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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变更索赔策划书(39页).doc能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
4.6、通用条款第43条
43.1. 合同价应包括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十八(28)天前仍有生效的法规所计算的承包商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费。如果自投标截止期前二十八(28)天到最后一份竣工证书发出之日期间有关税费发生了变化,项目监理应调整合同价。该项调整仅限于对承包商应付税额之变化的调整,条件是上述变化未曾包含在合同价中,或者并非一般合同条款第45 条的结果。
4.7、通用条款第45条
45.1.只有在特殊合同条款中有所规定时,合同价方可根据投入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特殊合同条款中有此规定地下室防水施工技术交底,则应将每份支付证书扣还预付款前的应付款项应用有关调价系
数进行调整。下述公式用于计算调价系数:
P=A+B×Im÷Io
式中:P:合同价的调整系数;
A和B:特殊合同条款所中确定的系数,分别代表应付合同价中不可调整和可调整的部分;
Im:每月末报账时的现行价格指数;
Io:开标前二十八(28)天各项投入的价格指数。
45.2. 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如果现行的价格指数无法获得,则可使用一个项目监理确定的暂定指数,但该指数和已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应在获得当时的现行指数后根据第45.3款的规定予以调整。
45.3. 如果某一指数值在用于调价计算后发生了变化,则该调价结果应予以修正,并在下一期支付证书中作相应的调整。该指数值应被视为包含了引起成本的增减的所有价格波动。
4.8、通用条款第46条
46.1.按照特殊合同条款的规定,业主将从首期支付证书开始,从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每一笔款项中扣留一定比例的金额,直到累积额达到特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留金的限额。
46.2. 在项目监理根据一般合同条款第54.1 款签发工程完工证书时,应将保留金的一半返还给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过后并经项目监理证明承包商已将缺陷责任期结束前项目监理通知承包商的全部缺陷修复完毕时,将另一半保留金返还给承包商。承包商可以用“见
索即付保函”替代保留金。
4.9、通用条款第51条
51.2. 就每笔暂定金而言,项目监理有权就工程的实施,或货物、材料、设施或服务的提供向承包商发出指示。此时,承包商有权获得根据第38.3 款或第42.2 款确定之金额的补偿。
51.3. 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交与暂定金支出有关的全部报价、发票、凭证和帐目或收据,但根据合同的费率或单价而计价的除外。
4.20、通用条款第52条
52. 计日工
52.1. 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计日工费率可用于支付额外工程的费用,但必须有项目监理事前发出的书面指示。
52.2. 承包商应使用项目监理批准的表格形式作好所有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工程记录。每份表
格均应在相应的工程完成后的两天内由项目监理核准并签字。
52.3. 只有项目监理在计日工单上签字后,承包商方可获得对计日工费用的支付。
①据目前对西宁市市场调查土方开挖及外运为15.5元,投标单价12.8元/m³。单价对比分析,这块是亏损点。
采取措施:(土方挖运1km以内7.5元/m³+8公里运输6元/m³)合计15.5元/m³。据了解该工程工作场内有六家别的标段企业施工,导致场内土方存土大约有400万方。业主要求我单位施工的清表土方全部外运,减少场内的土方存量。投标单价14.06元/m³,与实际分包相差1.44元/m³。数据显示,土方明显存在亏损状态。
采取措施:减少路基开挖深度,减少实际工程量,挽回损失。
②据了解西宁市,碎石较少价格80元/m³,满足不了现场的施工要求。只有对西宁市周边城市进行采购,但是运距远,环保费用高,增加了材料成本,从而导致亏损。
采取措施:后期采用河道里的卵石加工,成本价格50元,来替换碎石。
①据目前对西宁市市场调查水泥稳定砂砾实际市场价格142元/m³,投标价140.63元/m³(不含税)。单价对比分析,这块是亏损点。
采取措施:采用自己购机购材料的方式,自行搅拌减少成本。自行建型号WCB300的水稳站机械需70万,场地硬化及安装防尘护栏30万,(因五四西路水稳53000m³,本项目水稳42798.228m³),机械费折算10元/m³。本项目根据现场实地勘察,该工程水稳砂砾21399.114m³,工地位于北川河西岸,北园路与北园北路之间,地下砂砾丰富。但是要筛分,筛分5元/m³、加工费15元/m³、挖运10元/m³、成品料运输7元/m³、摊铺14元/m³、碾压25元/m³、保养9元/m³、水泥33元/m³、机械费每方10元/m³,成本合计128元/m³。扭亏增盈。
②据目前对西宁市市场调查水泥稳定碎石实际市场价格176元/m³(不含税),投标价140.63元/m³。单价对比分析,这块是亏损点。
采取措施:本项目根据现场实地勘察,该工程水稳碎石21399.114m³,工地位于北川河西岸,北园路与北园北路之间,水泥1069.9557t,碎石20329.1583 t,为节约成本30%为碎石、70%采用砂砾,本项目根据现场实地勘察,该工地位于北川河西岸,北园路与北园北路之间,地下砂砾丰富。筛分3.5元/m³、挖运7元/m³、加工费15元/m³、成品料运输7元/m³、摊铺14元/m³、碾压25元/m³、保养9元/m³、水泥45元/m³、机械费每方10元/m³、材料费24元/m³,成本合计159.5元/m³。虽然不盈利,但是减少成本。
①据目前对西宁市市场调查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实际市场价格965元/m³(包工包料包机),投标价877.83元/m³,单价对比分析,这块是亏损点。
采取措施:采用自行调摊铺机械,节约了机械成本。自行购料(搅拌站是当地厂家)自行摊铺的方式,经合计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单价831元/m³(密度2.26Kg/m³*材料350元/m³+加工费40元)扭亏增盈。
②据目前对西宁市市场调查实际市场价格1150元/m³(包工包料包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投标价1035.75元/m³,单价对比分析,这块是亏损点。
采取措施:采用自行调摊铺机械,节约了机械成本。自行购料(搅拌站是当地厂家)自行摊铺的方式,经合计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单价960元/m³(密度2.3Kg/m³*材料400元/m³+加工费40元)。从而减少了成本,增加利润扭亏增盈。
六、变更设计和索赔主攻方向
(1)特殊条款(一般合同条款第45.1款规定):完工超过18个月的合同必须进行价格调整。目前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1个月,由于铁路拆迁的影响工期可能超过18个月, 可以对价格进行调整。(以业主下达的竣工令为主)
(1)特殊条款(一般合同条款47.1款规定):全部工程的误期赔偿费为:合同价的5‰每天。最高赔偿额为最终合同价的10%;铁路拆迁的影响导致人工、机械的误工,现在做好签证记录。
(2)特殊条款(一般合同条款第21.1款规定):现场提供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后期铁路拆迁的影响导致工期顺延,收集相应的签认资料和相应的报告。
(1)特殊条款(一般合同条款第60.1款规定):作为业主为完成工程需增加的额外成本的未完成工程的适用比例为:20%。则变更索赔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
(2)根据通用条款第37条规定:工程量存在25%以上的差异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目前据了解路基挖土方已经抛给业主,该土方调配图,调整施工方案,至量差调整到50%,合同中标额产生了1%的变化,单价可以进行调整。
(3)根据通用条款第37条规定:工程量的变化导致中标合同额产生百分之十五(15%)以上的变化。目前已经对工程量进行了分解分析,路面基层、路面工程工程量和路灯工程工程量招标量和图纸量相差差异最大,已经导致合同额产生了15%的变化,可以单价进行调整。
(1)根据通用条款第42条规定:项目监理核发支付证书后,业主将在二十八(28)天内将项目监理在每期支付证书中所签证的金额支付给承包商。如果业主延误支付,将在下期支付时向承包商就延误支付的部分加付延期支付利息。目前预付款保函于2016年11月2日支付,至今业主还尚未支付,可能存在利息上的索赔。
(1)挖一般土(石)方
受到铁路征拆的影响,填方路段无法进行工作,只有通过内部土方调配,才能解决(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未考虑该内容)。更改土方调配方案,收集内部利用土方的工程量签认单资料。
根据规范要求,为保证压实度要求,路基填筑时要比设计宽度增宽1m(各0.5m)(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未考虑该内容)。做好调量的相关资料及现场的签认。
冲击碾压时,每碾压一层需要回填一层素土(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未考虑该内容),做好现场回填素土工程量的签认单。
清单中搭接方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但未考虑土工布的搭接量,做好现场签认。
根据护坡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分析,该项中未含回填种植土工作内容,做好现场的签认。
根据绿化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分析,该项中未含养护工作内容,做好现场的签认资料。
目前桩基还未施工,实际地质情况还不了解。可能实际地质和设计勘察地质不符,收集相关的资料。
根据墩(台)身清单工程量工作内容分析,该项工作细目中未含基坑开挖,现场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做好现场签认资料
变更索赔推进明细表
七、变更索赔制度保证措施
7.1 建立健全变更索赔管理体系
变更索赔实行分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是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经济部门是变更索赔工作的的主办部门,主导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事项的策划、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项目经理作为变更索赔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牵头人,工程管理部、工经部和财务部是变更索赔业务主办部门;
(1)变更(索赔)费用的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应由工经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完成;
(2)涉及到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方面的资料应由工经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或人员配合完成;
(3)在实施变更索赔的过程中,设计变更、方案变更,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门负责完成;
(4)涉及到标高或里程桩号的资料应由工程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或人员配合完成;
所有签认完成的资料应及时移交工经部门处理,主办部门留存备案。
基础资料作为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各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对基础资料的签认与搜集;所有变更索赔基础资料必须保存完好并在项目完工后存档备查,项目的相关人员工作关系发生变化时,变更索赔基础资料应一并移交。
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注意随时收集和积累索赔的证据资料。证据资料包括:
A、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
B、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保险合同等各类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尤其是详细的投标报价资料;
C、施工图及施工图提供日期,变更设计;
D、与业主、监理来往的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
E、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及口头指令(涉及索赔的口头指令,执行前应发出确认文件;
F、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录像;
G、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水文、气象资料;
H、财务原始凭证、帐表等。
RB/T 072-2021 认证认可行业通用术语.pdf8.2 资料的整理
编制索赔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B、索赔的依据及引用的合同条款:
(QCR 9217-2015) 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规程(铁总建设[2015]80号公布2015.6.1起施行).pdf D、相关的证据资料。
证据资料一般作为索赔文件的附件。
依据合同相关规定,项目部应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对于有可能进行的Ⅰ类变更(非我方原因引起的)和新增加工程、以暂列金的形式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