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36.13-199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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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13-199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pdf

设备移理前,修理人员可从 或用户查询必要的信息和数据资料,包括以前进行的修理或改造 的信息以及应该依据的有关防爆标准。 修理单位应向用户提供下列文件: a)故障检查情况; b)检修工作的情况说明, c)更换、修复部件的目录, d)改造说明、电气原理图; e)所有检查和试验结果; f)修理合格证。

4.4.5.1推荐从制造厂获得新的

设备上应设置鉴别修理或大修以及修理单位的标志。设备修理后的标志见附录A。 应该保存修理工作的详细记录。 标志可以加在单设的标志牌上。在下列某些情况下,有必要修改或去掉原标志牌,或者增加补

志牌: a)如果修理、大修或改造后,被改动的设备已不再符合标准和合格证的规定,应将合格证的标志牌 去掉,但已取得补充合格证的情况除外。 b)如果电气设备在修理或大修中被改动,它仍然符合标准但未必符合合格证文件的规定,则保留 原合格证标志牌GB 908-87 锻制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并且将修理标志R写在一个倒置三角形内

少应包括被复 备的名称、型号、规格、防爆标志 日期等

修理单位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下列零件不充许修复,应更换新件: a)由玻璃、塑料或其他尺寸不稳定的材料制成的零件; b)紧固件: c)制造厂说明不能进行修复的零件,例如浇封组件。

修复工作应该由经过培训并熟习该工艺的人员进行。如果采用某些专利工艺方法时,应接专利说明 书进行。 全部修复情况应该记录,并保留记录,记录应包括: a)零部件的标记; b)修复方法; c)与合格证文件中的尺寸或零件的原始尺寸不同的尺寸的详细情况; d)日期; e)进行修复的单位名称。 某种修复方法能导致与防爆性能有关的尺寸与合格证文件中规定的尺寸不一致,如果变化了的尺 寸仍然符合有关防爆标准的规定,则这种方法也是允许的。 当采用的修复方法对防爆安全的影响有疑间时,应该询间制造厂或防爆检验单位。

4. 5.4.2金属喷深

当被修复零件喷涂前的加工不会削弱其应有的机械强度时,可采用此种方法。 对于某些高速和大直径的零件不宜采用金属喷涂法,

当被修零件仍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时,可采用

图件经过机加工仍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时,可采用此

4.5.4.5硬钎焊或溶焊法

4.5.4.6金属压合法

对于有相当厚度的铸件,可采用镍合金填塞缝隙后压合密实的技术进行冷修复, 4.5.4.7旋转电机定、转子铁芯机加工方法 旋转电机的定、转子铁芯,不应任意机加工,防止增大它们之间的间隙后带来的不利后果

4.5.4.8紧固件的螺孔

紧固件的螺孔中的螺纹损坏时可以修复,根据不同防爆型式,应采用下列方法: a)加大钻孔尺寸,重新攻丝; b)加大钻孔尺寸,堵住,重新钻孔,重新攻丝; c)堵死螺孔,在另外位置重新钻孔并攻丝; d)焊死螺孔,重新钻孔并攻丝。

注:b.c两法不适用于随爆面上的紧固螺孔!

4.5.4.9重新机加工方

磨损或损坏的表面在下列条件下才充许重薪机加工: a)能保证零件的机械强度, b)保持外壳的整体性; c)达到要求的表面粗糙度

4.6.1对电气设备进行改造时,应制定改造技术文件和图纸,并送防爆检验单位审查。

4.6.1对电气设备进行改造时,应制定改造技术文件和图纸,并送防爆检验单位审查。 4.6.2对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改造时,尽量不改造其防爆结构。 4.6.3用户与修理单位商定的改造,涉及到与设备的合格证文件和有关防爆标准不符时,除应在文件 及说明书中说明外,且应去掉设备上原来的防爆铭牌和防爆标志。

如果防爆安全能够保证,充许进行临时修理使设备在短期内继续运行。对临时修理的设备应该尽快 实施满足标准的修理

斥除损坏的绕组时,可采用落剂软化绕组浸渍漆的方法。 当采用加热法拆除绕组时,注意不要破坏矽钢片间的绝缘层, 对“e"型设备和温度组别为T5和T6的设备应该特别小心。

5隔爆型电气设备“d”检修的补充要求

本章包括隔爆型电气设备“”的修理、大修、修复和改造的补充要求,它应该与第4章“通用要求”以 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章节一起应用。当对隔爆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参考原来的设备制造标准(见 GB3836.1)。

5.2.1.3被检修零部件为外壳的隔爆零部件时,检修后组装外壳的相应隔爆接合面

面间隙(或直径差)W、表面粗褪度等均须符合GB3836.2和合格证文件上的有关规定。 5.2.1.4隔爆接合面上未设衬垫时,可以用润滑脂、不凝固的密封胶加以保护。 5.2.1.5隔爆接合面中不计人隔爆面路径的密封垫的替换件,必须与原件的材料、尺寸都相同。任何改 变必须征得制造厂、用户或防爆检验单位认可。 5.2.1.6在外壳上钻孔属于改造,未经制造厂和防爆检验单位同意不得进行。 5.2.1.7被修零部件为隔爆外壳的一部分,修理(包括整形)后,可能影响其外壳机械强度时,须承受本 标准5.5.2规定的水压试验。 5.2.1.8被修后的金属零件须按GB3836.1的有关规定涂耐弧漆。 5.2.1.9改变电机外表面的粗糙度、涂覆等应考虑对电机表面温度和温度组别的影响。 5.2.1.10经过检修的旋转电机,必须确保其风罩孔不被堵塞和损坏,风扇与风罩间的间须符合 GB3836.1的有关规定。 5.2.1.11损坏的风扇和风扇罩更新时,替换件应该从制造厂获取。如果不可能,应该用与原件尺寸相 同并且至少同质量的零件更换。在某些情况下,还应考虑设备标准关于防止产生摩擦火花和静电的规 定,以及化学环境的要求。

5.2.2电缆和导管引人装置

5.2.2.1引人装置修理后,不得改变原设备引人方式,且须符合GB3836.1、GB3836.2的有关规定。 5.2.2.2引人装置零件损坏时,须用相同材料、相同结构的零件替换。 5.2.3连接件

5.2.2.1引人装置修理后,不得改变原设备引人方式,且须符合GB3836.1、GB3836.2的有关规定。

5.2.3.1重装的连接件的性能须不低于原装件。

5.2.3.1重装的连接件的性能须不低于原装件。 5.2.3.2重装的连接件及其与外壳的隔爆接合面长度L和直径差W符合GB3836.2的有关规 接件应具有防爆检验单位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文件。 5.2.3.3重装的连接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须符合GB3836.3的有关规定。

以使用与原绝袭 级绝缘材 使用更高等级的绝缘材料,未经

5.2.5内部导线连接

内部导线连接的修理,应不低于原设计标

5.2.6.1绕组允许从制造厂购买或仿绕。仿绕绕组的导电材料及尺寸、绝缘结构等须与原绕组相同。因 绝缘材料等级提高而要求提高设备额定值时,须经防爆检验单位认可。 5.2.6.2修理焊接鼠笼转子时,其导条和端环须用与原转子相同的材料,且须使导条紧密地插人转子 铁芯槽中。 5.2.6.3检修后的绕组应承受3.5.4的有关试验。 入芯中

不充许对透明件重新胶粘或修理,只允许用原制造厂规定的配件替换。禁止用溶剂擦洗塑 件,可以用家庭用清洁剂。

一般情况下,浇封件不宜进行修理,

在使用蓄电池的地方,应遵守制造厂的规

在使用蓄电池的地方,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

且制造厂规定的灯泡类型更换,其最大功率不能超

灯座应该用制造厂规定的配件更换。

允许用相同或类似型号和容量的配件替换。改变镇流方式时,须经防爆检验单位认可。 5.3修复

外壳允许局部补焊。补焊后,应消除因补焊造成的应力,且须能承受5.5.2规定的水压试验。

5.3.1.2隔爆接合面

a)在规定接合面长度L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范围内,如发现以下缺陷,可 不修复即可使用,但不能作为新产品的验收依据。 1)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0mm、深度不大于1.0mm的砂眼,在长度L为40.0mm和 25.0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三个;长度L为12.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 不超过两个; 2)偶然机械伤痕,其宽度和深度均不超过0.5mm,其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L不小于规定 长度L的三分之二。但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必须磨平。 b)静止隔爆接合面,在L和L,的范围内,具有一段连续无伤隔爆面的有效长度L不小于表1的规 定时,允许用修补法修复。

表1允许修复连续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长度可以几段相加,计算方法参

L'一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

L'一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 L一隔爆面规定长度; L一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长度 图

图1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计算示例

c)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充许用修补方法修复: 1)螺孔周围5.0mm范围内的缺陷; 2)L或L为6.0mm范围内的缺陷, 3)隔爆面的边角处; 4)活动隔爆接合面; 5)隔爆面有蔬松现象的铸件; 6)隔爆面上有裂纹。 d)修补方法 1)熔焊; 2)硬钎焊; 3)胶粘剂调人金属粉粘补。 e)隔爆面严重损伤或锈蚀可以用机械加工方法修复,但机械加工后零部件的机械强度和隔爆接合 面参数仍须符合GB3836.2和合格证文件的规定。 f)止口和圆简隔爆接合面允许对外圆进行机械加工,并对内圆增添金属进行机械加工(反之亦 然),应保证隔爆接合面参数符合GB3836.2和合格证文件的规定。如果只有局部损坏,可通过增添金 属和重新机械加工恢复到原来尺寸。允许用焊接、电镀和镶套,但不宜采用金属喷涂法。 g)螺纹隔爆接合面 1)电缆和导管引人装置的压紧螺母不允许修复,需用新部件更换。 2)盖和壳体之间的螺纹隔爆接合面不允许修复。

5 3. 1.3紧固件螺孔

抽利轴 ?GB3836.2的隔 正运行的机稳强度要求。轴颈充连用 喷涂法修复

5.3.4.1允许采用刮削方法消除定子内表面和转子外表面的轻微损坏。但采用这种方法修复后,设备 温度组别仍应符合GB3836.1的有关规定。 5.3.4.2严重损坏的定子表面修复后,须测定设备表面温度,以确保设备的温度组别符合GB3836.1 的有关规定。

凡对隔爆型电气设备进行改造,须备改造说明、改造技术条件、改造图纸,并向防爆检验单位 请,经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

允许对隔爆外壳作局部改造,如增加按钮、增加接线端子,增设引入装置等。这种改造须分别符合 GB3836.1.GB3836.2.GB3836.3和GB3836.4的有关规定

6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检修的补充要求

[6. 1 适用范围

本章包括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检修、修复和改造的补充要求。它应该与第4章“通用要求”以 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章节一起应用。当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参考原来的设备制造标准 (见GB3836. 4)。

本安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的外壳在修理后不得降低其防护等级。 6.2.2电缆引入装置

当修理接线端子盒 瑞子的电气间愿、爬电距离以及 可的隔离要求

当必须采用焊接技术进行修理时,应保证不降低合格证文件规定的要求,例如: a)采用机器焊或手焊对连接强度余量要求; b)与焊点焊珠以及是否涂覆有关的爬电距离要求,

熔断器损坏后,其替换件的型号、规格应与原熔断器相同。 如誉换的型号、规格与原露断器不相 时,则应满足下列要求: a)额定值相同或更小; b)在相同或更高电压下的预期电流额定值相同或更大; c)结构形式相同; d)外形尺寸相同

继电器损坏后,替换件必须从原电气设备制造厂获得,其电气参数和结构应与原继电

继电器损环后,替换件必须从原电气设备制造厂获得,其电气 6.2.7二极管安全栅 整体浇封的二极管安全栅损坏后,替换件的防爆等级、电气参数必须与原二极管安全栅相同 气间晾、爬电距离和间距应符合GB3836.4中的有关规定

[6.2.8印制电路板

[6.2.9光电耦合器

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中的有关规定。

[6.2.10电气部件

[6.2.10.1拒流图

流损坏后,替换件必须从原电气设备制造厂获得,其电气参数及型号应与原现流圈相同。 6.2.10.2压电器件 压电器件损坏后,其替换件的电气参数与型号应与原压电器件相同。 6.2.10.3限流电阻 限流电阻损坏后,其替换件的电阻值、功率及型号应与原限流电阻器相同

[6.2.10.3限流电阻

[6.2.10.4电容器

电容器损坏后,其替换件的电容值,耐压值及型号应与原电容器相同。 6.2.10.5半导体器件 半导体器件损坏后,其替换件的电气参数及型号应与原半导体器件相同或等效。某些特殊半导体 器件,如齐纳二极管必须特殊筛选,替换件一般应从电气设备制造厂获得,

电容器损环后,其替换件的电容值,耐压值及型号应与原电容器相同。

[6.2.10.5半导体器件

更换电池时,其替换件的型号应与原电气设备制造广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电池相同。整体浇 电池组件,则应整体更换,

[6.2.12内部布线

导线之间的距离以及布线都应符合GB3836.4的有关规定。如导线位置发生变化,并对防爆 性能有影响时,应重新恢复到原始位置。如果导线绝缘、屏蔽、外套和固定的结构损坏,则应选用合 线替换并按相同结构重新固定

变压器(电源变压器和其他变压器)损环后,替换件必须从原电气设备制造厂获得,其电气参数 构及型号应与原变压器相同。

电气设备的非电气部件,如配件或观察窗等,它们不影响电路、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也不影响 防爆性能,则替换件可用相同的新部件,

电气设备改造后,应首先检查其是否符合本安系统要求,然后才能安装使用。 6.5试验 本安电气设备和关联电气设备修理后,在本安电路端子与外壳之间应承受50~60Hz、500V、历时 lmin的耐压试验, 下列情况之一可不进行耐压试验: a)外壳为绝缘材料。 b)电路一端子与外壳连接,

7正压型电气设备“P”检修的补充要求

本章是对正压型电气设备“p”检修、修复和改造的补充要求。它应和第4章通用要求”以及其 应条款一起使用。当检修正压型设备时应该参考原来设备制造的标准(见GB3836.5)。

一般应从制造厂获得新部件;但损坏的部件也可以修理,或用其他部件更换,而新部件与原部 比较应该: a)至少有相同的强度; b)不会增加保护气体的泄漏速度:

一般应从制造厂获得新部件;但损坏的部件也可以修理,或用其他部件更换,而新部件与原部 比较应该: a)至少有相同的强度; b)不会增加保护气体的泄漏速度:

c)不会妨碍保护气体流人或通过电气设备外壳; d)不会因形状或配合有差别而使潜在爆炸性气体进入外壳内部; e)不会在外壳内部构成气体滞流的死角; f)不降低外壳或外壳内元件的散热速度,以致超过其温度组别。 衬垫或其他密封零件的替换件应该用相同材料制造,但是,如果符合使用目的并且与使用环境相适 应,则可以使用不同的衬垫材料。

7.2.2电缆和导管引人装置

在修理过程中所用的绝缘更换件至少应达到原来的质量和等级。

等级应该符合相应的绝缘系统。如绝缘等级高于原来绕组绝缘等级但未经制造厂同意,也不得提高绕组 的额定值,以免影响设备的温度组别。

7.2.6.2旋转电机转子的修理

损坏了的铸铝鼠笼转子,要用从制造厂或其销售部门取得的新转子更换。焊接导条鼠笼转子 用相同技术要求的同类材料重制。如果更换鼠笼转子中的导条,要注意保证这些导条在槽内配合 7.2.7透明部件

7.2.8浇封件 在一般情况下FZ/T 95019-2013 圆网闷头,浇封件不宜修理(例如:照明装置的开关)。 7.2.9蓄电池 在使用蓄电池的情况下,应征求制造厂的意见。 7.2.10灯泡 应采用制造厂规定类型的灯泡代替,而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功率。 7.2.11灯座 须用制造厂规定的灯座更换。

第4章修复技术的详细说明适用于正压型电气设备,但受下列条款限制。

弱防护等级。特别要保持能够承受冲击试验和适当的过压

如对已损伤或已腐蚀的接合面进行机械加 件的机械强度和工作性能,也不能 防护性能。 止口接合面通常是紧配合。因此,对外圆进行机械加工时需要对内圆增添金属并进行机械加

之亦然),以保持接合面的配合特性。如果只有一部分损坏,可通过增添金属和重新机械加工,将该 恢复到原来的尺寸。增添金属的方法可以是电镀、镶套或焊接,但不推荐用金属喷涂。

[7≤3. 2轴和轴承室

修复轴和轴承室NY/T 2441-2013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兰属,应采用金属喷涂或镶套技术。焊接技术在适当的限度内是可行的(见第4.5.4.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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