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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灯具主要技术条件应急灯具是一种在正常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并提供照明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医疗等场所。其主要技术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光源类型与性能应急灯具通常采用LED光源,因其具有高亮度、低能耗和长寿命的特点。光源的光通量、显色指数和色温需要满足特定环境的要求,如公共场所一般要求显色指数≥80,色温为4000K左右。
2.供电与转换时间应急灯具需配备可靠的备用电源,如锂电池或超级电容。当主电源中断时,灯具应在3秒内快速切换至应急状态,并确保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90分钟(国家标准GB179452010要求)。
3.防护等级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应急灯具的外壳需具备一定的防护能力。例如,在潮湿或粉尘较多的环境中,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以上;而在普通室内环境下,IP20即可满足需求。
4.充电与放电管理应急灯具的充电系统需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及短路保护功能,以延长电池寿命。同时,灯具应支持智能检测,定期自检电池状态和电路功能,确保应急状态下可靠运行。
5.光学设计与分布灯具的光学设计直接影响照明效果。应急灯具应采用合理的反光器或透镜,确保光线均匀分布,避免眩光和暗区。对于疏散指示灯,还需保证标识清晰可见,符合相关标准的照度要求。
6.耐久性与可靠性应急灯具需通过高温、低温、振动和湿热等环境试验,确保在各种恶劣条件下仍能正常工作。此外,灯具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大于5000小时。
7.智能化功能现代应急灯具逐渐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可与消防系统联动,实现远程监控、故障报警和自动测试等功能,提升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应急灯具的技术条件不仅涉及光源、电源和结构设计,还涵盖智能化和可靠性等方面,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灯具在紧急情况下的表现和使用寿命。
( 2 )集中应急电源的技术要求:
l )主要部件性能及要求 a )主要部件应采用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b )电池与充放电回路间及主电输人、主电输出支路、应急输出主路、支路均应加装熔断器或其它保护装置,其电流值应标示清晰。 c )电池可以采用密封免维护铅酸电池及其他密封免维护电池,但不得采用非密封类电池。 d )集中应急电源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32 ) 制造。 e )内部连线宜采用而温度不小于105 ℃ 的导线且接线牢固。
f )应急电源所在环境温度应为25 ℃ ,此条件下,内置部件工作表面温度不超过90℃ (包括主电、应急状态)。使用铅酸免维护电池时,周围(不触及电池)长期温度不超过30 ℃ ;使用镍福电池时不宜超过50 ℃ 。 2 )安全条件: a )主电输人端子与壳体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间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b )应急电源主电输入端与外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 HZ土1 % ,电压为1500V 土10%历时60s 士5s 的试验。应急灯具的外部带电端子〔 额定电压≤50V ( DC )〕 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 士1 %、电压为500V 土10 % ,历时60s 土5s 的试验。试验期间,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发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集中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3 )技术条件: a )集中应急电源或同一电源不同支路可根据不同负载方式选用不同电压等级,不同频率(即高频、中频、直流、50 Hz正弦波等)制式,不应采用方形波形式,以免对负载有不良影响。
m )每个供电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n )应急电源空载时应能自保,在超载20 %时能正常工柞,超载20 %时冷启动亦能顺利启动。 o )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12v 时,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应不大于12V ,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压。 p )应急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 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短路;
安全技术交底· 应急输出主线路及支路连接线的开路、短路;
· 应急控制回路的开路及短路; · 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q )对逆变50Hz 正弦波的应急电源如不说明限定负载条件,应在对全阻性、全感性、全容性负载之120 %均能顺利启动,且波形不应变形,频率不改变。 r )用于消防应急照明的集中应急电源,必须为按GB 17945-2000 标准设计及制造并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按此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执行其他消防电源标准及非消厦类电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