两类地区的总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5%。
采暖室外气象参数的确定。新增条文。
采暖的气象参数,不可盲目套用临近城市的气象资料。这是因为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复杂,特别是在山区更不能忽视由于地形、高差等对局部气候造成的影响。因此,应根据本规范第3.2节的有关规定按当地近30年的气象资料进行计算确定。也可参照由国家暖通规范管理组和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根据近30年气象资料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计算整理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气象资料集》选用。
成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奥晶科技非球面镜头主体厂房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值班采暖的规定。沿用原规范第3.1.1条。
规定本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水管及其他用水设备等发生冻结的现象。当然,如果利用房间的蓄热量或采用改变热媒参数的质调节以及间歇运行等方式能使室温达到5℃时,也可不设单独的值班采暖。
设置局部采暖和取暖室的规定。沿用原规范第3.1.2条。
当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设置使整个房间都达到某一温度要求的全面采暖是不经济的,仅在固定的工作地点设置局部采暖即可满足要求。有时厂房中无固定的工作地点,设置与办公室或休息室相结合的取暖室,对改善劳动条件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故作了如条文中的有关规定。
4.1.7~4.1.10 关于采暖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阻的规定。沿用原规范第3.1.3、3.1.6条,修改原规范第 3.1.4、3.1.5条。4.1.8条为强制条文。
本规范第4.1.7条明确规定,设置全面采暖的建筑物金丽温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顶、地面及门窗等)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即通过对初投资、运行费用和燃料消耗等的全面分析,按经济传热阻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的建筑热工设计。国内有关部门基于建筑节能的要求制定的标准、措施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等,应在设计中贯彻执行。
本规范第4.1.8条规定了确定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的计算公式,它是基于下列原则制定的:对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最大传热系数及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加以限制;使围护结构内表面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产生凝结水,同时保障人体不致因受冷表面影响而产生不舒适感。
本规范第4.1.9条规定了根据建筑物围护结构热惰性D值的大小不同,所应分别采用的四种类型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的取值方法。按照这一方法,不仅能保证围护结构内表面不产生结露现象,而且将围护结构的热稳定性与室外气温的变化规律紧密地结合起来,使D值较小(抗室外温度波动能力较差)的围护结构,具有较大的传热阻;使D值较大(抗室外温度波动能力较强)的围护结构,具有较小的传热阻。这些传热阻不同的围护结构,不论D值大小,不仅在各自的室外计算温度条件下,其内表面温度都能满足要求,而且当室外温度偏离计算温度乃至降低到当地最低日平均温度时,围护结构内表面的温降也不会超过1℃。也就是说,这些不同类型的围护结构,其内表面最低温度将达到大体相同的水平。对于热稳定性最差的Ⅳ类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不是采用累年极端最低温度,而是采用累计最低日平均温度(二者相差5~10℃);对于热稳定性较好的Ⅰ类围护结构,采用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其值相当于寒冷期连续最冷十天左右的平均温度;对于热稳定性处于Ⅰ、Ⅳ类中间的Ⅱ、Ⅲ类围护结构,则利用Ⅰ、Ⅳ类计算温度即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和最低日平均温度并采用调整权值的方式计算确定,不但气象资料的统计工作可以简化而且也便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