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493-2016 建筑用光热构件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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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493-2016 建筑用光热构件通用技术要求

平板型光热构件外观、耐压、刚度、强度、闷晒、空晒、外热冲击、内热冲击、淋雨、热性能、压力降 符合GB/T6424的规定

6.2真空管型光热构件

SN/T 5149-2019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卡麦角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真空管型光热构件外观、耐压、刚度、强度、闷晒、空晒、外热冲击、内热冲击、淋雨、热性能、压力 应符合GB/T17581的规定。

6.3光热构件的建筑性能

的建筑性能应符合表1的

表1光热构件建筑性能要求

6.5.1屋面光热构件、遮阳光热构件应能抗击规定试验下的冰冲击。 6.5.2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墙体光热构件,耐撞击性能应符合 GB/T21086的相关规定。 6.5.3栏板光热构件抗软重物体撞击性能 撞击性能应符合JG/T342的相关规定

热构件经抗冻性能检验后,外观与性能应无变化。

6.8.1屋面光热构件的雪荷载、施工检修荷载应符合GB50009和GB50011的相关

8.1屋面光热构件的雪荷载、施工检修荷载应符合GB50009和GB50011的相关规定。 8.2遮阳光热构件的耐雪荷载性能等级应符合JG/T274对户外遮阳产品耐雪荷载分级的相 定。

构件、墙体光热构件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GB/

6.10.1屋面光热构件、墙体光热构件的抗风压性能应符合GB/T21086的相关规定 6.10.2遮阳光热构件的结构设计应按系统自重、风荷载、正常使用荷载、施工阶段及检修中的荷载等 验算其静态承载力:当产品长度大于3m或系统自重大于100kg时,应做抗风振、抗地震承载力验算, 并应考以上荷载的组合效应,应符合JGJ237的相关规定。 6.10.3遮阳光热构件的抗风风压等级应符合JG/T274对遮阳板的相关规定。 6.10.4栏板光热构件抗水平荷载性能、抗垂直荷载性能、抗风压性能应符合JG/T342的相关规定

7.2真空管型光热构件

直空管型光热构件的各项集热器性能按GB/T175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3光热构件的建筑性自

热构件的建筑性能按照表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光热构件的建筑性能按照表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IG/T 4932016

表2光热构件建筑性能试验方法

光热构件、墙体光热构件按GB/T13475规定的方

7.5.1屋面光热构件、遮阳光热构件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抗冰试验。 7.5.2 墙体光热构件按GB/T21086规定的方法进行耐撞击试验。 7.5.3栏板光热构件按JG/T342规定的方法进行抗软重物体撞击性能试验和抗硬重物体撞击性能 试验。

光热构件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光热构件按JC/T74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8.1屋面光热构件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雪荷 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荷载验算 7.8.2遮阳光热构件的耐雪荷载性能按JG/T4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见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10.2遮阳光热构件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各项荷载计算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 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荷载验算。 7.10.3遮阳光热构件的抗风性能按JG/T23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10.4栏板光热构件抗水平荷载性能、抗垂直荷载性能、抗风压性能按JG/T34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

8.1.2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规定。

8.1.2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规定。

同天生产的同一规格和性能的产品为一个检验组批。

出厂检验项目中集热器外观和耐压性能为全数检验; 耐撞击、耐雪荷载和力学性能从每个出厂检验 组批中随机抽取5%,抽取的样品不少于一台

8.2.2.1抽检产品的全部项目符合要求的,该组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3.2.2.2抽检产品中如有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允许在该组批中加倍抽取,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则判定 该组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组批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8.3.1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应两年进行一次; b)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c)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d)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出厂检验合格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10%,抽取的

3.3.3.1抽检产品的全部项目符合要求的,该组批产品合格,

3.3.1抽检产品的全部项目符合要求的,该组批产品合格。 3.3.2抽检产品中如有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允许在该组批中加倍抽取,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则 核组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组批产品不合格

9.1.1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清晰、不易消除的标志。标志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采光面积/额定工作压力; d) 生产批号、序号; e) 运行质量和标称尺寸; f) 检验合格标记; g) 生产日期; 执行标准名称或标准编号。 9.1.2外包装箱上的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名称、商标; b) 制造商地址、通讯方法; c) 产品的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d) 产品的毛重、净重、数量; 包装箱尺寸、允许垂直堆码层数; f) 防潮、防震、堆码质量极限等标志

a)产品技术参数; b) 产品安装说明; c) 产品使用及维护说明、故障原因及处理措施; d) 保修凭证;

a)产品技术参数; b) )产品安装说明; C) 产品使用及维护说明、故障原因及处理措施 d)保修凭证:

JG/T493—2016 e)装箱清单

10.1.1包装方法宜采用箱装。 10.1.2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遭受强烈颠、震动,不应受潮、雨淋。

0.3.1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10.3.2产品不应与易燃物品及化学腐蚀物品混放

10.3.1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A.1试验设备与试验步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建筑用光热构件抗冰雷试验方法

A.1.1将光热构件水平或者垂直安装于支撑框架上(见图A.1),使用钢球模拟冰苞冲击。支撑框架必 须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冲击时的变形可忽略不计。 A.1.2如果构件水平安装,钢球则垂直落下;如果构件垂直安装,则用摆锤进行水平冲击。下落高度H 为释放占与冲击点水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冲击点与构件中心的距离不应大于5cm

厂单摆冲击试验示意图

图A.1冲击试验示意

A.1.3在第一个测试高度0.4m时,钢球撞击构件10次、然后在第二个测试高度0.6m时,钢球撞击构 件10次,按A.2.2规定的试验高度,以此类推,直至达到最大试验高度2.0m。如果构件损坏,或者在最 大试验高度可以承受钢球撞击构件10次,则停止试验。

A.2.1钢球质量150g±10g。

A.2.2试验高度H:0.4m、0.6m、0.8m、1.0m、1.2m、1.4m、1.6m、1.8m和2.0m。

GB/T 3884.4-2012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A.2.2试验高度H:0.4m、0.6m、0.8m、1.0m、1.2m、1.4m、1.6m、1.8m和2.0m。

撞击不应导致构件零部件脱落,不应发生破碎、剥落、永久变形等损坏,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光热构件耐冻性能试验方法

B.1.1将光热构件安装于温度循环室内(见图B.1),放置角度为制造商建议的最小水平倾斜角。当制 造商未给定角度时,选择水平倾斜角度为30°

QKDC 0001S-2011 调味茶图B.1冷冻试验示意

试验结束后,重新充满水,试验压力为1.5倍的额定工作压力,维持试验压力10min。如试件膨胀、 变形、渗漏或破裂,则判定为不合格

打印日期:2016年9月6日F0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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