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隧道通风设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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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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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隧道通风设计标准》.docx

隧道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纵向通风的隧道内风速不应低于1.5m/s。

隧道设计纵向风速不宜大于10m/s。

隧道运营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用房、电缆通道等附属用房通风设计应符合表5.3.1要求:

地连墙导墙施工方案表 5.3.1 附属用房通风设计标准

当采用空调系统时,新风量每人不应少于30m³/h。

城市隧道洞口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

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一、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见表5.4.2。

表 5.4.2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城市隧道通风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隧道平纵指标、交通量、气象条件、经济、环保等因素。

城市隧道工程分级宜根据其封闭段长度和预测单洞年平均日交通量两个要素,按图6.1.1分为一、二、三、四、五5个等级。

图 6.1.1 城市隧道工程分级图

城市隧道内机械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级及以上城市隧道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人行隧道或人车混行隧道长度小于等于60m时,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隧道长度超过60m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隧道应有效利用交通通风力,当不能满足通风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城市隧道机械通风方式可按表6.2.1分类。

表 6.2.1 城市隧道机械通风方式的分类

五级城市隧道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三级和四级城市隧道宜采用全射流纵向通风方式。

一级和二级城市隧道宜采用半横向通风方式或组合通风方式。

城市隧道洞口污染物排放不满足环境大气指标要求时,宜采用污染物净化方式。

明挖暗埋城市隧道可采用竖向分散式自然通风方式设计。

长度大于3km的隧道宜对隧道温度进行计算,当不满足本标准第4.2.1条第3款的要求时,宜采取降温措施。

设有多处进、出口匝道的隧道,通风设计应考虑主线、匝道隧道气流间的相互影响。

城市隧道通风设计应考虑污染空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隧道洞口和通风井的允许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污染空气排放宜采用高风井集中排放,当实施困难时可采用竖向分散式自然排放、机械式分散排放或污染空气净化方式。

隧道进、出洞口建筑布置应考虑防止污染空气回流的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钻爆法隧道进、出洞口宜错位布置。

明挖暗埋隧道进、出洞口间宜设置分隔墙或种植绿植。分隔墙体宜结合遮光棚和景观绿化设计。

车辆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应按设计近远期预测交通量、交通组成、车辆状况,并结合汽车尾气限排标准进行计算,取其较大者作为设计取值。

城市隧道通风设计应根据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隧道总体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计算。

通风系统中,风机及交通通风力提供的风量和风压应满足需风量和克服通风阻力要求。

在标准大气压状态下,空气物理量可按表6.1.4取值,其他状态下的空气密度可按式(7.1.4)计算。

表 7.1.4 空气物理量

(7.1.4)

——通风计算点的空气密度(kg/m³);

——标准大气压状态下的空气密度(kg/m³);

——通风计算点夏季气温(K);

——通风计算点的海拔高程(m)。

沿程阻力系数及局部阻力系数应根据城市隧道或风道的断面当量直径和壁面粗糙度以及风道结构形状等取值,当为混凝土壁面时常用阻力系数可按表7.1.5取值。

表 7.1.5 常用阻力系数表

城市隧道计算交通量宜按各特征年预测交通量和城市隧道服务最大交通量分别计算交通量,取其最大需风量所对应的交通量作为计算交通量。

隧道预测交通量中含有新型环保车辆,其有害气体排放量宜单独计算。

设计需风量应取稀释CO、烟尘,NO2和隧道最小换气量所需风量的最大值,并不小于最小通风量,计算时应按行车速度10km/h一档分别进行计算。

稀释CO所需风量按公式(7.2.4)计算,隧道入口新风污染物浓度应考虑隧道洞外环境浓度和邻洞污染空气的影响。

(7.2.4)

式中:——隧道稀释CO需风量(m³/h);

——隧道内通车不同类型车辆数量;

——车辆CO单车排放量[g/(h·veh);

——隧道内污染物允许浓度标准(g/m³);

——隧道新风污染物浓度(g/m³)。

稀释NO2所需风量按公式(7.2.5)计算,隧道入口新风污染物浓度应考虑隧道洞外环境浓度和邻洞污染空气的影响。

(7.2.5)

式中:—— 隧道稀释NO2需风量(m³/h);

——隧道内通车不同类型车辆数量;

——车辆NO2单车排放量[g/(h·veh);

——隧道内污染物允许浓度标准(g/m³);

——隧道新风污染物浓度(g/m³)。

稀释烟尘所需风量按公式(7.2.6)计算,隧道入口新风污染物浓度应考虑隧道洞外环境浓度和邻洞污染空气的影响。

(7.2.6)

式中:——隧道稀释颗粒物需风量(m³/h);

——隧道内通车不同类型车辆数量;

——车辆颗粒物单车排放量[m²/(h·veh)];

式中:——隧道换气需风量(m³/h);

——隧道净空断面积(m²);

——隧道通风换气频率。

式中:——隧道换气需风量(m³/h);

——隧道换气风速,不应低于2.5m/s;

——隧道净空断面积(m²)。

式中:——小汽车和轻型车CO[g/(h·veh)]、NO2[g/(h·veh)]和颗粒物[m³/(h·veh)单车排放量,其中仅柴油车计算颗粒物;

——2018年小汽车、轻型车CO[g/(h·veh)、NO2[g/(h·veh)]和颗粒物[m²/(h·veh综合基准排放因子,见附录B;

——海拔修正因子,取1.0;

——年度修正因子,见附录B;

——区域修正因子,见附录B;

——车速(km/h);

——非排放颗粒物,该项仅计算颗粒物时采用,[mg/(km·veh)],见附录B。

式中:——重型柴油车CO[g/(h·veh)]、NO2[g/(h·veh)]和颗粒物[m²/(h·veh)]单车排放量;

——2018年重型柴油车 CO[g/(h·veh)]、NO2[g/(h·veh)]和颗粒物[m²/(h·veh]综合基准排放因子,见附录B;

——质量修正因子,见附录B。

隧道自然通风力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通风计算中,应将自然通风力作为隧道通风阻力考虑;当确定自然风作用引起的隧道内风速常年与隧道通风方向一致时,宜作为隧道通风动力考虑。

自然风作用引起的洞内风速宜根据气象调查资料、隧道长度、纵坡等确定;当未取得相关调查结果时,可取2.0~3.0m/s。

——隧道内自然通风力(N/m²);

——自然风作用引起的洞内风速(m/s);

——隧道入口局部阻力系数,按表6.1.5取值;

——隧道沿程阻力系数,按表6.1.5取值;

——隧道断面当量直径(m),;

——隧道净空断面积(m²);

——隧道断面周长(m)。

隧道交通通风力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隧道通风计算应针对具体工程的通风系统分析交通通风力。

单向交通时,交通通风力宜作为动力考虑;当工况车速小于设计风速时,交通通风力应作为阻力考虑。

双向交通时,交通通风力宜作为阻力考虑。

交通通风力应按设计速度以下各工况车速分别计算。

单洞双向城市隧道交通通风力可按式(7.4.2)计算:

——交通通风力(N/m²);

——隧道内与同向的车辆数(辆),

——隧道内与反向的车辆数(辆),

——隧道内与同向的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veh/h);

——隧道内与反向的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veh/h);

——隧道设计风速(m/s);

——与同向的各工况车速(m/s);

——与反向的各工况车速(m/s);

——隧道设计风量(m³/s);

——汽车等效阻抗面积(m²)。

(7.4.3)

——隧道内车辆数(辆),;

——各工况车速(m/s)。

——小型车正面投影面积(m²),可取2.13m²;

——大型车正面投影面积(m²),可取5.37m²;

——第i种车型在隧道行车空间的占积率(%)。

——隧道内通风阻力(N/m²);

——隧道内沿程摩擦阻力(N/m²);

——隧道内局部阻力(N/m²);

——隧道局部阻力系数,可按表6.1.5或 标准取值。

隧道内污染空气直接向大气排放时,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隧道口和通风井集中排放污染空气不满足环境排放标准时,应进行污染空气的净化处理措施。

空气净化设计宜结合隧道内设备安装、运输、维护、净化要求等条件,合理选择隧道内污染空气净化设备。

隧道污染空气净化方式宜选择静电除尘、生物吸附法、量子光催化法等。

静电除尘空气净化方式通过在隧道内或专用通道安装静电除尘设备,有效去除污染空气中的烟尘和氮氧化合物。

生物吸附净化方式通过隧道口设置生物净化池和通风设施,净化和过滤隧道污染空气中的烟尘和氮氧化合物。

量子光催化净化是在城市隧道侧墙或装饰板表面喷涂含有纳米TiO2光催化涂层,净化隧道内CO和和氮氧化合物等污染物。

隧道静电除尘空气净化设备安装可选择旁通式、竖井式和吊顶式。

静电除尘装置主要由过滤器、清洁系统、静电除尘器、NO2处理器、消防器、风机和防护设备等组成。

旁通式空气净化设备示意图

隧道生物吸附空气净化装置主要有吸风罩、风管、风机、生物净化池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隧道洞口吸风罩宜与洞门结构形式设置。

风管选用土建风道或金属风道。

风机可安装于隧道结构空间或地面风机房。

生物净化池应考虑污水处理排放措施。

城市隧道管理用房及设备用房等隧道各类附属工程应根据其使用要求设置通风系统,必要时可设置空调系统;进风应直接采自大气,排风宜直接排出地面。

变电所等电气用房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按排除余热量计算。当余热量较大、采用机械通风不合理时,可设置冷风降温系统。

消防泵房和厕所应设置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系统。

风机房与通风井设计应综合考虑功能要求、位置选择、建设条件、环境保护、养护维修、运营管理、景观协调及消防安全等因素。

风机房应具有布置风机、电气设备、控制设备、其他辅助设备的空间及预留设备检修空间,并应设置大型设备搬运通道和工作通道等。

地下风机房的布局应满足风机及其配套设施的综合布置、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等各项要求,通风机宜集中布置。

地下风机房与隧道之间应设置大型设备运输通道和人员逃生通道,通道入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地下风机房与连接风道之间应设置检修通道。

地下风机房应考虑通风、防潮、防尘、降噪和温度调节等设计。

风机房应为大型通风设备的运输、安装设置通道或孔洞,并应能装设起吊设施。

通风井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进风井应设在空气洁净地方,进风应直接采自大气,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进风口的进风风速不宜大于8.0m/s。

排风井的高度应满足废气排放的环境保护要求,排风应直接排出地面。排风口的排风风速不宜大于8m/s。

当采用高风塔集中排放废气时,应采用向上高空直排方式,风井内风速取值不宜大于15m/s。

当进、排风井合建时,应确保排风不回流至进风口,排风口宜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混凝土风道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送、排风设计风速不宜大于15m/s。

风道吸入口处应设置防止异物吸入的网罩。

风道内应采取可靠防排水措施,防止渗漏水。

风道内应设置检修用进出口楼梯和照明灯具。

风道内壁面应光滑平整,断面变化处应平顺过渡。

风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送风口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送风口宜设置于隧道顶部,送风口设计风速宜取25.0~30.0m/s2022年一级建造师-建筑-1-4建筑设计与构造5装配式建筑.pdf,送风方向应与隧道轴向一致。

送风口断面积应根据隧道送风量和送风口设计风速确定。

排风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风口宜设置于隧道顶部或侧墙,排风口设计风速不宜大于8.0m/s。

排风口断形式宜结合隧道主洞断面拟定水利工程土石方渠道施工组织设计,排风口断面积不宜大于隧道主洞断面积。

排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并应进行防锈处理。

城市隧道的防烟与排烟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织、隧道的用途、长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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