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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345-2018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5.1.2设施径流体积控制规模
1应依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及汇水面 积,采用“容积法”计算得到渗透、滞蓄、净化设施所需控制的 径流体积,现场实际检查各项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应达到设 计要求; 2渗透、渗滤及滞蓄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Vm=Vs+W Wn=KJAt
:V一渗透、渗滤及滞蓄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 (m3); V一一设施有效滞蓄容积(m); W一渗透与渗滤设施降雨过程中的入渗量(m); K一一土壤或人工介质的饱和渗透系数(m/h):根据设 施滞蓄空间的有效蓄水深度和设计排空时间计算 确定,由王壤类型或人工介质构成决定,不同类 型王壤的渗透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 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 定取值; J一水力坡度,一般取1; A一有效渗透面积(m);
t一降雨过程中的入渗历时(h),为当地多年平均场 降雨历时,资料缺乏时,可根据平均场降雨历时 特点取2h~12h。 延时调节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按下列公式计算:
Ved=V+Wed W=(V/T)t
式中:V一延时调节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m²); Wed一延时调节设施降雨过程中的排放量(m); Ta一设计排空时间(h),根据设计悬浮物(SS)去除 能力所需停留时间确定: tp一一降雨过程中的排放历时(h),为当地多年平均场 降雨历时,资料缺乏时,可根据平均场降雨历时 特点取2h~12h
1应现场检查各项设施实际的径流体积控制规模,核算其 所对应控制的降雨量,通过查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 量关系曲线图”得到实际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2应将各设施、无设施控制的各下垫面的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按包括设施自身面积在内的设施汇水面积、无设施控制的下 垫面的占地面积加权平均,得到项目实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3对无设施控制的不透水下垫面,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 为0; 4对无设施控制的透水下垫面,应按设计降雨量为其初损 后损值(即植物截留、洼蓄量、降雨过程中人渗量之和)获取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或按下式估算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式中:α一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径流系数。 5.1.4监测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按下列方法进行评
5.1.4 监测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按下列方法进行评价:
5.1.5排水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T50595-2012(含条文说明)5.2源头减排项目实施有效性
5.2.1建筑小区项目实施有效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要
建筑小区项目实施有效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