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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pdf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
systempipes
基础垫层技术交底记录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的挠性金属软管及洒水喷头调整固 定装置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P一喷头工作压力; P。一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 P。一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 Q 一 系统设计流量; 喷头流量; gi 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 IB 管道设计流量; S 一 喷头间距; Si.一 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Sw 喷头溅水盘与背墙的距离; V 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V 一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Vk— 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Z一一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人口管水 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 一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一一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P一喷头工作压力; P。一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 P。一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 Q 一 系统设计流量; q 喷头流量; qi 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 IB 管道设计流量; S 喷头间距; S.一 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Sw 喷头溅水盘与背墙的距离; V 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V 一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V 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人口管水 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 一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3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 (工级、Ⅱ级)、严重危险级(I级、Ⅱ级)和仓库危险级(工级、Ⅱ级 Ⅲ级)。
3.0.2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
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洒 水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设置场所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分类。
3.0.3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
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4.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 4.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1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2 1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3 1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式洒水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 期火灾; 2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 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 3作用面积内开放的洒水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 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 4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4.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
条件和火灾特点等选择相应的开式或闭式系统。露天场所不宜采 用闭式系统
4.2.2环境温度不低于4C且不高于70C的场所,应采
4.2.4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 2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 3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4.2.5火火后必须及时停正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 系统。 4.2.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洒水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 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的场所; 2设置场所的净空高度超过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且必 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场所; 3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 4.2.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 喷头的自动喷水火火系统。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 统应为湿式系统,且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5条 的规定。 1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3.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12.0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I、Ⅱ级或沥青制品、箱装不发泡 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2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10.5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和袋装发泡塑 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4.2.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型特殊应用喷 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第5.0.6 条的规定。 1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目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4.2.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型特殊应用喷
1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 10.5m,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工、Ⅱ级或箱装不发泡塑料 及类似场所; 2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7.5m且最大储物高度
类似场所; 2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7.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6.0m,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和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 场所。
4.3.1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十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
3.1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十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 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可串联接人同一建筑物内的湿式 并应与其配水干管连接,
4.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应设有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和末端 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 2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 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3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 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人口前应设电动阀
4.3.3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
0.1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时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 表5.0.1的规定。
5.0.1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时的设计基本参数
表5.0.1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pdf注: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 不应低于表5.0.2的规定
5.0.2民用建筑和广房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
表5.0.2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场所,应根据本表规定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比确定。 2 当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为12m GB_T 41253-2022《过程工业安全监测系统有效性评估规范》.pdf5.0.3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的超级市场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 基本参数应按本规范第5.0.4条和第5.0.5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