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20-2010 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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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20-2010 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

用天然聚合物为原料,经化学方法生产的、与原聚合物在 成上基本相同的化学纤维。

2.0.6再生纤维素纤维

用纤维素为原料制成的、结构为纤维素Ⅱ的再生纤维

2. 0.7 粘胶长丝

由离心纺或连续式纺丝法生产的GB 5096-2017 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长度很长的单根或多 的粘胶纤维丝条。

纺丝成型后通过机械方法切断而成的一定长度的粘胶织

pot spinning

制造粘胶长丝的一种纺丝方法。由纺丝浴出来的已经成形的

丝条经过导丝器件和导丝漏斗进入高速旋转的离心罐,在离心力 和导丝漏斗往复运动的作用下,丝条被加捻并向罐壁抛掷而交叉 卷绕在罐的内壁上而成丝饼

mentprocess)

将传统的多机台完成的纺丝、后处理、烘干和络筒集成于一体 的粘胶长丝生产方法。

xanthation

碱纤维素与二硫化碳在一定条件下生成纤维素黄酸酯 反应。

不饱和溶液连续引入多级串联的结晶器,溶液在真空条件下 逐级蒸发溶剂并在过饱和条件下完成晶核生成和晶体长大的过 程。

黄化反应与纺丝二硫化碳回收后的尾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循环使用的热,湿有毒有害气体

2.0.16废气处理站

将粘胶纤维工厂生产中收集的废气进行回收和(或)净化,以 达到排放要求的一整套处理装置及其相关设施

3.1.5粘胶纤维工厂的年运行时间宜按8000h计算。

3.2. 1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2.1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原

1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品种和产品质量要求确定工艺流 程。 2应根据项目规模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过程物料衡算和热 量衡算,物料衡算和热量衡算的单耗指标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A 和附录B表B选用。 3应根据物料衡算和热量衡算的结果选择各生产工序的工 艺设备,所选工艺设备的技术条件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1长丝工厂粘胶制备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0.1条的规 定选用。 2长丝工厂离心纺纺丝、精练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 C. 0. 2

条的规定选用。 3长丝工厂连续纺纺丝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0.3条的 规定选用。 4长丝工厂酸站主要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0.4条的规 定选用。 5短纤维工厂原液车间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D.0.1条 的规定选用。 6短纤维工厂纺练车间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D.0.2条 的规定选用。 7短纤维工厂酸站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D.0.3条的规 定选用。

.2.3工艺计算应符合下列

1 应计算生产工序中每台设备进、出的物料数据。 2应计算生产工序中主机设备和相关设备消耗的各种公用 工程用量。 3应计算主要生产工艺与设备的能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年总供胶量应按下式计算:

Qai(1αz) QY

式中:P一 每台黄化机年产纤维能力(t/a);

W一每批黄化投甲种纤维素量(t/批): H一年生产时间(h); α1一一成品纤维甲种纤维素含量(%); T一黄化周期(h)。 3)纺丝机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3.3.1 源液车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黄化间应保持负压。 2 熟成间应满足工艺的温度要求,并应采取送排岚猎施。 3 原液车间的废胶应充分回收。 4 长丝工厂黄化控制室对黄化间设置视窗时应安装防爆视 窗。 5长丝工厂黄化机操作台面应采用防静电、防产生火花的材 料

33.1原液车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3.2纺练车间的设计

1纺丝间应保证负压。 2 纺丝间应满足工艺温、湿度要求,其粘胶管应采取保温措 施。

长丝工厂纺丝去酸水应采取有效回收措施 4 长丝工厂过热水站应紧靠纺丝间布置。 5 长丝工厂精练间应采取机械送排风,并应保证车间负压。 6 长丝工厂络简间应采取除尘和降噪措施。 7 短纤维工厂纺丝机宜采用组合喷丝头低速纺丝。 8 短纤维工厂宜根据工艺流程在塑化浴或精练成网回收二 硫化碳。 9 短纤维工厂精练宜采用逆流循环水洗工艺。 10 短纤维工厂烘干前纤维回潮率宜控制在110%以内。

酸站应靠近纺练车间布置。 纺丝浴贮槽的有效容积宜按15min~20min的循环量设 计。 3 纺丝浴应采用全浴量过滤和脱气。 纺丝浴高位槽高度应根据管道水力计算确定

3.4.1粘胶纤维工厂设计中应采取水的综合利用及热量回收利 用措施。

3.4.3各工艺流程的重要环节应设置计量和测试监测仪

自动调节装置控制,且各装置应按节能管理要求设置独立的 工程计量仪表。

发宜采用多级闪蒸装置,纺丝浴结晶宜采用多级真空连续结晶装 置。

免流程的往返,负荷中心应集中,并应根据装置坚向布置,合理确

定装置层高,充分利用位差能

4.1.1工艺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技术先进、节能高效、性能稳定、安 全适用的原则。原液、纺练(包括长丝络筒)、酸站等生产车间,设 备配置应根据设备的运转效率及产品或中间品的需求进行综合平 衡。

1 应根据物料衡算数据及预留产能等因素选定设备的容积 和数量。

:2应选择能耗低、效率及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设备。 3清洁流体系统的换热设备宜采用板式换热器,夹带物含量 较多流体系统的换热设备宜采用列管式换热器。 4长丝工厂纺丝宜选择离心式半连续纺丝机或连续纺丝设 备,精练应采用压洗工艺设备。: 5短纤维工厂黄化机、黄酸酯溶解桶必须选择符合压力容器 设计与制造标准,并设有泄爆装置的设备。

4.2.2设备备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装置中连续运转的泵、风机应有备台。 2 短纤维工厂的丝束切断机应按1:1备台配置。

4.3.1:设备布置应从生产需要出发,满足流程合理、方便操作与 检修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4.3.2原液车间喂粘间宜留有16h生产用浆粘的堆放用地。 4.3.3 送料风机房不宜紧临变压器、配电室及控制室布置。 4.3.43 练车间自控室和电机控制中心不宜设在纺丝楼层。 4.3.5 粘胶压送间宜布置在纺练车间靠近纺丝机部位,当布置在 原液车间时,在空间位置上应靠近纺丝工段。 4.3.6二梳化碳冷凝回收设备宜布置在车间屋面上,并应为无围 护结构。二硫化碳计量利压送宜布置在二硫化碳库区。 4.3.7快速脱疱装置、蒸发装置、蒸发结晶装置、纺丝浴脱气装置 的布置应满足真空设备液封和落水、落液高度的要求。

4.3.9短纤维工厂的精练机宜布置在纺丝楼层下面

5.1.1管道布置应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及 竖向上合理、紧、维护方便、整齐美观。 5.1.2管道设计除应满足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满足安装后吹 扫、试压和开停车、事故处理的要求。 5.1.3·管道管径应根据流体的性质、流量、流速及管道允许的压 力损失等确定。

5. 1. 4 容易被流体堵塞的管道的公称直径应大于25mm。 5.1.5 二硫化碳输送管道应做保温处理,管道输送速度不应超过 1m/s。

5.1,6管架间距的设置应根据管内介质输送的特征,按强度和刚 度条件计算确定。

5.1,6管架间距的设置应根据管内介质输送的特征,按强度和刚

5.1.7金属管道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

5.2.1粘胶管不得与热力管道紧邻敷设。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 小于0.3m,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0.5m。 5.2.2粘胶管道应避免死角。

5.2.1粘胶管不得与热力管道紧邻敷设。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

5.2.3冷水(载冷剂)管不得与蒸汽管相邻。

注“"表示应选“○"表示宜选

6.1.1新建粘胶纤维工广应根据生产规模设置辅助生产设施,并 应预留扩建空间。扩建工厂宜根据老厂的具体情况配置辅助生产 设施。

6.2化验室、物理检验室

1化验室应满足工厂所用原料、化工料、中间品、油剂、水以 及“三废”的分析。 2化验室宜布置在车间附房内,化验室的门应向室外开启。 6.2.2 物理检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 物理检验室应满足纤维成品和纤维中间品的物理分析和 物理性能测试要求。 物理检验室应设恒温恒湿空调及防尘设施。 6.2.3 化验室和物理检验室的仪器、设备的配备应能满足分析项 目的频次和精确度要求。 24化验宝

目的频次和精确度要求。

7.1.1自动控制设计应满足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要求。 7.1.2仪表规格和品种宜统一,仪表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 位。

7.1.4安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

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有关规定。 7.1.5在有爆炸、火灾等危险环境的自动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 关规定

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规定,

7.2.1 原液和纺练车间应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IDCS)。 7.2.2 酸站、碱站宜采用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 7.2.3 其他相对独立的辅助生产车间,可纳入分散型控制系统 (DCS)、可编程控制器(PLC)集中控制或采用仪表盘控制。

7.3主要检测控制方案

7.3.1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所有重要的数据应有记录,且宜采 用数据库和历史趋势图两种方式,趋势记录采样周期应从1s到 24h,历史数据保存时间应大于3个月。 7.3.2仪表盘控制时,各主要工艺参数应在仪表盘上数字显示, 报警、调节,并可用按钮操作。

7.4 控制设备选型原则

7.4.1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规定

1中央处理单元(CPU)、电源、通讯和重要控制回路的输 人、输出(I/O控制点应1:1余配置,全部控制点投运后宜有 15%余量。 2小规模生产线可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系统。 3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工程师站宜采用工业级服务器,监 控操作站宜采用工业级计算机

控操作站宜采用工业级计算机。 7.4.2次测量仪表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远传温度仪表应选用Pt100铂热电阻,现场温度指示应选 用双金属管温度计;并应根据介质特性选用不同材质的保护套管。 2远传压力仪表宜选用压力变送器,现场压力指示宜选用弹 簧管式压力表或隔膜式压力表。 3远传液位仪表宜选用法兰式差压变送器或法兰式液位变 送器,现场指示宜选用双色玻璃管液位计或浮球液位计。 4流量仪表宜选用椭圆流量计或电磁流量计。 7.4.3二次仪表的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进人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的测量 点应设操作站(屏)进行显示。 2仪表盘控制时,记录仪表应选用无纸记录仪,其他仪表应 选用智能数字式仪表。 7.4.4过程参数自动调节的执行机构宜采用气动薄膜调节阀,物 料投放的开/关控制宜采用气动切断阀。 7.4.5电量参数的检测宜由电气开关柜内的电量变送器完成,变 送后的标准信号应传递给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监控。

1进人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的 点应设操作站(屏)进行显示。 2仪表盘控制时,记录仪表应选用无纸记录仪,其他仪 选用智能数字式仪表。

7.5.1原液车间黄化工序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或防爆型仪表

7.5.1原液车间黄化工序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或防爆型仪表

7.5.2 酸站贮槽的液位检测置选用超声波液位变送器。 7.5.3 元明粉料仓的料位检测宜选用雷达料位计。 7.5, 4 参与黄化过程的所有切断阀应达到6级密封要求。 7.5.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仪表选型应满足车间防爆等级要

7.6仪表安全技术措施

7.6.1仪表盘、柜、箱内的本质安全电路与其他电路接线端子应 分开,距离不应小于50mm,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 子的绝缘板隔离。

7.6.1仪表盘、柜、箱内的本质安全电路与其他电路接线端子应

7.6.2纺练车间、酸站的现场仪表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7.6.3环境温度达不到仪表工作温度要求时,应采用伴热措施。 7.6.4仪表及控制系统接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仪表 接地设计规范》SH/T3081和《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 20513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计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操作维护方便 合理。 电气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由气设备

8.1.2电气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设备

8.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8.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8.2.1 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 2电力负荷及消防电源的分级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2.2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 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或电缆供 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 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 二级负荷。

8.2.1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自备电源较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合理时。 2有大量连续的热负荷,按“以热定电”原则建热电站技术经 济合理时。

8.3.3高压供电电源应深入负荷中心布置。变配电所宜根据负

量和分布,接近负荷中心布置。 4粘胶纤维工广的自动控制系统电源应采用不间断电 S)装置供电。

8.3.4粘胶纤维工广的自动控制系统电源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UPS)装置供电。

.3.5电压选择应满足下列

1供电电源电压应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现状和发展规划、输送 容量大小、送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数,以及工厂近、远期规划等 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电力部门协商确定。 2新建粘胶纤维工厂高压配电宜采用10kV及以上电压等 级:在改、扩建工程中:也可维持原来的电压等级。低压配电电压管 采用380V/220V或660V,当安全需要时,应采用小于50V电压。 836当同一车间内右 2台及以上亦压翌时 平行的生产线山

8.3.6当同一车间内有2台及以上变压器时,平行的生产终 不同的车间变压器供电。同一生产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 器供电。

黄化出料电机及黄酸酯溶解排风机)、长丝纺丝供胶泵应采用双回 路电源供电,双回路电源应取自两台不同的变压器

8.3.8无功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

16kV及以上电源进线侧的功率因数应根据电力部门要求 进行补偿。当自然功率因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设无功功率补 偿装置进行人工补偿。低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宜由低压电容器补 偿,高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宜由高压电容器补偿。 2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宜集中设置在变配电所内。 3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 单独就地补偿

8.3.9对工厂内非线性用电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宜采取下列措

对有谐波源的电气装置宜采取适当的抑制谐波措施。 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8.3.10高压系统供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和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9的有关规定。 8.3.11低压供、配电和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通用用电设备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8.3.12消防电源、消防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 统设计规范》GB5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3.11低压供、配电和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机 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 》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通用用电诊 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8.4.1生产车间主要工序的照度标准宜按表 8.

4.1生产车间主要工序的照度标准宜按表8.4.1执行。

表8.4.1生产车间主要工序的照度标准

8.4.2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8.4.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气照明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 定执行。

8.4.2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JT/T 1366-2020 潜水作业应急医疗保障要求8.5.1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设备、架空管道的防雷分类及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和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的 有关规定。

8.6.1对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 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GB500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和现行行业 标准《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的有关规定。 8.6.2黄化机及其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二硫化碳管道法兰连 接处必须安装防静电片。 8.6.3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控制室的静电接地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由子直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

8.6.1对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防静电接地

8.7.1粘胶纤维工厂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8.7.1粘胶纤维工厂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8.7.2丙类车间内的湿加工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和警铃YY/T 1789.4-2022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性能评价方法 第4部分:线性区间与可报告区间,其

他场所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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