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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工艺人工挖土是一种传统的施工方法,主要依靠人力使用简单工具(如铁锹、镐头、锄头等)进行土壤开挖。这种方法历史悠久,适用于小型工程或机械化设备难以进入的区域。以下是人工挖土工艺的简要介绍:
人工挖土通常用于基础工程、沟槽挖掘和地形修整等领域。在施工前,需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了解土壤性质、地下水位及周边环境,以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工人根据设计标高和边坡要求,逐步将土壤移除,并将挖出的土方运至指定堆放点。
人工挖土的优点在于灵活性强,适合复杂地形或狭窄空间作业,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同时,由于不依赖机械设备,成本相对较低。然而,这种方法效率较低,劳动强度大,且对工人的技术和经验有一定要求。此外,在湿软土层或深基坑中作业时,需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支撑结构以防坍塌。
尽管现代机械化的普及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但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凌源市盛世华城a区1#楼塔吊安拆施工方案,人工挖土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通过合理组织和管理,人工挖土可以实现高质量的施工效果,满足不同工程需求。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l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hao。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坑(槽)底基土质量钎探检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砂:一般中砂。
2.1.2 主要机具:
2.1.2.1 人工打钎:一般钢钎,用直径φ22~25mm的钢筋制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1.8~2.0m;8~10磅大锤。
2.2.2.2 机械打钎:轻便触探器(北京地区规定必用)。
2.2 作业条件:
2.2.1 基土已挖至基坑(槽)底设计标高,表面应平整,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要合理地安排钎探顺序,防止错打或漏打。
2.2.4 钎杆上预先划好30cm横线。
放钎点线 → 就位打钎 拔钎 灌砂
↓ ↓
记录锤击数 检查孔深
3.2 按钎探孔位置平面布置图放线;孔位钉上小木桩或洒上白灰点。
3.3 就位打钎
3.3.1 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一般为50~70crn,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3.3.2 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会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c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3.5 拔钎:用麻绳或铅丝将钎杆绑好,留出活套,套内插入撬棍或铁管,利用杠杆原理,将钎拔出。每拔出一段将绳套往下移一段,依此类推,直至完全拔出为止。
3.6 移位:将钎杆或触探器搬到下一孔位,以便继续打钎。
3.7 灌砂:打完的钎孔,经过质量检查人员和有关工长检查孔深与记录无误后,即可进行灌砂。灌砂时,每填入30cm左右可用木棍或钢筋棒捣实一次。灌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孔打完或几孔打完后及时灌砂;另一种是每天打完后,统一灌砂一次。
槽宽 (cm) 间距 (m) 深度 (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 不浅于 短边
3.8 整理记录:按钎孔顺序编号工业建筑改造为方舱医院的建设运营技术指南(试行),将锤击数填入统一表格内。字迹要清楚,再经过打钎人员和技术员签字后归档。
3.9 冬、雨期施工:
3.9.1 基土受雨后,不得进行钎探。
3.9.2 基土在冬季钎探时,每打几孔后及时掀盖保温材料一次,不得大面积掀盖,以免基土受冻。
钎探深度必须符合要求,锤击数记录准确,不得作假。
南充化学工业园两桥一路引道便道专项施工方案 4.2 基本项目
4.2.1 钎位基本准确,探孔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